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18

立法會

議程

2005年2月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學校醫生)令》9/2005

其他文件

1.第53號職業安全健康局
2003-2004年度年報
(由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提交)

2.第54號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就政府飛行服務隊福利基金
在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管理情況
所提交的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3.第55號香港懲教署署長法團就懲教署福利基金
在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一年內的
管理情況提交的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余若薇議員問: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將於2006年起引入天然氣作為生產煤氣的原料。關於引入天然氣以促進氣體燃料市場的競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使用由天然氣生產的煤氣與直接使用天然氣在能源效益方面如何比較;

    (二)有沒有就天然氣在本港的用途進行規管及制訂政策鼓勵引進天然氣;若有,有關的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有沒有制訂措施,促進本港氣體燃料市場的競爭;若有,措施的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2. 李國麟議員問:


據報,公立醫院有重用供單次使用的醫療儀器的情況。重用有關儀器或可提高成本效益,但同時亦會增加病人受感染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4年,公立醫院重用上述儀器的總次數,並按儀器的種類列出重用次數;

    (二)重用各有關儀器的消毒程序及病人因重用這些儀器而受感染的風險評估結果;及

    (三)病人在接受治療前會不會知道須透過重用有關儀器進行治療;若不會,原因是甚麼,以及這些病人有沒有權利選擇是否接受重用有關儀器;若沒有權利,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3. 曾鈺成議員問:


據報,多家傳媒機構在上月中接獲一段錄像,顯示葵涌醫院一名住院男精神病人正為一名男護士按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醫院管理局:
    (一)何時得悉該宗事件;

    (二)有否就該宗事件展開調查;若有調查,如何進行及會否公開結果;及

    (三)會否檢討葵涌醫院的運作,以及有何機制保障住院精神病人不會受到不合理的對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4. 梁國雄議員問:


據報,教育統籌局為節省開支,不單在2003年開始將官立夜校課程外判,令學費大增及學生卻步,更未決定會不會在下學年繼續資助這些課程。有就讀上述課程的學生建議該局恢復直接資助有關課程,或把夜中學、夜小學及英文專修班3類課程納入持續進修基金的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過去3年,官立夜校課程每年的學費水平、報讀學生人數和他們的性別及年齡組別;

    (二)將於何時決定會不會在下學年繼續資助有關的課程;及

    (三)會不會接納上述建議;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5. 涂謹申議員問:

上月18日,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公開表示,他認為立法會若進行悼念剛去世的趙紫陽先生,便會違反《基本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接觸該位官員或中央政府的其他官員,以瞭解指悼念會違反《基本法》的理據;若有,有關的理據是甚麼;若沒有接觸,原因是甚麼;

    (二)是否知悉有否任何法律意見指出,在立法會或區議會會議上悼念已故國家領導人會違反《基本法》或違背公眾利益;及

    (三)是否知悉有否任何法律意見指出,凡是《基本法》內沒有列明的活動立法會均不可以進行,否則便違反《基本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6. 劉秀成議員問:


據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於去年5月下旬表示,政府會詳細研究有關地鐵有限公司(簡稱"地鐵公司")就興建西港島線及南港島鐵路分別提出的計劃,並預計在5至6個月內就這些計劃作出決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上述兩個計劃進行研究的結果;及

    (二)就該兩個計劃所作的決定;若當局決定批准1個或全部兩個計劃,會不會考慮要求地鐵公司盡快落實計劃及公布興建時間表;若當局決定不批准1個或全部兩個計劃,在作出決定時曾考慮哪些因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7. 湯家驊議員問: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於去年12月表示,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將會委聘獨立顧問調查本地石油零售市場的競爭情況,以確定油公司有否壟斷市場的行為,從而決定需否以立法或其他方式促進石油市場的競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調查的開始及預計完成日期,以及當局會否公布整份調查報告;

    (二)當局根據甚麼準則挑選顧問,以及是否已委聘顧問;若然,獲聘顧問的名稱及他們的相關經驗;

    (三)顧問將循甚麼方法進行調查,會否從公平競爭的角度評估燃油市場的競爭情況;及

    (四)調查將涵蓋甚麼範圍,以及該範圍是否關乎市場的整體運作,抑或只局限於石油產品的訂價事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8.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政府在2004年12月建議於未來6年逐步調高撞擊式打樁工程及其他建築工程的建築噪音許可證收費,藉以把簽發上述許可證的成本回收率,分別由現時的33%及27%提高至10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建築噪音許可證收費在未來6年每年的建議增幅;

