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4/05-19

立法會

議程

2005年2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2004年空運(航空服務牌照)(修訂)(第2號)規例〉2005年(生效日期)公告》17/2005

其他文件

1. 第56號香港藝術發展局
2003-2004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 第57號香港演藝學院2003-2004年度年報及
截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3. 第58號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4. 第59號平等機會委員會
2003/04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5. 第60號教育獎學基金
截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的年度
經審計的帳目報表連同核數師的報告及
信託人就基金管理作出的報告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6. 第61號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
2003至2004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及
第四十三號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提交的報告書
(2005年2月 ─ 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四十三號報告書)
(由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黃宜弘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質詢

1. 周梁淑怡議員問:

據報,香港現時共有6個政府火葬場,設置了30個火化爐,每日處理遺體達144具,但卻未能滿足市民火化去世親友遺體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火化遺體的最短、最長及平均輪候期;

    (二)現行排期火化遺體的機制詳情;當中有沒有釐定緩急先後的準則,以及市民可不可以按照本身的需要,要求當局優先處理火化他們親友遺體;及

    (三) 現時上述火化爐的使用量有沒有超出負荷;若有,當局有甚麼對策紓緩負荷?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 鄭家富議員問:


本人最近接獲投訴,指紅磡火車站的五號及六號月台是供直通火車使用,而國產直通火車是柴油火車,以致這些月台的空氣質素甚為差劣。據本人瞭解,現時香港沒有法例監管鐵路及空調巴士等公共運輸設施內的空氣質素。另一方面,環境保護署在2003年11月公布"管理空調公共運輸設施內空氣質素專業守則",就有關設施制訂空氣質素指標,以及訂明鐵路公司應至少每年1次,在繁忙時間及正常運作的情況下,監測鐵路設施的二氧化碳平均每小時的濃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柴油直通火車啟動時排放大量廢氣,當局是否知悉九廣鐵路公司(簡稱"九鐵公司")有沒有監測在這些火車啟動時,上述月台的空氣質素是不是符合有關的空氣質素指標;若有,結果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鑒於本港四季氣候不同,開放式火車站月台亦可能因進行工程或改建等而令空氣質素出現變化,當局是否知悉九鐵公司會不會增加監測空氣質素的次數,以確保紅磡火車站月台的空氣質素可以長期維持在良好狀態;及

    (三) 會不會考慮制訂有關管理空氣質素的法例,以取代現行不具法律效力的守則,以能向乘客及車站員工提供空氣質素良好的環境;若會,立法時間表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3. 梁耀忠議員問:


關於在地面及高架地鐵車站安裝月台幕門,以及殘疾地鐵乘客的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在上述車站安裝月台幕門的平均開支,以及與地底地鐵車站的有關開支如何比較;及

    (二) 過去10年,每年地鐵車站發生乘客墮軌意外的數目,當中受傷或死亡的視障和肢體傷殘乘客各有多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4. 黃定光議員問:


內地當局經與香港特區政府商討後,已於去年年底廢除跨境貨櫃車"四上四落"的規定,即本港貨櫃車在進入內地後其貨櫃、司機、拖頭和拖架無須一同返港。然而,內地當局尚未取消"一車一司機"及"入線費"的規定,即每部貨櫃車必須指定由一位司機駕駛,以及香港司機必須每月向內地當局繳付約6,000港元的牌照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廢除"四上四落"的規定對運輸業的影響;

    (二) 當局與內地當局就香港跨境貨櫃車的發牌、規管和通關等事宜所進行的討論,目前的進度如何;及

    (三) 預期內地當局會在甚麼時候取消"一車一司機"及"入線費"的規定,以及有否向內地當局提出具體取代方案;若有,方案的詳情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5. 湯家驊議員問:


當局在去年12月31日回覆本人時指出,原則上只要重建計劃符合規劃意向,按照一般的土地行政政策,政府會接受有關地契修訂申請;然而,假若紅灣半島的發展商申請修改地契以進行重建,當局會考慮不接受有關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何時獲得法律意見,指政府有權拒絕紅灣半島發展商提出申請修訂地契以進行重建;若在去年7月5日前得悉,為何當局仍在當天發出函件,提醒該等地產商若有意在該土地上進行的重建不符合《總綱發展藍圖》和《核准的美化環境計劃書》的規定,須向九龍西區地政專員申請修訂地契;若在7月5日之後才得悉,為甚麼當局沒有在更早的時候尋求法律意見;

