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13

立法會

議程

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2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186/2012
2.《2012年僱傭條例(修訂附表9)公告》187/2012
3.《2012年電訊(傳送者牌照)(修訂)規例》188/2012
4.《2012年會社(房產安全)(豁免)(修訂)令》189/2012

其他文件

1.第39號-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報告及帳目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第40號-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1/12年報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3.第41號-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獎券基金帳目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4.第42號-社會工作訓練基金
基金受託人第五十一年度報告
由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5.第43號-廣播事務管理局
2010-2012年報
(2010年9月1日 ─ 2012年3月31日)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6.第44號-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2011-2012年報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7.第45號-魚類統營處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8.第46號-蔬菜統營處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9.第47號-海魚獎學基金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報告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10.第48號-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2011/12年度工作報告
(由李國麟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1.第49號-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2011-12年報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12.第50號-葛量洪獎學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葛量洪獎學基金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3.第51號-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年度內的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4.第52號-麥理浩爵士信託基金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受託人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5.第53號-華人廟宇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華人廟宇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6.第54號-華人慈善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華人廟宇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7.第55號-警察福利基金
2011至2012年度年報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18.第56號-二零一一/二零一二年度警察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及警察教育及福利信託基金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19.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8/12-13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李慧琼議員問:


私人住宅租金持續攀升;40平方米以下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由2009年10月的130.8,上升至今年同期的239.2,升幅為百分之83。更有調查發現,深水埗一個90平方呎的分間樓宇單位(俗稱"劏房")的平均呎租高達34元,較一年半前上升逾一成。有市民表示,租金高昂令最低層人士的生活百上加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分析近年租金上升令租金開支佔居於私人樓宇的基層家庭收入的比例有何變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因應租金上升,放寬關愛基金"為居住環境惡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貼"援助項目的申請人的租金上限,以及提高向合資格人士發放的津貼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容許租金開支從應課薪俸稅的入息中扣除;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張超雄議員問:


有不少香港賽馬會(下稱"馬會")的員工及工會代表指出,隨著馬會近年擴充電話投注設施和投注額屢創新高,電話投注部員工的工作量大增。然而,電話投注部的人手卻不加反減,而且大部分的工作由兼職員工承擔。馬會最近將"延遲呼叫系統"關掉,令員工需不停地接聽電話。在長期聽覺勞損下,有些員工出現耳鳴的徵狀。此外,馬會收緊員工的休息時間,員工在一段長時間內不可離開崗位,因而不能如廁及休息。近日有報章報道,今年9月至11月期間,有兩名電話投注部的兼職員工分別於工作期間及下班返家途中猝死。關於馬會電話投注部員工的職業健康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馬會電話投注部現時的員工編制,以及在投注高峰期的兼職與全職員工的比例,會否令部分員工的工作量過大,因而危害他們的職業健康;

    (二)有否調查馬會有否給予電話投注部員工合理的休息時間;及

    (三)當局如何監管馬會為降低營運成本而實施的工作安排,不會危害員工的職業健康,以及可以避免員工猝死的慘劇再次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3. 梁繼昌議員問:


最近傳媒報道,警方去年拘捕444名示威者及檢控當中的54人。除了拘捕人數較往年大幅上升外,警方根據《公安條例》向45人提出檢控,該數字高於過去14年(即1997至2010年)的總和。有關注團體指出,近年警方處理公眾遊行和集會的手法有所改變,由過往主要以襲警或阻差辦公的罪行,改為以《公安條例》的條文檢控示威者。該等團體又指出,《公安條例》是殖民地政府因應1967年發生的暴動而制定,當中部分條文對公眾遊行、集會,以至個人的行為施加十分嚴厲和廣泛的規管,而該等條文沿用至今。例如,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相當可能會導致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可被判處1年監禁;而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則可被判處5年監禁。此外,市民若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須面對最高5年監禁的刑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警方於去年拘捕444名示威者,但只檢控其中54人,原因為何,以及有否檢討警方有否濫用拘捕的權力或作選擇性檢控;並按所引用的法例列出過去10年每年對示威者提出檢控的個案數目;

    (二)警方有否就《公安條例》訂立執法指引;如有,詳情為何;有否特別指示警務人員優先考慮根據《公安條例》的條文處理公眾遊行集會的事宜,包括拘捕及檢控有關人士;如有作出指示,原因及詳情為何;及

    (三)警方於去年根據《公安條例》起訴45名示威者前,有否就控罪尋求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如否,原因為何;鑒於根據現時的檢控政策,警方如要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b)條提出檢控,必須先尋求律政司的法律指引,以及取得副刑事檢控專員的批准,當局會否考慮就涉及公眾遊行、公眾集會及《公安條例》的案件作出相同的規定;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4. 張國柱議員問:


