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5

立法會

議程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7年危險品(航空托運)(安全)(修訂)規例》193/2007
2.《2007年〈2006年危險品(航空托運)(安全)(修訂)規例〉(修訂)規例》194/2007
3.《2007年〈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附表16)令》195/2007
4.《2007年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修訂附表1)令》196/2007
5.《2007年〈2006年危險品(航空托運)(安全)規例(修訂附表)令〉(修訂)令》197/2007
6.《2007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第2號)規則》198/2007
7.《〈逃犯(貪污)令〉(生效日期)公告》199/2007
8.《〈兩鐵合併條例〉(生效日期)公告》200/2007
9.《〈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生效日期)公告》201/2007
10.《〈非應邀電子訊息規例〉(生效日期)公告》202/2007

其他文件

1.第19號-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2006-2007年度年報
(由發展局局長提交)

2.第20號-消費者委員會
2006-2007年度年報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3.第21號-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
2006-2007年度報告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4.第22號-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行政長官 提交二○○六年周年報告
(連同依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 第49(4)條作出的陳述)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5.第23號-郵政署營運基金
2006-2007年度報告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6.第24號-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
2006-2007年度年報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譚香文議員問:


據報,沙田至中環線(下稱"沙中線")車廠將會在鑽石山大磡村舊址的土地上興建,其上蓋亦會進行物業發展項目。黃大仙區議會已表明反對在該處興建沙中線車廠,並擔心興建該車廠會造成大量噪音和屏風效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兩鐵合併後,沙中線是不是必須興建獨立的車廠;政府和鐵路公司有沒有考慮擴充東鐵、馬鞍山鐵路或地鐵的車廠以應付沙中線的需要;如果有,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是否知悉鑽石山大磡村舊址是不是沙中線車廠唯一的合適選址;如果是,政府將如何回應地區居民對興建車廠的反對聲音;如果不是,沙中線車廠仍有哪些合適的選址,以及政府會以甚麼準則衡量車廠的最終選址是否合適;及

    (三)政府會不會在確定沙中線車廠的最終選址前就相關選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如果會,研究的詳情,以及會不會向受影響的居民、有關的區議會和立法會交代研究結果;如果不會進行評估,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劉皇發議員問:


鑒於重回社區但仍需定時服藥的精神病康復者,在情緒受到困擾或未有依時服藥的情況下,傷害自己或他人的事故不時發生,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已重回社區但仍需定時服藥的精神病康復者人數;

    (二)有甚麼措施確保上述人士按醫生的指示依時服藥;及

    (三)現時政府及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為上述人士提供哪些輔導服務;以及請按18個區議會分區列出精神病康復者與為他們提供輔導服務的政府及醫管局人員人數的比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的工作進展;已接獲的第二批申請總數、當中申請不獲批准的原因,並請列出每項獲批准計劃的詳情(包括計劃類別、申請機構名稱、撥款額、受惠對象、計劃地區,以及預計可創造的職位的數目、工種及工資水平);

    (二)會否考慮進一步將社會企業引入貧窮問題較嚴重的地區(包括深水埗、觀塘、屯門及元朗);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及

    (三)籌辦社會企業高峯會的工作進展(包括該會議的舉行時間、地點、內容、擬邀出席人士及團體名單,以及預計的扶貧成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4. 張文光議員問:


在2001年,政府經諮詢香港學術評審局和專上學院後,制訂了一套副學士學位課程的通用指標,概述課程宗旨、入學要求和結業資格等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3個和本學年,各專上院校有沒有不依循通用指標所訂入學要求的情況,例如錄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或英國語文科不及格,或者未能取得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一科及格或相等成績的學生、錄取未完成預科課程的學生入讀兩年制課程,以及容許預科畢業生直接入讀兩年制課程的第二年;請按院校名稱、不符合入學要求的情況和有關課程的修讀年期列出分項數字;

    (二)各院校現時錄取副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時,是否仍須依循有關的入學要求;如果仍須依循,有關當局如何跟進專上院校不依循這些要求的情況;如果無須依循,在甚麼時候開始及原因是甚麼;及

    (三)當局會不會就副學士學位課程的收生和結業水平進行檢討;如果會,請說明檢討工作的時間表;如果不會,當局如何確保獲頒授有關資歷的畢業生具備應有的學術和專業水平?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5. 梁家傑議員問:


關於區議會的委任議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屆區議會的每名委任議員的下述資料:現時擔任多少個其他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至今已擔任委任區議員多久,以及至今出席本屆區議會會議的比率;

    (二)鑒於政府規定,一般而言,諮詢或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擔任該職位的年期不應超過6年,而且不應委任同一人同時擔任超過6個該等組織的成員,政府在委任下屆區議會的議員時,會不會依循該等規定;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鑒於政府曾於2005年12月提出分階段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的建議,政府會不會以此為基礎,再次提出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的計劃;如果會,工作進展及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6. 黃定光議員問:


本年1月,《"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峰會轄下的商業及貿易專題小組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當中建議政府成立一個高層次的香港品牌小組,負責推廣香港品牌的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設立香港品牌小組的最新工作進展、預計何時設立,以及小組將負責的具體工作;

    (二)政府會提供甚麼資源,協助本地的品牌國際化;及

    (三)政府就設立香港品牌小組和推廣香港品牌的事宜諮詢商界和有關方面的工作詳情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7. 劉健儀議員問:


據報,現時深港西部通道的實際行車量與預測數字出現極大偏差,顯示該通道未能有效紓緩其他口岸的擠塞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使用上述通道的各類型車輛的平均每日實際數量與預測數字如何比較;

    (二)有否調查該通道行車量偏低的原因;若有,調查的結果;及

    (三)除了容許跨境貨運公司貨車不需事先向廣東省有關部門辦理增加深圳灣口岸的批註,以及延長過境私家車試用該口岸的安排外,粵港兩地政府會否採取其他措施,鼓勵更多貨車、貨櫃車以至其他類型的車輛使用上述通道,以確保該通道可以發揮分流作用;若會,有關措施的詳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8.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壹傳媒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已涉及18宗發布不雅物品的案件。報道又指在2005年12月,《東方日報》、《太陽報》,《蘋果日報》及在港有售的外國雜誌《NOW》均刊登了同一輯外國女星的照片,但只有前兩份報章被評定為不雅物品,《NOW》甚至沒有被送檢及評級。此外,報道亦指壹傳媒有限公司至今有百多宗有關發布不雅物品被定罪的紀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是否已就全數18宗案件提出檢控;若否,原因為何,以及仍未就多少宗案件提出檢控;

    (二)有關發布和展示不雅物品的罪行有否檢控時限;

    (三)有否評估影視處在決定是否把刊載上述外國女星相片的刊物送檢時,有否採用客觀標準;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四)鑒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規定,觸犯上述罪行的人士,在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80萬元及監禁12個月,政府有否研究該條例所指的"第二次或其後定罪"的定義;若有,研究的結果,以及有否研究上述壹傳媒有限公司的定罪紀錄是否屬於該定義所指的情況;若有研究,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9. 張學明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當局已規定,自2004年8月起,如公共小巴已裝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帶,當局至今對違反該規定的乘客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及他們被判處的懲罰;當中由警方巡查發現及由市民舉報的個案各有多少;及

    (二)鑒於不少人曾向本人反映,指現時在公共小巴安裝的乘客安全帶屬安全腰帶,其安全性不及在私家車採用的束縛身體安全帶,當局會否檢討公共小巴的乘客安全帶設計,從而為乘客提供更佳的安全保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0. 李國麟議員問:


關於本會於本年6月20日通過的"護理人手政策"議案,政府在其就此議案提交的進度報告中表示,會將本地的護士教育提升至學士學位程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未來3個學年,預計每學年每間院校的護理學士畢業生數目;

    (二)如何落實護士教育學位化的建議,以及會否增撥資源,讓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增加公帑資助的第一年護理學士學額;若會,請按院校列出未來3個學年的有關學額;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就長遠的護理人手政策規劃而言,會否修改《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規定任何人士必須取得護理學士學位才符合登記護士及註冊護士的登記及註冊資格;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評估政府不修改該條例有否違反其對提升護士教育至學士學位程度的承諾;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平均每月分別發生多少宗食水管及鹹水管爆裂,並引致暫停食水及鹹水供應的事故;哪些公共屋邨受該等事故影響較為嚴重,以及原因為何;

    (二)對於個別受影響較嚴重的公共屋邨,政府會否採取措施減少暫停食水或鹹水供應對有關居民造成的不便;及

    (三)水務署正分階段進行的大型更換及修復水管計劃的最新進展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12. 陳偉業議員問:


近日很多市民向本人反映,指不少獲政府資助的非牟利幼稚園("資助幼稚園")在本學年增加了學費。雖然由本學年起家長已透過學券獲得學費資助,但他們仍感到難以支付高昂的學費,他們又質疑該等幼稚園為何要增加學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本學年調升了學費的資助幼稚園的名稱及學費加幅;

    (二)是否知悉該等資助幼稚園調升學費的原因;及

    (三)會否採取措施限制資助幼稚園學費的加幅;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3.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通脹問題,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本港的進口食品主要來自內地,而近月人民幣兌港元的匯率上升和內地通脹率有上升趨勢,當局有何方法紓減進口通脹的問題;

