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设立婚姻监礼人制度及
一般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5年9月7日(星期三)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2)24602461/04-05号文件
(于2005年8月18日发出)

-2005年7月13日及21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10时50分至下午12时40分)

(a)政府当局就待议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530/04-05(01)号文件
(英文本随附于后,中文本容后奉上)

-立法会秘书处所拟备在先前会议席上提出的关注/事项一览

立法会CB(2)2530/04-05(02)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就2005年7月13日会议上所提出有关条例草案的杂项事宜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2530/04-05(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就2005年7月21日会议上所提出有关条例草案的杂项事宜提交的文件

先前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B(2)2239/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7月11日发出)

-叶明先生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2266/04-05(01)号文件
(只有英文本)
(于2005年7月14日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提交的意见书

(b)逐一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从条例草案C1349页 - 条例草案第20条开始)

立法会CB(2)1984/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0日发出)

-已标明修订事项的条例草案文本

I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其他有关文件

请参阅附录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9月5日

附录

有关文件

有关条例草案的背景文件

档号:SBCR 1/1/5691/89'D'

-保安局于2005年5月18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73/04-05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日随立法会CB(2)1770/04-05号文件发出的2005年6月3日內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关于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1984/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0日发出)

-2005年6月3日內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摘录

立法会CB(2)1984/04-05(04)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0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条例草案及已标明修订事项的条例草案的文本

立法会CB(3)623/04-05号文件
(于2005年5月20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2155/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6月30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外国委任婚姻监礼人的经验"的文件

立法会CB(2)2155/04-05(02)号文件
(于2005年7月2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对政府收入的影响"的文件

立法会CB(2)2155/04-05(03)号文件
(于2005年7月2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婚姻监礼人工作流程"的文件

立法会CB(2)2251/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7月12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2005年6月21日及7月4日会议上就《婚姻(设立婚姻监礼人制度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提出的事项"的文件

立法会CB(2)2344/04-05(01)号文件
(于2005年7月20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非香港居民在香港结婚及由婚姻监礼人主持下举行婚礼的条件及程序"的文件

意见书

立法会CB(2)1984/04-05(05)号文件
(于2005年6月20日发出)

-卢启荣先生提交的意见书(只有中文本)

立法会CB(2)2530/04-05(04)号文件
(只有英文本)
(于2005年9月5日发出)

-"Capitalist Solutions"的Simon PATKIN先生提交的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