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21

立法會

議程

2008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8年釋義及通則條例(修訂附表6)令》49/2008
2.《戒毒所(勵敬懲教所)令》50/2008
3.《2008年監獄(修訂)令》51/2008
4.《2008年更生中心(指定)(修訂)令》52/2008
5.《2008年教導所(綜合)(修訂)聲明》53/2008

其他文件

1.第77號-僱員再培訓局
2006-2007年度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第78號-2007-2008年度第三季
批准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修改的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3.第79號-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
2006-2007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4.《〈2007年英基學校協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楊森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李柱銘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個政府部門的逾時工作津貼支出;

    (二)過去5年,有沒有發現濫用逾時工作津貼的個案,以及怎樣確保各政府部門及資助機構善用該津貼;及

    (三)當局會不會考慮設立機制,將每年用以支付逾時工作津貼的撥款餘額撥回政府庫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 王國興議員問:


早前,本人接獲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稱"租置計劃")單位業主的投訴,指房委會為他們的單位提供的7年樓宇結構安全保證即將屆滿,但他們屋邨內的樓宇仍然有鋼筋外露及污水渠滲漏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作為租置計劃屋邨的主要業主,房委會會不會在上述保證期屆滿前,主動檢查有關樓宇,以及為有需要的樓宇進行維修;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鑒於房屋署曾向本人表示,租置計劃屋邨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下稱"法團管委會")內的房委會代表"會盡量鼓勵各業主以屋邨的整體利益為依歸,以保障所有業主的利益",該等代表的具體角色是甚麼(當中是不是包括代表租戶和不是法團管委會委員的其他法團成員在法團會議上提議為有關樓宇進行結構維修,以及嚴密監管有關修葺工程的質素及維修成效);及

    (三)過去10年,房委會在上述保證期內,曾就哪些項目為租置計劃屋邨進行大型或全邨性的維修工程、受惠戶數及決定進行該等工程的準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郭家麒議員問:


前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曾向本會表示,已於2006年8月成立了由他主持的精神健康服務工作小組(下稱"工作小組"),目的是全面檢視現時精神健康的政策和服務,並為未來的服務發展制訂路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工作小組成立至今共召開了多少次會議,以及其成員的出席率;

    (二)工作小組有沒有會見與精神健康服務有關的持份者,或參觀相關的服務機構,以瞭解他們對精神健康政策的意見及有關服務的實況;及

    (三)工作小組經超過一年的工作後所提出的精神健康政策和具體建議是甚麼,以及落實該等政策和建議所需的資源及時間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4. 楊森議員問:


自1994-1995學年以來,受公帑資助的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一直維持在14 500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新加坡、上海、美國、澳洲及英國的適齡人口升讀大學的百分比目前分別是多少;

    (二)鑒於本人知悉本港適齡人口升讀大學的百分比一直低於鄰近國家,政府有沒有評估大學學額不足會否導致人才外流,以致影響香港朝向知識型經濟發展的速度;及

    (三)鑒於持有學位的人士在去年第4季的失業率只是百分之1.9,反映現時市場對該等人才的需求殷切,政府會不會逐步擴充受公帑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如果會,擴充計劃的細節及推行時間表;如果不會,具體的困難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5. 何俊仁議員問:


《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第280條訂明,部門採購價值5萬元以上但不超逾130萬元的顧問及其他服務時,須取得至少5名承辦商的報價單。據報,政府最近在只接獲一間公司提交報價單的情況下,委聘了該公司就醫療改革公眾諮詢的有關工作提供顧問服務。合約價值約為120萬元,而該公司是由上任政務司司長的新聞秘書開設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政府過往的顧問服務採購活動中,上述事件中只邀請一名承辦商提交報價單的理據同樣適用的個案是不是很罕有;

    (二)過去3年,政府曾多少次在未取得至少5份報價單的情況下,委聘承辦商提供合約價值5萬元以上但不超逾130萬元的顧問服務,並列出每宗個案所涉及的政策範圍、合約價值及沒有取得5份報價單便批出合約的理據;及

