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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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127/06-07号文件
(于2007年6月8日随立法会CB(2)2128/06-07号文件发出)
| - | 2007年5月30日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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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代表团体及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4时35分至6时25分)
与代表团体会商
代表团体
- 香港大律师公会
[立法会CB(2)2111/06-07(01)号文件](于2007年6月7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 香港调解会
- 国际纠纷决议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
[立法会CB(2)2111/06-07(02)号文件](于2007年6月7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 香港讼费员协会
[立法会CB(2)2111/06-07(03)号文件](于2007年6月7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个别人士
- W S CLARKE先生
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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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111/06-07(04)号文件 (于2007年6月7日发出)(只备英文本)
| - | 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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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政府当局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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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995/06-07(05)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7年5月29日发出,中文本随文附上)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7年5月21日就条例草案详题和第2及4部致司法机构政务处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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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995/06-07(01)及(02)号文件
(于2007年5月29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对法案委员会就条例草案第2及4部所提事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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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995/06-07(03)及(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7年5月29日发出,CB(2)1995/06-07(03)的中文本随文附上)
| - | 助理法律顾问2007年5月9日的函件及司法机构政务处的回应,载述2006年4月发表的《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法例修订建议咨询文件》所接获的意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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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36/06-07(01)号文件
(于2007年5月14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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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3)452/06-07号文件
(于2007年3月30日发出)
| - | 条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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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07年5月23日随立法会CB(2)1960/06-07号文件发出
(只备英文本)
| - |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组于2004年3月发表的《最后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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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bc/bc57/papers/bc57_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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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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