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7

立法會

議程

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1.第27號-入境事務處處長法團根據《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規例》第12(b)條擬備的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管理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2.第28號-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
2006-2007年度年報
(由發展局局長提交)

3.《〈2007年扣押入息令(適用於特區政府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蔡素玉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梁君彥議員問:


關於改善商業發牌制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有報道指世界銀行早前公布的一項有關全球營商環境的報告顯示,在本港創業申請商業牌照需要155天和經過23個程序才完成發牌程序,當局會不會進一步縮短有關的發牌程序及所需時間;及

    (二)鑒於政府為改善商業發牌制度而推出"精明規管"計劃,以改善與食物業、會社及酒店牌照有關的發牌程序,並承諾會根據有關經驗,定出一套適用於各類牌照和各政府部門的最佳做法模式,推行該計劃的最新進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林健鋒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其2007-2008年度的施政報告中表示,創意產業需要加快發展,當局會制訂策略,為"香港品牌"注入新動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推動創意工業的政策和措施方面(例如把空置工廠大廈改為創意工業生產場地、擴展與創意有關的課程以培訓人才,以及促進官商民合作,在社會各層面建構創意經濟),當局有甚麼新的具體計劃;及

    (二)鑒於本月初警方以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為理由,檢走一批在一間家居精品店售賣的T恤和明信片,當局在執法時會以甚麼準則去保障創作自由,以及會怎樣教育巿民避免創作時觸犯法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

3. 李卓人議員問:

本人接獲市民投訴,指多個地區的電單車泊車位不足,而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在2005年6月15日答覆本會議員就這方面提出的質詢時表示,預計在未來3年,當局可在路旁、政府停車場、短期租約停車場及新發展項目增加約6 000個電單車泊車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地方行政區的電單車日間和夜間泊車位的最新供求情況,以及哪些地區嚴重缺乏電單車泊車位;

    (二)在過去兩年,每個地方行政區增加和取消了多少個電單車泊車位;及

    (三)有沒有計劃在未來12個月增加電單車泊車位;如果有,數目是多少,以及按地點列出分項數字?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4. 郭家麒議員問:


政府統計處在推算2007至2036年的人口時,假設期內每年將有3萬名內地女子在港產子,當中有1萬名女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而其餘女子則不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沒有進行詳細的研究,以瞭解上述兩類內地女子在港產子分別對本港社會的影響;及

    (二)鑒於這兩類內地女子及其配偶在受訪時大部份均表示,會在子女6歲或以前把子女帶返香港居住,當局有沒有計算在未來10年,這兩類家庭的成員來港定居分別會對房屋、教育、福利服務、醫療衞生、就業輔導等社會服務帶來多少額外需求、需要增建多少間中小學,以及為應付該等需求而需動用多少資源?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教育局局長

5. 李永達議員問:

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稱"租置計劃")自2005年8月推售第六期乙後已終止推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重新考慮恢復推行租置計劃;如果會,何時或在甚麼情況下會恢復推行;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會不會就應否恢復推行租置計劃諮詢公屋居民;及

    (三)現時分別有多少個屋邨和多少個單位適合納入租置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李國麟議員問:


據報,最近有非法入境者來港犯案,為求被判入獄而獲在港免費治病及戒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本地懲教院所的病床數目、本地在囚人士和非法入境的在囚人士分別使用該等病床的比率;以及非法入境的在囚人士常患的疾病的種類;

    (二)會不會要求懲教署及衞生署記錄用於非法入境的在囚人士的醫療開支,以評估本地懲教院所獲得的醫療撥款是否足夠應付有關的需求;及

    (三)有沒有考慮向非法入境的在囚人士所屬國家收取該等人士在港的醫療費用,或向該等人士收取有關的費用(例如從其在懲教院所工作所得工資扣減該筆費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在保安局局長缺席期間)

*7. 黃定光議員問:

關於本港的跨境渡輪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共有多少間航運公司提供本港至澳門或內地的跨境渡輪服務,以及分別涉及多少條航線;

    (二)去年申請使用本港碼頭泊位以提供跨境渡輪服務的航運公司的數目有否增加;若有,詳情為何;

    (三)有否接獲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開辦來往澳門及香港國際機場和上環信德中心港澳碼頭渡輪服務的申請;若有,申請的結果,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渡輪服務對本港的影響;及

    (四)現時本港的跨境渡輪碼頭能否為該等渡輪提供足夠泊位;若能夠,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8. 張學明議員問:


