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12次会议

日 期:1999年5月7日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以往会议的续议事项


  2. 立法会CB(2)1854/98-99(01)号文件
    --秘书处拟备载列曾讨论的主要事项的一览表

    立法会CB(2)1854/98-99(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4月14及15日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

    立法会CB(2)1854/98-99(03)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4月22及27日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

  3. 逐一研究条例草案的条文


  4. 下次会议日期


  5. 下次会议将于1999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举行。

    已在较早前发出的文件

    1. 条例草案的文本

    2. 政制事务局于1999年1月28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
      CAB C1/30/5);

    3. 有关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立法会LS112/98-99号文件),该
      报告已随立法会CB(2)1248/98-99号文件发出,供1999年2月5日內
      务委员会会议讨论之用;

    4. 条例草案的已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2)1334/98-99(01)号文件);

    5. 《立法会条例》(立法会CB(2)1369/98-99号文件);

    6. 政府当局就1999年2月24日会议上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立法CB
      (2)1386/98-99(01)
      号文件);

    7. 选举管理委员会报告中有关1998年立法会选举点票安排的摘录(立
      法会CB(2)1424/98-99(01)号文件);

    8.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3月4日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立法
      CB(2)1459/98-99(01)号文件);

    9.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3月5日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立法
      CB(2)1459/98-99(02)号文件);

    10.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3月4及5日所提事项进一步作出的
      回应(立法会CB(2)1658/98-99(01)号文件);

    11.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3月12日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立法
      CB(2)1658/98-99(02)号文件);

    12.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1999年3月15日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立法
      CB(2)1658/98-99(03)号文件);

    13.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公众意见內容摘要(立法会CB(2)1658/98-99(04)
      号文件);及

    14. 政府当局就公众对条例草案的意见所作回应(立法会CB(2)1658/98-99
      (05)
      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