    (二) 何時確定當局有權拒絕紅灣半島發展商申請修訂地契以進行重建;為甚麼不就此即時告知該等發展商;及

    (三) 何時以及基於甚麼原因,決定不會接受發展商有關修訂地契的申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6. 楊森議員問:


關於公立醫院的服務及收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急症室收費在2002年11月實施以來,被歸類為非緊急個案的求診人次有否下降趨勢;急症室收費的檢討進展如何及預計於何時完成;

    (二) 現正研究增加哪些公立醫院服務收費項目,以及將於何時公布有關的建議;及

    (三) 是否計劃在長遠醫療融資方案落實前,透過增加公立醫院的收費舒緩醫院管理局的財政壓力;若是,收費需增至甚麼水平醫院管理局才能達致收支平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7. 劉秀成議員問:


就政府委聘進行的行政管理研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過去7年,每個政策局每年委聘進行的研究數目,以及每項研究涉及的費用、需時多久及研究成果;及

    (二) 當局有否既定的機制遴選顧問公司進行這些研究;若有,該機制的詳情,包括投標價格及其他因素所佔的比重;若否,當局如何遴選顧問公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8. 張文光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各間獲公帑資助的專上院校:
    (一)由本學年至07/08學年,每年分別為職前及在職教師提供的師資培訓課程名額,並分別按下列項目列出分類數字:

    (i)供中學、小學、幼稚園(,或幼兒中心)教師修讀;

    (ii)修畢課程後所得的學歷(例如:學士學位、學位教師教育文憑或幼兒教育證書);

    (iii)除第(ii)項以外,供在職教師複修的學額;及

    (iv)修讀模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或銜接課程);及

    (二) 按照甚麼理據釐訂上述各項課程每年的名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9. 梁劉柔芬議員問:


最近有多名市民向本人反映,他們在中區的繁忙街道上及溝渠附近時常看見體積龐大的老鼠出沒。然而,"鼠患參考指數"卻由2000年的16%,逐年下降至2004年1月至6月的4.3%;被捕獲或毒殺的鼠隻數目亦由2000年的57 639隻,逐年下降至2003年時的40 342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統計數字能否準確反映本港鼠患的實際情況及嚴重性;若評估為能夠,有關的分區數據為何;若評估為不能夠,有何補救方法;

    (二) 有否估計鼠患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 當局如何釐定滅鼠工作的範疇,包括有否定期估計全港的老鼠數目及預期繁殖數量,以及有否參考在其他地區採用的滅鼠措施;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當局如何評估滅鼠工作的成效,以及評估的結果,以及會否加強滅鼠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0. 單仲偕議員問:


據報,財務機構在接獲市民的貸款或信用卡申請時會參考有關的市民在信貸資料庫的資料,但財務機構查閱市民在該資料庫信貸資料越多,他們的信貸評級便會下降。此外,本人接獲市民投訴,指他們在償還貸款後,信貸評級反而下降,因而可能影響其未來貸款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制訂機制使市民可反對其在上述資料庫的信貸評級;

    (二) 會否要求有關的信貸評級公司公開其評級準則;及

    (三) 會否制訂機制,鼓勵信貸資料庫市場有更多競爭,從而讓市民可向審批其貸款申請的財務機構提交另一間公司對他們的信貸評級,以避免其申請因不合理信貸評級而不獲批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1. 郭家麒議員問:


本人獲悉,警方在處理智障兒童懷疑遭性侵犯的案件時,須先取得其家長簽署同意書才可安排替受害人檢驗身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對於涉嫌人正是受害人家長,而該家長又不同意該受害人接受驗身的個案,當局如何處理;

    (二) 對於涉嫌人正是受害人家長的個案,當局會否考慮授權某些社會福利機構或監護委員會簽署同意書;若不會,原因為何及有何其他解決方法;及

    (三) 有否向前線醫護人員提供處理上述個案的具體指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2. 馬力議員問:


據報,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堅尼地城的一個物業重建項目的住宅單位在近日公開發售前進行內部認購,該安排被部分市民投訴為混亂、不公平及缺乏透明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市建局:
    (一)過往發售重建物業的安排及所依循的原則;

    (二) 與私人發展商合作項目的發售安排和市建局自行發展項目的有關安排如何比較,以及有否評估這些合作項目的售樓安排是否合理及符合開放、具透明度及向公眾負責的公營機構運作原則;若有,結果為何;及

