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7年6月11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2127/06-07号文件
(于200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2)2128/06-07号文件发出)

-2007年5月30日会议纪要

II.与代表团体及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4时35分至6时25分)

与代表团体会商

代表团体
  1. 香港大律师公会
    [立法会CB(2)2111/06-07(01)号文件](于2007年6月7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2. 香港调解会

  3. 国际纠纷决议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
    [立法会CB(2)2111/06-07(02)号文件](于2007年6月7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4. 香港讼费员协会
    [立法会CB(2)2111/06-07(03)号文件](于2007年6月7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个别人士

  1. W S CLARKE先生
书面意见

立法会CB(2)2111/06-07(04)号文件
(于2007年6月7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

与政府当局会商

立法会CB(2)1995/06-07(05)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7年5月29日发出,中文本随文附上)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7年5月21日就条例草案详题和第2及4部致司法机构政务处的函件

立法会CB(2)1995/06-07(01)(02)号文件
(于2007年5月29日发出)

-司法机构政务处对法案委员会就条例草案第2及4部所提事项的回应

立法会CB(2)1995/06-07(03)及(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7年5月29日发出,CB(2)1995/06-07(03)的中文本随文附上)

-助理法律顾问2007年5月9日的函件及司法机构政务处的回应,载述2006年4月发表的《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法例修订建议咨询文件》所接获的意见摘要

立法会CB(2)1836/06-07(01)号文件
(于2007年5月14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

立法会CB(3)452/06-07号文件
(于2007年3月30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于2007年5月23日随立法会CB(2)1960/06-07号文件发出
(只备英文本)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于2004年3月发表的《最后报告书》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bc/bc57/papers/bc57_a.htm)

II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7年6月8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在法案委员会成立前发出的文件

CSO/ADM CR 4/3221/04
(于2007年3月28日发出)

-有关条例草案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LS62/06-07
(于2007年4月26日随立法会CB(2)1703/06-07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报告

其他有关文件

立法会CB(2)1837/06-07(02)号文件
(于2007年5月14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于2007年5月23日随立法会CB(2)1960/06-07号文件发出
(只备英文本)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最后报告书》(于2004年3月发表)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