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20

立法會

議程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6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規例》33/2006
2.《2006年行車隧道(政府)條例(修訂附表)公告》34/2006
3.《2006年應課稅品(調整費用)(第2號)規例》35/2006
4.《2006年當押商(調低費用)規例》36/2006
5.《2006年火器及彈藥(費用調整)規例》37/2006
6.《2006年火器及彈藥(調整儲存費)令》38/2006
7.《2006年街市(〈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停止適用)宣布》39/2006
8.《2006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不再指定為公眾街市)令》40/2006
9.《2006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修訂附表10)令》41/2006
10.《2006年人事登記(申請新身分證)(修訂)令》42/2006
11.《2006年香港中文大學規程(修訂)規程》43/2006
12.《2006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規程》44/2006

其他文件

第74號-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
2004-2005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楊孝華議員問:

關於向旅行社提供專業責任風險保障,以及協助他們向旅遊業賠償基金申請發還墊支費用和在遇事時,代外遊旅行團團員聯絡旅遊保險公司,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有旅行社因無法負擔高昂的保費而沒有購買專業責任保險,而旅遊業賠償基金至去年底已滾存超過4億2,000萬元,當局會不會考慮動用該基金,為旅行社集體購買責任保險,以加強對參加外遊旅行團的市民的保障;

    (二)鑒於當外遊旅行團遇事時,旅行社會先行墊支費用以便團員盡快獲得救援,但事後需經繁複的手續,才能獲旅遊業賠償基金發還已墊支費用,當局會不會考慮簡化有關的手續;及

    (三)會不會規定參加旅行團的市民必須購買旅遊保險,並須向旅行社提供保單副本,以便旅行社在團員遇事時可代他們聯絡保險公司;若會,預計何時實施;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2. 李華明議員問:


衞生署與香港大學醫學院社會醫學系合作進行的住戶健康調查發現,部分人士體重過輕仍嘗試減輕體重。另有調查發現,四成受訪中學生曾經減肥,當中不少人使用不健康的方法,部分人更患上進食失調症。此外,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的調查發現大部分纖體廣告誇張失實,但該會的《美容業營商守則》不具法律效力,只須由業界自願遵守,因而難以為市民提供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衞生署有沒有計劃跟進上述住戶健康調查結果;若有,主要針對哪些對象及預計的開支款額;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衞生署及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會不會採取措施,加強預防和治療進食失調症的工作;及

    (三)有沒有計劃回應消委會的調查,加強規管纖體廣告,包括規定廣告聲稱必須有實據支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3. 劉皇發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甚麼理據支持當局計劃在已有多項廢物處理工程正在進行的屯門區興建火葬場和靈灰龕設施,以及當局在制訂該計劃時,有沒有考慮該計劃可能會令屯門區的居住環境進一步惡化和引起區內居民反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4. 鄭經翰議員問:


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下稱"領匯")去年上市時,瑞士銀行是其中一位聯席全球協調人,並曾參與把基金單位發售價定為10.3元的決定。然而,該銀行月前發表研究報告,指領匯的資產值被低估,並把未來12個月的基金單位目標價定為20.28元,較最初發售價高出近一倍。有市民因此質疑公共資產是否遭賤賣,以及投資者會否把領匯轄下的零售及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關於領匯的上市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瑞士銀行如何得出領匯的基金單位價格會在上市15個月後上升近一倍的估算;有沒有評估領匯的聯席全球協調人在釐定領匯的基金單位發售價時有沒有專業疏忽;

    (二)鑒於投資者在持有領匯的基金單位百分之五或以上權益時才須作出披露,當局是否知悉持有基金單位較多,而且合共持有基金單位半數或以上權益的人士的名單;及

    (三)鑒於領匯轄下的設施與數以十萬計的公屋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當局有沒有措施防止投資者在取得領匯的控制權後把其資產分拆出售,這些措施會不會包括在市場上回購領匯基金單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5.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九廣鐵路公司和地鐵有限公司(下稱"兩鐵")就合併的商討已接近達成協議,但兩鐵仍未交代合併後員工的就業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兩鐵合併會不會大幅降低員工獲續聘的機會;

    (二)會不會向因兩鐵合併而被裁減的員工作出賠償及安排轉職;及

    (三)有沒有措施盡量避免兩鐵在合併後流失人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6. 周梁淑怡議員問:


