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6/07-9

立法會

議程

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258/2006
2.《2006年公眾衞生及市政(公眾街市的指定)令》259/2006
3.《2006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修訂附表10)(第2號)令》260/2006

其他文件

1. 第28號-香港科技園公司
2005/2006年度年報
(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提交)

2. 第29號-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2005/2006年度年報
(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提交)

3. 第30號-二○○六至○七年度第二季
批准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修改的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4. 第31號-海洋公園公司
二○○五至二○○六年度業績報告
(由劉秀成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質詢

1. 湯家驊議員問:

自本年4月1日以來,行政長官已5次透過香港電台第一台的"香港家書"節目,以及兩次透過香港電台英文台的"給香港的信"節目,向公眾發表談話,遠較前任行政長官頻密得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上述7次公開談話中,有多少次由行政長官辦公室(下稱"特首辦")提出要求,以及有多少次由香港電台提出邀請;特首辦以甚麼理由提出要求,以及香港電台以甚麼理由提出邀請;

    (二)自今年1月1日以來,香港電台邀請行政長官及各司、局長擔任節目主持或嘉賓分別有多少次,請按各台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香港電台根據甚麼準則邀請行政長官及各司、局長擔任節目主持或嘉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 張超雄議員問:


本年7月,電訊管理局(下稱"電訊局")發出諮詢文件,其中一項建議是取消目前流動網絡營辦商須就接收和撥出通話,向固定網絡營辦商(下稱"固網商")繳付互連費的規定。有評論指出,實施該項建議會令固網商的收益減少,他們或會更改固網電話服務的收費模式,由目前的固定改為按用量收費。另一方面,電訊局曾於1996年5月就固網電話服務的收費模式諮詢公眾,當時公眾普遍認為應維持現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公眾在1996年贊成維持固定收費模式和反對按用量收費模式的理據,以及這些理據現時是否仍然成立;會不會考慮再就有關的收費模式諮詢公眾;

    (二)鑒於電訊局在1996年進行公眾諮詢後曾決定不改變固網電話服務的固定收費模式,電訊局為甚麼在本年7月發出的諮詢文件中表示該局"無權影響"收費模式;及

    (三)會不會在決定固網電話服務的收費模式時,考慮長者及其他弱勢社羣有特別需要使用電話與外界聯繫或求助,以及營辦電話熱線的非牟利團體的負擔能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3. 馮檢基議員問:


扶貧委員會在本年3月的會議上,討論為居於偏遠地區而需跨區工作的低收入人士提供長期交通費支援,並期望政府於2006-2007財政年度推行試驗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提供長期交通費支援的最新工作進展,以及試驗計劃的詳情是甚麼,包括實施日期、對象、會否限制受助人選乘甚麼交通工具、會不會設定領取支援時限、推行機制、負責執行計劃的政府部門、估計每年涉及的公帑開支和受助人數目,以及預計該計劃在扶貧方面有甚麼成效;

    (二)有何措施防止僱主相應減低僱員在獲發交通費支援期間的工資,以及有沒有評估實施法定最低工資制度是否可行措施之一;及

    (三)鑒於政府至今仍未推出試驗計劃,而扶貧委員會成員的任期將於明年1月屆滿,政府會不會考慮重組扶貧委員會,並改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藉以增加其權力和職能,從而在政策層面推動扶貧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4. 張超雄議員代余若薇議員問:


前任行政長官在2005年1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各部門會實施環保採購政策,創造環保產品市場。然而,當局其後指出,政府部門所採購的環保產品,主要是從政府物流服務署的常備庫存物料及由該署安排的大宗採購合約提取,各政府部門並沒有另行記錄有關自行採購的環保產品的價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政府部門的環保採購政策的具體內容;

    (二)會不會要求各政府部門備存自行採購環保產品的記錄,並定期公布其環保採購政策實施的進度,以便公眾評估政策的成效;及

    (三)會不會要求公營機構、政府資助機構及政府工程的承辦商制定環保採購政策,以進一步創造環保產品的市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譚香文議員問:


關於環境保護署於本年7月底正式公布的9項減低道路交通噪音的強化措施建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推行上述各項措施的最新情況及具體工作目標;