據報,本年10月11日晚上,新界南總區機動部隊警員於葵涌區的街道上截停一名有中度智力障礙的男子,警員因無法與他溝通而把他帶返警署,其後有警員涉嫌揑造口供和將他鎖進警署羈留室,並準備將他當作非法入境者遣返內地。幸而翌日一名較高級警務人員發現該名男子是新來港定居的,而其家人已在10月11日下午向警方報告他失蹤。另一方面,患有自閉症的男童庾文翰於2000年8月自行經羅湖管制站前往內地後一直失蹤;自該宗事件發生後,當局曾表示會加強紀律部隊(特別是前線人員)在處理智障人士方面的察悉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香港警務處及入境事務處有否就查問智障人士及向他們錄取口供訂立工作守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有否安排相關專業的人員(例如社會工作者)協助處理有關工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3年,每年被帶返警署接受調查的智障人士的數目為何,並按個案類別列出分項數字;警方如何處理該等案件;及

    (三)各執法部門自庾文翰事件後,向前線人員提供處理智障人士的培訓為何;當局會否檢討及進一步加強員工培訓,以及改善相關的程序和指引,以確保紀律部隊的前線人員在執勤時,更加掌握智障人士的特殊需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5. 梁耀忠議員問:


近期有不少來自飲食業、建造業等行業的僱員及專線小巴司機向本人反映,他們的僱主以保費高昂或保險公司拒絕承保為藉口,沒有為他們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甚至強迫他們轉為自僱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兩年,有多少名僱主因沒有為其僱員購買勞保而被檢控,以及被定罪人士的數目和他們被判處的懲罰詳情為何;

    (二)政府現時有否監察勞保保費高昂及保險公司拒絕承保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會否再次考慮設立中央僱員補償基金,以取代現時僱主須向保險公司購買勞保的安排;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6. 張華峰議員問:


有中小型證券商向本人反映,他們錄得嚴重的經營虧損。他們曾向政府及有關方面提出多項要求及關注,包括要求重新引入最低佣金制度,以及關注銀行以不公平手法經營證券業務等,但均沒有得到重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於本月6日在本會回應本人動議的議案辯論時指出,重新引入最低佣金制度會增加投資者的負擔,政府為何單以撤銷最低佣金制度來減輕投資者的負擔,而拒絕考慮廢除股份交易印花稅,或要求在2011-2012年度有75億盈餘的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降低交易徵費,作為進一步減輕投資者負擔的措施;

    (二)鑒於有評論指目前銀行以割喉式競爭手法爭取證券生意,有否評估此手法是否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又有評論指出,目前世界趨勢是規定銀行業務和證券業務分開經營,政府會否研究引入須將該兩類業務分開經營的規定;及

    (三)鑒於有證券商指出,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下稱"港交所")實施縮短午休時間及延長交易時段的安排後,股票的成交量並沒有因此增加,但此項安排卻影響到業界的經營,政府會否要求港交所檢討該項安排,以回應本會於本月6日通過的議案;當局如何監察港交所在制訂政策時,會顧及業界的整體利益和不會忽視中小型證券商的經營困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張宇人議員問:


有中小型企業("中小企")向本人反映,他們近年為僱員購買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時遇到困難。許多中小企雖然不屬高風險行業,但屢遭保險公司拒絕承保,或向他們收取高昂的保費。該等中小企惟有向僱員補償聯保計劃管理局("聯保局")提出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過去3年,聯保局每年接獲不屬僱員補償聯保計劃("聯保計劃")指明的22類高風險行業的中小企提出的申請數目,並按行業列出分項數字;當中最終獲保險公司承保勞保的個案數目(並按行業列出有關的中小企每年平均繳付的勞保費率),以及申請人撤回申請的數目為何;

    (二)鑒於不少中小企誤以為聯保計劃只協助屬該計劃所指明的高風險行業的企業購買勞保,因此甚少向聯保局提出申請,當局會否優化聯保計劃及加強宣傳,讓更多購買勞保時遇到困難的中小企獲得協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調查中小企被保險公司拒絕承保勞保的問題是否日趨嚴峻,以及研究這問題對餐飲、速遞及批發等行業所造成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制訂具體措施,解決中小企購買勞保的困難;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8. 李國麟議員問:


本人接到投訴,指當局在購置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機("去顫機")時沒有採用統一的規格,部分型號的去顫機釋出的電力能量過大,或會危害心臟病發的病人的健康及安全。關於去顫機的安全性,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有否機制監管設於公眾地方的去顫機的規格,以確保該等儀器可安全使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購置去顫機時所採用的規格為何;有否參考海外國家採用的規格並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去顫機釋出的電力能量不會傷害病人的心臟或灼傷皮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有否規定使用去顫機的人士必須曾經接受相關的訓練;如否,當局會否考慮推廣該等訓練,教導更多市民正確使用去顫機的方法,並規定使用該等儀器的人士必須曾經接受相關的訓練;及

    (四)有否評估去顫機是否適宜應用於年幼病人;如有,詳情如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9. 郭家麒議員問: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於2010年10月為轄下公眾街市推出街市攤檔短期租約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將空置8個月以上的攤檔透過公開競投方式出租,競投底價為市值租金的六折。在首輪公開競投中租出的攤檔的租期為3年,而未能租出的攤檔會經第二輪公開競投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短期租約攤檔的租期由2010年11月1日開始,為期3個月,並可續租3個月;租戶其後可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評估的攤檔市值租金或短期租約租金的較高者續租攤檔,第三次簽訂的租約為期30個月。然而,食環署沒有提供租金優惠予街市攤檔的長期租戶,他們須繳付的租金較短期租戶的為高,因此出現了兩套租金標準適用於同一街市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2008年至本年上半年,食環署轄下各個位於荃灣、屯門、元朗及葵青區的街市的空置率為何(按下表列出);