    (三)有沒有檢討在只得一份報價單的情況下便委聘該顧問公司是否合乎公平原則,以及會不會使市民覺得政府用人唯親及向已離任的主要官員或其下屬輸送利益;如果有檢討,結果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6. 劉江華議員問:


現時,修讀全日制小學至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若居住地點與學校距離超逾10分鐘步程,並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學,可在通過入息審查後獲發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下的車船津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比較上述計劃與1988年前實施的學生半價證計劃的成本效益;

    (二)鑒於現行的學生車船津貼計劃的津貼是以往返居所與學校的公共交通工具平均收費計算,政府會不會檢討是否應把學生於假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開支納入資助範圍;及

    (三)鑒於主要的公共交通營辦商現時只向12歲以下的兒童提供半價優惠,政府有沒有計劃向12歲或以上的全日制學生提供交通半額津貼;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7. 陳方安生議員問:


現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提供的退休保障並不涵蓋非在職婦女。然而,這些婦女在家庭往往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例如照顧年老或傷殘的家庭成員,減輕了社會的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制訂具體的計劃或政策,以保障非在職婦女在年老時的生活;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曾否進行關於設立"照顧者津貼"的研究(包括參考海外國家的做法);會否考慮向身兼照顧者的非在職婦女發放照顧者津貼,以承認她們對社會的貢獻;若不會考慮,理據為何,並說明有關的考慮因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8. 梁國雄議員問: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4(1)條,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有責任確保向公共房屋居民提供房屋和房委會認為適合附屬於房屋的康樂設施。自2005年房委會將其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售予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公司")後,有市民向本人反映,他們因屋邨內沒有雜貨鋪而買不到大膠桶和鐵鎖鏈等家居用品。他們又投訴屋邨內的銀行和文康設施越來越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匯基金")上市至今,在位於由領匯公司管理原屬於房委會的商場的郵政局、公共圖書館、社會服務機構、康樂設施和政府機構當中,有多少已遷離、其搬遷的原因,以及涉及的商場的名稱和地區;當局有否在原區重置該等設施和機構;若有,有關的詳情;

    (二)是否知悉自領匯基金上市後,有多少所位於領匯公司的商場的銀行、雜貨鋪和中式酒樓結業;及

    (三)針對上述情況,當局有否計劃在領匯公司未有在其商場提供居民需要的康樂設施、零售服務和其他服務的情況下,在有關的公共屋邨提供該等設施及服務;若否,有否計劃購回有關的商場,以重新提供有關的服務和設施,從而符合上述《房屋條例》的規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9.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沒有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長者申請減免醫療收費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申請減免醫療收費的手續、可獲減免收費的醫療項目,以及處理有關申請每年涉及的行政開支;

    (二)過去3年,獲批非一次過的減免醫療收費的長者的人數,以及該數字佔期內所有獲批個案的百分比;

    (三)有否主動向長者宣傳醫療收費減免機制;及

    (四)會否考慮簡化長者申請減免醫療收費的程序和放寬有關的審批準則,讓更多長者可以受惠,以及增加長者可獲減免收費的醫療項目,並延長每次批准的有效期;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0. 張學明議員問:


據報,匪徒以化學品三氯甲烷("哥羅仿")迷暈受害人行劫的罪案時有發生,受害人吸入少量的哥羅仿後即會出現昏迷的症狀,吸入過量的哥羅仿更會致命。此種化學品在一般化學材料店鋪可輕易購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涉及匪徒使用哥羅仿、其他迷暈藥物或化學品把受害人迷暈的罪案數目,當中有多少宗屬致命個案;

    (二)會否研究限制購買哥羅仿的途徑或方法,並規定須獲得批准才可購買;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除哥羅仿外,現時市面上有多少種吸入後能導致昏迷,而市民可在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輕易購得的藥物或化學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古樹名木冊》自2004年推出以來,一直被批評透明度不足,即使有古樹被除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亦只會刪除該等古樹在該名冊內的編號,而不會公布除名的詳細原因。報道又指康文署近日表示,至今該名冊內共有8棵古樹被除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8棵古樹的資料(包括每棵樹的所在位置、品種、樹齡和體積等);