    (二)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本港現時的道路交通噪音限制水平是70A加權分貝聲級,當局會不會考慮因應香港人口及居住密度的變化,檢討上述限制水平;及

    (三)鑒於現時本港仍有大約110萬人受超標交通噪音影響,除現行及上述的強化措施外,當局有沒有其他工作計劃,包括在規劃土地作住宅用途時,如何加強環境評估及規定發展商採取甚麼措施,以確保交通噪音不會超標,使上述人士免受超標噪音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6. 涂謹申議員問:


根據現行房屋政策,公共房屋(下稱"公屋")申請人不得擁有或與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樓宇。就離婚個案而言,如其中一方不願意辦理物業的轉名手續,更改在土地註冊處共同擁有業權的登記,雙方便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怎樣協助這類離婚人士分開居住;過去3年成功及未能協助這類人士另覓居所的個案數目各有多少;而就未能協助的個案而言,當中曾發生家庭糾紛及暴力事件的個案數目;

    (二)房屋署(下稱"房署")署長可否行使酌情權,批准未能處理好業權分配的離婚人士申請或入住公屋;若可以,過去3年,獲署長行使酌情權批准這類人士以一般租約租住公屋、有條件租約租住公屋或申請輪候公屋的個案數目各有多少;以及不獲批准以一般租約租住公屋、有條件租約租住公屋或申請輪候公屋的個案數目各有多少;及

    (三)房署會不會考慮修訂公屋申請條件,讓法庭判令不獲業權的離婚人士,縱使仍未完成辦理更改業權手續,仍可獲准申請輪候公屋,以協助一些沒有尋求社署協助的離婚人士解決分開居住的問題,避免發生嚴重的家庭糾紛或家庭暴力事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7. 林偉強議員問:


據悉,有不少新界鄉村未獲當局提供適當的文娛康樂("文康")設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4年,每年當局為鄉郊居民推行文康設施工程計劃的預算款額和實際支出;政府部門主動為新界鄉村提出並推行的文康設施工程計劃數目、涉及的費用和這些工程計劃現時的情況,以及接獲鄉郊居民要求推行文康設施工程計劃的申請數目、當中分別獲批准和被拒絕的申請數目,以及拒絕申請的原因;

    (二)現時已獲批准但仍未動工的鄉郊文康設施工程計劃數目(請按等候動工的時間提供分項數字)、等候時間不同的原因,以及當中獲批准後超過4年仍未動工的鄉郊文康設施工程計劃總數、比例及遲遲仍未動工的原因,以及有否已獲批准的工程計劃因遲遲仍未動工而被取消;

    (三)會否考慮推出特別措施,以縮短鄉郊文康設施工程計劃等候動工的時間;及

    (四)會否以照顧弱勢社羣及偏遠地區人士的需要為宗旨,預留撥款加快推行那些小型但卻是鄉郊居民迫切需要的文康設施工程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8. 楊孝華議員問:

據報,廣州和杭州的機場當局在上月25日實施航空交通流量管制,以致數班從香港出發並飛越內地領空的航機延遲起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有多少本港航班因內地當局實施航空交通流量管制而延遲起飛,以及該數字佔期內延遲起飛航班總數的百分比;

    (二)有否推算未來5年,在本港升降並飛越內地領空的航班數目,以及當中因內地當局實施航空交通流量管制而延遲升降的航班數目;若有,推算的數字;及

    (三)有何措施減少航班因內地當局實施航空交通流量管制而延遲升降的情況,包括有否與內地當局商討如何加強協調航空交通管理工作;若有,有關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9. 曾鈺成議員問:


據報,在流動電話及其他流動通訊裝置上播放的電視節目的內容,不受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所規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加強監管該等內容;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理由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0. 黃定光議員問:


據報,新加坡政府在未來5年將撥款135億5,000萬新加坡元(約677億港元)推動科技研究及開發,並歡迎世界各地青年在新加坡的大學當研究生、教師或從事研究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研究新加坡的培育科研人才計劃會否對香港造成競爭;若有,研究的結果;