    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街市空置率
    2012年上半年2011年2010年2009年2008年
    荃灣區香車街街市




    深井臨時街市




    荃景圍街市




    荃灣街市




    楊屋道街市




    柴灣角熟食市場




    屯門區洪祥熟食市場




    建榮熟食市場




    藍地街市




    新墟街市




    青楊熟食巿場




    仁愛街市




    元朗區洪水橋臨時街市




    錦田街市




    擊壤路熟食市場




    建業街熟食市場




    流浮山街市




    大橋街市




    大棠道熟食市場




    同益街市




    葵青區長達路熟食市場




    嘉定熟食市場




    葵順街熟食市場




    北葵涌街市




    大圓街熟食市場




    榮芳街街市




    和宜合道熟食市場




    青衣街市





    (二)過去兩年,透過先導計劃以3年租約方式、短期租約和續租方式租出的攤檔數字分別為何;及

    (三)現時租用攤檔已超過3年但並非由先導計劃引入的租戶數目為何;當局會否向該等租戶推出優惠措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0. 何俊仁議員問:


有葵青區的居民向本人表示,現時區內人口接近50萬,對康體設施有極大的需求。根據資料,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2000年接手推行興建靑衣第4區體育館("涌美路體育館")的計劃,並在2006年獲得葵青區議會的支持。2008年,葵青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通過議案,在籌劃中的涌美路體育館加建暖水游泳池。建築署已於2012年4月完成繪製體育館的圖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2008年至今,靑衣、葵涌及荃灣各公眾游泳池及體育館每月的使用率分別為何;

    (二)葵青區人均公眾休憩用地面積的最新數據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於2012-2013立法年度將興建涌美路體育館計劃的撥款申請提交本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審批;若會,該計劃的預算造價、動工和竣工日期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何時才會向財委會提交撥款申請,以及估計屆時的造價、動工及竣工日期為何;若涌美路體育館不能在短時間內竣工,當局將如何回應區內居民對康體設施的極大需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1. 郭榮鏗議員問:


近日有傳媒報道,過去兩年共有過百宗在囚人士傷害自己的個案,引致多人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分別有多少名在囚人士傷害自己及因此死亡;

    (二)當局有否就在囚人士傷害自己的原因進行調查;若有,按原因列出過去3年該等個案的分項數字;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預防在囚人士(特別是單獨囚禁的人士)傷害自己的措施的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2. 陳健波議員問:


據報,網絡欺凌事件在香港時有發生。例如,近日有一名即將結婚的女士在社交網站發表有關其婚宴賀禮金額的言論,即惹來網民以侮辱性言詞攻擊、將其照片、婚宴日期及地點、工作地址及職位、住址、病歷及家人照片等個人資料和私隱在網上公開,甚至致電騷擾,該名女士的情緒因而受到困擾。亦有網民在網上設立一個討論區,專門對一名曾是會考狀元的大學生作人身攻擊,並在其網誌留下過千條侮辱性留言。此外,有一名護士將一名病人的資料上載到社交網站供網友嘲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接獲有關網絡欺凌的投訴數目、跟進了多少宗此類投訴(並按跟進結果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沒有跟進的投訴數目;

    (二)過去5年,當局就進行網絡欺凌活動人士有否觸犯法例展開刑事調查的個案數目,並按所涉罪行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提出檢控的個案數字,以及法庭對被定罪人士施加的判罰;以及未有提出檢控的個案數字;

    (三)對於不涉刑事罪行的網絡欺凌活動,當局有否措施協助受害人免受滋擾;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美國多個州政府都已制定反欺凌法例,並把網絡欺凌列為罪行,政府會否參考美國的做法,制定有關反網絡欺凌的法例;以及會否推動學校教師、社工及家長對解決網絡欺凌問題擔當更重要的角色;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3. 單仲偕議員問:


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優惠計劃")分別於2012年6月28日及8月5日開展了第一及第二階段。在該計劃下,長者和合資格殘疾人士可以在任何時間以每程2元的優惠票價,乘搭港鐵一般路綫的列車、專營巴士及渡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月合資格受惠於優惠計劃的人士使用港鐵本地服務及各專營巴士服務的人次為何;

    (二)鑒於當局表示會在2013年首季開展優惠計劃第三階段,以涵蓋新大嶼山巴士公司的巴士及指定的渡輪服務,當局實施第三階段的確實日期為何;可否提早於本年內開展該階段;如否,原因為何;

    (三)優惠計劃第一及第二階段下的票價優惠至今的受惠人次,以及優惠所涉總額為何;並按月及公共交通營辦商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鑒於現時長者可免費乘搭天星小輪,政府則向有關的營辦商發還部分少收的票務收入,有否計劃將該安排擴展至電車;如有,何時才能落實相關安排;如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面對甚麼困難?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4. 麥美娟議員問:


據悉,近年發生數宗懷疑精神病患者傷人的事件。雖然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近年已增撥資源以加強精神健康服務,並於2010-2011年度開始推行嚴重精神病患者個案管理計劃,但涉及精神病患者傷人的事件仍有發生,令市民關注當局對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於社區的支援是否仍然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有否統計全港精神病患者的數目;是否知悉,除了約187 000名正接受醫管局轄下精神科專科服務的精神病患者外,正在其他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的精神病患者人數(包括藥物及心理治療);現時經醫管局的跨專業小組的風險評估為可出院在社區繼續治療和康復的精神病患者,按他們的精神病類別及風險劃分的分項人數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輪候醫管局精神科門診服務的精神病患者的人數及他們的平均輪候時間;現時醫管局聘用的精神科醫生及護士以及精神科醫務社工的數目分別為何;

    (三)是否知悉,目前分別有多少名個案經理及社康護士推行上述的個案管理計劃,以及平均每名個案經理及社康護士分別跟進多少名精神病患者;當局有否評估該計劃的成效;如有,評估的結果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

    (四)是否知悉,醫管局在九龍西提供的24小時精神健康熱線,由今年1月推出至今共接到多少宗求助個案,以及有多少人獲轉介接受精神科治療;醫管局有否計劃將該項服務推廣至其他地區;

    (五)鑒於公立醫院在過去5年的精神科護士的流失率有上升的趨勢,當局有否計劃加強招聘及培訓精神科護士,以維持服務質素;如有,詳情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及

    (六)鑒於當局早前曾表示,在地區層面,社會福利署及醫管局會與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包括香港警務處及房屋署)保持緊密聯繫,當局有否評估現行為支援精神病患者而設的跨部門溝通機制的成效;如有,評估的結果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當局有何措施進一步加強醫管局與相關政府部門的合作,以期更有效跟進精神病患者在社區康復的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5. 毛孟靜議員問:


較早前有大角咀居民發現他們居住的大廈的低層及地面層的樁柱有多處裂痕,並懷疑與正在附近進行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鑽挖工程有關。有註冊建築測量師進行實地視察後,證實大廈部分樁柱的裂痕確是近日因受外來壓力而形成。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正調查裂痕的形成是否與高鐵工程有關,並會擬備勘察報告。該等居民表示,大廈出現裂痕令居民人心惶惶,擔心樓宇結構出現問題,對生命財產造成潛在危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在高鐵工程進行前,屋宇署、路政署及其他的相關政府部門有否就該工程對地下設施及地面建築物的影響進行詳細評估;如有,評估的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要求港鐵公司盡快完成及公開勘察報告,供公眾參考及跟進;如會,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及港鐵公司至今共收到多少宗關於樓宇結構受高鐵工程影響的投訴,以及投訴的內容為何;及

    (四)當局有否新措施,減少日後基建工程影響樓宇結構安全的事件再次發生的機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6. 馬逢國議員問: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於2012年初出版的《房屋統計數字》,全港約有260萬個住宅單位,但只有約235萬個住戶。2012年首九個月的整體物業價格上升20%,較1997年高峰期的價格高出26%。據報,私人住宅的租金也連續7個月上漲。另一方面,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部分屋苑有大量單位長期空置的情況屢見不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政府有否就"空置物業"制訂一個清晰的定義;若有,該定義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過去曾採取甚麼措施,以查核私人住宅空置的實際情況;

    (二)是否知悉,過去5年,不同面積及價值的私人住宅單位的空置率為何(請按下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i)
    面積(平方米)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40以下




    40至69.9




    70至99.9




    100至159.9




    160或以上





    (ii)
    價格(萬元)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200或以下




    201至600




    601至1000




    1001至2000




    2001或以上





    (三)政府會否考慮引入"物業空置稅",藉此增加業主把住宅單位空置的成本,以在市場釋出更多住宅單位,從而增加樓宇供應,以紓緩住宅樓價及租金上升的壓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在甚麼情況下才會考慮推出"物業空置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葛珮帆議員問:


據報,世界銀行發表的《2013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在該報告比較的185個經濟體中,香港連續7年落後於排行第一的新加坡,在整體營商環境方面排名第二,而在"開創業務"方面的排名則由第五倒退至第六。該報告指出,選擇公司名稱及取得所需證書佔香港創業成本1.9%,較新加坡所需的0.6%多逾兩倍。某香港報章進行的民意調查的結果顯示,分別有25%及23%的受訪者認為香港營商環境排名落後於新加坡的原因,包括創業及結業成本高昂和人才短缺。有評論指出,過往香港以創業機會多而聞名,並吸引了不少人才在港創業,但現時香港創業成本高昂,導致創業意欲低、創業人數少及創造的職位因而亦減少;這情況對香港的未來發展影響深遠。另一方面,行政長官曾經在競選政綱中提出:"制定全面的政策,促進和支援對香港經濟發展有重要作用的支柱產業",並指"經濟多元發展,可以壯大中產階級,並提升基層就業質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有否計劃推出短、中、長期的措施,改善香港的營商環境,以鼓勵創業,吸引人才來港工作,並且加強培訓本地人才,藉此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當局有否制訂短、中、長期的全面產業政策及措施,以振興及發展產業(特別是科技產業),並推動經濟多元化發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 鍾樹根議員問:


鰂魚涌公園第II期(第2及第3階段)工程計劃是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康樂設施工程計劃。該工程計劃的動工日期多年來因不同原因一再推遲,至今仍未確定。另外,該工程計劃的用地現時臨時撥供香港警務處("警務處")、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水務署使用。當局在今年4月向本會提交的文件指出,該等部門正籌備永久重置其設施到其他地點,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會配合重置時間表,以規劃公園的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上述的工程計劃最初在前市政局年代規劃時,預計的動工及完工的日期為何;工程至今仍未展開的原因為何;

    (二)政府在何時及為何將上述工程計劃的用地臨時撥供上述3個政府部門使用,有否檢討當年的撥地安排是否必要和急需;該等部門曾分別多少次獲准繼續使用該用地;

    (三)鑒於警務處及食環署已訂定在柴灣永久重置其設施的計劃,但水務署仍未有具體的重置計劃,該等部門的重置計劃的進度如何,預計會於何時完成重置,以及在重置設施和搬遷的安排上有否遇到困難;如有,詳情為何;

    (四)上述工程計劃現時的預算工程費用是多少;有否評估,工程費用自最初規劃至今上漲了多少;當局預計何時會就該工程計劃向本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五)有否評估,上述的工程計劃設施未能盡快完成,會否導致港島東區的休憩設施不足的問題;及

    (六)鑒於現時臨時撥供上述部門使用的用地,把已完成的鰂魚涌公園工程計劃第I及第II期(第1階段)的公園設施分割為兩部分,使用者要繞道而行才可由公園的一邊到另一邊,對他們造成不便,當局會否採取措施解決這個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田北俊議員問:


有許多將軍澳區的居民向本人反映,位於將軍澳的新界東南堆填區一直對該區帶來臭味、噪音、塵埃等環境衞生問題。然而,環境局副局長於本年10月底視察該堆填區時表示,全港3個堆填區均需擴建,原因是本港每日產生的廢物量龐大,而興建採用先進焚化科技作為核心技術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計劃則因受到司法覆核案件影響而未能啓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立法會已於2010年10月13日議決廢除《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因此阻止了政府將清水灣郊野公園範圍內一幅土地納入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擴展計劃,為何政府現時仍計劃擴建堆填區而不考慮以其他方法處理廢物;政府會否重新考慮替代方案;如會,詳情為何;

    (二)2009年至今,平均每月分別有多少架次的垃圾車和泥頭車使用環保大道和將軍澳隧道;

    (三)2009年至今,每月當局接獲與新界東南堆填區相關的投訴數字(包括堆填區發出臭味,以及進出堆填區的垃圾車和泥頭車所引起的臭味、污水及行車安全等問題),並按種類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四)有否檢討現行各項減低或消除新界東南堆填區對附近地區造成臭味問題的措施是否有效;如有檢討,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擴建新界東南堆填區計劃的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六)根據當局的最新評估,新界東南堆填區在擴建後對附近地區帶來的臭味、噪音、塵埃和垃圾車滲出污水等問題會否加劇;如會,詳情為何;及

    (七)有何新的計劃或措施可持續及有效地改善由堆填區帶來的環境衞生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20. 梁家傑議員問:


近年,在市面上發售的能量飲品的種類愈來愈多,而目前未有法例規管能量飲品的銷售,市民隨時隨地可買到該等飲品。有學生向本人反映,他們在考試期間普遍大量飲用能量飲品作提神之用,趨勢令人關注。根據食物安全中心的資料,外國不時出現懷疑由飲用能量飲品所導致的心律失調、癲癇、腎衰竭和死亡的個案,而且有不少身體不良反應的個案,與飲用能量飲品的方式不當有關(例如同時飲用含酒精飲料或飲用超過建議分量的能量飲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有否就規管能量飲品的成分和銷售進行研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5年,有否考慮立法規管能量飲品的成分和銷售,並就此進行公眾諮詢;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能量飲品的銷售額及其佔飲品市場的百分比為何;如有,以表列出統計數字;如否,會否考慮進行相關統計;

    (四)有否考慮向市民提供飲用能量飲品的健康指引,例如12歲以下的兒童、孕婦、患有心臟病及高血壓人士每天攝取咖啡因的最高劑量;及

    (五)會否加強在傳播媒體宣傳能量飲品對市民健康可能構成的影響;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案



根據《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根據保險合約所負的或有法律責任,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400億元。

IV. 議員議案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2年11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2年〈競爭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2年第177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3年1月16日的會議。

2.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以調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位於山頂貝璐道4號的4號及5號屋的違例建築工程及有關事宜;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9(2)條行使該條例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發展局局長


3.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

鍾國斌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外圍經濟不明朗,內地經濟增長放緩,本港經濟未來或有下行風險,以致中小型企業('中小企')經營前景舉步維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在特區政府的支持下,於今年5月底推出'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擔保計劃')的'特別優惠措施',以優惠的擔保費水平為中小企提供八成信貸擔保,申請期為9個月;在擔保計劃下,銀行只需承擔兩成風險,但所徵收的息率卻與普通商業貸款息率一樣,高達5厘至6厘;在美國量化寬鬆政策下,香港銀行同業拆息1年期低至0.86厘,而銀行的樓宇按揭息率亦低至2厘多,反映擔保計劃下的息率並不合理,而擔保計劃也未能真正幫助中小企渡過融資難關;就此,本會促請政府:

(一)與銀行商討,調低擔保計劃的息率,以減輕中小企的借貸負擔;

(二)延長擔保計劃的申請期,放寬申請限制,以及降低批核門檻;及

(三)因應未來經濟發展以作出評估,並定期檢討推行擔保計劃的需要和力度,以協助中小企解決資金周轉問題。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外圍經濟"之前加上"眾所周知,";在"增長放緩,"之後刪除"本港經濟未來或有下行風險,以致",並以"以及信貸收緊,令"代替;在"('中小企')"之後刪除"經營前景",並以"融資困難,經營"代替;在"信貸擔保,"之後刪除"申請期為9個月",並以"滿足中小企的融資需要,提升企業生產力及競爭力"代替;在"承擔兩成風險"之後刪除",但所徵收的息率卻與普通商業貸款息率一樣,高達5厘至6厘;在美國量化寬鬆政策下,香港銀行同業拆息1年期低至0.86厘,而銀行的樓宇按揭息率亦低至2厘多,反映擔保計劃下的息率並不合理,而擔保計劃也未能真正幫助",並以";擔保計劃讓銀行放心批出貸款,亦有助穩定銀行體系;截至今年11月底,擔保計劃已批准4 672宗申請,涉及信貸擔保金額達169億元,幫助不少"代替;在"融資難關;"之後刪除"就此",並以"為進一步扶助中小企"代替;在"調低擔保計劃的息率"之後加上"及延長還款年期";在"延長擔保計劃"之後加上"的'特別優惠措施'";在"批核門檻;"之後刪除"及";在"(三)"之後加上"加強與銀行及中小企的溝通,協助企業瞭解銀行審批貸款的準則,同時";在"需要和力度,"之後加上"以及適時推出更多措施,";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四) 容許企業的附屬公司或關連公司,在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提供證明後,作獨立申請並可取得最高貸款額"。

就林健鋒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郭榮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信貸收緊"之前加上"可能因為經濟下行而出現";在"中小企的融資需要"之前刪除"滿足",並以"回應"代替;在"讓銀行放心"之前刪除";擔保計劃",並以",以"代替;在"銀行體系;"之後刪除"截至今年11月底,擔保計劃已批准4 672宗申請,涉及信貸擔保金額達169億元,幫助不少",並以"但貸款息率仍高踞不下,未能真正幫助"代替;及在"需要和力度,"之後刪除"以及適時推出更多措施",並以"或接納工商界一直爭取的方案,適時重推'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代替。

(ii)鄧家彪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需要和力度,"之後加上"例如容許貸款可用於購買各類保險及員工培訓等,"。

出席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4.重振本地教育質素,停止教育盲目產業化

葉劉淑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前任行政長官於2009年提出發展教育產業,結果令謀利成為不少院校的辦學宗旨;諸如嶺南大學及香港大學的附屬社區學院接連被揭發超額收生及設施不足,反映本港專上學院近年為追求利潤而集中資源開設大量學費高昂但資歷成疑的自資大學學位及副學士學位課程,使持該等資歷的本地生甫畢業便需面對僱主質疑其學歷資格的窘境,以及因高昂學費而須背負巨額債務的問題;另外,部分私立大學及各大院校的附屬社區學院集中有限資源開辦以吸引內地生來港就讀為主要目標的課程,使大量本地生面對學位不足,即使符合入學資格亦無法獲得適當大專教育的難題;更有甚者,政府將珍貴的土地資源以象徵式價錢售予國際學校集團,並容許其向外地學生收取高昂學費以牟取暴利,既無益於吸引外資,亦攤薄本地學生的教育資源;上述做法,實無助本地學生投身社會,亦無益於本港大專院校提升學術水準,有損香港的長遠發展;就此,本會敦促政府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社會重申教育乃用於提升學生德、智、體、羣、美五方面的素養,並增進中產及基層向上流動的機會,拉近貧富差距,促進社會進步,而非價高者得,用以牟利的工具;

(二)擬訂規管大專院校有關開辦課程及收生的政策,確保所開辦的學位課程具備獲政府資歷架構認可的學術水準,以及在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入讀資格的本地學生,盡量滿足本地居民對教育的殷切需求;

(三)確保公帑用作提升本地公立大學的師資、科研能力及校園設施、幫助符合入學資格的本地清貧學生,以及資助本地優秀學生到海外大學交流,以恪守公器公用的原則,並進一步裝備港人面對國際間與日俱增的挑戰,促進香港的全球競爭力,保持香港作為世界一流都市的地位;