    (二)該等古樹被除名的詳細原因,當中有否涉及人為疏忽照顧;若有,是否有人士或機構因而被處分;若是,詳情為何;及

    (三)上述名冊推出以來,共新增了多少棵古樹名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2. 涂謹申議員問:


關於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年級分項列出

    (i)過去5年,受公帑資助的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

    (ii)現正修讀非本地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人數,及

    (iii)現正修讀學士學位課程而年齡超過23歲的成年學生的人數;

    (二)過去5年,截至每年年底計算,屬17至20歲年齡組別的人口數目;有否估計在該年齡組別的人士當中,在未來10年內持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的人士的數目及百分比;及

    (三)在當局於1989年10月公布把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由1994-1995學年起大幅增至適齡人口的18%的決定時,以及在隨後的5年內,當時屬17至20歲年齡組別(即現時屬30至38歲年齡組別的人士)的人口當中,現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的人士的數目及百分比;有否評估這些人士的就業競爭力是否遜於較年輕但有較多機會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士,以及政府會否增加供23歲或以上的成年人升讀的學士學位課程的學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3.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最近,有報道指政府自2005年至今已向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撥款6,000萬元,而在未來4年將會額外動用8,000萬元,以加強公共政策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向某項研究項目批出上述計劃的撥款時所採用的客觀準則;

    (二)該計劃是否設有一份獲批准的合資格研究人員或智囊組織名單;若然,被列入該名單的程序;

    (三)對該計劃所資助的研究項目的外判工作有否任何監管;若有,有關監管的性質;及

    (四)已完成該計劃所資助項目的研究人員及智囊組織的名稱,以及其各自完成的研究項目的數目和所獲撥款總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4. 劉慧卿議員問:


本人於本年2月12日聯同多名關注人權及小眾權益團體的代表與警方高層會面,反映少數族裔人士在與警方接觸時遇到的問題。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警方曾於上述會議表示,自2006年起推行了73項協助少數族裔人士的措施,當局可否逐一列出該等措施的細節及開始執行的日期,以及何時會對該等措施的成效作出評估;

    (二)過去3年,分別有多少宗涉及少數族裔人士協助警方調查或向警方求助的案件,需要通曉粵語和日本語、粵語和烏爾都語、粵語和印地語、粵語和他加祿語、粵語和印尼語、粵語和尼泊爾語、英語和日本語、英語和烏爾都語、英語和印地語、英語和他加祿語、英語和印尼語、英語和尼泊爾語的傳譯員協助有關的少數族裔人士與警務人員溝通,當中有多少宗個案是警方未有提供所需的傳譯服務的;

    (三)有否制訂措施,以確保傳譯員能在30分鐘內到場提供傳譯服務,以及有否制訂指引和提供訓練予翻譯員,以確保他們提供準確、不帶個人意見和不偏不倚的傳譯服務;

    (四)警方會否在協助警方調查或向警方求助的少數族裔人士於警署錄取口供後,主動向他們提供以其母語或英語書寫的口供副本;若會,該項措施將於何時落實;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有否措施確保前線的警務人員不會因不諳中文以外的語言而影響他們調查涉及少數族裔人士的案件或協助少數族裔人士的能力;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5. 單仲偕議員問:


政府曾表示會在今年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第390章),並會就此諮詢公眾。另一方面,就最近的疑似藝人互聯網上不雅照片事件,有評論要求政府在完成上述檢討或修訂該條例前的過渡期間,為資訊科技界就處理淫褻物品事宜制訂指引和守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在上述過渡期間制訂該等指引和守則;若會,該等指引和守則有何法律效力,以及如何確保在進行上述公眾諮詢前制訂該等指引和守則,不會損害公眾權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6. 馮檢基議員問:


據報,今年的渣打香港馬拉松有多達42 000人參賽,顯示該項活動逐漸成為本港以至世界體育盛事,以及市民對長跑運動的熱愛日增。此外,主辦該活動的香港業餘田徑總會("田總")為今年的活動作出了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將比賽日期提前、安排各項比賽在不同路線舉行、安排路線途經鬧市讓市民夾道觀賞、更改比賽終點的位置,以及安排電視台直播賽事以增加比賽氣氛等。關於馬拉松的安排和推廣,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田總對今年的馬拉松的各項安排的初步檢討結果,包括來年的活動應繼續實施哪些改善措施和哪些地方須予改善、賽事對個別地區的負面影響(例如北角部分地區的噪音問題),以及東區走廊的封路時間應否調整,以便推遲10公里賽事的起跑時間,從而減低賽事對附近居民的影響;

    (二)鑒於馬拉松運動日趨普及,當局會否考慮制訂下述的推廣長跑活動的政策和措施,藉此鼓勵市民多做運動和建立健康的生活模式:在中小學的體育課程中加入有系統的緩跑訓練、在規劃運動設施上作出配合、在各社區設置更多的緩跑徑,改以吸震物料鋪設現時的緩跑徑、支援相關的體育組織舉辦訓練課程以推廣長跑運動的正確知識,以及支援舉辦更多長跑或馬拉松賽事;及

    (三)會否把馬拉松活動作為重點旅遊項目推廣,以吸引更多外地選手參加,從而建立香港作為一個充滿活力的都市的形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7. 張學明議員問:


有新界人士向本人反映,指新界鄉村歷史悠久,有眾多具文物價值的歷史建築物,亦蘊藏豐富的傳統風俗文化(例如舞麒麟、客家山歌、嫁娶儀式及神功戲等),是珍貴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他們又指出,雖然政府已設立了三間專門介紹新界傳統文化的專題博物館,但非物質文化不能單靠硬件的展示而得以承傳,而是需要一代接一代的沿襲和承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任何保育鄉村歷史建築物的政策;若有,詳情為何,以及過去3年,保育鄉村歷史建築物及市區歷史建築物的支出各有多少;若沒有相關政策,會否研究制訂該政策;及

    (二)會否考慮投放適當的資源保育鄉村的非物質文化,以及與新界鄉議局及各個鄉事委員會合作制訂協助鄉村非物質文化承傳的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8. 涂謹申議員問:


關於減低交通噪音,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路政署的官員曾於2006年7月的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該署已委聘香港城市大學,就現時針對道路接縫採取的做法/道路接縫的規格進行研究,該等研究的進展為何;

    (二)鑒於環境保護署官員曾於上述會議表示,政府當局會繼續確定有何路段適合實施交通管理計劃而又不會影響運輸業及將噪音問題轉移至其他地區,該項工作的進展和有關的交通管理計劃的實施日期為何;及

    (三)鑒於以低噪音物料重鋪72個路段的工程已於2002年展開,而當局亦正進行一項試驗計劃,研究採用一些全新和更有效的低噪音物料重鋪另外的26個路段的路面,該等工程和試驗計劃的進展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9. 郭家麒議員問:


據報,香港大學("港大")李嘉誠醫學院("醫學院")自2001年起曾多於一次與一位逾60歲的教授續約共達8年,讓他出任外科學系教授一職,而現有合約將於明年當他69歲時才屆滿。關於港大教職員的退休及續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港大教職員的一般退休年齡;

    (二)現時港大各學系已逾上述退休年齡但仍獲留任的教職員人數、他們在年屆該退休年齡後獲續約的次數,以及每次獲續約的原因;

    (三)港大醫學院曾否就外科學系教授的職位空缺進行公開招聘,以便醫學院內較年輕及合資格的教職員可申請該職位及獲得晉升機會;若否,原因為何;

    (四)港大有否評估現時醫學院內是否有教職員適合出任該院的高級職位(包括教授、講座教授及外科學系系主任);若評估的結果顯示有適合人選,為何繼續聘請上述已逾退休年齡的教授;若沒有適合人選,港大會否檢討是否需要增聘適合的教職員;及