    (三) 會否規定日後市建局有份參與的物業重建項目的住宅單位須全部以公開和具透明度的方式發售;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3.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向長者提供的健康評估及醫療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儘早就向長者提供關於保護視力、聽覺及牙齒健康的服務作出規劃;

    (二) 有否計劃向長者提供每年一次的全面健康評估服務;若會,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醫院管理局在引進《標準藥物名冊》時,有何措施確保公立醫院的長者病人有權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藥物及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名冊以外的藥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4. 譚耀宗議員問:


退休金法例規定,獲發退休金的公務員,如受聘於在有關法例下,屬公職服務的補助機構,其退休金可予暫停支付。然而,此類補助機構的名單自1997年2月至今沒有作出更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哪些法定機構在1997年2月之後成立;

    (二) 是否知悉現時在各個第(一)項所述的法定機構及其他未納入有關名單的公共機構任職的長俸制退休公務員數目;

    (三) 以何準則決定是否將法定機構或公共機構納入有關名單;及

    (四) 有否經常檢討是否需要將新成立的法定機構及公共機構納入有關名單,以使政府當局可暫停向在名單內的新增機構任職的退休公務員支付退休金;若有,為何名單自1997年2月至今沒有作出更新;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5. 石禮謙議員問:


自國家商務部及國務院港澳辦於去年8月底實施《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後,內地企業可申請來港投資開辦企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實施上述規定以來,有多少內地企業前來香港投資開辦企業,以及涉及的主要行業及投資額;

    (二) 香港當局有何具體措施積極在內地宣傳及推廣香港的投資環境及優勢,以吸引內地企業來港投資,例如會否在內地各主要城市舉辦投資推廣活動;及

    (三) 香港當局有否採取措施,以方便內地企業來港投資開辦企業,例如向它們提供優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6. 鄺志堅議員問:


關於九廣鐵路公司和地鐵有限公司合併("兩鐵合併")的研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負責制訂兩鐵合併時間表的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以及是否已制訂具體合併時間表;若然,詳情為何;若否,預計何時公布該時間表;

    (二) 當局在決定兩鐵合併模式前,會否諮詢兩間鐵路公司各部門和職級的員工;若會,諮詢詳情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兩鐵合併模式方案的詳情,以及會否就該等方案進行公眾諮詢;若否,原因為何;

    (四) 有否研究外地合併鐵路的模式和成效;若有,研究的詳情及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有否評估兩鐵合併對社會和經濟的影響,尤其是合併的進度對興建新沙田至中環線、西港島線及南港島線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7. 曾鈺成議員問:


據報,近兩年遭親人遺棄而入住兒童院舍或寄養家庭的兒童每年約有1 300人。最近,政府表示會將部分兒童院舍名額轉為寄養服務名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既缺乏親人照顧又不獲兒童院舍接收的兒童數目,以及有關兒童不獲接收的原因;

    (二) 兒童院舍及寄養家庭的單位成本價分別為何,以及各成本價所包括的各項主要開支款額(例如職員薪津);及

    (三) 將部分兒童院舍名額轉為寄養服務名額會否增加受惠兒童數目;若會,預計每年的增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8. 張超雄議員問:


關於醫院管理局計劃引進的《標準藥物名冊》("《名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病人只需按標準收費繳費的處方藥物當中,有多少種日後不會被納入《名冊》,並按下述分類列出分項數目,以及每種藥物所醫治的疾病:

    (i)療效顯著但極度昂貴;

    (ii)療效僅經初步驗證;

    (iii)與其他替代藥物比較僅具輕微邊際效益,但明顯昂貴;及

    (iv)作用只為滿足生活方式;及

    (二) 當局估計在引進《名冊》後,每年有多少名公立醫院病人因而需自費購買藥物及他們需額外支付的總金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9. 陳婉嫻議員問: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將治療胃腸基質瘤及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藥物"加以域"定為第一線藥物,並會安排須服用該藥物而有經濟困難的病人申請撒瑪利亞基金的藥費資助。然而,醫管局迄今仍未公布資助計劃詳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醫管局打算何時公布上述計劃的詳情;

    (二) 鑒於"加以域"的價錢十分昂貴,而撒瑪利亞基金的現行申請準則對向該基金申請藥費資助的病人並不合理,醫管局會否在制訂有關計劃詳情時修訂該基金的申請準則,使更多須服用該藥物的病人得到藥費資助;及

