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至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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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423/05-06(02)号文件
(于2006年3月1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而题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 - 概览"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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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3)401/05-06号文件
(于2006年3月3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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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44/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6月16日发出,中文本及附件B于2006年6月19日随立法会CB(2)2459/05-06号文件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而题为"对法案委员会所提事项的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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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444/05-06(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6月16日发出,中文本于2006年6月19日随立法会CB(2)2459/05-06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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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所提交而题为"对所提事项的回应 - 法官授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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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02/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6月21日发出,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而题为"通知秘密行动目标人物"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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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24/05-06(01)号文件
(于2006年6月21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所提交的文件。该文件列述司法机构将订立何种系统,处理根据条例草案就截取通讯或第1类监察向小组法官提出授权/授权续期申请的有关文件及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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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532/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6月23日发出,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所提交而题为"对所提事项的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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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载于2006年6月22日发出的立法会CB(2)2515/05-06号文件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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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5时55分至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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