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36

立法會

議程

2008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8年郊野公園(指定北大嶼郊野公園(擴建部分))令》190/2008
2.《200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公眾街市的指定)令》191/2008
3.《200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公眾街市的指定)(第2號)令》192/2008
4.《200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修訂附表10)(第2號)令》193/2008
5.《200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修訂附表10)(第3號)令》194/2008
6.《〈內地判決(交互強制執行)條例〉(生效日期)公告》195/2008

其他文件

1.第107號-柏立基爵士信託基金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經簽署和審計的
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的報告及受託人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第108號-建造業訓練局
2007年度年報
(由發展局局長提交)

3.第109號-建造業議會
2007年度年報
(由發展局局長提交)

4.第110號-懲教署署長就犯人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的
年度的管理情況所提交的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5.第111號-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
受託人報告書2007-2008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6.第112號-香港申訴專員
第二十期年報(2008年6月)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

7.第113號-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五十號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提交的報告書
(2008年7月 ─ 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五十號報告書)
(由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黃宜弘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8.第114號-回應2008年4月政府帳目委員會
第四十九A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9.《第三屆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報告》
(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議員提交)

10.《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2007-2008年度會期工作進度報告》(2007年7月12日至2008年7月9日)
(由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曾鈺成議員提交)

11.《人力事務委員會2007-2008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千石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2.《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2007-2008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楊孝華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3.《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2007-2008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4.《民政事務委員會2007-2008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蔡素玉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5.《交通事務委員會2007-2008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6.《發展事務委員會2007-2008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劉皇發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7.《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2007-2008年度報告》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鄭經翰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8.《〈種族歧視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19.《〈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議員提交)

20.《〈2008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提交)

21.《〈2008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余若薇議員提交)

22.《〈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蔡素玉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梁劉柔芬議員問:

本年5月上旬,國務院公布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並就該條例草案諮詢公眾。本人得悉,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政府亦曾透過不同途徑收集各行業對該條例草案的意見,以及將該等意見轉交內地有關當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特區政府透過甚麼途徑或利用甚麼方法收集有關的廠商(特別是在內地投資的港商)及界別對上述條例草案的意見;

    (二)至今香港特區政府共接獲多少項有關上述條例草案的意見,以及怎樣處理該等意見;根據該等意見,勞動合同法對有關的廠商造成甚麼困擾;及

    (三)除成立"支援加工貿易專責小組"外,香港特區政府會不會針對《勞動合同法》對廠商的影響制訂長遠措施及政策,以支援有關的廠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 李國麟議員問:


政府在過去及今年發表的醫療改革諮詢文件均建議加強基層健康服務。然而,現時的公共醫療資源分配卻以提供治療服務為主導:百分之八十五的資源用於治療疾病,而只有百分之十五的資源用於預防疾病及健康推廣等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計劃如何促進基層健康服務的發展,以及有何具體方法改變現時醫療資源側重於治療服務的情況;

    (二)除透過推行電子病歷互通計劃協助私家醫生和公營醫療機構治療病人外,政府將如何透過推行該計劃促進社區和基層的健康服務的發展;及

    (三)有何具體計劃,透過善用衞生服務團隊的專長,讓他們在社區發揮作用,藉此落實政府所提倡的基層健康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李卓人議員問:


關於遴選及聘任首批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聘任委員會和兩個面試小組的成員有沒有提名或轉介任何人選;如果有,有關成員有沒有作出利益申報,以及有沒有在討論和決定是否聘用有關人選時避席;及

    (二)有沒有就有關的遴選及聘任程序制訂避免出現利益衝突的指引或守則;如果有,有關的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4. 譚耀宗議員問:


近年樓價不斷上漲,按揭貸款息率近期亦開始回升,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他們難以購置物業自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夾心階層住屋貸款計劃及首次置業貸款計劃至今已收回的還款各有多少;及

    (二)有沒有計劃推行新的置業貸款計劃,以協助有需要的市民(尤其是欠缺首期資金但具備還款能力的年輕人)購置物業自住;如果有,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5. 方剛議員問:


有活家禽業界人士向本人反映,食物及衞生局在本年6月向活家禽行業提出永久結業方案,並向活家禽零售商提供相當優惠的退還牌照賠償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沒有評估當活家禽行業永久結業時,整條活家禽的供應鏈上有多少個行業會受影響,以及受影響的經營者和僱員(包括月薪僱員及臨時僱員)的人數各有多少;

    (二)現時工作與活家禽的供應鏈有關的政府職位的數目和所屬政府部門名稱;在活家禽行業全面結業後,該等職位會不會被刪除;如果會,將有多少職位會被刪除和涉及哪些政府部門;如果不會,將會怎樣調配有關的政府員工的工作;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工作範圍會不會因此而大幅縮減,並須與食物環境衞生署合併;及

    (三)現時本港的活家禽農戶有沒有租用政府土地;如果有,在活家禽行業永久結業後,政府會怎樣處理該等土地;政府會不會接納業界建議,將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轉為冰鮮家禽批發中心,以及會怎樣調配政府街市內的活家禽零售檔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6. 劉慧卿議員問:


去年10月發表的《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報告書》表明,當局會擬備一份適用於公務員的《公務員守則》(下稱"《守則》")。《守則》會明確界定公務員在政治委任制度下的角色與職責,避免政治委任官員與公務員職責含糊,並確保公務員廉潔守正和政治中立。雖然當局已於3月底發出通告,說明公務員應如何配合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但由於《守則》仍未推出,有公務員表示無所適從。此外,有一些前高官指出,當局在委任首批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過程中犯了多項錯失,情況慘不忍睹,不但令全城沸騰、打擊公務員士氣,亦影響了這些政治委任官員與公務員的磨合。為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沒有評估推行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對公務員士氣的影響;如果有評估,結果是甚麼;

    (二)《守則》將於何時公布和遲遲未作出公布的原因,以及有沒有評估公務員會否由於沒有守則提供清晰的指引,以致難以適當地履行職責;及

    (三)除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6月26日本會會議席上提及,行政機關現階段就本會議員要求當局檢討政治委任制度所作的5點回應之外,當局還會不會進行深入和全面的檢討,尤其是檢討招聘及甄選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的準則及程序,以及會不會在公布檢討結果後才委任第二批副局長和政治助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7. 王國興議員問:


規管脊醫的法例已由1993年開始實施,然而,至今脊醫簽發的病假證明書卻仍然不獲承認。去年4月23日,本人曾聯同脊醫代表與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及勞工處處長會晤。會上勞工處處長表示,該處已與衞生署組成工作小組,商討脊醫簽發病假證明書的事宜,而該小組已召開了7次會議。局方亦承諾在去年年底得出結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工作小組的成員名單、至今已召開的會議的日期,以及各次會議的討論內容;及

    (二)該工作小組至今有否就脊醫簽發病假證明書的事宜得出結論;若有,結論為何,以及得出該結論的理據;若未有結論,將於何時得出結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8. 劉千石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分別行走北區、大埔及荃灣至市區的專營通宵巴士路線,請詳列每條路線的班次、來往目的地、收費、車程距離及估計全程所需行車時間等資料;及

    (二)鑒於有北區居民向本人反映,以上3個地區中,以北區與市區的距離最遠,但直接往返該區及市區的專營通宵巴士路線卻極少,政府會否要求有關的專營巴士公司增設直接往返北區及市區的通宵巴士路線,以方便有需要該等服務的乘客;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9. 譚香文議員問:


公司註冊處的櫃枱在星期一至五的中午時段(即下午12時30分至2時),現時只提供限量服務,每名市民每次只可遞交最多6份文件存檔。有一些提供公司秘書服務的人士向本人反映,該做法對他們的運作相當不便。此外,公司註冊處在中午時段不設現金繳費服務,同樣對他們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檢討公司註冊處現時處理文件存檔的程序,包括取消中午時段只提供限量服務的做法;若會,檢討的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考慮檢討公司註冊處現時的收費方式,包括在中午時段接受現金繳費,或者改為向市民發出繳款通知書並容許他們稍後透過其他方式(例如信用卡、電子轉賬或繳費靈)繳費;若會,檢討的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0. 陳智思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個課稅年度,按標準稅率納稅人士除外,其他納稅人繳納的薪俸稅稅款佔他們的收入的平均百分比,以及他們繳納的最高及最低薪俸稅款額;及

    (二)有關上個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的最新數據(利用下表提供該等數據)?