本會財務委員會於去年7月批准撥款,把衝紅燈攝影機的數目由28部逐步增至96部;而自今年元旦起,對衝紅燈的駕駛者施加的違例駕駛記分亦已由3分提高至5分,定額罰款則由450元增加至600元。但駕駛者衝紅燈的情況據報現時仍然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警方分別於本年1月及2月檢控衝紅燈的數字,該等數字與去年同期以至全年的每月平均數字如何比較;

    (二)裝置衝紅燈攝影機的進展;及

    (三)有沒有計劃進一步增加衝紅燈攝影機的數目及加強執法,以遏止衝紅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7. 黃容根議員問:


《遊樂場地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BC)第12條規定,"如遊樂場地設有告示禁止狗隻或無人牽領的狗隻進入,則任何人不得違反該告示所載的條款,將任何狗隻帶進該遊樂場地或容許任何狗隻停留在該遊樂場地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地方行政區內分別設有和沒有設有上述告示的公眾遊樂場地的名稱、有關告示的具體規定及禁止狗隻進入的原因;

    (二)過去3年,每年分別有多少人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遭警告或檢控;及

    (三)過去3年,當局有否計劃設立容許市民攜犬進入的公眾遊樂場地;若有,曾考慮哪些地點、所採用的選址準則和有關計劃的進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8. 張超雄議員問:

據報,因在地鐵車廂縱火而在本年1月被判終身監禁的一名長者,早年因交通意外而不良於行,並遭妻兒拋棄以致長期獨居,自此性格變得孤僻,其後更因駕駛非法加裝電動引擎的單車而遭檢控6次和被沒收單車,因而對社會產生憤恨情緒。關於協助該人及其他獨居長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該長者雖然6次遭執法機構檢控和被沒收單車,有關政府部門卻沒有向其提供適當的社會服務,從而及早察悉其反社會行為及協助他改善生活;

    (二)有否向各政府部門人員發出指引,指導他們在工作上遇到需要協助的獨居長者時的處理方法(包括轉介至相關政府部門);及

    (三)有何計劃改善有類似情況的獨居長者的生活和照顧他們的社交需要,以及預計為提供相關服務的開支款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9. 李鳳英議員問:


關於詐騙及濫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綜援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受助人類別(年老、永久性殘疾、健康欠佳、單親、低收入、失業及其他)劃分,自2003年至本年2月底,每年懷疑及調查屬實的詐騙個案數目和所涉金額;在調查屬實的個案中,交由警方處理、遭警方檢控及被定罪的個案數目各有多少,以及定罪個案的最高、最低和一般刑罰;

    (二)有否就詐騙和濫用綜援金的數據進行詳細分析;若有,分析結果為何;若否,日後會否考慮進行有關的分析;

    (三)現時社會福利署轄下專責防止和調查詐騙和濫用綜援金個案的人手詳情,以及當局會否在下一個財政年度就有關工作增撥人手和資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檢討現行防止詐騙和濫用綜援金的措施;若有,結果為何,以及會否推行新措施,以進一步防止和加快處理懷疑詐騙個案;若會,推行時間表和新措施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0. 李永達議員問:


自2005年9月至本年1月連續5個月沒有地產發展商申請從"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俗稱"勾地表")把土地勾出作拍賣或招標。另有報道指,九廣鐵路公司("九鐵")與地政總署就修訂土地契約的補價金額進行的磋商進展緩慢,以致鐵路沿線多個物業發展項目的招標時間表受到延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情況會否引致未來數年的土地和私人住宅單位供應不足以應付需求;

    (二)有何措施改善勾地表制度,以及會否考慮公開勾地表上的土地底價或底價計算基準,以增加透明度;

    (三)有何措施加快地政總署與兩間鐵路公司和市區重建局就土地補價金額進行的磋商;及

    (四)會否考慮恢復定期拍賣土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1. 鄭家富議員問:


關於過海隧道巴士路線改道及其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分別行經紅磡海底隧道("紅隧")、東區海底隧道("東隧")及西區海底隧道("西隧")的巴士路線數目佔所有過海隧道巴士路線數目的百分比,以及當局有否研究現時行經紅隧的巴士路線可否改行東隧或西隧,以減輕紅隧的交通負荷;若有研究,結果為何;若沒有研究,會否進行有關研究,以重整行經3條過海隧道的巴士路線,從而達到分流的目的;

