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34

立法會

議程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仲裁(委任仲裁員及調解員和決定仲裁員人數)規則》115/2013

其他文件

1.第101號

-建造業議會
二零一二年度年報
(由發展局局長提交)

2.第102號

-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
2012/13年度工作報告
(由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由發展局局長提交)

3.《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李慧琼議員問:


據報,自2001年中學課程改革後,有不少中學的初中課程取消以獨立科目教授中國歷史(下稱"中史"),以致修讀中史科的高中學生人數近年持續下降。今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史科的報考人數只有7 400多人,比去年的人數銳減1 000多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有多少間中學的初中和高中課程均設有獨立的中史科、有多少間中學的初中課程把中史和世界歷史合併為一科,又有多少間中學的初中課程只在綜合人文課程以主題模式施教中史,以及該等數字分別佔提供主流課程的中學總數的百分比;

    (二)自新高中課程推行以來,每年中四至中六各級修讀中史科的學生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及

    (三)鑒於有學者指出,對國家歷史的認識是國民身份認同的基礎,教育局會否重新考慮要求所有提供主流課程的中學在初中階段均須設立獨立及必修的中史科;若會,將於何時實行;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2. 方剛議員問:


據悉,訪港内地自由行旅客的人數過去10年不斷增加,而他們購物的地點集中在鐵路沿綫的商場、店舖和傳統購物區。政府統計處的數字顯示,2002至2011年期間,零售業總收益增長1.3倍,但同期零售樓面面積僅增加三成。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傳統的旅遊購物區的商舖租金不斷飆升並引致物價上升,因而令市民對內地旅客產生不滿情緒。另一方面,行政長官在上任時曾表示,會採取措施增加零售樓面面積和配套設施,惟迄今仍未見相關的措施,令零售業的發展仍然面對嚴重制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儘管發展局局長曾於本年2月6日向本會表示,九龍東、啟德發展區,以及規劃中新界東北和洪水橋新發展區,會提供更多零售樓面面積,惟未有透露該等發展區將會發展多少個大型商場,預計可提供的零售樓面面積及落成時間,有鑒於此,為滿足目前旅客上升而對購物設施的迫切需求,以及紓緩本地消費者與內地旅客的矛盾,政府有否在短期内增加零售樓面面積和配套設施的計劃,又有否計劃在接近邊境的地區或鐵路沿綫興建大型商場,以及增加傳統購物區的零售樓面面積,例如在銅鑼灣興建地下購物城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中長期而言,政府有否計劃提高零售樓面面積在計劃出售的土地中所佔比例;政府在本財政年度推出拍賣的土地中,預計可提供的零售樓面面積為何,以及佔該等土地可提供的總樓面面積的百分比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市區重建局進行中或即將進行的發展項目中,零售及住宅的樓面面積的比例為何、鑒於該等發展項目的位置均在人口稠密的地區,該局會否考慮增加有關項目的零售樓面面積,以滿足市場的需求,以及該局會否考慮在活化前中環街市項目的工程展開前,以短期租約的形式把該處出租作零售用途;如會,詳情爲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3. 葛珮帆議員問:


據悉,環境局局長曾經表示,節約能源是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下稱"兩電")就其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下稱"《協議》")進行中期檢討的其中一個方向。根據《協議》,政府會以兩電為客戶進行能源審核的數目和所節省的電量作為指標(下稱"節能指標"),給予最多0.02個百分點准許回報作為獎賞。據報,《協議》指定的客戶節省電量大約僅佔兩電本地一年售電量的百分之0.03至0.04,而且兩電只會為商業客戶提供該項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自《協議》實施以來,兩電每年分別為客戶進行了多少次能源審核、節省了多少電量,以及因而賺取的額外回報金額及比率為何;政府與兩電過去有否根據任何科學化準則制訂節能指標,以及有否根據任何標準或研究確定節能指標適切可行;

    (二)當局有否評估《協議》的上述條款是否有效地運作;若有,結果為何;現正進行的《協議》中期檢討是否包括檢討上述條款;若是,有否要求提升兩電為客戶節省電量的目標至起碼為其一年售電量的百分之一、規定兩電為住宅客戶提供能源審核服務,以及訂明未達節能指標的罰則等,以優化相關條款;若有,兩電目前的回應為何;及

