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17

立法會

議程

2005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2005年1月27日星期四及1月28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時正

I. 特別議案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91條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暫停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23(2)及24(3)條,以便議員可於今次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原訂於2005年 1月19日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但並未有提出的質詢。

II. 質詢

(原訂於上次會議提出的質詢)

1. 梁君彥議員問:

關於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及操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當局在2003年修訂程序,使當局能在個別公務員連續12個月的評核期內工作表現被評為欠佳,並有證據顯示管方已給予適當輔導和警告的情況下,即可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採取行動,為公眾利益着想而着令該人員退休,當局有沒有評估有關程序能不能協助當局採取管理行動,以及這些行動的成效;若有評估,結果是甚麼;及

    (二) 會不會採取措施進一步提升公務員的工作表現及保持他們的廉潔操守,以確保香港繼續擁有一支優質和廉潔守正的公務員隊伍;若會,措施的詳情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 李柱銘議員問:


關於保護本港天然河流及溪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保育本港天然河流和溪澗的現行政策,以及分項列出有關的保育法例、負責執行的政府部門,以及它們採取的執行措施;

    (二) 有沒有調查全港天然河流和溪澗,以建立紀錄它們的位置、生態環境及流量等情況的資料庫;若有,現有資料所反映的有關情況是甚麼;及

    (三) 鑒於本港天然河流不斷出現受污染、破壞或渠道化,以致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的情況,當局會不會考慮制訂全面的保護天然河流法例,以遏止上述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3. 吳靄儀議員問:
(譯文)

關於執行商事仲裁裁決及判決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於去年3月索取有關申請在內地執行香港仲裁裁決的統計數字,而署理副法律政策專員於去年7月回應事務委員會時表示,仍在等候內地當局回覆,當局迄今取得哪些統計數字及資料,尤其有關已提出的申請及已執行的裁決的最新數字,以及未獲批准的申請宗數和申請不獲批准的原因;及

    (二) 上文第(一)項的統計數字及資料所反映的執行情況,會如何影響政府現時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相互執行商事判決的磋商所採取的立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律政司司長

4. 劉皇發議員問:


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及《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而將污水排放入溪流,或將廢物棄於溪流內,即屬違法。然而,本人獲悉,新界多處地方(例如八鄉、屏山及天水圍)的溪流因非法排放而受到嚴重污染,不但破壞景觀,更造成臭味及蚊蟲滋生問題,危害居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檢討當局未能遏止污染溪流的活動的原因;當中是否包括有關法例存在漏洞,以及當局執法不力等;

    (二) 鑒於當局曾針對養豬場和豆品工場在深夜非法排放污水,採取夜間埋伏行動,當局有否評估該等行動的成效;及

    (三) 會否考慮制訂更徹底的措施,解決非法排放引致溪流污染的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5. 馮檢基議員問:


立法機關的部分議員由功能團體選舉方式產生的安排,自1985至86年度已開始實施,至今已接近20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上述安排對本港的社會和政制發展的利弊;若有評估,結果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二) 鑒於《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訂明,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以最終達至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為目標,當局有否評估長時期採用由功能團體選舉部分立法會議員的安排是否違反該項規定;若評估為有違反,當局取消這個選舉方式的時間表和將採取哪些有關的具體措施;若評估為沒有違反,理據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6. 張超雄議員問:


據報,在上月發表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在509名15至24歲的受訪青少年當中,有百分之19表示他們正失業,另有百分之60則表示求職時面對的首要困難是他們欠缺工作經驗,其次是學歷及技能未達職位空缺的要求。有年輕人在記者會上表示,由於居住於偏遠的北區和家境貧困,前往市區尋找工作的交通費用對他們造成沉重的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會採取甚麼措施,協助居於偏遠地區的低收入家庭的青少年前往市區尋找工作;