    薪俸稅的款額
    (港幣/元)
    於上個課稅年度須繳
    納左列薪俸稅
    款額的人數
    該人數佔工作
    人口的百分比
    無需繳納薪俸稅

    1至1,000

    1,001至2,000

    2,001至5,000

    5,001至10,000

    10,001至15,000

    15,001至20,000

    20,001至30,000

    30,001至40,000

    40,001至50,000

    50,001至60,000

    60,001至70,000

    70,001至80,000

    80,001至90,000

    90,001至100,000

    100,001至200,000

    200,001至500,000

    500,001至1,000,000

    1,000,000以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1. 鄭家富議員問:


就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處理投訴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初步偵訊委員會根據甚麼準則,以決定是否受理投訴;醫委會會否考慮在初步偵訊階段,不向該委員會的成員披露被投訴人的身份,以確保他們不會因對被投訴人的成見而影響有關決定;若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二)投訴人在作出投訴時須向醫委會提供甚麼資料;醫委會會否知會投訴人須提交甚麼資料,以及會否協助他們核實文件是否可信;醫委會會否就投訴人及被投訴人所提供的資料諮詢專家意見,以便進行審訊及作出裁決;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投訴人及被投訴人是否可取得對方向醫委會提供的所有資料及初步偵訊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2. 余若薇議員問:


關於在香港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的建議,政府於去年表示僱用了專業能源顧問公司協助進行研究,從不同角度探討天然氣的供應安排,包括分析區內天然氣資源分布、崖城天然氣氣田的供氣情況、香港未來的電力需求預測和環保要求等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研究的進展和初步結果;

    (二)會不會公布研究報告;如果會,何時公布;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會不會規劃增加天然氣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以減少排放溫室氣體;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3. 楊森議員問:


就香港居民與內地人士結婚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香港居民向入境事務處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以及每年在香港註冊結婚的個案當中,香港居民與內地人士結婚的個案數目為何;

    (二)是否知悉,在過去5年香港居民與內地人士結婚的個案當中,內地人士在未獲發單程通行證來港定居前便與其香港配偶分居或離婚的個案數目及百分比分別為何;及

    (三)現時約有多少名兒童由香港居民與內地人士所生及年齡在16歲或以下;香港居民與內地人士可透過哪些政府部門及法律程序解決他們所生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問題;如這些兒童的父或母將他們跨境擄拐到其居住地,另一方的父或母可透過甚麼法律程序及向哪些政府部門或機構尋求協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李柱銘議員問:


關於煙草稅及煙草產品的價格,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的有關條文於2007年1月1日實施的前後,煙草產品的平均價格、扣除通賬因素後的實際平均價格,以及煙草產品的銷量有何變化;

    (二)針對近年煙草產品價格的升幅低於通脹率,以致銷量持續增加的情況,當局會否考慮增加煙草稅率,藉此推動煙草產品的售價上升,從而遏止煙草產品的銷量增長;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把一定比例的煙草稅收入撥作戒煙服務、反吸煙工作,以及治療及研究與吸煙相關的疾病的用途?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5. 何俊仁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7月1日重組政府總部政策局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統籌人權政策、民政事務局負責統籌涵蓋人權教育的公民教育工作,而教育局則負責在學校層面將人權教育滲入課程及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公民教育委員會在架構重組後,已將推廣人權教育的工作交由其轄下的宣傳小組負責,為甚麼公民教育委員會的官方成員中卻沒有負責人權政策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代表,而當局會否考慮在委員會中加入來自該政策局的官方成員;

    (二)會否參考1996年發表的《學校公民教育指引》,將"人權"與"民主"、"法治"、"民族教育"、"全球化"及"批判思考"並列為重點課題,制訂明確有系統的人權教育政策;及