    (二)本港培育科研人才的長遠計劃;及

    (三)過去3年,當局每年用於培訓科研人才和進行研發活動的開支,以及這些開支的增加比率;在同期每年成立並從事研究與開發活動的本地機構或企業的數目,以及這些機構或企業的增加比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11. 李永達議員問:


關於減少丟棄膠袋及其處置和開徵膠袋稅的研究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本港棄置膠袋的數目及處理該等膠袋的費用,以及是否知悉連鎖超級市場、連鎖零售店、大型連鎖快餐店、飲食集團及便利店派發的膠袋數目分別為何;

    (二)政府與大型連鎖零售店簽訂的"自願性減發膠袋目標協議"的成效;及

    (三)就開徵膠袋稅進行的研究的詳情,包括開徵方法、徵收的稅額和範圍、稅款用途及推行時間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2. 何俊仁議員問:


就九廣鐵路公司("九鐵")的發展及財務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九鐵自80年代公司化以後,以合營模式與私人機構合作發展鐵路沿線物業的數目及名稱;

    (二)九鐵從銷售東鐵、輕便鐵路("輕鐵")及西鐵沿線物業所得的淨收益(請按下表列出有關詳情);

    物業名稱位置(東鐵/輕鐵
    /西鐵沿線)
    淨收益(港幣)







    (三)過去3年,每年九鐵分別從物業管理、商鋪、辦公室及住宅單位租賃、車站商務及其他業務所得的淨收益(請按下表列出有關詳情);

    物業/
    項目名稱
    地點
    (東鐵/輕鐵/
    西鐵沿線)
    業務類別
    (物業管理/商
    鋪租賃/辦公室
    租賃/住宅單位
    租貸/車站商務
    /其他業務)
    淨收益
    (港幣)









    (四)興建輕鐵(包括所有支線)的資本開支,以及九鐵從發展輕鐵沿線物業得到的利潤,是否足夠抵銷該等開支;及

    (五)過去3年,輕鐵每年的車費收入,在資本和借貸利息及折舊支出方面的開支,以及若不從同期每年收入扣減上述開支,輕鐵是否仍處於虧蝕狀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3. 蔡素玉議員問:


雖然九廣鐵路東鐵("東鐵")的本地客運服務已於1983年全面電氣化,但現時每天仍有不少拖運貨卡及工程車的柴油機車在東鐵的路軌上行走。有鐵路沿線居民投訴,這些柴油機車發出過量噪音和刺鼻的黑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有關當局共接獲多少宗有關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現時使用東鐵路軌的柴油機車每日平均架次;

    (三)有否就這些柴油機車的許可噪音和廢氣排放水平作出規定;若有規定,詳情為何,以及環境保護署有否定期進行監察;若有監察,結果為何;若沒有規定,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加強管制柴油機車發出噪音和排放廢氣的情況;若會,有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4. 李國英議員問:


據報,內地發現河北省及湖北省部分蛋類含有可致癌的工業用染料蘇丹4,並懷疑本港亦有出售有關的蛋類,威脅市民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即時及長遠措施防止含致癌物質的蛋類輸入本港;

    (二)現時有否法例規管輸港食用蛋類;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考慮立法規管,以及有否進口蛋類檢查制度;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考慮設立檢查制度以規管進口蛋類質素;及

    (三)本港與內地檢驗檢疫部門的通報機制在上述事件中如何運作,以及它們有否評估機制的運作是否需要改善;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5. 梁耀忠議員問:


關於及早診斷乳癌及子宮頸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分別被診斷患上乳癌及子宮頸癌的婦女人數,以及分別死於該兩種癌症的婦女人數,並按她們所屬的年齡組別(以每5歲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婦女為及早診斷該兩種癌症而接受檢查;

    (三)會否為經濟能力差但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的婦女免費提供有關檢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計劃推出新的宣傳及教育計劃,鼓勵更多婦女接受有關檢查?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6. 陳偉業議員問:


2005年1月,由民間人士成立的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聯同19個非政府機構就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兒童權利公約》事宜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該報告認為香港急需訂立兒童政策,並應設立獨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負責落實該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為何仍未設立獨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以及會否接納該報告的上述建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鑒於當局正考慮成立家庭事務委員會,政府是否計劃把兒童事務納入該委員會的職責範圍,以取代獨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若然,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在民政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17. 張學明議員問:

據報,有東區區議會議員建議政府研究可否將北角屈臣道至電照街一段東區走廊拆卸,並以隧道取代,從而改善該段貼近民居的東區走廊引起噪音滋擾及阻礙沿海景觀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就上述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若會,研究的時間表及範疇;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拆卸上述一段東區走廊對該路段現時已非常繁忙的交通的影響,以及有否考慮採取措施,在施工期間疏導交通;及

    (三)有否就拆卸上述一段東區走廊,改以隧道連接中環灣仔繞道及太古城一段東區走廊,評估有關工程所需的費用及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8.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負責衞生服務專業註冊事宜的委員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香港護士管理局("管理局")現任的15名成員中,14名由行政長官委任,政府有否計劃讓業內人士投票選出代表出任管理局的委員;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有否計劃檢討其他負責衞生服務專業註冊事宜的委員會的成員組合,讓業內人士擔任這些委員會的主席,或增加委員會內業內人士的成員比率,以實現專業自主;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9. 單仲偕議員問:


關於協助弱勢社群跨越數碼鴻溝以融入資訊社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數碼共融基金自2004年年底設立以來的運作情況,包括每年分別接獲及批出了多少宗資助申請;

    (二)政府會否進一步注資該基金;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現代都市人在互聯網上搜尋資訊及使用流動電話與人聯絡已十分普遍,當局會否將互聯網接駁服務及流動電話服務的每月基本收費,定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的基本生活開支項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20.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長者輪候入住安老院舍的資助宿位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長者輪候及獲安排入住資助宿位、入住宿位的長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以及有何措施縮短輪候時間;

    (二)當局會否與內地當局商討如何提高在內地專為本港長者而設的安老院舍的設施及服務水平,以鼓勵他們入住;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向入住內地安老院舍的本港長者提供支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動議載於附錄I的議案。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

    (a)修訂《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 -

    (i)在第30(4)條中,廢除"罰款$20,000"而代以"第5級罰款";

    (ii)在第32條中,廢除"罰款$5,000"而代以"第4級罰款";

    (iii)在第35(1)條中,廢除"罰款$5,000"而代以"第4級罰款";

    (iv)在第35(2)條中,廢除"$200"而代以"$1,000";

    (v)在第37(2)條中,廢除"罰款不超過$4,000"而代以"不超過第3級罰款";

    (b)修訂《水務設施規例》(第102章,附屬法例A) -

    (i)在第44條中,廢除"罰款$4,000"而代以"第3級罰款";

    (ii)在第51(2)條中,廢除"罰款$4,000"而代以"第3級罰款"。

  3.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載於附錄II的議案。

  4.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載於附錄III的議案。

I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6年11月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a)《2006年保護兒童及少年(收容所)(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37號法律公告);

    (b)《2006年拘留地方(少年犯)指定(綜合)(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38號法律公告);

    (c)《2006年罪犯感化(核准院舍)(綜合)(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39號法律公告);

    (d)《2006年感化院(設立)(綜合)(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40號法律公告);

    (e)《2006年入境(羈留地點)(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41號法律公告);及

    (f)《2006年羈留院(修訂)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6年第242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6年12月20日的會議。

  2. 普選立法會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認為2012年或之前適合以普選方式產生立法會所有議員。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認為"之後刪除"2012年或之前",並以"2008年"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3. 活家禽業界援助措施及賠償政策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政府決意推行集中屠宰活家禽,對活家禽行業將會構成永久性損害,本會促請政府盡快與業界商討,制訂可顧及活家禽農戶、批發及零售商、運輸商及工人情況的合理賠償退業計劃;此外,在實施集中屠宰活家禽前,如因內地發生禽流感個案而需要禁止內地活禽鳥進口,為免嚴重打擊業界,本會促請政府推行以下援助措施:

    (一)設立緊急援助基金,向業界提供援助或低息貸款,以渡時艱;

    (二)向政府轄下批發及零售市場的租戶提供免租優惠;及

    (三)對非長期僱用的工人發放緊急援助金。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