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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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97-98)55
| 建议在政府新闻处-
- 开设一个政府新闻处处长新职级
和职位( 首长级薪级第 6 点 ),并
删除政府新闻处处长的现有职级
和职位(首长级薪级第5点),以作
抵销;以及
- 开设两个常额职位,分别为一个
首长级乙级政务官职位 ( 首长级
薪级第3点)和一个首席行政主任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 点),并在
政府新闻处删除一个总行政主任
职位(总薪级第 45至49 点),以及
在政府总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和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编制內删除一
个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职位 ( 首
长级薪级第4点),以作抵销
以应付各决策局和部门对具成效的公
关支援服务的需求。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局长/民政事
务局首席助理局长/政府新闻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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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97-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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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政府总部经济局一个首长级
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为期一年,由1998 年 4 月1日起
生效,出任人员负责监督新机场启用
首年的有关事宜。
(出席人员: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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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97-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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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律政司开设下述职位,以应付
该司不断增加的工作量和职责-
- 法律草拟科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
常额职位(首长级( 律政人员)薪级
第2点),由1998年2月27日起生效
;以及
- 两个副首席政府律师常额职位(首
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 2 点 ),分
别设于法律政策科和国际法律科
,由1998年4月1日起生效。
(出席人员:法律草拟专员/国际法律
专员/律政司政务专员/律政司副政
务专员(行政)/副法律政策专员/
副法律草拟专员(双语草拟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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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97-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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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管理参议署开设一个首席管理
参议主任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
,开设期由1998年6月1日至1999年11
月30日,出任人员负责掌管档案管理
策略第三期推行组。
(出席人员:效率促进组副专员/管理
参议署助理署长/管理参议署首席管
理参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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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C(97-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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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政府总部房屋局开设一个首长
级乙一级政务官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
第4点),以处理日趋复杂和不断增加
的房屋政策工作,并监察政府长远房
屋策略的实施情况。
(出席人员:房屋局局长/房屋局副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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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C(97-98)58
| 建议-
- 开设一个礼宾司新职级和职位(首
长级薪级第 2 点),并删除礼宾司
的现有职级和职位(首长级薪级第
1点),以作抵销;以及
- 开设一个副礼宾司新职级(首长级
薪级第 1 点)和一个副礼宾司编外
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由1998
年3月1日起至2001年2月28日止
以应付政府总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和财
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礼宾处日趋复杂且
不断增加的工作。
(出席人员:副行政署长/礼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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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C(97-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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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房屋署开设一个总房屋事务经理
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两年
,以应付日趋复杂的工作和不断增加的
工作量,以及改善对房屋事务经理职系
和相连职系的管理。
(出席人员:房屋署机构事务总监/房屋
署助理署长(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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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C(97-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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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政府总部文康广播局一个首长
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
点),为期两年,由1998年3月18日起生
效,出任人员负责制定康乐及体育政策
,并监察政策的推行工作。
(出席人员:文康广播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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