    (三) 醫管局是否已改變過往提供第一線藥物的大部分費用的政策,並改為安排由慈善基金津貼現有及新增的第一線藥物的費用,以及審查有關津貼申請人的入息和資產?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員議案

  1. 落實長者關注議題

    譚耀宗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本港人口老齡化,本會促請政府因應本港9個主要安老及社會服務團體和長者組織所提出的建議,制訂可持續的長者服務政策,推動積極措施,以落實經過各區長者討論及投票選出的"長者最關注的6個議題",包括:

      (一)長期護理:加強社區及院舍持續照顧服務、支援護老者;

      (二) 醫療服務:減輕長者醫療費用的負擔、提高醫療服務效率;

      (三) 疾病預防:推行長者保健計劃、改善環境衞生;

      (四) 精神健康:推動老有所為活動、強化老人復康及外展服務;

      (五) 退休保障:研究建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支援選擇回鄉養老長者;及

      (六) 防止虐老:立法保障長者、提供長者庇護支援及倡導敬老揚孝文化,

      從而不斷改善長者生活質素,建立一個愛老及護老的社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楊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落實"之後刪除"經過各區長者討論及投票選出的 ' ";在"最關注的"之後刪除"6",並以"7"代替;在"議題"之後刪除" ' ";在"回鄉養老長者"之後加入"、讓與家人同住的長者可獨立申請綜援"及在其後的";"之後刪除"及";及在"敬老揚孝文化"之後加上";及(七) 老人安居:幫助貧困長者解決居住問題,包括對本港的安老院舍引入評級制度,讓長者入住安老院舍時有更大信心;增建小型公屋單位,提供適當的社會服務配套,讓長者安居;研究放寬居住在自置舊樓的長者的公屋輪候資格,讓他們把物業交予非政府機構託管,並以所得租金支付其生活開支,頤養天年"。

    (ii)梁劉柔芬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退休保障:"之後刪除"研究建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支援",並以"加強對退休長者,包括"代替;及在"回鄉養老"之後刪除"長者",並以"人士的支援,令長者的生活得到更大保障"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 環保回收工業政策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早日落實可持續發展計劃,包括制訂長遠環保回收工業政策、落實"回收園"發展計劃、考慮徵收合理的環保稅,以及成立高層次的跨部門產業促進局,以高效率統籌各部門溝通合作,加強市民對環保的認識和向他們灌輸處理廢物的正確態度,以期早日解決香港日趨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並創造商機及增加就業機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可持續發展"之後刪除"計劃",並以"原則"代替;在"跨部門"之後加上"環保回收";及在"就業機會"之後加上";此外,本會建議政府:(一) 於公眾場所、大型商場、學校、政府機構等增設各種廢物回收箱,以增加回收量,並在大型的垃圾收集站及其他主要地點劃出地方設立廢物回收點,讓廢料回收商收集運走;至於未能劃出回收點的垃圾收集站,政府應考慮設立廢物回收中轉站,方便清潔公司及廢物回收商交收廢物;(二) 應在其外判清潔服務合約中加入回收工作條款,規定廢物回收比率;(三) 對指定可回收的廢物如紙、輪胎、塑膠製品等定下明確的回收率作為指標,以及研究對某些特定的可回收廢物生產商徵收環保稅;(四) 為創造本地綠色市場及為環保產品製造穩定用家,鼓勵公營機構、資助機構、學校等帶頭推動使用再造產品,以及訂定採購再造產品的比率,並鼓勵他們購買本地或外國的再造產品,以推動回收廢物循環再造工業的發展;及(五) 制定本地環保標籤法規,加強對環保標籤的監管,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鼓勵綠色消費"。

    (ii)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可持續發展計劃,"之後加上"貫徹以減少廢物和回收再用為本的廢物處理策略,";在"包括"之後加上"落實污染者自付原則、";在"工業政策、"之後加上"為不同行業及社區設計廢物源頭分類回收計劃、";及在"環保稅"之後加上"、政府部門應優先採用本地製造的循環再造產品"。

    (iii)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工業政策"之後刪除"、",並以"和措施,讓廢物回收再造業和出口業得以保存和發展;"代替;及在"發展計劃"之後刪除"、",並以",同時在 '回收園' 以外設立區域性的大型回收中心,並於全港各區建立可循環再用廢物回收網絡,以增加基層勞工和小型企業經營者投入回收業的機會;"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