    (三)現時哪個政府部門或機制負責制訂人權教育政策及統籌各政府部門推廣人權教育的工作,而當局會否考慮設立跨部門的人權教育委員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16. 張文光議員問:


關於群育學校的學額供求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過去5年,

    (i)按性別和級別劃分,群育學校每年的學額及輪候入讀的學生人數;

    (ii)按學生性別和級別及撤銷申請的原因劃分,每年輪候入讀群育學校的學生當中,撤銷入學申請的數目及百分比;及

    (iii)按學生性別劃分,每年分別有多少名群育學校的中三畢業生在原校升讀中四、入讀主流學校、入讀職業訓練局轄下院校及修讀其他課程,以及有多少名學生在入讀主流學校的一年內因學業成績欠佳而輟學;

    (二)按學校名稱和級別列出未來5年每年開設的班別數目;

    (三)據知現時有一所毗連群育學校並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院舍有至少16個未被善用的宿位,當局可否即時解凍這些宿位,以增加群育學校的學額;以及有否制訂措施,長遠解決群育學校學額供不應求的問題;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群育學校在未來5年共欠缺多少個供中三畢業生原校升讀的中四學位;有何措施解決這個升讀高中的樽頸問題;以及當局能否在不縮減初中學額的前提下(以免加劇初中學額嚴重不足的問題),加開高中班別;

    (五)鑒於新高中學制將於2009-2010學年推行,當局有否評估各所群育學校需要增加多少個課室和甚麼設施,以開辦更多高中班別;若有評估,請按學校名稱提供詳情;若否,有何具體措施協助學校在校舍條件不足下開辦高中班別;及

    (六)當局會否因應群育學校的規模和教學需要,考慮各種方案,例如以2-2-1梯形班級結構開辦高中班別,以協助群育學校解決高中班別不足的問題;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7. 郭家麒議員問: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2006年引入"醫療事故匯報系統",並在2007年10月起實行嚴重醫療事故呈報政策,以加強呈報、管理和監察在公立醫院發生的嚴重醫療事故。醫管局又透過內部刊物公布該等醫療事故,以警惕前線醫護人員,防止事故重複發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醫管局有何機制確保前線醫護人員準確呈報醫療事故;及

    (二)會否考慮以行政指令甚至立法方式,規定醫管局在公布有關的醫療事故時,不得披露事發地點及所涉及的醫護人員姓名,以鼓勵醫護人員主動呈報醫療事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蔡素玉議員問:
(譯文)

公眾關注到,新界的自然環境包含著重要和對生態敏感的自然生境,但卻經常成為未經許可及非法活動的目標。這些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非法填土和挖掘,以及非法砍伐樹木。以往被揭發的個案顯示,由於規劃署無權在已被法定分區圖則覆蓋但不在發展審批地區圖的範圍內的地區執行《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使現行規劃管制機制存在很大漏洞。因此,雖然上述活動並不符合有關分區圖則的規劃意向,但規劃署並未獲賦權對該等活動採取行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針對不符合規劃意向的未經許可及非法活動的法例不適用於香港島、九龍及新界的哪些地區(即不在任何發展審批地區圖內的地區),以及該些地區所在的位置和涉及的土地面積;

    (二)在過去3年內被揭發並且因上述漏洞而無法對有關的未經許可及非法活動採取執法行動的個案數目;及

    (三)鑒於利用《城市規劃條例》上述漏洞的個案數目有所增加,而涉及的未經許可及非法的活動會破壞環境及影響有關地區的日後發展,政府會採取甚麼行動以堵塞該漏洞,以及會否考慮修訂現行法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9. 涂謹申議員問:


本人最近接獲市民有關數碼廣播制式的意見,並就此去信電訊管理局查詢。電訊管理局回覆時表示,"如果大廈的衞星電視公共天線系統提升至可接收數碼影像廣播衞星訊號",內置數碼影像廣播解碼功能的電視"亦可以用以收看中央電視綜合高清頻道等衞星電視節目,而不須配備外置解碼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內置數碼影像廣播解碼功能的電視能否接收以數碼影像廣播制式廣播的頻道(例如中央電視台高清綜合頻道);若能夠,私人大廈的衞星電視公共天線系統須進行何種工程以接收該等訊號;及

