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立法会 (2016至2021年)
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
(成立于2020-2021年度)
职权范围
跟进整体铁路的规划
(
注 2
注释符号代表根据1997年进行的《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铁路是客运系统的骨干,其发展对整体民生有重大影响,在2020年11月20日的交通事务委员会上,有委员认为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不应只跟进个别铁路的运作,而应宏观地关注整体铁路的规划及发展的时间表。
)
、及由策划及推行新铁路项目和现有铁路运作所引起的下列各项事宜:
(a)
《铁路发展策略2014》的推行进度;
(b)
新铁路项目的规划及财务安排;
(c)
新铁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d)
因推行新铁路项目而根据《铁路条例》(第519章)进行的收地工作;
(e)
推行新铁路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f)
为新铁路项目提供辅助基建设施;
(g)
协调新铁路线通车后与其他公共交通服务安排及相关事宜;
(h)
现有铁路线的表现,包括列车服务表现及安全管理事宜;
(i)
维修保养计划;及
(j)
列车服务中断及故障事故,以及处理紧急情况的安排。
注 1: 涉及合并后的公司管治及票价事宜(包括检讨票价调整机制),应由交通事务委员会处理。
注 2: 根据1997年进行的《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铁路是客运系统的骨干,其发展对整体民生有重大影响,在2020年11月20日的交通事务委员会上,有委员认为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不应只跟进个别铁路的运作,而应宏观地关注整体铁路的规划及发展的时间表。
委员会成员
会 议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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