最近,本人接獲市民投訴,對本港多間油公司在調整油價時"加快減慢"及本港燃油稅偏高表示不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針對上述油公司調整油價的問題,尋求改善方法;若有,改善方法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考慮在現時政府財政充裕的情況下調低燃油稅,令香港的燃油價格回落,減輕市民負擔;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政府一直採取高燃油稅做法的其中一個目的是遏抑汽車增長,政府有否檢討該做法能否取得預期成效;若有檢討,成效的詳情;若否,會否檢討是否需要繼續採取該做法,抑或需以其他措施代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郭家麒議員問:


規劃署官員於本年5月29日出席本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擬於會議展覽中心東北面興建的直升機停機坪,主要是為政府飛行服務隊提供一個直升機坪,以提供緊急和其他政府飛行服務。在緊急服務不會受影響的情況下,該停機坪亦可讓本地直升機服務營辦商使用。政府當局並已計劃在啟德發展區預留土地興建跨境直升機場,因此,上述停機坪不會提供跨境直升機服務。然而,據報經某商人向行政長官直接遊說後,政府當局可能在短期內改變該停機坪不提供跨境直升機服務的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有否指示有關的政策局重新檢討上述政策;

    (二)會否在作出准許跨境直升機使用該停機坪的決定前,先行諮詢本會、灣仔區議會和公眾;

    (三)有否估計在每天不同時段,該停機坪的直升機升降次數,當中有多少架次屬本地直升機服務,以及有否評估准許跨境直升機使用該停機坪會對附近環境及遊客造成的影響;及

    (四)會否制訂直升機在每天的不同時段於該停機坪升降的次數上限?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0. 陳偉業議員問: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有不少車輛的車頭燈被改裝為光線較強的白光車頭燈(即高強度氣體放電車頭燈)。該等車頭燈的光度較原裝一般用燈絲的車頭燈高一倍,並發出刺眼光線,令行人及其他駕駛者無法看清路面情況,影響他們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接獲有關車輛裝設強力白光車頭燈的投訴個案數目;

    (二)是否知悉現時裝上強力白光車頭燈的車輛數目;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該等車頭燈對其他駕駛者的影響;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1.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行政長官在其2007-2008年度施政報告中表示,作為亞太經合組織的成員,香港會切實履行承諾,達至在2030年前將能源強度至少降低25%的目標;以及為此,政府會從不同層面推行節約能源措施,並會就強制執行《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的建議諮詢公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今年7月及8月本港空調的耗電量佔總耗電量的百分比,以及過去5年此方面用電的趨勢;

    (二)鑒於在冬季受嚴寒天氣影響的國家已強制規定窗戶須安裝雙層甚或三層玻璃,當局有否評估,當所有其他因素相同,強制規定本港新落成建築物安裝雙層玻璃窗戶,會否令此等建築物用於空調的能源顯著減少,以及在強制規定安裝此等窗戶後,需要多少年才可令整體電力需求較"沒有如此規定"的情況減低1%;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三)將白熾燈泡更換為慳電膽既可減少燈泡發出的熱力,又可節省亮燈所需的電力,以整體耗電量計算,該安排估計每年可節省多少能源?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2. 單仲偕議員問:


在本年1月發表的《"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峰會報告內,專業服務、信息、科技及旅遊專題小組提出推動香港成為區內重點數據中心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上述報告發表至今,當局在發展本港數據服務上有何進展,以及除了計劃進一步推展政府數據中心的外判工作外,當局有否制訂實質措施幫助本港成為區內重點數據中心:若有,該等措施的詳情及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上述建議提及"積極向外推廣香港在發展數據服務方面的有利條件",當局有否設立推廣途徑;若有,有關的詳情及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參考鄰近地區的相關經驗,從而制定一套針對本港優點和缺點的發展策略,以提升本港的競爭力;若有參考,有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

*13. 馮檢基議員問:

政府在去年及本年答覆本會議員的有關質詢時表示,已就設立男性僱員法定侍產假展開有關的研究,並表示無意率先給予公務員增設有薪侍產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項研究的最新進展、預期何時完成,以及初步的結果;

    (二)該項研究包括哪些範疇、有否參考香港的區內競爭對手的做法(例如台灣和新加坡的男性僱員現時可享有2至3日的侍產假),以及有否探討設立法定侍產假對提升本港的競爭力和吸引人才來港工作的正面影響;及

    (三)鑒於近來有部分本地企業開始為男性僱員提供2至5日的有薪侍產假,當局會否再次考慮給予所有政府僱員有薪侍產假,以樹立良好僱主的榜樣、配合政府推動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政策,以及協助挽留人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4. 劉江華議員問:


有關培育資優兒童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兩年每年被甄別為資優兒童的人數,以及當局從哪些渠道甄別資優兒童;

    (二)現時為培育資優兒童而設的學校的數目及其平均學費為何;有否評估有關學校提供的學額能否滿足需求,以及有關學校所收的學費有否超出低收入家長的負擔能力;及

    (三)有否制訂培育資優兒童的政策;若否,會否評估是否有需要制訂有關政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5. 馮檢基議員問:


國際勞工組織制訂的《2000年保護生育公約》(第183號公約)訂明,女性僱員應享有不少於14星期的產假,以及讓她們以母乳餵哺嬰兒的小休時間。此外,一些地區亦有向為人父母的僱員提供各方面的支援措施(例如親職假),以方便他們照顧子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曾否就現時的10星期法定產假應否延長進行研究;若然,研究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政府會否依照上述的公約條文,把法定產假延長至14星期;

    (二)出院前曾以母乳餵哺及出院後持續以母乳餵哺達4個月和6個月的嬰兒的最新比率為何;鑒於上述持續以母乳餵哺嬰兒的比率在2004年時只得25%及17%,低於全球平均的45%及36%,當局會否研究設立哺乳小休時間,並要求僱主提供有關的設施(例如育嬰室),以方便女性僱員以母乳餵哺嬰兒及擠奶;

    (三)政府曾否檢討現時向在職父母提供支援的措施,以及這些措施與其他地區比較是否足夠;若然,檢討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政府會否仿效其他地區的做法,為在職父母提供各方面支援,包括設立親職假;及

    (四)政府會否考慮率先給予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親職假和14星期的全薪產假,並提供哺乳小休時間及有關的設施,以配合政府推動企業採取家庭友善措施的政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6.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涉及提款卡和信用卡的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就使用偽造提款卡或信用卡提出的檢控數字為何,請按被告的國籍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偽造提款卡及信用卡的來源地,以及當局有否就打擊有關罪行與其他地方的執法部門聯絡;

    (三)過去3年,當局有否破獲不法分子在本港偽造提款卡或信用卡的案件;及

    (四)過去3年,有關盜用他人提款卡及信用卡資料進行行騙的個案數目和涉及的金額、當中涉及在互聯網上進行的信用卡交易的個案數目、這類罪案的破案率,以及會否向市民提供指引,教導他們如何減低被人盜用信用卡資料作網上交易的風險?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在保安局局長缺席期間)

*17. 余若薇議員問:

政府在2007-2008年施政綱領表示會鼓勵車主使用生化柴油作為車用燃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在未來3年本港的車用生化柴油消耗量,以及更廣泛使用該種燃料對環境的影響(尤其在空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方面);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除了免稅政策外,政府有何措施鼓勵車主轉用該種燃料;

    (三)何時完成制訂該種燃料的規格說明;及

    (四)將會採取甚麼措施,在零售層面推廣使用該種燃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關於在地下鐵路和九廣鐵路轄下鐵路車站的月台設置供候車乘客使用的座椅,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兩家鐵路公司:
    (一)自何時開始在車站月台設置座椅,以及現時尚未設置座椅的月台的數目及名稱;

    (二)至今用於設置該等座椅的開支,以及在所有月台設置座椅所需的費用;及

    (三)有否計劃在所有月台設置座椅;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9. 楊孝華議員問: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人投訴,自從有若干幢高樓大廈在其住所附近落成後,他們便因電視信號被遮擋而無法清晰地收看免費電視節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電訊管理局接獲多少宗關於新建高樓大廈影響電視信號接收的投訴;這類投訴近年是否有上升的趨勢,以及該局如何協助投訴人解決有關問題;

    (二)現時全港共有多少個電視信號轉播站;未來3年會興建多少個轉播站、在何處興建,以及哪些地區的居民會受惠;及

    (三)電訊管理局現時決定是否建議興建新轉播站時會考慮哪些因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

*20. 劉慧卿議員問:

財務委員會於本年7月批准政府當局的建議,向電影發展基金注入3億元,以加強支援本港的電影業。然而,本人獲悉,電影業的初級助理編導薪酬普遍偏低、工時又特別長,而且缺乏醫療保障。例如,一家電視台給予持大學學位的新入職助理編導的月薪為9,000元至13,000元,但電影業的同等職位的月薪則遠低於這水平。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注意到加入電影業的專上院校畢業生的入職薪酬偏低的情況,以及有否研究這情況長遠而言是否不利於電影業吸納新血,對電影業的健康發展帶來負面影響;及

    (二)會否在電影發展基金的撥款條件中訂明,獲批資助的申請人須:

    (i)提供相當數量的見習職位予專上院校與電影有關課程的學生或畢業生;

    (ii)在電影完成製作後提交培養人才的工作報告;及

    (iii)向基層及初入職的員工提供不低於電視台類似職位的薪酬;

    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7年扣押入息令(適用於特區政府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 民政事務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環境局局長動議載於附錄的議案。