    (五)港大醫學院是否設有完善的人事接任安排,為較年輕的教職員提供晉升機會;若有,為何繼續聘請上述教授而不考慮晉升有關的接任人選;若否,港大會否檢討醫學院的人事接任機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20.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高架道路的保養和維修,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已落成超過35年的高架道路的數目;平均每日分別有多少架次的車輛使用各條高架道路,以及其中私家車分別所佔的百分比為何;

    (二)有否勘察第(一)項所述高架道路的樁柱的損耗情況,以及在發現有損耗時所使用的維修方法;

    (三)有否定期就高架道路的樁柱的結構安全進行評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就各高架道路制訂替代路線方案,以應付有關高架道路因無法修復而需重建期間的交通需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教育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8年2月20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上訴)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25號法律公告) -

    (a)在第2條中,加入 -

    ""上訴"(appeal)指根據本條例第11條所指的上訴;

    "上訴人"(appellant)指根據本條例第11條提交上訴通知書的營辦者、評估機構或頒授者;"。

    (b)在第3(3)(b)條中,在中文文本中,廢除"充分而不偏不倚"而代以"全面而中肯";

    (c)在第4(1)條中,廢除"所指明"而代以"應申請而容許";

    (d)在第11條中,廢除"根據本規則規定須送達或提交的文件、"而代以"須為上訴的目的而送達或提交的文件、陳述、陳述書、"。

  2.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08年2月15日訂立的 -

    (a)《2008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規例》;及

    (b)《2008年毒藥表(修訂)規例》。

    (該兩項規例已於2008年2月20日
    隨立法會CB(3)402/07-08號文件發出)

  3. 根據《裁判官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裁判官條例》(第227章)附表3,加入以下條文,而該修訂於2008年3月21日生效 ─

    "18. 青沙管制區

    (1) 違反《青沙管制區(一般)規例》(2007年第222號法律公告)的任何罪行。

    (2) 違反《青沙管制區(使用費、費用及收費)規例》(2007年第237號法律公告)的任何罪行。"。

IV. 議員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7年英基學校協會(修訂)條例草案》 : 石禮謙議員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8年2月20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古物及古蹟(撤回暫定古蹟的宣布)(薄扶林道128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21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8年4月9日的會議。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8年3月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2008年差餉(豁免)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34號法律公告);及

    (b)《商品說明(鑽石的定義)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43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8年4月23日的會議。

  3. 改善九龍東公立醫院服務

    梁家傑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現時九龍東醫院聯網所獲的撥款遠較其他聯網不足,更與觀塘和將軍澳的人口及社區需要遠遠脫節,以致九龍東醫院聯網不能提供全面的醫療服務,不但與"迎合社區的需求及期望"的目標背道而馳,更使前線醫護人員面臨極大壓力,妨礙他們對區內居民提供最適切的服務,本會強烈要求政府當局:

    (一)把握當前享巨額盈餘的機會,在不影響其他醫院聯網服務的情況下增撥資源,按照九龍東醫院聯網內的人口及社區結構,從速改善觀塘區和將軍澳區的公立醫院服務,以及解決兩區居民需要跨網尋求治療的問題,尤其必須盡快落實基督教聯合醫院的改建計劃;及

    (二)針對各區醫療服務的長遠需求,就劃分醫院聯網的機制及醫院服務的運作邏輯進行研究和檢討。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現時",並以"自從醫院管理局成立醫院聯網以來,多個聯網均長期面對撥款不足的問題,"代替;在"所獲的撥款"之後加上"亦";在"社區結構,"之後刪除"從",並以"增加醫護人手、開設九龍東醫院聯網所欠缺的專科部門,於區內增加普通科及康復科病床,從而盡"代替;及在"(二)"之後加上"盡快"。

