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0分至6时25分)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条例草案文本
(在2007年2月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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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81/06-07(02)号文件
(在2007年2月28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根据条例草案第16条所载相应修订而拟备的有关条例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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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11/06-07(04)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7年3月2日发出)
| - | 张学明议员就条例草案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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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号:SBCR 3/2098/02 Pt.32
(保安局在2007年2月6日发出)
| -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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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各份有关文件的一览表已上载至立法会网站http://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bc/bc55/papers/bc55_pp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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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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