    (二) 會否考慮將更多的職業導向課程納入初中課程,以顧及完成初中後輟學的青少年的需要,並將免費教育由9年延長至12年,以增加青少年受聘的機會;及

    (三) 有否評估現時提供給待業青少年的就業支援措施是否足夠和有效,以及有哪些地方可予以改善;若有評估,結果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局長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7. 梁劉柔芬議員問:

上月在南亞發生的海嘯,令數以百計在南亞地區旅遊的港人與親友失去聯絡,並有多名居民傷亡。有輿論批評政府在最初階段低估了受是次災難影響的港人數目,在事發後第4天才派遣由多個部門人員組成的支援隊伍前赴災區,反應緩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有否計劃設立一個常設機制,當中包括一站式的緊急求助熱線,專責為在境外遭遇災難的港人提供協助;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8. 陳婉嫻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其附屬公司:
    (一) 僱員總數各有多少;

    (二) 轄下各部門/單位的人手編制,以及裁減、新聘和調職的僱員人數各有多少;

    (三) 所舉辦的各培訓課程的收生人數、學費金額及利潤;

    (四)有沒有聘用非香港居民;若有,所涉及人數和他們在僱員總數所佔的百分比;

    (五)所服務的機構中,有及沒有在香港進行製造業生產工序的機構數目各有多少;

    (六)投放在服務第(五)項所述的兩類機構的金額及其在所動用的總金額所佔的百分比各有多少;及

    (七)若該局及其附屬公司沒有上述數據,原因為何,以及政府當局會否要求它們收集及保存有關數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9. 林健鋒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最低經紀佣金的規定在2003年4月1日取消後,證券交投量、證券經紀佣金收入及證券投資者的買賣活躍情況,與取消有關規定之前有何變化,以及迄今因取消上述規定而結業的證券公司和失業的證券從業員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0. 王國興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政府部門在教育、房屋、經濟援助、幼兒託管及醫療服務方面為支援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而提供的資助計劃的詳情,並請列出過去5年,當局每年在上述各個範疇向上述人士及全港市民分別提供的撥款額;及

    (二) 鑒於"立法禁止種族歧視"諮詢文件指出,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間中受到佔本港大多數人口的華裔人士歧視,當局現時為消除對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的歧視而推行的教育和宣傳計劃及措施的詳情,並請列出過去5年,當局每年就該等計劃及措施所提供的撥款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1. 梁家傑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每個法定機構的下述資料:

    (i)成立日期及目的;

    (ii)自成立日至今獲政府注入的公共資產總值和撥款總額;

    (iii)現時有多少員工(包括合約、臨時及兼職員工)的薪金是高於首長級公務員薪級表第一個薪點;

    (iv)是否按公務員薪級表發放員工薪金;及

    (v)上個年度的員工薪金及津貼開支總額;及

    (二) 當局如何監管法定機構的營運、所聘的員工人數、薪酬制度及開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2. 何俊仁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現行條例中:
    (一) 哪些尚未生效;

    (二) 哪些有部分條文尚未生效;及

    (三) 哪些由立法機關制定至今已超過6個月但仍未生效、仍未生效的原因,以及預計該等條例將於何時生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3. 楊森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由2001年至今社會福利署以競投合約方式批出的社會服務單位數目和就各個服務單位收到的標書數目,以及透過上述方式批出的服務單位成本價,與整筆撥款資助的有關成本價如何比較;及

    (二) 有否評估藉採用競投合約制所節省的資源總額,以及該制度對社會服務的數量及質素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4.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10年,有多少份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第268章)註冊的報紙及期刊(按《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被評定為不雅物品的除外),被取消註冊或有關註冊因停止出版而被當作失效,以及這些刊物的名稱、首次註冊日期,以及取消註冊或有關註冊被當作失效的日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5. 李國麟議員問:


就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在當值時受到暴力對待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

    (i)有關當局每年接報的這類個案數目,並分別按施用暴力的方式及案發場所的類別列出分類數字;

