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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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508/04-05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2日随立法会CB(1)1532/04-05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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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7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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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5分至10时30分)
所接获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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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574/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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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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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574/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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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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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先前会议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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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545/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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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拟备的政府当局须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表(截至2005年5月17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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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545/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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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在条例草案下设立新的上诉机制的建议"提供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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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545/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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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有关认可机构经理的法律责任的拟议修订"提供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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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 | 于2005年3月3日随立法会CB(3)418/04-05号文件传阅的条例草案文本
| -- | 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1)1373/04-05(01)号文件)(于2005年4月26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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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30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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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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