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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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311/04-05(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于2005年7月4日会议席上就在航机內吸烟所提供资料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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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311/04-05(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 - | 政府当局对法案委员会于2005年6月10日会议席上就跨境渡轮码头的禁烟安排所提供建议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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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152/04-05(02)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5年6月30日随立法会CB(2)2152/04-05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随附于后)
| - | 法律事务部于2005年6月30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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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311/04-05(03)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中文本)
| - | 防止青少年吸烟委员会于2005年7月7日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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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311/04-05(04)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拟备有关"2001年香港饮食业从业员二手烟与心臟病及癌病风险"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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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311/04-05(05)号文件
(随附于后)(只备中文本)
| - | 酒牌局于2005年7月18日致饮食娛乐禁烟条例关注组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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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已发出的相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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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12时35分至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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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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