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請使用可執行 Javascript 的瀏覽器。
流動/無障礙瀏覽
|
預設字體大小
A
較大的字體
A
最大的字體
A
|
English
|
简体
完整列印
簡潔列印
網站
網上廣播
立法會電子檔案
委員會
搜尋關鍵字
更多
更多檢索立法會功能
立法機關的歷史
從立法局到立法會
今日立法會
立法會如何運作
立法會年報
圖片及影片廊
立法會會議
立法建議
開支預算及財務建議
委員會
申訴制度
聯絡工作
香港以外地方的訪問活動
本地訪問活動
議會程序及相關事宜
立法會主席
立法會議員排名序名單
議員履歷
議員通訊錄
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
立法會議員酬津安排
立法會議員名單的變更
議員參與立法會事務紀錄
議員辦公平台
教育資源
教育活動
參觀立法會綜合大樓
立法會綜合大樓
綜合大樓設施
計劃到訪
導賞團
立法會綜合大樓虛擬導覽
紀念品店
如何前往
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的安全檢查安排
出席或旁聽會議人士須知
請願或示威的指引
聯絡我們
關於圖書館
到訪圖書館
館藏
數碼化計劃
館內提供的資源
新書一覽表
館際借閱服務
圖書館刊物
展覽
最新消息
聯絡我們
用戶借閱紀錄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
查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文件及紀錄
檔案館藏品
公開數據
種族平等
立法會彙報
2004 至 2005 年度
立法會彙報
第11期 (2005年2月3日)
在2005年2月2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四項決議:
(1)
由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有關《2004年僱員補償條例(修訂附表2)令》的決議
。
(2)
由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有關《2004年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修訂附表2)令》的決議
。
(3)
由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動議,有關《2004年電訊(釐定頻譜使用費的方法)(第三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及《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規例》的決議
。
(4)
由
劉健儀議員動議,有關延展《商船(防止污水污染)規例》及《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費用)規例》的修訂期限的決議
。
在同一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無立法效力的議案:
由張文光議員就「監管行政長官、問責官員及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任職私營機構」動議,經譚耀宗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近年多名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獲准任職私營機構,引起社會關注,為了加強防止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從事的工作與以往的公職有利益衝突,本會促請政府立即收緊、監管落實和嚴格執行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任職私營機構的政策和措施,當中包括:
(一)
將首長級官員的禁制期一律定為最少一年;
(二)
禁止首長級官員在退休假期中任職私營機構,避免雙重支薪;
(三)
查找退休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工作的漏洞,防止委員會變橡皮圖章,濫批申請;
(四)
公開首長級公務員退休後獲政府批准任職私營機構的資料;及
(五)
密切監察首長級官員獲批任職私營機構後工作性質的變化,確保其工作與以往的公職沒有利益衝突;
此外,本會亦要求公務員事務局盡快完成鍾麗幗事件的調查及公布有關報告,並促請當局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對行政長官和問責官員離職或退休後任職私營機構作適切有力的規管,落實行政長官在2005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堅決反對官商勾結,徹底杜絕利益輸送'的政策方向,確保行政長官、問責官員及首長級官員離職後所從事的業務或工作,不會與其前任公職有利益衝突或令政府形象受損。"
分享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