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幼儿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5年5月31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4时3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1712/04-05(01)号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625/04-05(01)号文件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5年5月1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712/04-05(02)号文件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5年5月27日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1727/04-05(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727/04-05(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香港幼儿教育人员协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727/04-05(03)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香港明爱学前教育及扶幼服务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727/04-05(04)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救世军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729/04-05(01)号文件
(修订本)(只备中文本)

-非牟利幼儿教育机构议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附录)

II.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6月1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立法会CB(3)505/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15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HWF CR2/5091/05 Pt.2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于2005年4月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58/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8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1536/04-05号文件附录III
(于2005年5月11日发出)

-按条例草案的建议在该条例及规例有关条文标明修订事项的文本

立法会CB(2)1536/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1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法律事务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536/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1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5年4月26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1536/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5年5月6日就助理法律顾问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接获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37/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0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37/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0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非牟利幼稚园联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47/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幼儿教育人员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47/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幼稚园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47/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非牟利幼儿教育机构议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47/04-05(04)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教师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47/04-05(05)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47/04-05(06)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博爱医院总办事处暨社会服务处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47/04-05(07)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4日发出)(只备中文本)

-香港基督教服务处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