    (二)基於甚麼理據把達致收回十足成本的年期定在6年;

    (三)當局有否就調高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費用的步伐諮詢建造業;如有,諮詢的結果;及

    (四)當局將會採取甚麼措施,減低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成本?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9. 鄺志堅議員問:


有工會向本人反映,包括以營運基金方式運作的部門在內的各政府部門採用不同方法處理關於公務員工作表現的投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處理上述投訴的程序;

    (二)政府部門會否受理以匿名方式提出的上述投訴;若會,請告知有關的政府部門名稱及其處理這類投訴及作出跟進的詳情;及

    (三)有否設立一個各部門適用的統一機制,以處理關於公務員工作表現的投訴;若否,沒有設立的原因,以及會否考慮設立有關機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0.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統計數字,到了2033年,65歲或以上的人口比例將會佔香港人口總數的27%。另一方面,在2003年,香港的總和生育率處於極低水平,每1 000名婦女僅生育941名子女,遠低於每1 000名婦女生育2 100名子女的更替水平。據報,由於近年經濟不景,有適齡生育夫婦不願生育子女。然而,他們可能會在20年後退休或失業。屆時,人數有所減少的年青一代須肩負沉重的稅務負擔,以支付提供醫療及社會設施的開支。此情況會打擊他們生兒育女的意欲,形成惡性循環。政府當局成立了人口政策專責小組。然而,除了發表專責小組報告書外,並未實施任何具體措施,以扭轉上述不利趨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短期及長遠計劃,紓解對香港持續發展的上述威脅;及

    (二)有否制訂提高香港生育率的中期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1. 李國英議員問:


據報,有酒店以不良手法推銷會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1年,當局接獲的投訴個案的性質和數目,以及與之前兩年的有關個案如何比較;

    (二)如何跟進該等投訴,以及有何措施懲罰涉及人士和機構;及

    (三)有否研究措施遏止上述不良推銷手法,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2.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向低收入家庭及婦女提供的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該署資助的日間幼兒園和育嬰園的使用率,以及低收入家庭使用這些服務的情況,包括透過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劃獲得經濟援助的人數及金額;

    (二)過去3年,參加課餘託管津助計劃的人數和當中低收入家庭人士所佔的百分比,以及獲得全費及半費減免的人數各有多少;及

    (三)婦女事務委助會及其他機構於2004年3月合作推行的"自在人生自學計劃"的總參加人數,以及當中低收入婦女所佔的百分比?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3. 單仲偕議員問:


關於支援香港軟件業發展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規定,除特定情況外,內地政府機關應當採購本國貨物和服務,但香港製作的軟件並不納入上述貨物和服務的範圍,香港當局會否在本年初展開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第三階段磋商時,爭取把香港軟件商製作的軟件納入上述範圍或享有零關稅待遇;

    (二)鑒於內地政府近年大力推動開放源碼軟件的應用和發展,香港當局會否推出相應措施及投入資源,鼓勵香港軟件業界發展上述軟件,並加強有關的人才培訓;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為強化內地與香港的軟件業的夥伴關係,香港當局會否在香港設立軟件中心,提供軟件品質測試服務及發展"軟件開發流程改進"的技術,以支援香港發展為中外軟件集散地,以及與內地軟件企業合作爭取國際軟件外包訂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4. 楊孝華議員問:


有旅遊業人士向本人投訴,熱門旅遊景點附近缺乏旅遊巴士泊車位的情況,隨着訪港旅客人數持續上升而越來越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在某些限制區放寬禁止旅遊巴士上落乘客的限制,以及准許旅遊巴士在未有確切發展計劃的政府空地(例如位於北角和九龍塘的空地)短暫停泊等候,以免旅遊巴士在等候接載乘客期間在景點附近繞圈行走因而增加道路交通的負荷;及

    (二)鑒於當局去年6月16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會繼續物色更多地點,以供旅遊巴士停泊及上落客之用,有關物色地點工作的最新進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5.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鄰近新界的蛇口赤灣,近年工業污染嚴重,當地的發電廠、垃圾焚化爐及工廠排放的黑煙粉塵,更會順著風勢飄至新界地區,影響當地居民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蛇口赤灣附近的香港境內有否設置空氣監測站;若有,所記錄的空氣污染水平;若否,當局如何監察上述污染問題的情況;

    (二)以風向推測,香港最受黑煙粉塵影響的月份及地區;及

    (三)有否就上述污染情況與深圳市政府商討解決方案;若有,進展情況及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6. 李鳳英議員問:


關於管理公務員的工作表現,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2001年至今,每年:

    (i)因被評為工作表現欠佳而不獲增薪的公務員的數目,並按他們所屬的部門、職級、服務年資和不獲增薪的形式(暫停或延期發放增薪)列出分類數字;他們表現欠佳的具體情況;以及因而節省的薪酬開支款額;及

    (ii)接獲這些公務員就不獲增薪提出的上訴個案數字,並按他們所屬的部門、職級、服務年資及上訴結果列出分類數字;

    (二)除暫停或延期發放增薪外,當局還會以哪些方式處理被評為工作表現欠佳的公務員;過去3年,由每種這些其他處理方式處理的公務員人數,並按他們所屬的部門、職級及服務年資的分類數字,以及公務員就當局對他們施加的處分提出上訴的個案數目及上訴結果;

    (三)有否就公務員近年的整體工作表現進行分析;若有,該等分析顯示甚麼現象和存在的問題,以及當局會如何跟進;若否,會否考慮進行有關的分析;及

    (四)有否就現行的公務員工作表現管理進行全面評估;若有,評估的結果;有否考慮推出改善措施,包括全面更新公務員工作表現管理系統;若沒有進行評估,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有關評估;若會,詳情和推行日期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7. 陳偉業議員問:


現時不少郊野公園的山頂及山坡均沒有樹木生長,這些土地由於沒有植物的保護而被嚴重侵蝕,容易造成山泥傾瀉及土石流失,破壞郊野公園的景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當局在郊野公園種植的樹木總數和涉及的款額;及

    (二)未來5年,當局有否計劃在郊野公園種植樹木;若有,每年擬種植的樹木數量;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提升幼稚園教師("幼師")的專業水平,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個學年,每年持有專上學院頒發的證書、副學位及學位的幼師分別累計人數,以及該等數字分別佔同期幼師總人數的百分比;

    (二)有否研究如何改善幼師培訓課程(包括增加培訓的名額);若有,研究結果;若否,會否進行研究;

    (三)有否按照教育統籌委員會於2000年9月提出的建議,檢討把幼師的入職學歷要求提升至學士學位水平的可行性;若有,檢討的進展或結果;若檢討結果為可行,請說明落實時間表;若檢討結果為不可行,理據為何;及

    (四)會否增撥資源,以鼓勵各專上院校開辦更多培訓幼師的證書或學位課程;若會,將按甚麼準則分配資源;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19.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移民外地的香港居民及終止在港工作的外籍人士未有在離境前清繳稅款的情況頗為普遍,庫房每年因而蒙受巨大損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上述逃稅情況每年分別所涉及的人數和稅款總額;

    (二)現時有何機制防止這些人士逃稅及追收欠交稅款;及

    (三)有何新政策遏止這些人士逃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0. 劉江華議員問:


在2000至01學年或之前註冊修讀4年全日制文憑課程的香港樹仁學院學生,可向學生資助計劃申請資助。該計劃其中一項還款規定是,接受資助的學生若未能完成課程(包括轉往公帑資助大學就讀),必須一次過清還所有資助款項,包括助學金、貸款、利息、附加費及其他欠款。然而,供各大學的公帑資助課程學生申請的本地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卻沒有此項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就上述資助計劃訂定不同還款規定的理據,以及會否考慮取消該項還款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教育統籌局局長缺席期間)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4年12月1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4年僱員補償條例(修訂附表2)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4年第213號法律公告) ─

      (a)在第1條中,廢除"勞工處處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而代以"2005年2月8日";

      (b)在第2條中 ─ 

      (i)在新的B11項中,廢除"頻繁地"而代以"經常";

      (ii)在新的B12項中,廢除"頻繁地"而代以"經常";

      (iii)在新的B12項中,在(a)段中,廢除"其屍體或屍體部分、其殘留物"而代以"未經烹煮的已死家禽或雀鳥或其部分或其殘留物、"。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4年12月1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4年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修訂附表2)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4年第214號法律公告) ─

      (a)在第1條中,廢除"勞工處處長以憲報公告指定的日期"而代以"2005年2月8日";

      (b)在第2條中 ─

      (i)在新的第50項中,廢除"頻繁地"而代以"經常";

      (ii)在新的第51項中,廢除"頻繁地"而代以"經常";

      (iii)在新的第51項中,在(a)段中,廢除"其屍體或屍體部分、其殘留物"而代以"未經烹煮的已死家禽或雀鳥或其部分或其殘留物、"。

  3.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動議議案,以修訂於2004年12月1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4年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第三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及《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4年第209號及210號法律公告)。

