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由梁家傑議員就「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動議,經涂謹申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政府當局決定把廣達40公頃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下稱'該計劃')一次過批予一個財團,並且只給予公眾15星期的時間,就首階段選出的3份建議書提出意見,此舉未能確保在培育文化藝術之餘,同時最有效利用香港珍貴的土地資源,維護公眾利益,本會強烈要求政府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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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延長諮詢期至6個月,讓公眾有充足的時間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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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公開有興趣參與該計劃的人士已向政府提交的所有建議書,包括財務安排資料,讓公眾在諮詢期內更全面掌握發展建議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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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取消需斥巨資建造的天篷作為該計劃必須的構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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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撤回單一招標批出整幅土地連發展計劃的決定,並把地段拆細分批推出市場公開招標或拍賣,讓本港中小型發展商均可參與該計劃,以求獲取最大的賣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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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制訂本港長遠和可持續發展的文化藝術政策,並以出售該40公頃土地的部分收益來支持和推動有關政策;在訂定具體內容和落實該等政策時,須容許公民社會制度化的參與,尤其應吸納本地文藝界的意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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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成立一個由各界人士組成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管理局,該局須為法定組織,負責規劃、發展及管理西九龍文娛藝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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