    (三)在制訂上述條款前,政府曾否參考海外的相關經驗;若有,外國採用的主流條款與上述條款如何比較;兩者如有差別,主要原因為何,以及該等差別對兩電客戶有何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4. 梁繼昌議員問:


據報,最近一位前任廉政專員(下稱"專員")在任內處理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開支的做法,引起社會關注,並嚴重損害廉政公署的形象及聲譽。有不少市民指出,前專員的這些做法可能是為了建立有利於離任後的發展的人際網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就委任專員事宜訂立指引,以協助行政長官覓得適當人選擔任專員一職;當局有否客觀的準則判斷候選人是否適合擔任專員;會否考慮公開招聘專員,並設立遴選委員會甄選適當人選;

    (二)會否檢討專員的委任制度,並優先考慮由退休法官或具聲望的退休公職人員擔任專員一職,以防止專員在任期間利用其公職身份,建立有利於離任後發展的人際網絡的情況發生;及

    (三)有否制訂指引,規管專員在離任後的工作及業務安排;當局有否措施防止專員因顧慮到離任後出任某些公職的機會而影響其履行職務;如有措施,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5. 馮檢基議員問:


《基本法》第三十條規定,"香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關機關依照法律程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現時,公職人員進行的截取通訊和指定類別的秘密監察行動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稱"《條例》")規管,相關調查行動必須符合防止或偵測嚴重罪行或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同時必須符合相稱性和必要性這兩個審批準則,方可獲得授權進行。然而,《條例》只規管執法機關進行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不適用於非政府團體或人士,也不適用於國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過去有否研究和評估本地執法機關以外的組織或人士(包括非政府團體或人士、私人機構、外國和內地政府的情報部門等)在香港收集市民通訊的機密資料和侵犯市民私隱的情況;若有,結果為何;當局過去有否發現該等組織曾在本港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的行動;若有,詳情為何;政府或個別的執法部門過去有否透過該等組織取得相關資訊或情報,而這些資訊或情報明顯涉及侵犯本港居民的通訊秘密;若有,詳情為何;

    (二)現時法例對本地執法機關以外的組織或人士(包括非政府團體或人士、私人機構、外國和內地政府的情報部門等)在香港進行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的行動有何規管;有否評估這些法例是否為針對該類行動而制定;及

    (三)鑒於私人機構和境外組織不受《條例》規管,而當局在制定《條例》時表明,不會在當時的階段處理非政府團體或人士的相關行為,當局現時會否考慮立法作出規管,以進一步落實《基本法》第三十條所載,香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的規定;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6. 蔣麗芸議員問:


今年首4個月,消費者委員會接獲122宗與外籍家庭傭工(下稱"外傭")中介公司相關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75宗大增六成。投訴事項包括濫收費用、服務不對辦,以及外傭利用各種手法令僱主跟其解除僱傭合約。有僱主表示,自從近年菲律賓政府禁止當地中介機構向出國傭工收取職業介紹費後,該等費用便轉嫁到本港僱主,故部分僱主寧願改聘印尼籍家庭傭工,但她們來港前一般需要與當地中介機構簽下借貸文件,抵港後再分期以薪金償還。有僱主懷疑,新聘用的外傭為了早日還清欠款,故意以惡劣態度,令他們主動跟其解除僱傭合約,以便獲得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以及返回原居地的旅費。然而,她們其實並沒有返回原居地,而只是出境澳門一次然後再來港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在一些特別情況下,例如僱主因移居外地、死亡、或經濟困難而無法繼續僱用外傭,又或有證據證明外傭遭受僱主虐待等,政府會批准該外傭轉換僱主而無需先返回原居地,過去3年,獲批的此類個案數目、未完成兩年合約而分別返回原居地及出境澳門後再返港工作的外傭數目,以及僱傭合約提前被終止的外傭的人數及其佔外傭總數的百分比;

    (二)鑒於當局規定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僱主須向外傭支付返回原居地的旅費,當局有何措施確保被終止合約的外傭在獲得旅費後確實返回原居地;當有關外傭沒有返回原居地,並在出境澳門一次後再來港工作時,當局會否要求該外傭向前僱主退還返回原居地的旅費;若否,政府會否考慮修改現行規定,以示對僱主公平;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引入更多其他地區的家庭傭工,以增加家庭傭工的供應,以及減輕僱主需繳付昂貴的中介費用的壓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7. 姚思榮議員問:


據悉,由旅行社、教育團體、青年中心、學校等機構籌辦的遊學團數目近年不斷上升,但遊學團的質素參差。此外,並非由持牌旅行社籌辦的外遊團團員不受旅遊業賠償基金和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有家長反映,現時教育局的《境外遊學活動指引》("《指引》")的規定較香港旅遊業議會的《經營遊學團守則》("《守則》")的寬鬆,參加遊學團的學生所獲保障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守則》要求旅行社籌辦遊學團時,必須安排最少一名持有有效"領隊證"(即修畢認可的"外遊領隊證書課程"並通過考試者)的工作人員隨團,但《指引》只要求"負責境外遊學活動的領隊須具備帶領學生參與戶外活動或外地旅遊的經驗",教育局會否把遊學團領隊的專業要求提升至與《守則》看齊;若會,具體的安排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指引》要求"每位遊學團成員應具備合適的旅遊及醫療保險",但並未界定何謂"合適"的保險,當局會否汲取埃及熱氣球爆炸意外的教訓,為遊學團制訂統一的旅遊保險標準及指引;若會,具體的安排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評估,由本地非持牌旅行社的機構或由外地接待單位直接籌辦的遊學團在發生糾紛或意外時,有關的學生是否有足夠的保障;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當局會否對遊學團目的地的接待單位的質素、住宿和交通安排等制訂統一的標準,以確保遊學團質素良好和參加者安全;若會,具體的安排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8. 張華峰議員問:


財政司司長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及,為了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會提供合適的法律及監管框架、清晰而又具有競爭力的稅務環境,吸引更多不同種類的基金公司以香港作為基地。然而,本港於2011年管理的基金資產總值卻比2010年減少了逾一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截至去年底香港的基金管理業務合計資產按年變化為何,並按資產的組成部分列出分項資料;

    (二)是否知悉在擴大香港基金業的銷售網絡(包括與內地商討以香港作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計劃試點的籌備工作)方面的進展為何;有何措施確保本地的中小型證券行在門檻及承辦證券公司資格等方面的限制下仍可以受惠於有關計劃;

    (三)是否知悉過去5年,主要從事證券買賣及融資的持牌(即俗稱的"1號牌")機構數目為何,以及該等持牌機構同時申請資產管理牌照(即俗稱的"9號牌")的成功率為何;有關申請超逾一般15周的處理時間的宗數為何;最長需時多久完成處理有關申請手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審批申請時除了考慮申請者及其負責人員的資格和公司資本要求外,還考慮甚麼因素;

    (四)政府擬推動業界成立的"私人財富管理公會"的詳情(包括成立目標,法律地位、會員資格、職能及成立日期等)為何;及

    (五)就政府向證監會提出建議,為巿場開拓適切的資產管理培訓課程提供財政支援,有關的詳情為何;當局將會如何配合中小型證券行的持續專業培訓需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黃國健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除了覓地興建新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外,重建公共屋(例如現正分階段重建的白田邨)可在短時間內增加公屋單位的供應。此外,重建和樂邨、彩虹邨等高樓齡公共屋邨,既可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亦可配合正在進行的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有否就重建和樂邨、彩虹邨等高樓齡公共屋邨是否可行進行研究;若有,研究的進度為何及預計何時完成;現時有否制訂整體的公共屋邨重建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二)現時和樂邨的公屋單位數目為何;該邨重建後最多可提供的公屋單位數目;

    (三)鑒於有公屋租戶向本人反映,當局擬在啟德發展區及安達臣道進行的公屋發展項目,應預留部分單位作安置受九龍東公共屋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之用,當局會否預留該兩個項目的單位作此用途;若會,數目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如何安置受影響的公屋租戶;及

    (四)當局有否就九龍東公屋的整體規劃事宜諮詢區內高樓齡公共屋邨的租戶;若有,諮詢安排及內容為何;若否,原因為何;當局會否在本財政年度內展開公屋重建計劃的諮詢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0. 林健鋒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13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香港可研究發展地下空間作為土地供應的來源。關於發展地下空間(不包括岩洞),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政府是否已就在不同的選址發展地下空間展開可行性研究或規劃工作;若是,詳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政府有否參考外國把地下空間闢作步行街、停車場及體育館的例子;有否評估香港較適合發展哪些用途的地下空間;及