(議案內容載於附錄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5年1月1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商船(防止污水污染)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5年第7號法律公告);及

      (b)《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費用)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5年第8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5年3月9日的會議。

  2. 監管行政長官、問責官員及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任職私營機構

    張文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前房屋署副署長鍾麗幗女士退休後獲准任職一間私營機構,引起社會重大的非議,令公眾質疑她目前的工作與以往的公職有利益衝突,為了恢復市民對高官退休制度的信心,本會促請政府立即修訂、監管落實和嚴格執行公務員退休後任職私營機構的政策和措施,當中包括:

      (一)將在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職級或以上職級退休的官員的禁制期由現時6個月延長至兩年,其他首長級官員的禁制期延長至一年;

      (二)禁止首長級官員在退休假期中任職私營機構,避免雙重支薪;

      (三)擴大規管從事業務或受僱工作的地點,除香港以外,還要包括中國大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四)查找退休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工作的漏洞,防止委員會變橡皮圖章,濫批申請;

      (五)公開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獲政府批准任職私營機構的資料;及

      (六)密切監察首長級官員獲批任職私營機構後工作性質的變化,確保其工作與以往的公職沒有利益衝突;

    此外,本會亦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先生就鍾麗幗事件的失誤道歉,並促請當局修訂有關政策,對行政長官和問責官員離職或退休後任職私營機構作適切有力的規管,落實行政長官在2005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堅決反對官商勾結,徹底杜絕利益輸送"的政策方向,確保行政長官、問責官員及首長級官員離職後所從事的業務或工作,不會與其前任公職有利益衝突或令政府形象受損。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譚耀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刪除"前房屋署副署長鍾麗幗女士",並以"近年多名首長級公務員"代替;在"退休後獲准任職"之後刪除"一間";在"引起社會"之後刪除"重大的非議,令公眾質疑她目前的工作與以往的公職有利益衝突",並以"關注"代替;在"為了"之後刪除"恢復市民對高官退休制度的信心",並以"加強防止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從事的工作與以往的公職有利益衝突"代替;在"本會促請政府立即"之後刪除"修訂",並以"收緊"代替;在"嚴格執行"之後加上"首長級";在"(一) 將"之後刪除"在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職級或以上職級退休的官員的禁制期由現時6個月延長至兩年,其他";在"首長級官員的禁制期"之後刪除"延長至",並以"一律定為最少"代替;刪除"(三) 擴大規管從事業務或受僱工作的地點,除香港以外,還要包括中國大陸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三)"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四)"代替;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五)"代替;在"公務員事務局"之後刪除"局長王永平先生就",並以"盡快完成"代替;在"鍾麗幗事件的"之後刪除"失誤道歉",並以"調查及公布有關報告"代替;及在"並促請當局"之後刪除"修訂",並以"嚴格執行"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3. 反對官商勾結及利益輸送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行政長官於2005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在維持香港自由市場效率和創富能力的前提下,妥善協調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堅決反對"官商勾結",實施嚴格的監管制度,徹底杜絕"利益輸送",本會促請政府當局:

      (一)清楚界定何謂"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並詳細解釋該等監管制度將如何運作;

      (二)檢討現行政治制度和分配資源程序,堵塞漏洞;

      (三)開放提名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的機制和增加其透明度,嚴格執行一人不應同時擔任超過6個委員會的成員,和在同一委員會內不應服務超過6年的規定,以及"用人唯才"的原則,廣泛吸納各界意見,避免"用人唯親"和"利益輸送";及

      (四)落實在2007年及2008年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避免小圈子選舉制度繼續衍生"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一) 清楚"之後刪除"界定何謂",並以"解釋如何避免"代替;在"和'利益輸送',並"之後刪除"詳細解釋該等監管制度將如何運作",並以"確保不會對正常的官商合作關係造成損害;及"代替;在"(二) 檢討"之後刪除"現行政治制度和分配資源程序,堵塞漏洞;",並以"官商合作項目的決定程序,並增加其透明度,"代替;及刪除"(三) 開放提名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的機制和增加其透明度,嚴格執行一人不應同時擔任超過6個委員會的成員,和在同一委員會內不應服務超過6年的規定,以及'用人唯才'的原則,廣泛吸納各界意見,避免'用人唯親'和'利益輸送';及 (四) 落實在2007年及2008年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避免小圈子選舉制度繼續衍生'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並以"以維護公眾利益"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