    (二)鑒於有報道指最近城巴有限公司("城巴")和九龍巴士(1933)有限公司("九巴")申請將原本行經西隧的通宵巴士路線N962、N968、N969和N11改為行經紅隧,當局以何準則決定是否批准該等申請;

    (三)鑒於該4條巴士路線改道後,乘客將無法在西隧收費廣場乘搭有關路線的巴士,當局將如何解決該等乘客的交通需要;及

    (四)鑒於紅隧的收費遠低於西隧,當局在考慮申請時會否與城巴及九巴商討調低該4條路線的車費;若會,擬調低的幅度;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2. 李國麟議員問:


香港有機資源中心於去年9月進行的一項抽樣調查發現,從市面上出售的水果和五穀主糧抽取的樣本中,分別只有5%和33%附有經獨立機構認證的有機食品標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各類有機食品的市場份額和銷售情況;

    (二)現時市面上出售的有機食品的種類、產地來源和所佔的市場份額,並按有關的有機食品標籤是否已獲獨立機構認證,列出分項數字;

    (三)有否計劃立法規定食品包裝上的有機食品標籤須經認可的獨立機構認證;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何措施推廣本地有機耕作和有機食品,以及增加該類食品的市場份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3. 郭家麒議員問:


關於本港兩間大學醫學院的全職及兼任教職員(榮譽教員除外)私人執業的情況及其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按專科部門及職位劃分,過去5年,每年兩間醫學院有多少全職教職員提供私家診症或手術治療服務,當中有多少人在私家醫院從事該等工作;有多少教職員因私人執業而由全職轉為兼任教職員,以及有關的醫學院有否因而出現職位空缺;若有,這些空缺有否透過公開招聘填補,以吸引有能力的年輕醫生入職;

    (二)過去5年,每年兩間醫學院獲得的政府資助額,以及教職員從私人執業所得上繳其醫學院的款額;

    (三)如何計算全職及兼任教職員在其辦公時間內私人執業所佔用的工作時間和收益分帳;以及有否制訂利益申報機制或明文規定他們私人執業的期限;

    (四)現時有何機制和指引,監管全職醫學院教職員私人執業和審批有關的申請,以避免處理這些申請時出現不公平和利益衝突等情況;及

    (五)會否評估及檢討全職及兼任教職員私人執業,對該等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專科部門運作、教學培訓工作的延續、科研發展及教職員晉升機會等方面的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4. 劉慧卿議員問:


自本學年起,為幫助清貧學生學習,以配合政府對減少跨代貧窮的承諾,任何小學如有40%或以上的小一至小三年級學生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或學生資助計劃全額津貼,便有資格申請參加小班教學計劃。獲選學校每年會就每一新增班別獲發29萬元現金津貼,以便在小一至小三年級採用20至25人的小班模式教授中、英、數三科。據悉,共有75所小學符合資格,但只有29所參加此計劃。教育統籌局局長把這情況歸因於學校擔心參加計劃後會被負面標籤。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曾採取甚麼措施減輕負面標籤效應;會否修改計劃,以確保參加學校不會被負面標籤;

    (二)46所合資格但沒有推行小班教學的學校共有多少名清貧學生;當局對這些學生怎樣履行減少跨代貧窮的承諾,以及如何協助他們;及

    (三)會否考慮把小班教學計劃擴展至中、英、數以外的學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5. 梁耀忠議員問:


本人接獲投訴,指公共屋邨的行人通道和升降機大堂等公共地方欠缺扶手或行人斜道等設施,導致體弱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不便,甚至跌倒受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在公共屋邨的公共地方,每年發生多少宗有人跌倒的個案,當中涉及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的個案數目和百分比,以及按這類人士的受傷情況列出分項數字;

    (二)有否檢討現時各公共屋邨的公共地方利便長者及行動不便人士出入的設施是否足夠;若有,檢討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加裝有關設施;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6. 劉江華議員問:


鑒於近期在各區檢獲的雀鳥屍體有被驗出帶有H5N1禽流感病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過去3個月內這些個案的詳情,包括有關雀鳥的種類,以及發現這些雀鳥屍體的日期和地點;