    (ii)醫護人員每年報稱遇襲的人數,並分別按他們所屬的醫院及職系列出分類數字;及

    (iii)每年分別有多少名施襲者被起訴及被定罪,以及法庭對被定罪者判處的刑罰;

    (二) 當局有否檢討公立醫院現行的保安措施及向員工提供的支援是否足夠;若有,檢討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何措施加強醫護人員與病人及其親友的溝通,避免暴力事件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6. 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由於近期人民幣升值壓力越來越大,國家外匯管理局已採取一連串措施,放寬資金外流的限制,以便紓緩人民幣升值的壓力。此外,落實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計劃,以及容許內地居民到港投資,均有助內地資金流向香港,既能帶動香港投資市場及地產業逐漸復甦,從而增加香港就業機會,也有助紓緩人民幣的升值壓力。鑒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在去年6月表示,中央人民政府原則上已批准上述計劃,並正制訂有關細節,而香港特區政府會就此與有關內地當局密切進行聯繫,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關聯繫的進展情況;及

    (二) 有何具體措施吸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在香港投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7. 李永達議員問:


關於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遵照當局就《香港西九龍填海區綜合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概念規劃比賽》發出的文件所載的比賽總則,按照一般的顧問遴選程序,聘任小組負責從獲獎的方案選取合適的概念,然後制定規劃區的詳細規劃總綱;若有,該小組的成員組合和職責範圍;若否,原因為何;

    (二) 由於上述比賽總則亦訂明,當局接着會按照上述總綱決定如何發展規劃區,規劃區內適宜交由私人發展的計劃,隨後會公開招標承投,而指定的個別建築物/設施,亦可能會再行舉辦建築設計比賽,但當局卻發出發展建議邀請書而非招標承投文件,當局有否違背上述總則,以及會否就指定的個別建築物/設施再行舉辦建築設計比賽;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與中選者就其方案中各項建議的發展規範進行談判,然後才簽訂臨時協議;若會,當局會否規限在談判時可對有關方案作出修改的範圍;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8. 楊孝華議員問:


近日,有小型旅行代理商的東主向本人反映,有關當局每年向旅行代理商收取牌照費用的做法不公平,牌照費用亦偏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簽發旅行代理商牌照的單位成本、成本各組成部分所佔的百分比,以及收回成本的比例;

    (二) 旅行代理商須繳交的牌照費用與其他服務業(例如餐飲業、地產代理)如何比較,請詳細列出有關數字;及

    (三) 哪些行業的經營者須每年繳付類似的經營牌照費用,以及有關的牌照費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9.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正當香港建造業的最新失業率仍持續高企於15.1%的水平,遠高於6.8%的整體失業率,有報道卻指澳門現正面對建造業工人短缺的問題,而澳門有關當局正與香港當局磋商輸入香港建造業工人的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磋商工作的進展;

    (二) 當局有否採取任何行動,協助本港建造業工人在澳門求職;若有,行動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當局曾採取甚麼行動,確保在澳門工作的香港建造業工人的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訂於是次會議提出的質詢)

*20.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有人借環保為名,長期在公眾地方放置鐵籠,收集舊衣物轉售圖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去年接獲多少宗有關的投訴,以及該等投訴的詳情;當中多少宗活動證實是由商業機構進行的;

    (二) 地政總署在去年接獲了多少宗在公眾地方放置鐵籠以收集舊衣物的申請,分別批准和拒絕了多少宗申請,以及拒絕申請的原因;及

    (三) 地政總署在批准申請時會施加甚麼條件,有否包括有關活動須屬非商業性質;該署如何確保獲批准人士遵守該等條件,以及違反審批條件的罰則;該署去年發現了多少宗違反審批條件的個案,以及向有關人士施加了甚麼處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1. 馬力議員問:


關於法院審理案件所使用的語文,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各級法院使用中文審理的案件佔它們審理案件總數的百分比,以及在區域法院及以上各級法院以中文審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佔有關法院審理的同類案件總數的百分比各有多少;

