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5年5月24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选举主席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2.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5分至4时25分)

    有关文件

    请参阅附录

  3.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5月25日

附录

有关文件

立法会CB(3)521/04-05号文件
(于2005年4月22日发出)

- 条例草案

HWF(F)CR 7/7/1 Pt. 2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于2005年4月20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62/04-05号文件
(于2005年5月5日随立法会CB(2)1471/04-05号文件发出、供2005年5月6日內务委员会会议讨论之用)

- 关于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1598/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发出)

- 议员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CB(2)1598/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发出)

- 2005年5月6日內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摘录

立法会CB(2)1598/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发出)

- 条例草案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立法会CB(2)1598/04-05(07)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发出)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CB(2)1598/04-05(04)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发出)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5年5月4日向政府当局发出的函件

立法会CB(2)1598/04-05(05)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发出)

- 2005年5月17日政府当局发出的覆函

立法会CB(2)1598/04-05(06)号文件
(于2005年5月19日发出)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5年5月18日政函政府当局要求就条例草案作进一步澄清

立法会CB(2)1645/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3日发出)

-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5年5月18日致函要求当局就条例草案作进一步澄清而作出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