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举(修订)(行政长官的任期)
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5年4月14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选举主席/副主席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25分)

立法会CB(3)465/04-05号文件
(在2005年3月24日发出)

-条例草案

CAB C5/1/3
(在2005年3月22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46/04-05号文件
(在2005年4月7日随立法会CB(2)1218/04-05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1268/04-05(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条例草案标明修订的文本

立法会CB(2)1268/04-05(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2)1268/04-05(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高级助理法律顾问2005年4月1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的一览表载于附录)

I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4月13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2005年3月15日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文件

立法会CB(2)1066/04-05号文件
(在2005年3月11日随立法会CB(2)1061/04-05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就"行政长官的选举及相关事宜"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FS11/04-05
(在2005年3月11日随立法会RL8/04-05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就"与行政长官选举有关的法例条文"拟备的资料便览

立法会CB(2)1077/04-05(01)号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根据《基本法》第五十三条产生新的行政长官:时间表"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077/04-05(02)号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发出)

-署理行政长官于2005年3月12日在中区政府合署的记者会上的发言全文

立法会CB(2)1077/04-05(03)号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发出)

-律政司司长于2005年3月12日在中区政府合署的记者会上就"行政长官任期"发表的声明

立法会CB(2)1077/04-05(04)号文件
(在2005年3月14日发出)

- 政制事务局局长于2005年3月12日在中区政府合署的记者会上就"根据《基本法》第五十三条产生新的行政长官:选举安排"的发言全文

立法会CB(2)1156/04-05号文件
(在2005年3月29日发出)

-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草拟《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背景资料及3封分别由许崇德教授及廉希圣教授发出的信件

立法会CB(2)1202/04-05号文件
(在2005年4月6日随立法会CB(2)1201/04-05号文件发出)

-2005年3月15日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过程的逐字纪录本

2005年3月21日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的文件

立法会CB(2)1121/04-05(01)号文件
(在2005年3月18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根据《基本法》第五十三条选举新的行政长官:修订《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提供的文件

2005年4月6日立法会会议的文件

(在2005年4月6日立法会会议上提交)

-政务司司长就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发表的声明

(在2005年4月6日立法会会议上提交)

-关于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作出解释的报告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