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6/07-15

立法會

議程

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7年博物館指定(修訂)令》5/2007
2.《2007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文娛中心)(修訂附表13)令》6/2007

其他文件

1.第57號-平等機會委員會
2005-2006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第58號-香港藝術發展局
2005-2006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3.第59號-法律援助服務局
2005-2006年度年報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

II. 質詢

1. 楊孝華議員問:


政府曾於去年3月就成立一個單一規管機構(即通訊事務管理局),以取代電訊管理局和廣播事務管理局的建議諮詢公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分析公眾諮詢所得意見的結果是甚麼;

    (二)估計設立新規管機構會對業界和公眾帶來甚麼影響;及

    (三)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計劃最新詳情和立法時間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 梁家傑議員問:


在2006年1月11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政府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屋宇署會在2006年就檢討《建築物(衞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規例》而作出的建議修訂進行廣泛諮詢。屋宇署已於2005年5月先行發出新的作業備考,修訂用作計算商場、電影院及公眾娛樂場所內的男女人數的比例,由1:1改為1:1.25,以改善有關場所內女廁設施供不應求的情況。當局表示,希望能在2006年或2007年年初看到諮詢結果,再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建議修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沒有評估上述作業備考所訂的改善指引能否有效改善有關場所內女廁設施供不應求的情況;若有評估,如何進行及結果是甚麼;

    (二)當局就上述規例的建議修訂至今總共諮詢了多少個團體,當中的婦女團體數目,諮詢的進度,以及當局計劃何時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修訂;及

    (三)當局在完成上述諮詢後,會不會修訂作業備考所訂的改善指引(例如提高1:1.25的男女人數比例),以及推行其他措施,以改善有關場所內女廁設施不足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3. 陳婉嫻議員問:


在天氣寒冷期間,有需要的人士(特別是長者)可致電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的24小時熱線尋求協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社署的熱線接獲多少個有關的求助電話,以及社署向求助人提供了甚麼種類的協助;

    (二)現時各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有沒有儲備毛氈和禦寒衣物,以便隨時分發予有需要的人士;及

    (三)鑒於每逢天氣寒冷期間都有市民因低溫引發的疾病而需送往醫院治療甚至死亡,社署會不會制訂改善措施,以減少這種情況發生;若會,有關措施是否包括由派發毛氈改為派發較禦寒的棉被,或讓有需要的市民領取多於一張的毛氈;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4. 李柱銘議員問:


在2006年11月29日,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指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介入電訊盈科有限公司出售資產予兩間外國公司的交易,並清楚表明不希望本港最大的固網及寬頻網絡落入外資手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而第一百零五條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處置......的權利",以及"企業所有權和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沒有為了履行《基本法》所訂的上述責任,瞭解並跟進上述事件(包括接觸內地政府部門及官員);若有,詳情是甚麼,以及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及官員以何種身份介入上述受《基本法》保障的商業交易;及

    (二)有沒有評估上述介入行動有否抵觸《基本法》第六、二十二、一百零五、一百零九及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若有評估,結果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5. 何俊仁議員問:


關於主要官員避免利益衝突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下稱"《守則》")第5.4段訂明:"主要官員在執行公職時,如個人利益可能會影響,或被視為會影響他們的判斷,均須向行政長官報告",自《守則》實施以來,各主要官員就此向行政長官作出報告的累計次數,以及報告的詳情是甚麼;

    (二)以主要官員與商界人士合作購入競賽馬匹為例,政府有沒有評估這種行為即使屬於公共事務以外的作為,是否仍會引起潛在利益衝突的問題,因而須予申報或禁止;若有進行評估,評估的結果是甚麼;及

    (三)會不會考慮修改《守則》,更清楚地規定主要官員須與其負責的政策範疇內相關行業的人士在私交上保持相當距離,例如訂明主要官員須避免與這類人士進行任何合作計劃(例如購入馬匹)或參與任何有可能增進私人交情的聯誼活動,以免公眾產生可能涉及利益輸送的印象;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6. 梁君彥議員問:


據報,勞動市場氣氛持續好轉,但15至24歲青少年的失業率仍高達百分之10.7。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勞工處的"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自2002年推出至2006年年底的總參加人數、學員在完成該計劃的培訓項目後成功就業的比率,以及是否知悉未能就業的學員的去向;及

    (二)有沒有考慮推出新措施或計劃,進一步協助青少年尋找合適的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就業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7. 劉皇發議員問:


由於新界區的農業生產日漸式微,棄耕農地在缺乏規劃及協調的情況下被更改作其他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每個新界區議會分區內,現時在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劃作"農業用途"的土地的總面積及其佔該區的總面積的百分比;