    (二)會否考慮把這類個案的詳情上載到政府網站並每日作出更新,讓市民大眾知悉;及

    (三)現時有飼養雀鳥的公營及私營公園的名稱和地點,以及園內各種雀鳥的數目;有否把這些雀鳥與人分隔,以及定期對這些雀鳥的糞便進行禽流感病毒測試;若有測試,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7. 馮檢基議員問:


立法會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上月發表報告,當中建議政府向在職貧窮家庭提供財政援助,例如租金和交通費津貼。另一方面,財政司司長在上月發表政府財政預算案時表示,會試行在天水圍、東涌及北區為有經濟需要並已完成僱員再培訓局全日制課程的學員,提供短期交通費支援,鼓勵居住在較偏遠地區而非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失業人士重投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試驗計劃的詳情,包括實施日期、如何決定哪些地區納入該計劃、如何決定哪些學員"有經濟需要"、"短期"指多久、會否限制受助人選乘的交通工具、發放交通費支援的方式、估計每年涉及的公帑開支和受助人數目,以及預計該計劃在扶貧方面有甚麼成效;

    (二)有何措施防止僱主相應減低僱員在獲發交通費支援期間的工資;及

    (三)鑒於小組委員會建議向在職貧窮家庭提供長期財政援助,為何試驗計劃的對象只限於已完成有關課程的失業人士而不是在職貧窮家庭,而且只適用於上述3個地區而不是所有偏遠地區,以及為何交通費支援只是短期發放;當局有何其他計劃協助在職貧窮家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18. 蔡素玉議員問:


政府可否按所符合的廢氣排放標準(歐盟前期、歐盟I期、歐盟II期、歐盟III期及歐盟IV期)及車輛種類(大型公共巴士、旅遊巴士、各式貨車、小型公共巴士及私家車等),列出現時在本港路面行駛的車輛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9. 陳偉業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投訴,指他們轉換電訊服務商的申請獲得接納,並終止原有電訊服務合約後,有關的電訊服務商以不能在其屋苑鋪設該服務商本身的電訊網絡為理由,拒絕提供服務,亦沒有就對他們帶來不便及損失作出任何賠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類似上述情況的投訴個案數目;當中沒有獲得電訊服務商賠償的個案數目,以及所涉電訊服務商拒絕向申請人作出賠償的原因;及

    (二)有否任何懲罰性條款,以防止電訊服務商雖然不能在某些地區鋪設電訊網絡,仍然接受市民申請在該等地區提供電訊服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0. 黃容根議員問:


關於本港水域的航速限制及曾發生的海事意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在東博寮海峽和其他本港海峽及航道有否航速限制;若有,請列出各海峽及航道的航速限制;若東博寮海峽沒有限制航速,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在該海峽訂立航速限制;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過去3年,在東博寮海峽及各個設有航速限制的海峽及航道發生的海事意外數目、所涉及船隻的類型、傷亡人數和財物損失數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 《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2. 《生死及婚姻(數碼影像)條例草案》

3.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2006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

2.《生死及婚姻(數碼影像)條例草案》 保安局局長

3.《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 保安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立法局於1997年5月14日提出和通過而在憲報以1997年第237號法律公告刊登、並經《2000年收入(第2號)條例》(2000年第27號)第3條及立法會於2003年3月19日提出和通過而在憲報以2003年第77號法律公告刊登的決議修訂的決議,廢除"2006"而代以"2009"。

V. 議員議案
  1. 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6年2月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2006年廢物處置條例(修訂附表4)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19號法律公告); 及

    (b)《200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禽畜飼養的發牌)(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0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6年3月29日的會議。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6年2月2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逃犯(芬蘭)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3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6年4月26日的會議。

  3. 推動醫護改革及醫療融資

    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將於本年內就醫療融資發表諮詢文件,而社會亦廣泛關注本港醫護改革的發展方向及公私營醫療服務在融資模式方面的轉變,本會促請政府盡快檢視香港醫護體系長期面對的困難,並提出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以改善目前的情況;有關措施應包括:

    (一)檢討現行提供公私營醫療服務的架構;提高醫院管理局的運作和決策過程的透明度;以及規管醫療集團的運作,以促進公私營醫療機構的溝通和合作;

