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至 2005 年度
立法會彙報
第24期 (2005年6月15日)



在2005年6月15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兩項無立法效力的議案:

(1)由張學明議員動議,有關「自然保育政策」的議案

"鑒於去年政府推行新的自然保育政策,提出了管理協議和公私營界別合作兩項措施,但有關措施未能真正達到持續保育具重要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的目標,更引起土地擁有人不滿權益受損,以及社會人士質疑措施的成效,本會促請政府檢討有關政策,包括:
(一)確立真正以保育為先的政策目標及策略;
(二)檢討現行過於分散的自然保育法例,並研究訂立專門處理保育自然生態事宜的法例;
(三)政府擔當更積極的角色,在12個須優先加強保育的地點(下稱'優先保育點')進行保育管理工作;
(四)重新研究切實可行和合理的方案,對在優先保育點內擁有私人土地的業權人作出合理的補償或安排,以確保有關土地得到更有效的保育管理;
(五)加強培訓負責管理和監督保育工作的人員,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並向市民灌輸自然保育的意識;及
(六)由有關的政府部門牽頭統籌政府當局、環保團體、私營機構、鄉事組織、大學及研究機構等在保育事宜上的交流,團結各方力量推動生態保育的工作。"

(2)由黃定光議員就「深化《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動議,經單仲偕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特區政府剛完成《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下稱'《安排》')首階段的經濟效益研究,而工商業界及專業服務團體亦先後就如何改善《安排》提出意見,本會促請政府採取積極措施,回應各界在《安排》首階段檢討提出的訴求,包括:
(一)加強向內地企業宣傳推廣來香港設立公司,以拓展國際市場,並向中央爭取放寬資金管制,以落實'民企自由行';
(二)協助港商應付在內地各省市遇到的貿易障礙,改善通關設施及推動貨物貿易,以協助發展本港工業及創造本地就業機會;
(三)加大力度進行宣傳推廣,鼓勵香港低技術人士以'個體戶'形式在內地創業;
(四)向中央爭取容許香港專業服務人士進入內地開所執業,以促成服務貿易;
(五)加強支援在內地工作及營商的港人,例如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駐北京辦事處及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功能,以協助在內地遇到貿易、法律糾紛及受到人身安全威脅等困難的香港市民;
(六)與中央商討盡快落實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計劃,以促進內地人士到香港投資;及
(七)與中央商討容許在國內營商的本港公司享有國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