    (二) 是否知悉,法院在審理上訴案件時是否沿用原審法院審理有關案件時所採用的語文;若否,上訴法院所作的安排及依循的原則為何;及

    (三) 《基本法》有否保障作為訴訟案件的原告或被告的香港居民有權決定法院審理有關案件時使用哪一種法定語文;若有,當局有否評估《法定語文條例》關於司法程序所使用的法定語文的現行規定有否抵觸《基本法》的保障;若有評估,結果及理據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22. 田北俊議員問:


據報,現時只有小部分的私人執業西醫和中醫購買了專業責任保險,病人的權益因而未能獲得充分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分別有多少名私人執業西醫和中醫購買了專業責任保險,以及他們分別佔整體執業人數的百分比;

    (二) 有否評估上述執業人士不購買保險的成因及其對病人權益的影響;及

    (三) 有何措施促使更多執業人士購買專業責任保險?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3. 林健鋒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對香港整體經濟有何實質利益;

    (二) 有多少港商因實施CEPA而將在內地進行的部分工序改在香港進行;

    (三) 有否制訂新措施(例如簡化審批設廠的程序),使因實施CEPA而回流香港設廠的港商,可以更快開展生產或服務;

    (四)有多少外資公司因CEPA效應,分別透過在香港開設公司或聘用香港公司擔當它們進入內地市場的橋樑,以及透過收購香港企業進入內地市場;及

    (五)有多少內地企業因CEPA效應而成功申請在香港設立營運公司,以作為邁向國際市場的第一步?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4. 何俊仁議員問:


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的規定,僱員可就其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支付的供款,申索在應課稅入息中作出扣除,可扣除的最高款額相當於強制性供款上限。然而,僱員因不知悉上述規定而沒有申索作出扣除,便可能須繳納較多的稅款。根據稅務局的年報,在2001至02課稅年度,共有約1 205 000名納稅人,但政府在去年11月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回覆議員的質詢時表示,在上述課稅年度申索扣除有關供款的個案只有約822 000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上述課稅年度,納稅人的數目較申索作出扣除的人士數目多出超過380 000人的原因;及

    (二) 會否考慮要求僱主在僱員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上,填報僱員向強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支付的供款額,以提醒僱員可申索扣除有關供款,同時方便稅務局核實有關供款額;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5. 李鳳英議員問:


位於大嶼山竹篙灣的香港迪士尼樂園計劃在本年9月12日開幕。關於連接竹篙灣的交通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已確定及正考慮開辦的專營巴士、非專營巴士和專線小巴路線的詳情,包括投入服務的日期、收費、每日的服務時間、班次、全程行車時間、路線屬新設還是從現有路線調配,以及有關的營運限制;

    (二) 已確定的路線在繁忙時段和非繁忙時段的最高載客量,以及各條路線在開辦初期在繁忙時段、非繁忙時段和全日的預計乘客量;

    (三) 當局基於甚麼準則決定開辦多少條有關路線和選擇由甚麼公共交通工具行走該等路線;

    (四)會否禁止非專線小巴或非專營巴士開辦往來竹篙灣的路線;若會,原因為何;及

    (五)在制訂竹篙灣的交通安排時,當局如何平衡各種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益和保障市民選擇公共交通工具的權利;當局作出有關決定前有否諮詢運輸業界和公眾;若有,諮詢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6. 張超雄議員問:


據悉,社會服務聯會的一項調查發現,在過去5年,社區發展項目的數目大幅下降,如下表所列:

1999年1月2004年12月
推行中的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畫5221
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社區中心1313
小組工作隊130


此外,社會福利署("社署")一位官員在上月表示,由2005至2006年度起會削減對社區發展項目的撥款4%。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社署在監察推行社區發展項目方面的行政開支,該等開支有否因應社區發展項目減少而下調;