    (二)鑒於港元與美元掛鈎,當局有何方法壓抑近期港元跟隨美元轉弱而帶動本港通脹率上升;及

    (三)鑒於香港僱主聯合會於本月初建議僱主明年給予僱員的加薪幅度不高於2.5%,低於預期的3%至4%通脹率,而且基層員工所獲的加薪幅度普遍低於中高層僱員,當局有何方法紓緩通脹對基層僱員帶來的經濟壓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14. 單仲偕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3個課稅年度,每月收取的利得稅收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5.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方諮會")於2006年1月成立,繼續履行於2005年12月解散的前經濟及就業委員會在方便營商方面的顧問職能。自此,由經濟及就業委員會成立,負責就各行業進行規管檢討的4個工作小組一直向方諮會作出匯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方諮會及其工作小組有否完成經濟及就業委員會所訂定的優先處理工作;若否,估計就該等措施發表最後報告及解散其工作小組的時間表;

    (二)方諮會訂定目前及未來工作優先次序的機制;

    (三)方諮會來年的工作計劃;及

    (四)政府有否評估其在落實由經濟及就業委員會和方諮會提出,旨在削減繁瑣規管及精簡程序為目標的措施後,有否就提供政府服務的效率及成本節約方面作出實質改善;若有該等改善,有否任何政府部門的人員因此而被調配負責其他職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16. 馮檢基議員問:


本人接獲市民意見,指各區的舊式社區中心設計較為落後(例如沒有設置升降機等),未能照顧使用者的需要,對幼童、長者和傷殘人士帶來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對上述社區中心的基本設施進行評估(包括檢視其用途和服務對象,以及與現時的設計標準作出比較),以便按使用者的需要提供適切的服務;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考慮為人流較多,以及有幼童、長者和傷殘人士使用的舊式社區中心,進行改善工程(例如加建升降機等設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7. 曾鈺成議員問:


據報,雖然現時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向有需要的學生提供津貼,以支付必須的書簿費用及雜項就學開支,但由於審核條款較為嚴苛,以及申請手續需時,很多家庭未能受惠。此外,該處一般於開學後的10月才發放津貼,而且全費津貼額最高只有2,000多元,不能抵銷近3,000多元的教科書開支,因而難濟家長之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有否計劃檢討上述津貼計劃(包括考慮適當放寬審核標準、根據通脹的幅度增加津貼額、向所有合資格的申請人提早發放津貼,以及特別加快處理在過去一年獲發全額津貼的學生的申請);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8. 單仲偕議員問:


教育局(前稱教育統籌局)自2002年起推動設立資歷架構及相關的質素保證機制,至今共有12個行業成立了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曾於2003年進行有關試驗計劃的6個行業在設立資歷架構的工作的進展,以及有否評估有關工作的成效;若有,評估的準則和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上文第(一)項所指的行業在推廣資歷架構時曾遇到甚麼困難,以及當局如何解決該等困難;

    (三)鑒於資訊科技及通訊行業的資歷架構會分數期推行,與其他行業情況不同,而且業內人士未必深入瞭解有關詳情,當局有否舉辦更多推廣活動,使更多業內機構、僱主及僱員認識資歷架構,以增強其認受性;若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制訂推廣資歷架構的策略;若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9. 劉江華議員問:


近日有多宗在不同地區發生的劫案,懷疑是非法入境者所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懷疑是非法入境者所作的罪案去年有多少宗,以及該等案件的詳情;該數字與前兩年如何比較;

    (二)警方去年有否調派警員定時巡邏鄉郊地區及搜索匿藏的非法入境者;若有,拘獲的非法入境者人數為何;及

    (三)哪些地區去年有較多罪案懷疑是或證實為非法入境者所作的,以及警方有否加派警員巡邏該等地區?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0. 劉秀成議員問:


日前在天水圍發生的一宗倫常慘劇引起市民關注到提供情緒輔導的求助熱線服務是否足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提供24小時服務的熱線在同一時間最多可以處理多少宗求助個案;

    (二)各條熱線在每日不同時段有多少人員負責接聽電話,以及當中曾接受處理情緒問題的專業訓練的人員(例如:社工、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生)的數目;

    (三)過去12個月,各條熱線平均每日接聽了多少個求助電話,並按時段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各條熱線現時平均每日有多少個求助電話因線路繁忙而被轉駁至留言信箱,並按時段列出分項數字?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7年5月8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馬來西亞)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馬來西亞)令》已於
2007年5月17日隨立法會CB(3)588/06-07號文件發出)

IV. 議員議案
  1. 正視殘疾人士乘搭交通工具的需要

    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在2002-2003、2003-2004、2005-2006及2006-2007年度會期,曾通過要求為殘疾人士改善交通設施及提供優惠票價的議案,但有關政府部門、部分法定交通機構及其他公共交通機構卻沒有採取相應措施和予以正視;本會認為,為協助殘疾人士融入社會而需要提供交通優惠票價,已是社會多年來的廣泛共識,政府對促成此事責無旁貸,但政府拖延多年,至今仍未有任何成效,本會對此甚感不滿,深表遺憾;此外,最近有交通機構建議由政府承擔向殘疾人士提供票價半費優惠的一切盈虧,政府卻以財政承擔為理由,一直拖延處理,令人質疑政府促成此事的誠意;為此,本會重申,政府:

    (一)務必在短期內為引入殘疾人士票價半費優惠提出具體方案和實施時間,盡快促進殘疾人士融入社會,改善生活;

    (二)應增撥資源,改善復康巴士服務;及

    (三)應嚴格監管公共交通機構提供無障礙設施,讓更多殘疾人士可使用交通工具,融入社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在2002-2003"之前加上"雖然行政長官在本月11日立法會施政報告答問會上回覆議員詢問時說,會在一、兩個月內就殘疾人士交通費半價優惠的處理作出回應,但鑒於";在"提供優惠票價的議案,"之後刪除"但",並以"而"代替;在"其他公共交通機構"之後刪除"卻沒有",並以"均有不"代替;在"採取相應措施和予以正視"之後加上"的前科,因此令人憂慮政府部門會再度拖延";在"深表遺憾"之後加上"自立法會組成有關小組委員會並舉行年多的會議後,再加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致函行政長官反映有關訴求和理據,此事的解決進程初露曙光;";在"提供票價半費優惠的一切盈虧,"之後刪除"政府卻以財政承擔為理由,一直拖延處理,令人",並以"但政府主責官員卻以未就各種方案進行評估及未計算清楚倘選取有關方案的財政承擔為藉口,一再拖延提交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令人十分"代替;在"質疑政府促成此事的"之後加上"決心和";在"為此,本會"之後刪除"重申,",並以"敦促"代替;在"政府:"之後加上"(一) 無論最終決定採用何種殘疾人士半價交通優惠的方案,都必須責無旁貸提供財政上的支援;";刪除原有的"(一)",並以"(二)"代替;在"務必在短期內"之後加上"盡快";在"提出具體方案和實施時間"之後刪除",盡快促進",並以"表,協助"代替;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在"應增撥資源,"之後加上"全面";在"改善復康巴士服務"之後加上",特別必須把該項服務擴展至偏遠地區和新市鎮";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及在"讓更多殘疾人士可使用"之後加上"公共"。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 改善貧富懸殊,重設扶貧委員會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本港貧富懸殊情況愈趨嚴重,本會促請政府重設扶貧委員會,並制訂更全面的滅貧政策,以縮窄貧富懸殊的差距,從而改善貧窮人士的生活,減少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李國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前加上"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要'關懷社會、投資社會',並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但";在"愈趨嚴重,"之後加上"有關措施未足以解決問題,";在"促請政府"之後加上"採取積極行動,並在有需要時";在"扶貧委員會,"之後刪除"並",並以"以"代替;在"滅貧政策,"之後刪除"以";在"差距,"之後刪除 "從而";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同時,本會亦促請政府落實以下措施:(一) 取消高齡津貼申請人的離港期限;(二) 延長'中年就業計劃'的在職培訓津貼發放期;(三) 為殘疾人士提供交通票價優惠;(四) 增撥資源協助貧窮兒童,讓他們享有更多適當發展的機會;(五) 制訂協助弱勢社群(例如新來港定居人士及少數族裔人士等)融入社會的措施;及(六) 進一步改善公營醫療服務的質素,並減輕弱勢社群的醫療負擔"。

    (ii)梁國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促請政府"之後刪除"重設",並以"設立一個有實質權力的"代替;在"扶貧委員會,"之後刪除"並",並以"以"代替;及在"滅貧政策,"之後加上"包括引入財富再分配的累進稅制,"。

    就梁國雄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滅貧政策,"之後刪除"包括引入財富再分配的累進稅制",並以"此外,政府亦應引入累進利得稅率及差餉徵收率,並取消薪俸稅標準稅率"代替。

    (iii)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更全面"之後加上"及有針對性";在"滅貧政策,"之後刪除"以縮窄貧富懸殊的差距",並以"特別在偏遠地區,大量低收入和弱勢家庭聚居,但文康設施、醫療和社會服務遠遠未能應付居民實際需要;因此,政府在編配社區設施和服務時,必須充分考慮當區的人口結構特點,適度放寬人口與社區設施和服務的比例,並針對區內單親、貧窮、面對潛在家庭暴力威脅,以及有精神病、長期病患者及殘疾人士家屬等弱勢家庭,提供具策略性和更專門的支援服務,包括重開各區的單親中心和新來港定居人士服務中心"代替;及在"貧窮人士的生活"之後加上";同時,政府應致力在當區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並放寬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的申請資格,以減輕居民的交通費負擔,縮窄貧富懸殊的差距"。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