    (二)制訂醫護改革的發展方向及明確界定公營醫療服務的目標;公開有關服務的成本計算方式等資料;就醫護改革的發展方向尋求社會共識;以及制訂推行有關改革的時間表;

    (三)加快建立電子化病歷互通系統的工作進度,從而為公私營醫療體系之間病人互相轉介設立機制和程序;

    (四)全面檢討醫護人力的供求及規劃;以及加強醫護人員的培訓、改善他們的薪酬待遇及工作環境、提高他們的工作士氣,以解決醫護人員流失的問題和避免出現斷層;及

    (五)盡快制訂和落實一個令醫護服務可持續發展的醫療融資計劃,以減輕市民負擔,以及確保基層和弱勢社羣得到適當的醫護服務,而中產階層可獲得公平機會就醫;在制訂醫療融資模式時,政府應考慮為使用私營醫療服務及購買醫療保險的人士提供扣稅優惠,並應考慮分階段推行增加醫療收費的方案,在推行有關方案時,應同時設立合適的安全網作為配套措施。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李國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廣泛關注本港"之後刪除"醫護",並以"中西醫護體系"代替;在"檢視香港"之後加上"中西";在"(二) 制訂"之後加上"包括中醫專業在內的";在"醫護改革"之後刪除"的";在"發展方向"之後刪除"及",並以",強調預防疾病和完善基層醫療服務的重要性,"代替;在"(四) 全面檢討"之後加上"中西";在"醫護人員流失"之後加上"和中醫畢業生的就業及持續培訓";及在"提供扣稅優惠"之後删除",並應考慮分階段推行增加醫療收費的方案,在推行有關方案時,應同時設立合適的安全網作為配套措施"。

    (ii)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發展方向"之後加上"、公營醫療服務的收費及服務範圍、以";在"醫療服務的架構"之後刪除";提高",並以",包括"代替;在"醫院管理局的"之後刪除"運作和",並以"架構、運作及"代替;在"決策過程的透明度"之後删除";以及規管醫療集團的運作";在"溝通和合作;"之後加上"(二) 加強規管私營醫療服務的運作,包括醫療集團、私人執業醫生等;以及設立獨立的法定組織,處理對公私營醫療服務的投訴,確保病人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增加他們使用私營醫療服務的信心;";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代替;在"在制訂醫療融資模式時,政府應"之後加上"研究在本港推行中央醫療保險制度的可行性,並";在"考慮為使用私營醫療服務及"之後加上"為此而";及在"提供扣稅優惠"之後刪除",並應考慮分階段推行增加醫療收費的方案,在推行有關方案時,應同時設立",並以";在考慮給予有關優惠時,政府應同時研究發展私營醫療保險制度對整個醫護體系的影響,以及海外國家對私營保險制度的規管;政府並應確保在新的融資方案下設有"代替。

    (iii)陳婉嫻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在制訂醫療融資模式時,政府應"之後刪除"考慮為",並以"先促使私營醫療機構提高其收費標準的透明度、釐定合理的收費水平,以鼓勵有經濟能力的人士選擇"代替;在"使用私營醫療服務"之後刪除"及",並以",並考慮為"代替;在"提供扣稅優惠"之後刪除",並應考慮分階段推行",並以";同時,在制訂醫療融資模式的過程中,政府應停止"代替;及在"增加醫療收費"之後刪除"的方案,在推行有關方案時,應同時設立合適的安全網作為配套措施",並以",以及改善現行的收費減免機制"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4. 家庭暴力

    吳靄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家庭暴力問題嚴重,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制訂有效措施遏止家庭暴力。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加上"近年";在"家庭暴力"及"問題嚴重"之間加上"案件數字不斷上升,反映";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在全港落實天水圍家庭服務檢討小組報告的建議及死因裁判法庭就2004年4月發生的天水圍家庭慘劇提出的建議,";及在"遏止家庭暴力"之後加上",並且增撥資源,改善服務及積極推動 '第三部門' 的發展,使社會資本得以充分運用,促進社區發展服務,鼓勵市民自助和互助,強化社群網絡支援,提高個人及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的能力,從而建立市民守望相助,關懷互愛的社區精神"。