    (二) 過去5年政府對社區發展項目削減的撥款額;當中分別有多少是為節省開支及為其他服務提供額外資金,以及每項其他服務因而所獲額外撥款的詳情;及

    (三) 削減4%的撥款相當於削減多少款項,以及削減百分比的計算基礎?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27.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私人營辦商營運的停車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的每一季,在各警區的上述停車場發生的車內盜竊案件及被盜去的車輛數目各有多少;

    (二) 現時有何法例和措施審批上述停車場的營辦申請及監管它們的治安情況;及

    (三) 會否考慮採用表現扣分制,以處分未有妥善處理停車場治安問題的私人營辦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8. 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一家本地航空公司近月有多班航機發生機件故障。該公司事後均有向民航處作出報告,但民航處卻沒有公布該等事故,亦拒絕向傳媒透露有關的詳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民航處一共接獲多少宗由不同航空公司提交的航機事故報告,並按事故的原因列出有關的分類數字;

    (二) 民航處為何拒絕公布有關事故的詳情;及

    (三) 民航處會否定期公布航機事故的資料,以釋公眾疑慮;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29. 李鳳英議員問:


據報,有新界土地被用作存放廢置電子產品的場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全港有多少幅土地被用作上述用途,並請列出每幅土地的地區、面積、原本用途、所存放廢置電子產品種類和數量,以及有關土地是政府或私人擁有;

    (二) 有否接獲涉及上述場地的投訴;若有,投訴的性質和宗數,以及當局的跟進行動;及

    (三) 有否評估有關場地對附近居民的身體健康、自然生態及環境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30.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元朗新田古洞路旁有政府土地遭非法開墾,涉及砍伐大量樹木,而政府在接獲當地居民舉報後已展開調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涉及的開墾面積;

    (二) 遭砍伐的樹木的數量、年齡及種類,以及有否包括樹齡特高及品種特別稀有的樹木;

    (三) 調查的進展情況,以及會否提出檢控;

    (四)會否在涉及土地進行收復計劃;若會,預計開支款額及計劃的其他詳情,以及會否向涉及人士追討賠償;若沒有計劃,原因為何;及

    (五)如何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31. 李國英議員問:


據報,日前香港國際機場北面跑道因出現一道長1.5米及闊4.4厘米的裂痕而封閉兩小時進行維修工作,其間所有航機需轉用南面跑道升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機場管理局("機管局")有否全面調查該事件的成因;若有,結果為何;

    (二) 機管局有否評估上述裂痕對航機升降安全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機管局例行檢查及維修跑道所採用的方式及程序,以及政府當局有否監察該等工作;若有,如何監察;

    (四)機管局有否評估有關的裂痕是否與填海沙土出現不平均沉降有關;若有,結果為何;及

    (五)鑒於上述北面跑道的全面重鋪工程已於去年12月展開,並預計於本年5月完工,而南面跑道亦曾出現磨損情況,機管局在該工程進行期間有何具體措施,監測跑道有否出現裂痕及確保航機的升降安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32. 楊孝華議員問:


本人獲悉,有旅行代理商聘用未持有導遊證的導遊接待訪港旅行團。此外,據報香港旅遊業議會在旅遊熱點發現8間沒有領牌的旅行代理商聘用導遊向內地旅行團提供接待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有多少名接待訪港旅行團的導遊未持有導遊證,以及原因;

    (二) 有關當局會否增辦導遊培訓課程及安排多些考試,讓更多導遊可盡快取得導遊證;及

    (三) 有關當局有何措施打擊無牌經營訪港旅遊業務及旅行代理商聘用未持有導遊證的導遊,以保障持牌旅行代理商和持證導遊的利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33. 陳偉業議員問:


政府於2003年10月22日的立法會會議答覆本人質詢時表示,居民巴士服務主要在繁忙時段提供輔助服務,特別是作為往返鐵路車站和主要公共運輸交匯處的接駁服務,以紓緩市民在該時段對專營巴士和專線小巴的需求。在這個基礎上,運輸署在考慮有關居民巴士服務營運的事宜時,會詳細研究每宗個案的情況。然而,本人最近接獲投訴,指部分位於偏遠地區的屋苑,例如葵涌月海灣、青衣藍澄灣及荃灣寶雲滙等,公共交通服務嚴重不足,故此需要開辦居民巴士服務,接載屋苑居民往返地鐵站及屋苑,但開辦有關服務的申請卻屢遭政府拒絕,為該等屋苑的居民帶來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拒絕上述3個屋苑申請開辦居民巴士服務的原因;及

    (二) 過去3年,當局接獲申請開辦居民巴士服務的個案總數,當中成功及未能成功申請的個案各有多少;請分項列出成功申請的屋苑名稱及巴士路線,以及未能成功申請的屋苑名稱及原因(第(一)項所指的屋苑除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34. 劉慧卿議員問: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在去年11月3日答覆本會質詢時表示,一幅位於大埔第四區並指定作游泳池場館連附屬設施用途的土地,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已超過12個月,承批人並已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撥款重新發展該幅土地。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游泳池場館興建計劃的最新進展;

    (二) 上述撥款事宜有否阻滯;若有,詳情為何;

    (三) 現時大埔區游泳池及嬉水池場館數目是否已達《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的有關標準;若否,有何計劃增加該區這類設施的數目;及

    (四)當局會否基於大埔區遠離泳灘而考慮增加該區游泳池或嬉水池場館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35.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打擊境外人士非法入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當局每月拘捕的非法入境者數目;請按他們的國籍,以及是從水路還是陸路進入本港列出分項數字;此外,每年有多少名非法入境者被判入獄;及

    (二) 有否發現非法入境者是為了在獄中工作賺取收入或在獄中獲得醫治疾病而來港;若有,這種情況近年有否上升趨勢、該等非法入境者因干犯甚麼罪行而被判入獄,以及有何措施遏止這個趨勢?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6.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有意將其資助的8所高等教育院校國際化,招攬非本地學生在該等院校就讀或贊助本地學生前往香港以外的大學交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教資會:
    (一) 擬招攬的非本地學生來自哪些國家及他們佔上述院校收生總數的百分比;

    (二) 如何推行上述交流及把贊助交流的資金分配予各本地院校;及

    (三) 吸引非本地學生在本地院校就讀的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37. 張超雄議員問:


當局已成立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公司"),負責管理為分拆出售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零售和停車場設施而成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關於房委會及領匯公司向租用其單位的社會福利團體、教育機構、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提供租金優惠,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房委會現時如何釐定給予上述機構或人士的租金優惠金額;

    (二) 在領匯公司將會接管的商場內,現時分別有多少個由這些機構或人士以優惠租金租用的單位;

    (三) 房委會和領匯公司會否採取措施,確保目前獲租金優惠的機構或人士日後需繳付的租金不會大幅上升;若會,措施的詳情;及

    (四)領匯公司會否實施向某些機構或人士提供租金優惠的政策;若會,該政策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38. 單仲偕議員問:


隨着互聯網日益普及,互聯網規約地址不敷應用的問題越來越嚴重。為解決該問題,有關的國際標準組織在1994年提出,把互聯網基建設施採用的互聯網規約由版本4("IPv4")遷移至版本6("IPv6")。為此,多個國家及地區,包括內地、日本、南韓、台灣、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已積極展開籌備工作,例如成立專責隊伍或部門制訂相關的政策和標準、進行試驗計劃,以及就相關的技術、產品及應用展開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互聯網基建設施由採用IPv4遷移至IPv6對香港社會有何益處;