(四)採取適當政策以鼓勵大學集中資源提升科研能力及學術水準,並協助本地大學邀請境外一流學者來港交流甚至執教;及

(五)借鑒先進國家的經驗,投放更多資源以促進學界與業界合作研究,協助大學藉技術產業化以獲得更多科研資金,形成自我增值的'科研 ― 產業鏈',使香港的大專院校能自我增值之餘,亦有助本港產業升級及轉型。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前任行政長官"之前刪除"鑒於";在"發展教育產業,"之後加上"發展私立大學和自資大專課程,將教育責任推給家庭和個人,";在"辦學宗旨"之後加上",更加重基層學生的承擔";在"的素養,並"之後加上"通過視野、知識和技能的增長,充分培育和發展個人的潛能;彰顯和承傳社會基礎價值;培養擁有自由和獨立人格、關懷社羣和胸懷世界的未來公民;以及";在"需求;"之後加上"(三) 成立獨立監察機制監管學位、副學位的自資課程;(四) 增加資助學士學額及資助銜接學士學額;(五) 立即停止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優配學額'機制,讓院校自行決定學額安排;(六) 改革教資會的組成,引入本地教職員及學生的民選代表;(七) 協助殘障及少數族裔學生入讀高等院校,鼓勵各院校成立專責機制為他們提供適切支援;";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八)"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九)"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十)"代替;及在"經驗,"之後加上"增加研究經費,"。

(ii)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前任行政長官"之前刪除"鑒於",並以"自"代替;在"發展教育產業,"之後刪除"結果令";在"執教;"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六) 提升大學生的英語水平,投放更多資源培訓本地英語教師,提高取錄海外學生的比例,確保本地大學做到真正的'國際化',而非像現時超過八成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來自中國內地"。

(iii)李慧琼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前任行政長官"之前刪除"鑒於";在"發展教育產業,"之後加上"由於政府監管不力,配套措施不足,";在"結果令"之後刪除"謀利成為不少院校的辦學宗旨;諸如嶺南大學及香港大學的附屬社區",並以"專上教育界別出現多項問題;就此,本會促請政府採取措施,令教育產業可以健康地發展,避免出現諸如有"代替;在"設施不足,"之後刪除"反映本港專上學院近年為追求利潤而集中資源";在"債務的問題;"之後刪除"另外,";在"難題;"之後刪除"更有甚者,",並以"以及"代替;在"以牟取暴利"之後刪除",",並以"等的情況,因上述情況"代替;在"學生的教育資源"之後刪除";上述做法,實",並以","代替;在"投身社會,"之後刪除"亦",並以"以及"代替;在"長遠發展;"之後刪除"就此,本會敦促政府採取以下措施",並以"具體建議包括"代替;在"執教;"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六) 確保有足夠的教育資源,為本地青年提供足夠的大學和副學位學額,並研究以學券或按額資助形式資助副學位畢業生入讀自資學位課程;(七) 提升自資學士和副學位課程在香港社會和海外大學的認受性,以便增加畢業生受聘和升學的機會;(八) 協助香港的副學位畢業生升讀內地大學,包括研究設立香港的副學位資歷與內地的大專文憑資歷互認機制,爭取副學位畢業生豁免參加'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考試',以推動兩地學生交流;及(九) 增撥土地以確保院校有足夠的宿位照顧本地和非本地學生的住宿需求"。

(iv)范國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謀利"之前刪除"鑒於前任行政長官於2009年提出發展教育產業,結果令",並以"為解決當年經濟困境,拖延年青人進入就業市場,前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0年引進了副學士課程,自此以後"代替;在"學費高昂但"之後加上"認可";在"另外,"之後刪除"部分私立大學及各大院校的附屬社區學院集中有限資源開辦以吸引內地生來港就讀為主要目標的課程,使大量本地生面對學位不足,即使符合入學資格亦無法獲得適當大專教育的難題;更有甚者,";在"重申"之後刪除"教育乃用",並以"高等教育的目的,乃在"代替;在"(二)"之後刪除"擬訂規管大專院校有關開辦課程及收生的政策,確保所開辦的學位課程具備獲政府資歷架構認可的學術水準,以及",並以"將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副學士、學士學位和研究院修課課程可招收的非本地學生人數上限,回復至2008年以前訂於該等課程的核准學額指標的10%,並"代替;在"資格的本地學生,"之後加上"以";在"資源提升"之後刪除"科研",並以"本地研究"代替;在"及學術水準,"之後刪除"並協助",並以"避免各大院校盲目爭逐進入內地建立分校,並確保在同等學術資歷下,各大院校就聘任本地與外地學者方面應該一視同仁,遏止院校在教學職級、職稱、聘任條件、薪酬待遇、管治架構內的參與權利等各方面對本地學者的歧視,以及促進"代替;在"執教;"之後刪除"及";在"國家的經驗,"之後刪除"投放更多資源以",並以"藉稅務優惠"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六) 投放更多資源,支持各大院校在文學、純科學、藝術、社會科學等缺乏從市場吸引研究資金能力的學科,避免大學教育向市場和工商產業傾斜,維持社會人文質素及知識的平衡和多元化;及(七) 加強對專上學院及私立大學收費的監管,避免任何不合理和不公平收費,設立處理收費投訴和仲裁機制,以保障學生權益"。