    (ii)梁家傑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家庭暴力問題"之後加上"日趨";在"嚴重,"之後加上"而行政長官在2005至06年施政報告中表明 '政府絕對不容忍家庭暴力',";在"盡快制訂"之後加上"並推行";及在"遏止家庭暴力"之後加上",包括:(一) 擴大《家庭暴力條例》的適用範圍以涵蓋更多人士,以及加強對受保護人士提供的保護;(二) 設立專責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法庭;(三) 增撥資源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早得到所需的法律服務;及(四) 增加培訓前線人員及推行其他配套措施所需的資源"。

    就梁家傑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包括:"之後加上"(一) 設立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跨部門中央協調委員會,成員應包括對家庭暴力有認識的民間及自助團體的代表;";刪除原有的"(一)",並以"(二)"代替;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在"家庭暴力個案的法庭;"之後加上"(四) 設立24小時家庭暴力熱線和工作隊,成員應包括社工、警員及跨界別的專業人士;(五) 在政府對家庭暴力 '零度容忍' 的政策中列明清晰的工作指標及計劃;(六) 設立家庭暴力嚴重受傷或死亡檢討委員會,負責檢討就嚴重家庭暴力個案所進行的跨界別協調和合作的成效,避免同類案件再次發生;(七) 參考撲滅罪行委員會的運作架構,在中央機制下設立地區協調機制,在地區推動有關家庭暴力的信息宣傳、社區教育及地區工作執行的協調和溝通;";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八)"代替;在"法律服務;"之後删除"及(四)",並以"(九)"代替;及在"所需的資源"之後加上";(十) 設立由家庭暴力受害人組成的支援隊伍,並提供訓練以推動同路人互相支援;及(十一) 設立家庭暴力基金,給予從事家庭暴力預防及支援工作的團體財政支援,以示政府有決心打擊家庭暴力,並真正落實對家庭暴力 '零度容忍' 的政策"。

    (iii)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遏止家庭暴力"之後加上",包括:(一) 訂立常設的嚴重家庭暴力個案檢討機制;(二) 強制規定施虐者須接受輔導及治療;(三) 研究強制規定有關專業人員須申報所處理的家庭暴力個案;(四) 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恩恤住屋協助;及(五) 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24小時支援系統,包括提供警方、社工及有關專業人員的服務"。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5. 從速改善新界西及西北部的交通安排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深港西部通道即將於今年年底落成啟用,將會大大加重新界西及西北部的交通負荷,本會促請政府及早制訂相應的對策,包括以合理價錢收購三號幹線開放予駕車人士使用,以及落實興建連接后海灣幹線與三號幹線的東行連接路,使屯門公路的車流量分流,以紓緩該區日益嚴重的交通擠塞情況和避免對該區居民構成重大滋擾或不便。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包括"之後加上":(一)";在"駕車人士使用"之後加上";(二)",及在其後刪去",以及";及在"車流量分流"之後加上";(三) 盡快完成屯門公路擴建工程;(四) 盡早落實北環線工程計劃及盡快完成九龍南線工程,使鐵路網絡更趨完善和鼓勵新界西北居民使用鐵路往返不同地區,以紓緩屯門公路及三號幹線的壓力;及(五) 制定合理及市民大眾接受的票價,以鼓勵他們使用鐵路運輸系統"。

    就王國興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屯門公路擴建工程"之後加上",包括全面擴闊屯門公路快速公路段為四線行車"。

    (ii)張學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包括"之後加上":(一)";在"駕車人士使用,"之後刪除"以及落實興建",並以"或透過延長三號幹線的專營權年期等方法以調低現時收費;(二) 盡快落實興建屯門西繞道、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屯門東繞道,以及"代替;及在"車流量分流,"之後加上"而且必須就有關道路的選線充分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減少對當地居住環境的不良影響;及(三) 加快推行各項屯門公路市中心段的交通改善工程,"。

    就張學明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1)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駕車人士使用"之後删除",";及在";(二)"之前删除"或透過延長三號幹線的專營權年期等方法以調低現時收費"。

    (2)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盡快落實興建"之後加上"十號幹線北段";及在"赤鱲角連接路"之後删除"、屯門東繞道"。

    (iii)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駕車人士使用,"之後加上"如在半年內未能就有關收購達成協議,則須從速落實興建十號幹線北段,或擴闊屯門公路為四線行車;"。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