    (二)有否計劃重新規劃該等農業用地,並透過提升土地的可用性達致規範土地用途的目的;若有,計劃的具體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考慮把該等農業用地改劃為康樂用地或鄉郊發展區,以及當中所涉及的具體考慮因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8. 馬力議員問: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正分批出售剩餘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並已於本年1月2至15日期間推出2007年第1期單位,接受公屋居民及其他合資格人士申請購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房委會為推售該期居屋單位而用於市場推廣的各項費用(包括廣告費和裝修示範單位的費用)的詳情;

    (二)第(一)項的費用與過往出售居屋單位時的同類費用如何比較;及

    (三)房委會根據甚麼原則和目標釐定上述市場推廣費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9. 黃定光議員問:


有關人民幣偽鈔流入本港市面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警方檢獲的人民幣偽鈔總數、該等偽鈔主要屬何面值,以及這些資料與前年的有關資料如何比較;

    (二)香港金融管理局除了透過網頁、培訓和講座的方法幫助有關從業員認識如何分辨人民幣的真偽之外,還有甚麼措施杜絕人民幣偽鈔流入本港市面;

    (三)警方有何措施打擊人民幣偽鈔活動;以及有否評估與廣東省公安廳合作打擊人民幣偽鈔活動的成效;若有,評估的結果;及

    (四)當局有否就現時犯罪集團印製人民幣偽鈔的技術和該等偽鈔的仿真度與過去的有關情況作出比較;若有,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0. 梁耀忠議員問:


現時,大部分公眾游泳池在冬季(11月至翌年3月)期間會暫停開放,而其餘的亦只會開放有暖水設備而較副池和訓練池深水的主池。有市民投訴這安排對泳術不佳及使用副池或訓練池學習游泳的市民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考慮改善公眾游泳池的設施,例如為各副池和訓練池加裝暖水設備及於冬季期間在各主池加設臨時地台以減低水深,讓更多不諳泳術的市民(尤其是長者)可在冬季游泳;若會,有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1. 曾鈺成議員問:


政府為減少青少年受互聯網上的淫褻及不雅資訊荼毒,在2003年5月撥款120萬元委託香港互聯網供應商協會實施互聯網內容標籤制度("標籤制度"),為期12個月。自願參與標籤制度的內容供應商可就其網站的內容進行自我評估,然後把有關的內容標籤加進其網站的網頁。互聯網瀏覽者可利用免費過濾軟件,按其選擇和標籤內的準則篩選其電腦可瀏覽的網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標籤制度的成效如何,以及是否已達到當局的目標;

    (二)當局不持續撥款實施標籤制度的理由,以及在作此決定前有否參考或落實審計署署長在2004年3月發表的第四十二號報告書中就標籤制度提出的意見及建議;

    (三)當局會否跟進部分本地網站的網頁仍有展示內容標籤的情況;及

    (四)當局現正推行哪些替代計劃,以及新計劃與標籤制度在所需資源及成效上如何比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2. 李華明議員問:


根據政府向本會提交的最新資料,車用汽油和超低含硫量柴油在去年11月的進口單位價格,較去年6月分別下跌了23%和18.9%,但有關的零售價格在同期卻分別只輕微下降5.9%和3.3%。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本地油公司應否把車用燃油的零售價格下調;若有評估,當局採用了甚麼準則作出評估;若評估結果為有關價格應予下調,政府除了作出口頭呼籲外,還有何種方法促使本地油公司馬上減價;及

    (二)鑒於政府定期向本會提交的文件有列明"已將部分價格優惠計算在內"的無鉛汽油的平均零售價格,但據報本港最大的車用汽油零售商埃克森美孚曾表示,該公司目前向顧客提供的優惠未有在政府的數字內反映,政府有否評估該公司的說法與政府提交的文件是否有矛盾、採用向本會提交的數字來監察油價是否適當,以及政府會否修正有關數字?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3. 李國英議員問: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2005年通過實施一系列措施,以減低公共租住屋邨("公屋")住戶的欠租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實施上述措施以來,公屋住戶的平均欠租率、欠租公屋住戶的數目、當局因住戶欠租而發出的遷出通知書數目,以及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請按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公屋住戶("綜援戶")和非綜援戶列出分項數字;

    (二)鑒於當局已於去年年底更改綜援戶繳交租金的安排,由社會福利署把獲全數租金津貼綜援戶的公屋租金,直接交付房屋署,以及房委會已訂下將2007-2008年度的欠租率由4%減低至3.5%以下的目標,當局有否評估該等安排及目標會如何改善公屋住戶的欠租情況,以及會否進一步努力減低欠租率;及

