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5年7月21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35分)

立法会CB(2)2311/04-05(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于2005年7月4日会议席上就在航机內吸烟所提供资料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311/04-05(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于2005年6月10日会议席上就跨境渡轮码头的禁烟安排所提供建议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152/04-05(02)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5年6月30日随立法会CB(2)2152/04-05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随附于后)

-法律事务部于2005年6月30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311/04-05(03)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中文本)

-防止青少年吸烟委员会于2005年7月7日的函件

立法会CB(2)2311/04-05(04)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英文本)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拟备有关"2001年香港饮食业从业员二手烟与心臟病及癌病风险"的报告

立法会CB(2)2311/04-05(05)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中文本)

-酒牌局于2005年7月18日致饮食娛乐禁烟条例关注组的函件

(其他已发出的相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II.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12时35分至12时40分)

I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7月18日

附录

其他已发出的相关文件

有关条例草案的背景资料

档号:HWF CR 52/581/89 Pt.56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于2005年4月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63/04-05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5年5月12日随立法会CB(2)1552/04-05号文件发出;中文本已于2005年5月12日随立法会CB(2)1558/04-05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发出的报告

立法会CB(2)1731/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9日随立法会CB(2)1745/04-05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文件

条例草案及已标明修订标记的文本

立法会CB(3)549/04-05号文件
(已于2005年4月29日发出)

-条例草案

(已于2005年6月9日随立法会CB(2)1745/04-05号文件发出)

-已标明修订标记的条例草案文本

法律事务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1745/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9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于2005年6月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097/04-05(03)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于2005年6月1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的函件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2)1930/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14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于2005年6月3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152/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30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于2005年6月15日的函件所作的回应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930/04-05(02)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14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政府当局就卫生事务委员会在讨论建议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时提出的意见/关注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2)1930/04-05(03)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14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政府当局拟备有关吸烟引致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资料

立法会CB(2)2164/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7月2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于法案委员会2005年6月10日会议席上发表的发言重点

立法会CB(2)2164/04-05(02)号文件
(已于2005年7月2日发出)

-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于2005年6月10日会议席上就不同政府机构依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采取的执法行动提出多项问题的回应

立法会CB(2)2164/04-05(03)号文件
(已于2005年7月2日发出)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于2005年6月10日会议席上就香港无烟食肆所提供更多资料所作出的回应

接获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2097/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香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系撰写及发表的研究报告

立法会CB(2)2097/04-05(02)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6月13日致法案委员会主席的函件

立法会CB(2)2097/04-05(04)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李国英议员于2005年6月1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097/04-05(05)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27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刘慧卿议员于2005年6月24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147/04-05(01)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29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黃定光议员于2005年6月2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2152/04-05(03)号文件
(已于2005年6月30日发出)
(只备中文本)

-张宇人议员于2005年6月30日发出的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