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日期:2005年6月2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政府当局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于2005年3月3日随立法会CB(3)418/04-05号文件传阅的条例草案文本

    -政府当局建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立法会CB(1) 1670/04-05(01)号文件)(英文本于2005年5月31日发出,中文本容后奉上)

    - 政府当局拟备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1)1692/04-05(01)号文件)(英文本于2005年6月1日发出)

    -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文本(立法会CB(1)1373/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6日发出)

  2.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30分以后)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5年6月1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档号:G4/16/36C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2005年3月2日发出)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44/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6日随立法会CB(1)1201/04-05号文件发出)

-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1)1372/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6日发出)

- 秘书处就条例草案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1)1400/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7日发出)

- 香港金融管理局提交的投影片资料

政府当局就先前会议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1)1545/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7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在条例草案下设立新的上诉机制的建议"提供的资料文件

立法会CB(1)1545/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7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有关认可机构经理的法律责任的拟议修订"提供的资料文件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

立法会LS70/04-05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5年5月23日发出,中文本于2005年6月1日随立法会CB(1)1688/04-05号文件发出)

-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拟备有关"金融管理专员就认可机构不遵从《银行业条例》条文的情况可行使的权力"的文件

接获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1574/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8日发出)

-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1574/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8日发出)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

立法会CB(1)1670/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31日发出)

- 香港会计师公会提交的意见书(只备英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