跳至主要內容
跳至快速连结
第四届立法会 (2008至2012年)
立法会或其辖下的委员会可前往香港以外的地方进行职务访问,以达到某些目的,例如就某些议题取得第一手资料及了解海外地方的做法,以便议员就政府政策及广受公众关注的事项进行商议。
前往日本进行职务访问 (由2011年9月25至30日)
负责的委员会
: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
前往韩国进行职务访问(由2011年7月24至28日)
负责的委员会
:
人力事务委员会
前往美国及加拿大进行职务访问(由2011年4月24日至5月1日)
负责的委员会
:
海滨规划事宜小组委员会
前往英国伦敦进行职务访问 (由2011年3月20至25日)
负责的委员会
:
政府帐目委员会
前往日本访问的立法会代表团(由2010年9月8至11日)
负责的委员会
: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
前往日本访问的立法会代表团(由2010年9月5至7日)
负责的委员会
:
卫生事务委员会
前往日本及韩国访问的立法会代表团(由2010年8月4至11日)
负责的委员会
:
民政事务委员会
前往布拉格、萨格勒布、里耶卡及布达佩斯访问的立法会代表团(由2009年9月13至23日)
负责的委员会
:
內务委员会辖下的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
前往台湾及南韩访问的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由2009年7月19至25日)
负责的委员会
:
福利事务委员会辖下的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
快速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