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6年7月6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立法会CB(2)2542/05-06(01)号文件
(于2006年6月23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第11条及新订附表5A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立法会CB(2)2563/05-06(01)号文件
(于2006年6月27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法律事务部于2006年6月2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563/05-06(02)号文件
(于2006年6月29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出的全套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立法会CB(2)2563/05-06(03)号文件
(于2006年6月29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委员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一览表(截至2006年6月27日的版本)

立法会CB(2)2593/05-06(02)号文件
(于2006年6月29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于2006年6月22日的会议上就在泳滩禁烟所提出问题的回应

立法会CB(2)2658/05-06(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就立法会秘书处助理法律顾问于2006年6月27日会议席上载述当局为未经注册而在使用中的商标、在使用中的商号及驰名商标提供保护的理据的问题而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658/05-06(02)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英文本)

-政府当局于2006年7月3日就助理法律顾问于2006年6月19日发出的函件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2)2667/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随附于后;中文本容后奉上)

-法律事务部于2006年7月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683/05-06(01)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英文本)

-知识产权署就包含"醇"、"焦油含量低"、"light/lights"、"mild/milds"、"low tar"及"tar"的烟草产品注册商标提供的一览表

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