(v)黃碧雲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前任行政長官"之前刪除"鑒於",並以"教育是政府的重要政策,是帶領社會向上發展的基礎,然而"代替;在"牟利的工具;"之後加上"政府亦應鼓勵院校增設和發展人文學科及推行博雅教育;";在"有關開辦"之後加上"自資";在"開辦的"之後刪除"學位",並以"自資"代替;在"需求"之後刪除";",並以",避免各院校因濫設課程而導致教育巿場化、產業化;(三) 增加政府資助大學學位,讓符合升讀大學資格的學生得到政府資助升讀大學,將培育人才作為教育的首要目的;(四) 檢討副學位課程的政策方向,研究向副學士學生提供更多資助,為所有有志學習的人士提供教育機會,並可經不同途徑獲得助學金和獎學金,鼓勵學生進修,不會因進修而造成經濟負擔,以及設計有助就業發展的副學士課程,確保課程質素,有效提升畢業生競爭力,讓未能升讀大學本科課程的副學士畢業生有清晰的就業前景;(五) 檢討非本地生就讀本地資助院校的研究院研究課程人數比例,預留足夠的研究院研究課程學額予本地大學本科畢業生,為有志深造的學生提供機會,栽培本土學術研究人才;"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六)"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七)"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八)"代替。

(vi)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前任行政長官"之前刪除"鑒於",並以"為應對2008年的全球金融海嘯而成立的經濟機遇委員會,提出教育產業為香港具優勢的產業,"代替;在"前任行政長官"之後加上"並";在"發展教育產業,"之後刪除"結果令謀利成為不少院校的",並以"其目標是透過將教育國際化及多元化,以鞏固香港的區域教育樞紐地位,從而提升香港的競爭力;然而,這項政策目標並未達到,反而令不少院校追求短期的國際排名,甚至以謀利或擴張為"代替;在"債務的問題;"之後刪除"另外,部分私立大學及各大院校的附屬社區學院集中有限資源開辦以吸引內地生來港就讀為主要目標的課程,使大量本地生面對學位不足,即使符合入學資格亦無法獲得適當大專教育的難題;";在"上述做法,實"之後加上"無法令本地教育國際化,";在"有關開辦"之後加上"自資";在"認可的學術水準,"之後加上"落實2010年高等教育檢討報告的建議,成立一個監察機構以監察專上教育體系內的非公帑資助環節,";在"需求;"之後加上"(三) 檢討現時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在學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公帑提供大幅資助的研究院研究生高達65%為中國內地學生的情況,資助院校錄取非本地生時,應盡量國際化,同時以公帑資助的學位課程應錄取更多本地學生,以培養本地年輕人才;";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代替;在"及學術水準,"之後刪除"並協助本地大學邀請境外一流學者來港交流甚至執教;及",並以"增加研究經費以加強本地議題的研究,使大專教育和研究更多元化;營造有利研究和教學環境,以吸引本地和境外的一流學者在港研究或執教,同時大專院校應致力培養本地年輕學者;(六) 加強大學管治民主化,設立跨院校的獨立上訴機制,處理學術、合約及解僱等申訴;及"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五)",並以"(七)"代替。

(vii)馬逢國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以下措施:"之後加上"(一) 檢討目前教育產業化政策,在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及滿足本地學生需要的前提下,才作進一步推動;";刪除原有的"(一)",並以"(二)"代替;在"的素養,"之後刪除"並增進中產及基層向上流動的機會,拉近貧富差距",並以"提升香港文化素養"代替;在"價高者得,用以"之後刪除"牟利",並以"牟取暴利"代替;在"的工具;"之後加上"(三) 強調教育在促進社會流動,減少跨代貧窮的作用,避免大專教育過分商品化,並完善現有措施,支援有經濟困難的學生升讀大專;";刪除原有的"(二)",並以"(四)"代替;在"政策,確保"之前刪除"擬訂規管大專院校有關開辦課程及收生的",並以"檢討目前制度,加強規管各大專院校自負盈虧課程、設施配套和收生"代替;在"水準,以及"之後刪除"在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入讀資格的本地學生,盡量滿足本地居民對教育的殷切需求",並以"避免收生政策向海外生傾斜,並提升相關院校管治的透明度,公開賬目予公眾監察;(五) 增加資助大專學額,並制訂清晰、合理的海外學生比例,在教育國際化的同時,維持符合入讀資格的本地學生得到教育的機會;"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六)"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七)"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八)"代替。

(viii)莫乃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二)"之後刪除"擬訂規管大專院校有關開辦課程及收生的政策,確保所開辦的學位課程具備獲政府資歷架構認可的學術水準",並以"在保障大專院校自主權和學術自由的前提下,鼓勵大專院校向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申請甄審其開辦的學位課程,以取得資歷架構認可"代替;在"執教;"之後刪除"及",並以"(五) 盡快落實《二零一一至一二年施政報告》中有關推出前皇后山軍營用地,供合資格的辦學團體申請開辦非牟利私立大專院校的建議;及"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代替;及在"經驗,"之後刪除"投放更多資源",並以"增加政府用於應用研究的科研支出,並改善研究資助局現時不利推動創新與科技應用研究的大學研究經費分配機制,"代替。

(ix)謝偉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執教;"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六) 檢討及加強規管國際學校發行、銷售及縱容炒賣優先入學債券的模式及手法,保障家長權益"。

出席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