    就郭家麒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多個聯網"之後加上"(尤其是新界西聯網)";在"撥款不足的問題,"之後加上"而該聯網更是在全部7個醫院聯網中獲分配資源最少的,";在"於區內"之前加上"特別應盡快落實在將軍澳醫院開設婦產科、眼科及耳鼻喉科、精神科等專科服務,",及在其後加上"增設腫瘤科及腦外科,以及"。

    (ii)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前加上"在醫院管理局的聯網制度下,不同聯網的醫院難以互相支援、轉介病人,";在"最適切的服務,"之後加上"而在聯網制度下轉介病人往鄰近聯網的醫院接受醫療服務又極為不便,";在"改建計劃;"之後刪除"及";及在"(二)"之後加上"針對7個醫院聯網中,只有九龍東醫院聯網沒有癌症中心的問題,尋求改善方案,確保九龍東癌症病人能得到便利而適切的醫療服務;及(三) 成立獨立小組,邀請前線員工和病人組織代表加入,全面檢討聯網制度,包括"。

    (iii)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前加上"醫院管理局自2002年就全港醫院實施7個醫院聯網制度,各聯網間長期存在資源分配不均、協調不足等問題,",在"現時"之前加上"除了新界西醫院聯網等醫療服務、人手和資源極度匱乏的網絡外,";在"所獲的撥款"之後加上",";及在"機會,在"之後刪除"不影響其他醫院聯網服務",並以"對其他資源較充裕的聯網的服務不會造成負面影響,並為包括天水圍、東涌、屯門在內的新界西等資源極度匱乏的醫院聯網增撥資源,以提供與其他聯網相若的服務水準"代替。

    (iv)湯家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現時九龍東醫院聯網"之前刪除"鑒於",並以"將軍澳區現時人口約三十多萬,但將軍澳醫院卻被定位為地區醫院,再加上"代替;在"聯網內的人口"之後加上"需求";在"改建計劃;"之後刪除"及";及在"(二)"之後加上"針對將軍澳區居民的需要,擴建及提升將軍澳醫院為全科醫院,增加醫護人手,特別是盡快增設婦產科、初生嬰兒護理、精神科、眼科及耳鼻喉科等服務;及(三)"。

    (v)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醫院聯網服務"之後加上",同時又能針對各聯網內人口的特別需要而提供所需資源(例如在廣華醫院增設傳譯員服務以應付九龍西聯網內大量南亞裔人士的需要,以及因應深水埗等地區高齡及低收入人口比例較高而需倚賴公營醫療服務的情況增加公營醫療服務)"。

    (vi)李國麟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公立醫院服務,"之後加上"並增加前線醫護人員數目,";在"長遠需求,"之後加上"特別是有關長者醫療服務的需求,";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研究長遠的醫護人手規劃,以減低前線醫護人員面對的壓力及提高公立醫院服務的質素"。

    (vii)劉江華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公立醫院服務,"之後刪除"以及",並以"包括增加專科門診服務及在將軍澳提供產科住院服務,以"代替;在"居民需要"之後刪除"跨網尋求治療",並以"跨醫院,甚至跨聯網尋求服務"代替;在"改建計劃"之後刪除";及",並以",並在本立法年度內盡快向本會提交將軍澳醫院擴建計劃的撥款申請;"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三) 盡快落實在東南九龍發展區內興建區域性醫院"。

    (viii)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改建計劃"之後加上",並因應九龍東醫院聯網內人口老化情況,在該等公立醫院適切增加長者醫療服務的資源和增設中醫服務"。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4. 加強性教育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近期在互聯網流傳的疑似藝人色情照片引起公眾關注及傳媒廣泛報道,有教育界人士及家長憂慮,事件可能會對兒童及青少年的價值觀及個人操守構成負面影響;為此,本會促請政府:

    (一)正視互聯網資訊對兒童及青少年所造成的影響,並增撥資源協助家長及教育和青少年團體推動德育、尊重私隱及性教育的工作;及

    (二)檢討學校的性教育課程內容,讓兒童及青少年可適時汲取正確的性知識及觀念。

    出席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