    (二) 有否制訂有關的工作計劃,例如成立專責協調小組、設立研發中心支援開發符合IPv6的產品及服務;若有,計劃的詳情、時間表及涉及的公帑開支;及

    (三) 有否就關於IPv6的政策、技術發展、標準等議題,與其他國家及地區的有關機構進行交流;會否就設立IPv6試驗網絡,與其他國家及地區,尤其是內地的有關機構建立伙伴關係,以進行研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39. 馮檢基議員問:


據報,近年不少船隻於海下灣海岸公園非法運載乘客進行商業性質的活動(例如觀賞珊瑚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就在該海岸公園進行商業活動而申領許可證的宗數,以及成功申領的宗數;

    (二) 過去5年,每年當局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向在該公園運載乘客進行非法商業活動的船隻東主提出及成功檢控的個案數目各有多少;

    (三) 現時有否措施打擊該等非法活動;若有,詳情和成效為何;及

    (四)有否評估上述非法活動對該公園生態的影響;若有,評估的詳情和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原訂於上次會議首讀和二讀的法案)

首讀

《2005年商船(限制船東責任)(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5年商船(限制船東責任)(修訂) 條例草案》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IV. 議案

(原訂於上次會議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04年12月28日訂立的 ─ 

(a)《2004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4號)規例》;及

(b)《2004年毒藥表(修訂)(第4號)規例》。
    (該兩項規例已於2004年12月31日
    隨立法會CB(3)262/04-05號文件發出)
V. 議員議案
  1. 致謝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

    就劉健儀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之後加上",但施政報告未能全面查找不足,建立一個民主的政治制度,本會對此深表遺憾,並促請行政長官盡快提出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2008年全面普選立法會議員,提高政府的問責及管治水平,使能更貼近民意,改善施政"。

    出席的政府官員載於附件



    (原訂於上次會議動議的議案)

  2. 在石油行業引入公平競爭法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本地的石油產品價格經常加快減慢及各油商調整價格的步伐趨於一致,而石油產品零售價格往往又未能真確地反映入口成本價,本會促請政府積極考慮在石油行業引入公平競爭法及其他有效措施,包括要求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關注本港石油市場可能出現的不公平競爭模式,並委託該委員會就有關情況作出監察和研究,以增加石油行業的競爭性和提高產品價格的透明度,從而避免寡頭壟斷,促進公平競爭和保障商戶及市民免受高油價之苦。

    就周梁淑怡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刪除"積極考慮在",並以"從"代替;及在"石油行業"之後加上"開始全面"。

    (ii)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積極考慮"之後刪除"在石油行業";在"引入"之後加上"全面性的";在"包括"之後刪除"要求",並以"改革"代替;在"政策諮詢委員會"之後刪除"關注",並以",賦予其法定調查權,使其能規管"代替;及在"不公平競爭模式,"之後刪除"並委託該委員會就有關情況作出監察和研究,"。


    出席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3. 制定資訊自由法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香港特區政府制定資訊自由法,以保障香港的新聞和資訊自由,並加強香港特區政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以鞏固香港的核心價值。

    就涂謹申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鄭經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之前加上"鑒於現有的《公開資料守則》並不足以保障新聞自由、資訊自由及市民的知情權,";在"資訊自由法,"之後加上"並修改現行《官方機密條例》及其他有可能與新聞自由、資訊自由及市民知情權有所抵觸的法例,";及在"新聞和資訊自由,"之後加上"以及市民的知情權,"。

    (ii)曾鈺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香港特區政府"之後加上"在充分諮詢社會各方意見,以及在兼顧市民知情權與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在"新聞和資訊自由,"之後刪除"並";及在"透明度和問責性,"之後刪除"以",並以"維護香港社會的公眾利益及"代替。

    (iii)吳靄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資訊自由法,"之後加上"訂定下列條文:(一) 公眾有權獲得公共機構所持的資料;(二) 清晰界定可拒絕披露的資料類別;及(三) 行使有關權利的機制及上訴機制,";及在"核心價值"之後加上"及便利公眾參與評估和提出公共政策的建議"。共政策的建議"。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