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日期:2005年5月9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议员逾期提出参加法案委员会的申请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2)1472/04-05(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只备中文本)

- 李国英议员2005年4月28日提交的函件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50分至下午12时40分)

续议事项

立法会CB(2)1472/04-0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政府当局于2005年5月5日为回应2005年4月26日会议上所提事项而发出的函件

逐项审议研究条例草案的条文
(第8至15、37至38及122至175条除外)

立法会CB(3)379/04-05号文件
(于2005年2月18日发出)

-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2)1162/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3月30日发出)

- 标明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

(之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I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日后会议的日期

(a) 2005年5月24日(星期二) - 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b) 2005年6月7日(星期二) - 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5月6日

附录

之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法案委员会成立前发出的文件

LP 3/00/9C
(中文本于2005年3月发出)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LS37/04-05
(于2005年3月10日随立法会CB(2)1052/04-05号文件发出)

- 法律事务部报告

委员于会议上提出的关注事项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立法会CB(2)1341/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1日发出)

- 政府当局于2005年4月19日为回应2005年3月31日会议上所提事项而发出的函件

其他相关文件

立法会CB(2)1163/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3月30日发出)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