    (三)會否考慮加強現行措施,以減少公屋住戶欠租的情況;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4. 蔡素玉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制訂指引,要求政府部門停止發出紙製聖誕卡並改發電子聖誕卡;若有,為何行政長官最近仍向本會議員發出紙製聖誕卡;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過去兩年,每年有多少個政府部門發出紙製賀卡和涉及的賀卡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5. 張學明議員問:


據報,烏溪沙青年新村和屯門良景邨的土地管理人涉嫌違反了地契中的保護樹木條款,在未得地政總署同意下大規模修剪有關土地上的樹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在甚麼情況下會在批出私人土地時在地契中訂定保護樹木條款,以及違反這些條款的法律責任及罰則為何;

    (二)該等條款通常規定私人土地的承批人在何等情況下須事先獲得地政總署的同意才可修剪有關土地上的樹木、有關的申請手續,以及地政總署在給予同意時會施加的條件;及

    (三)地政總署透過甚麼機制(例如有否定期派員巡查)確保私人土地的承批人遵守該等條款,以及在發現違規情況時會採取甚麼行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6.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公立醫院的護士人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6個月,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各醫院聯網內各職級的護士流失的人數及其佔相關護士總數的百分比,並按醫院部門提供分項數字;

    (二)過去6個月,上述各醫院聯網為填補有關空缺而聘請的護士數目;及

    (三)每個醫院聯網內的護士至今積存而尚待放取的補假總時數,以及醫管局有何方案解決因護士人手不足而引起的補假時數積存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7. 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近日接獲投訴,指位於青衣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排放大量有毒的化學物質,不但嚴重污染空氣,更嚴重威脅附近居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政府每年接獲多少宗有關的投訴;

    (二)過去5年,該中心每月排放各種氣體的數量;及

    (三)會否採取措施,確保青衣居民的健康不會因該中心排放廢氣而受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8. 馮檢基議員問:


立法會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在其於去年2月發表的《有關在職貧窮的報告》中建議,為在職貧窮家庭提供經濟資助,例如稅務補助或租金及交通費資助。為回應有關建議,扶貧委員會在去年3月的會議上,討論為居於偏遠地區而需跨區工作的低收入人士提供長期交通費支援。財政司司長在去年3月《2006年撥款條例草案》表決前,曾向本會多位議員承諾會於2006-2007年度就落實這構思而推行試驗計劃。然而,當局於本月向扶貧委員會提交的討論文件卻顯示,試驗計劃的對象已改為失業人士,而非原先建議的低收入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本港的失業人士及低收入人士的統計資料,包括他們的人數,以及分別按年齡組別、性別、家庭人數、家庭收入所屬組別、已失業或成為低收入人士多久,以至居住地區分類的人數;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人數佔總數的百分比,以及低收入人士按職業及收入分類的人數;

    (二)當局把試驗計劃的對象由低收入人士改為失業人士的原因,以及有否評估不向低收入人士提供交通費支援會如何影響扶貧工作的成效;

    (三)會否另行推出以低收入人士為對象的長期交通費支援計劃;若會,推行的日期、目前的工作進展,以及工作計劃和時間表;及

    (四)有何新措施為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家庭提供財政援助,以增加低收入人士的工作誘因,從而鼓勵其繼續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19. 郭家麒議員問:


本人接獲投訴,指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沒有充分諮詢受影響員工,亦沒有增加資源和人手的情況下,便計劃延長其普通科門診診所的服務時間至星期六及星期日的下午。投訴人指出,此項安排除了會使員工感到未受尊重之外,更會剝削員工在星期六及星期日與家人共聚的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醫管局在制訂上述計劃時,如何諮詢受影響的員工(包括被諮詢的員工數目及其佔整體受影響員工的百分比);

    (二)鑒於政府推行五天工作週的目的是增加員工與家人相聚的時間,以及紓緩他們的工作壓力,政府有否研究醫管局延長服務時間的計劃是否與這些目的背道而馳;及

    (三)有否計劃在2007-2008財政年度向醫管局增撥資源,以增加人手延長其普通科門診診所的服務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0.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有關當局收到多少宗與鄉村車輛有關的投訴及其內容,以及當局如何處理這些投訴;

    (二)過去兩年,涉及鄉村車輛的交通意外宗數;

    (三)會否考慮加強規管駕駛鄉村車輛,並就改善駕駛者的駕駛態度及行為制訂具體措施;及

    (四)有否檢討鄉村車輛引起環境污染的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6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政制事務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6年11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58號法律公告)廢除。

V. 議員議案

  1. 古蹟保護政策

    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政府清拆中環天星碼頭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反映市民對古蹟保護、文化環境保育、優良城市規劃的意識及參與程度不斷提高,本會促請政府:

