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立法会 (2016至2021年)

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
(成立于2020-2021年度)

职权范围

跟进整体铁路的规划(注 2注释符号代表根据1997年进行的《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铁路是客运系统的骨干,其发展对整体民生有重大影响,在2020年11月20日的交通事务委员会上,有委员认为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不应只跟进个别铁路的运作,而应宏观地关注整体铁路的规划及发展的时间表。)、及由策划及推行新铁路项目和现有铁路运作所引起的下列各项事宜:

  • (a)《铁路发展策略2014》的推行进度;

    (b)新铁路项目的规划及财务安排;

    (c)新铁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d)因推行新铁路项目而根据《铁路条例》(第519章)进行的收地工作;

    (e)推行新铁路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f)为新铁路项目提供辅助基建设施;

    (g)协调新铁路线通车后与其他公共交通服务安排及相关事宜;

    (h)现有铁路线的表现,包括列车服务表现及安全管理事宜;

    (i)维修保养计划;及

    (j)列车服务中断及故障事故,以及处理紧急情况的安排。
注 1: 涉及合并后的公司管治及票价事宜(包括检讨票价调整机制),应由交通事务委员会处理。

注 2: 根据1997年进行的《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铁路是客运系统的骨干,其发展对整体民生有重大影响,在2020年11月20日的交通事务委员会上,有委员认为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不应只跟进个别铁路的运作,而应宏观地关注整体铁路的规划及发展的时间表。

委员会成员

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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