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至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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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CB(2)1423/05-06(02)号文件
(于2006年3月1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而题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 - 概览"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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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3)401/05-06号文件
(于2006年3月3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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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180/05-06(01)号文件
(于2006年5月29日发出)
| - | 和逐一审议条例草案条文的工作有关的本地法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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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233/05-06(01)号文件
(于2006年6月2日发出)
| - | 和逐一审议条例草案条文的工作有关的本地法例条文 - 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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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259/05-06(02)至(09)号文件
(于2006年6月5日发出)
| - | 2006年6月3日及5日会议席上所提交,和逐一审议条例草案条文的工作有关的本地法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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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423/05-06(04)号文件
(于2006年3月15日发出,用以取代立法会CB(2)1423/05-06(04)号文件 第6页的替代张页于2006年5月10日随立法会CB(2)1965/05-06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根据条例草案第64(2)条所载相应修订而拟备的有关条例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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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12/05-06(02)号文件
(于2006年4月24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题为"当局对提交委员会的意见书的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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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10/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4月22日发出,中文本于2006年4月24日随立法会CB(2)1812/05-06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6年4月10日有关条例草案在法律及草拟两方面事宜的函件中所提的事项作出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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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299/05-06(01)号文件
(于2006年6月8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香港律师会2006年5月16日意见书所提的事项作出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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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342/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6月9日发出,中文本于2006年6月12日随立法会CB(2)2362/05-06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题为"就法案委员会会议上所提事项的回应 - 法律专业保密权的保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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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758/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4月18日发出,中文本于2006年4月21日随立法会CB(2)1801/05-06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2006年4月10日就条例草案在法律及草拟两方面的事宜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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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23/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4月24日发出,中文本于2006年5月10日随立法会CB(2)1965/05-06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2006年4月24日就条例草案在法律及草拟两方面的事宜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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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2006年6月14日随立法会CB(2)2399/05-06号文件发出的议程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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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5时55分至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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