    (一)設立古蹟保護基金,加強對古蹟的保護;

    (二)制訂社會效益評估守則及妥善的諮詢程序,詳細列舉各種方案的成本效益及對古蹟的影響,並須考慮保存集體回憶;及

    (三)加強區議會、專業團體及居民組織等關注團體對城市規劃決策過程的參與。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加上"本港古物古蹟保護保育的政策和法例未盡完善,而";在"反映市民對"之後加上"古物";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一) 在廣泛諮詢的基礎上改革保護保育古物古蹟的政策和法例,並訂立修改法例的時間表;";刪除原有的"(一)",並以"(二)"代替;在"設立"之後加上"古物";在"古蹟保護"之後加上"保育";在"加強對"之後加上"古物";在"古蹟的保護"之後加上"保育,並作維修、教育和推廣之用";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在"各種方案的成本效益及對"之後加上"古物";在"古蹟的影響"之後刪除",並須考慮保存集體回憶;及",並以";(四) 就保存集體回憶、社區景觀及區域文化特質釐訂依據;"代替;刪除原有的"(三) 加強",並以"(五) 設立機制,讓"代替;在"專業團體及居民組織等關注團體"之後刪除"對",並以"及公眾參與"代替;在"城市規劃"之後加上"和社區重建的";及在"決策過程"之後刪除"的參與",並以";(六) 考慮以換地、地積轉移的方法,保存更多私人擁有的古蹟,免被拆卸;(七) 參考英、美、法等國家推行多年的古物古蹟認養政策,包括個人認養、企業認養、社區認養等,開拓本港保護保育古物古蹟的新路向;及(八) 借鑒溫哥華格列佛島的廢棄工業園、日本小樽舊貨倉、台北故事館等活化古舊建築的成功經驗,促進人文、歷史教育、藝術、創意工業、旅遊、社區參與等多元發展,從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代替。

    就王國興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楊孝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六) 考慮"之後刪除"以",並以"向私人業主提供經濟誘因,包括以收購、"代替。

    (ii) 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政府"之後加上"即將清拆皇后碼頭備受爭議,以及在";在"保存集體回憶;"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四) 透過改革城巿規劃委員會及相關的法例,使古蹟保護及文化環境保育等成為本港城巿規劃的最重要原則"。

    就郭家麒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城巿規劃的最重要原則"之後加上"之一"。

    (iii) 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參與程度不斷提高,"之後加上"加上現行文物建築保護政策過於被動和僵化,以及缺乏長遠發展方向,";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一) 就文物建築保護政策作全面而廣泛的諮詢,盡快制定一套完善的文物建築保護政策,務求在文物保護與城市發展之間尋求適當的平衡,令社會可持續均衡發展;";刪除原有的"(一)",並以"(二)"代替;在"設立古蹟"之後加上"和文物建築";在"加強對古蹟"之後加上"和文物建築";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在"並須考慮"之後加上"界定及";及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

    (iv)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保存集體回憶;"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四) 除目前古物諮詢委員會外,政府應另設一個保護古物的法定組織,負責相關諮詢及保護工作(包括賠償、徵地及保育等各方面),並讓該法定組織可直接收購及營運任何政府或私人的古蹟項目"。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2. 保留並支持具本土特色商業區和市集的發展

    方剛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香港多個具本土特色的商業區和市集都因舊區重建需要搬遷,因而轉趨式微,現存的多個同類型商業區和市集的存在和發展也正面對同樣的威脅,本會促請政府:

    (一)在城市規劃階段,保留現有具本土特色的商業區和市集;

    (二)訂立專門的管理細則,以平衡保留該等商業區和市集與市區發展和環境衞生之間的需要;及

    (三)參考新加坡牛車水、倫敦Covent Garden及順德舊城區等海內外多個大城市的做法,透過不同政策局支持和協助這些具特色的商業區和市集的發展,以增強其生命力,促進本地商業經濟和確保本土特色得以傳承。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加上"近年來";在"需要搬遷"之後加上"或被清拆";在"在城市規劃階段"之後加上",應以完整及原址發展為原則";及在"保留現有具本土特色的商業區和市集"之後加上",並由當區居民及小商戶參與決定發展或更新計劃,使社區的經濟得以持續發展"。

    就郭家麒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城市規劃階段,應"之後加上"盡量";在"保留現有具本土特色的商業區和市集,並"之後刪除"由",並以"讓"代替;在"當區居民及"之後刪除"小",並以"受影響的"代替;及在"商戶參與"之後刪除"決定"。

    (ii)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在城市規劃階段"之後刪除",",並以"加強公開諮詢工作,讓公眾有更大的參與角色,以"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