V. 議員議案

  1. 減免差餉

    張學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本年度的政府收入遠比預期為佳,本會促請政府減免差餉,以還富於民,包括寬免2008-2009年度全年差餉,以及將差餉徵收率由現時百分之五減至百分之三。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減免差餉"之前刪除"鑒於本年度的政府收入遠比預期為佳",並以"雖然本港經濟持續錄得增長,但普羅市民仍未能分享經濟成果,因此在預期本年度財政盈餘遠比政府原先估計為高的情況下"代替;在"還富於民,"之後刪除"包括",並以"紓緩通脹壓力,包括以每戶每季5,000元為上限,"代替;在"全年差餉,以及"之後刪除"將",並以"引入累進差餉的制度,即以應課差餉租值來劃分多等級的徵收率,租值越少則徵收率越低,並把最低一級的"代替;及在"百分之五減至百分之"之後刪除"三",並以"二"代替"。

    (ii)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刪除"鑒於本年度的政府收入遠比預期為佳",並以"財政司司長於今年10月中表示,本年度財政盈餘將達500億元,遠高於預算的254億元;有鑒於此"代替;在"促請政府"之後刪除"減免差餉,以還富於民,包括寬免2008-2009年度全年差餉,以及將",並以"引入三級制累進差餉,將每月應課差餉租值少於7,500元的物業的"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點五,每月應課差餉租值介乎7,500元至3萬元的物業的差餉徵收率由現時百分之五減至百分之四,其餘物業的差餉徵收率由現時百分之五減至百分之四點五,以紓解市民的稅務負擔,還富於民"。

    (iii)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加上"近年本港各類樓宇租金不斷上漲,而";在"政府收入"之後加上"亦";在"全年差餉,"之後加上"每季以5,000元為上限,";及在"百分之五減至百分之"之後刪除"三",並以"四點五,不但減輕市民和商戶的負擔,同時也可避免對庫房收入構成長遠壓力"代替。

    就林健鋒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減至百分之"之後刪除"四點五",並以"五以下"代替。

    (iv)湯家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在顧及回應基層社會對公平資源分配的訴求之前提下,考慮"。

    (v)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2008-2009年度全年差餉,"之後加上"每季上限5,000元,"。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 發展多元化販商和市集經濟活動

    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為了人盡其才、地盡其用、發展多元化的販商和市集經濟活動以提升本港旅遊業的吸引力,以及進一步活化街道經濟和偏遠地區新市鎮的多元經濟活動,本會促請政府:

    (一)保留現有具本土經濟、文化、人文特色的市集,並協助市集的可持續發展;

    (二)設立和開拓不同特色的新墟市,例如創意市集、有機漁農產品墟市等;

    (三)設立街頭技藝表演專區、藝墟等,以鼓勵和推動街頭演藝文化,保留集體回憶,以及保存、發掘及培養民間演藝文化和才華;

    (四)於合適地點設立各式天光墟和燈光夜市,為小本經營、自力更生、自食其力者提供出路;

    (五)研究設立具特色風味飲食的街頭熟食專區;

    (六)盡快全面檢討販商發牌和管理政策,以配合推動販商和市集經濟活動多元化的目標;及

    (七)積極與各區區議會研究推行上述活化地區多元經濟文化的措施和辦法,

    從而為基層提供小本創業和就業機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方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為了人盡其才"之前加上"鑒於露天市集不但具有本土特色,是香港旅遊賣點之一,而且經營內容多元化和進入門檻較低,有利於鼓勵創業;因此,";在"(一) 保留"之後加上"並活化";在"市集,並"之後刪除"協助",並以"進行美化,加強管理和宣傳推廣,以提高"代替;在"市集的"之後加上"生存空間和促進其";在"發牌和管理政策"之後加上"及彈性處理續牌申請";及在"以配合"之後加上"增加就業、"。

    (ii)余若薇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人文特色的市集,"之後刪除"並",並以"特別在面對市區重建的威脅下,"代替;在"(二)"之後刪除"設立和開拓",並以"協助發展"代替;在"不同特色的"之後刪除"新墟市,例如創意市集、有機漁農產品墟市等",並以"墟市,表揚各區具創意的市集和墟市,並向海外遊客宣傳"代替;在"(三)"之後刪除"設立",並以"放寬街道規管、拆牆鬆綁,劃定"代替;在"街頭技藝表演"之後刪除"專",並以"認可"代替;在"藝墟等,"之後加上"減少執法人員在該區干預街頭藝術活動,";在"(四)"之後刪除"於合適地點設立各式",並以"劃定"代替;在"燈光夜市"之後加上"認可區,並提供定期清潔、交通管制、電力供應及儲物空間";在"(五) 研究"之後刪除"設立",並以"在各區劃定"代替;在"街頭熟食"之後刪除"專",並以"認可"代替;及在"發牌和管理政策,"之後加上"並重發小販牌,"。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