    (二)政府有否向有關業界發出相關的改裝公共天線系統的技術指引,以及向業界和公眾宣傳有關信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0.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消費物價指數月報,"以2004-2005年度為基期的消費物價指數所採用的開支權數是以政府統計處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9月間進行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所得的住戶開支模式為根據"。現時食品權數(不包括外出用膳)為10.08%。採用2004-2005年度的權數,由2004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間,食品價格上升了30.5%,但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只上升了10%,令人關注使用2004-2005年度權數有可能低估了現時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現時在計算消費物價指數時,有否考慮上述可能低估的情況;若有,所採用方法的詳情,以及有否對所作的計算作出調整;若沒有作出調整,政府有否進行研究,以估算低估的程度;若有進行研究,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種族歧視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2.《2008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2008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環境局局長

4.《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環境局局長

5.《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IV. 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發展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8年建築物(規劃)(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124號法律公告),在第5條中,在新的附表3中 -

    (a)在第2部中,廢除第4(1)及(2)條而代以 -

    "(1) 如任何有觀眾席的處所的觀眾位置,設有不多於800個固定座位,則在觀眾位置,須設有不少於4個輪椅位。

    (2) 如任何有觀眾席的處所的觀眾位置,設有多於800個固定座位,則在觀眾位置每設有400個固定座位(不足400之數作400計),須設有不少於2個輪椅位。";

    (b)在第2部中,廢除"第12分部 - 浴室及淋浴間"而代以 -

    "第12分部 - 暢通易達客房內的浴室
    及淋浴間


    55A. 適用範圍:第2部的第12分部

    本分部適用於第7條所規定的暢通易達客房內的浴室及淋浴間。";

    (c)在第2部中,在第86條中,在列表中 -

    (i)在中文文本中,廢除所有"觸覺地面平面"而代以"觸覺平面地圖";

    (ii)在英文文本中,在第6項中,廢除"workship"而代以"workshop";

    (d)在第4部中 -

    (i)在第1項中,在第2欄中,加入 -

    " (d) 第7條所規定的所有客房。";

    (ii)在第3項中,在第2欄中,加入 -

    " (e) 第7條所規定的所有客房。"。

  2.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8年建築物(規劃)(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124號法律公告),在第5條中,在新的附表3中,在第2部中,廢除第14條而代以 ─

      "14.須設有斜道

      (1)任何平面高度有改變之處,均須設有斜道,但如已設有暢通易達升降機或配合殘疾人士的特殊要求的暢通易達升降器械,則不在此限。

      (2)在不限制第(1)款的一般性的原則下,就一所食肆而言 ─

      (a)僅在下述情況下,於實用樓面空間,任何平面高度有改變之處,須設有斜道:該平面高度有改變之處的總水平面積超逾該實用樓面空間的30%;或

      (b)僅在下述情況下,於實用樓面空間,任何平面高度有改變之處,可以可移動斜道替代斜道:該平面高度有改變之處的高度不超逾300毫米。

      (3)如根據第(2)(b)款以可移動斜道替代斜道,第15、16、17、18及19條對斜道的規定將適用於該可移動斜道,猶如該可移動斜道是斜道一樣。"。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發展局局長

  3.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發展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8年建築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125號法律公告),在第3條中,在新的第3A(5)條中,廢除"、公寓、宿舍或集體寢室"而代以"或公寓"。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4.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附表1第III部 ─ 

    (a)在第1B(a)段中,廢除"2009年11月30日"而代以"2008年7月13日";  

    (b)廢除第1B(b)段而代以 ─

    "(b) 由2008年7月14日起,每升稅率為$0。"。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將於2008年7月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185號法律公告)廢除。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告別議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已完成工作,現祝願第四屆立法會順利產生,繼續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市民服務。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