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职业训练局(修订)条例草案》
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5年2月1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A)与团体代表举行会议

1.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教师会

立法会CB(2)529/04-05(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已于2004年12月31日发出)

-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教师会提交的意见书

2.工业教育学位教职员协会

立法会CB(2)529/04-05(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已于2004年12月31日发出)

- 工业教育学位教职员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3.职业训练局职工会联合会、职业训练局教导员及工场导师协会、学徒督察协会、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教职员协会、职业训练局技能训练中心职员协会、职业训练局工业训练主任职级协会及职业训练局文职人员协会

立法会CB(2)509/04-05(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已于2004年12月28日发出)

- 上述职业训练局员工协会提交的联合意见书

4.教育统筹局工业教育及训练职员协会

立法会CB(2)504/04-05(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已于2004年12月24日发出)

- 教育统筹局工业教育及训练职员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752/04-05(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已于2005年1月26日发出)

- 教育统筹局工业教育及训练职员协会提交的另一份意见书

5.职业训练局行政主任职系协会

立法会CB(2)752/04-05(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已于2005年1月26日发出)

- 职业训练局行政主任职系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B)与政府当局继续商讨

立法会CB(2)671/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1月14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2004年12月1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671/04-05(02)号文件
(已于2005年1月14日发出)

- 法律事务部于2004年12月1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752/04-05(03)号文件
(已于2005年1月26日发出)

- 政府当局因应法律事务部2004年12月15日函件于2005年1月24日发出的覆函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一览载于附录)

II.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1月31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立法会CB(3)36/04-05号文件
(于2004年10月8日发出)

-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 EMB CR 1/3231/81
(教育统筹局于2004年10月发出)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5/04-05号文件
(于2004年10月14日随立法会CB(2)47/04-05号文件发出)

- 有关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139/04-05(02)号文件
(于2004年11月3日发出)

- 标明修订事项的有关条例文本

立法会CB(2)139/04-05(03)号文件
(于2004年11月3日发出)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39/04-05(04)号文件
(于2004年11月3日发出)

- 政府当局因应法律事务部2004年1月7日及13日函件(LS5/04-05号文件附录III及IV)于2004年10月30日发出的覆函

立法会CB(2)163/04-05(01)号文件
(于2004年11月5日发出)

- 政府当局于2004年11月4日致法律事务部的函件

立法会CB(2)278/04-05(01)号文件
(于2004年11月24日发出)

-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所提事项的回应

立法会CB(2)303/04-05(01)号文件
(于2004年11月30日发出)

- 政府当局因应法律事务部2004年11月25日函件于2004年11月29日发出的覆函

立法会CB(2)303/04-05(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11月30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12月2日随立法会CB(2)325/04-05号文件发出)

- 由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阶段修正案的拟稿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函件

立法会CB(2)139/04-05(05)号文件
(于2004年11月3日发出)

- 法律事务部于2004年11月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91/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4年11月29日发出)

- 法律事务部于2004年11月2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91/04-05(02)号文件
(已于2004年11月29日发出)

- 法律事务部对法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所提事项的回应

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