    (三)政府會否研究在現時一些尚未動工的大型發展項目(包括西九文化區及啟德發展區)闢設地下商場/商業城?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1. 王國興議員問:


本年6月5日,大嶼山嶼南路有多頭流浪牛遭車輛撞倒受傷或死亡。另一方面,據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的估計,2012年全港有1 230頭流浪牛,當中280頭在大嶼山,而西貢/馬鞍山的流浪牛數目由2008年的190頭增至2012年的500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警方及漁護署等政府部門就上述事件進行的調查工作有何進展,包括有否緝拿到涉案的駕駛者;

    (二)鑒於有大嶼山的居民指出,嶼南路在晚上的車輛超速行駛問題相當嚴重,以致流浪牛被車輛撞倒的事件不時發生,當局會否增設車速限制的道路標記和交通標誌,以及加裝偵察車速攝影機,以改善該地區的車輛超速行駛問題,減少牛隻被車輛撞倒的事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過去3年,每月有多少頭流浪牛被車輛撞倒受傷或死亡、警方就多少宗此類個案展開調查,以及涉案人士被檢控及被定罪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四)當局會否考慮在合適的地點設立牛棚供流浪牛棲息,以減少牠們在道路上被車輛撞倒的機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鑒於當局已成立專責的牛隻管理隊,以處理流浪牛個案,並制訂長遠策略,以及與相關動物福利團體及地區合作推行相關措施,牛隻管理隊在本財政年度的人手及開支預算為何;及

    (六)過去3年,牛隻管理隊每年處理了多少宗關於流浪牛的個案,並按地區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會否檢討管理隊的工作成效,包括上述事件是否反映管理隊的工作欠缺成效,以及哪些地方需作出改善?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2. 麥美娟議員問:


就法定古蹟的保育和相關執法行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當局主動巡查法定古蹟的次數;在巡查時發現古蹟損毀或遭人破壞的個案數目,並以表格列出有關詳情,包括古蹟的名稱、建築物年期、損毀情況、維修的進度,和涉及的維修費用;

    (二)過去5年,每年當局在接獲舉報後巡查法定古蹟的次數,並以表格列出有關詳情,包括古蹟的名稱、建築物年期、損毀情況、維修的進度,和涉及的維修費用;

    (三)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及其受權人士,現時可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的哪些條文,以及可在何種情況下,定期巡查私人擁有的法定古蹟的保育情況;

    (四)現時的103項法定古蹟中,由政府及私人擁有業權的古蹟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五)法定古蹟的管理人或業主是否須為未有主動向當局報告有關古蹟受到損毀,以致古蹟無法修復而負上刑責;若是,過去5年,涉及的古蹟數目和有關人士被判的刑罰為何;若否,當局會否採取措施,以確保古蹟得到恆常妥善的保育?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3.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就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SEN學生")的教育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由平等機會委員會委託進行並於2012年11月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近四成受訪教職員(特別是教師)缺乏對融合教育的認識",以及政府向參與"加強輔導教學計劃"和"融合教育計劃"的學校提供額外資源,例如額外教師和教學助理等,

    (i)目前該等額外教師和教學助理在SEN學生教育方面,一般具備甚麼專業資格或訓練;及

    (ii)政府會否規定該等額外教師均須曾修讀為在職教師開辦的融合教育基礎、高級及專題課程("三層課程"),並考慮設立機制,讓在教導SEN學生方面有經驗的教職員能夠在其僱傭合約結束時轉往其他學校,以防止人才流失;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香港大學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在2007年,本港在讀寫方面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兒童的百分率介乎9.7%至12.6%之間,而政府的數字卻顯示,在2012-2013學年,只有2.3%的中小學學生(即762 200人中有17 440人)有特殊學習困難,政府可否解釋這兩項數字間的差異;

    (三)政府會否採取措施(例如加強培訓小學教師使用由政府提供的香港小學生特殊學習困難行為量表),確保可盡早識別SEN 學生;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上述三層課程的內容有否配合政府目前用以支援主流學校的SEN學生的"三層支援模式"("三層模式");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政府有否採用三層模式的"支援 — 成效模式"概念下的"支援及評估並進"方法,使學生無須等待評估便可獲得所需支援,尤其有鑒於教育心理學家短缺的情況;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14. 田北俊議員問:


不少工商界人士向本人反映,商業用地於過去數年供應不足,導致各級辦公室、商鋪和酒店等商業物業的售價和租金水平因供不應求而持續上升,因而推高營商成本和物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自2000年至今,政府每年推出發售/可供申請發售和售出的商業用地的面積,以及涉及的商業樓面面積分別為何(按各類商業用途以表列出有關數字);

    (二)政府預計由2013-2014至2017-2018年度期間,每年會推售多少幅商業用地和涉及多少商業樓面面積(按各類商業用途以表列出有關數字);

    (三)有否研究商業用地於過去10年的供應量對各類商業物業的售價和租金水平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評估各類商業用地於未來10年的需求量;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鑒於政府計劃將現時位於中環和灣仔的政府辦公大樓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改為商業用途,並會在機場島北面發展商業區,以及繼續推動九龍東轉型為一個新的商業核心區,該等計劃預計的開始和完成時間分別為何,以及將提供多少商業樓面面積(按各類商業用途列出有關數字);及

    (六)鑒於行政長官在2013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全面、創新、決斷地處理商業土地的供應短缺",除第(五)項的措施外,當局還有甚麼具體計劃解決商業用地供應短缺的問題,以及有關計劃的目標及時間表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5. 梁家傑議員問: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於2013年6月20日發表最新一次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多項港人信任和信心指標全面下跌,部分數字更跌至近年的低點,比10年前7月1日數十萬人上街示威的前夕的數字更差。例如:(i)對比3個月前同一調查的結果,巿民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的信任比率由44%跌至本月調查結果的32%,而不信任率則由26%上升至37%,令信任淨值呈負5個百分點,特區政府的信任比率處於2004年4月以來的新低,而不信任度則處於2003年12月以來的新高,深入分析並顯示,年紀愈輕者,愈不信任特區和中央政府;(ii)市民對中央政府的信任比率,由3個月前的37%跌至25%,而不信任比率,則由32%上升至45%,令信任淨值呈負20個百分點,市民對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處於1999年2月以來的新低,不信任度處於1997年2月以來的新高;及(iii)市民對香港前途信心負面比率升至2003年6月以來的新高,而對中國前途信心負面比率則上升至1997年7月以來的新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檢討為何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度會跌至近10年來的新低;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為何年紀愈輕的受訪者,對特區和中央政府的信任度愈低;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政策及措施,增加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評估,為何市民對中央政府的信任度跌至10年以來的新低;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有否評估,市民對香港前途信心負面比率創新高的原因,以及中央政府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介入香港本地事務是否原因之一;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鑒於市民對特區及中央政府,以及對香港前途的信心持續下跌,特區政府會否調整涉及中港兩地的政策,以理順市民的情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16. 陳健波議員問:


現時,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和中轉房屋("中轉屋")住戶如作出任何一項不當行為,將按該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至15分。如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或以上,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每年公屋/中轉屋住戶被扣分的情況為何,並按所涉不當行為列出分項數字;在該等個案當中,有關住戶因被扣16分或以上而被終止租約/暫准證的個案數目,以及因此而收回的公屋/中轉屋單位各有多少;

    (二)政府會否在來年加強執行扣分制,包括加派人手進行主動巡查、強化高空擲物監察系統、嚴格處理違規個案及施加懲罰,以及加強宣傳扣分制等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2012年公營房屋住戶綜合統計調查的結果顯示,71.3%的公屋住戶認為扣分制能改善邨內的清潔和衞生狀況,比2006年的83.4%下降12.1個百分點,而25.2%的住戶認為罰則寬鬆,比2007年的16.7%上升8.5個百分點,政府會否檢討扣分制所涵蓋的不當行為的範圍和罰則,以及考慮推出優化措施,加強扣分制對於改善公屋/中轉屋環境清潔的成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單仲偕議員問:


去年8月,行政長官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持有Wintrack Worldwide Ltd. (BVI)的股份,而該公司及附屬公司持有戴德梁行一間在外國的分公司的股份。行政長官並表示,已辭去所有戴德梁行的職務,並會將Wintrack Worldwide Ltd. (BVI)及附屬公司的股份,連同他持有的7 227 838股DTZ Holdings Plc股份及附屬公司股份,一併以信託形式持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於本年1月23日的本會會議上,答覆一項口頭質詢時表示,根據行政長官辦公室提供的資料,成立信託的工作仍然進行中。另一方面,根據本人最近翻查《行政會議成員個人利益登記冊》所得,行政長官目前仍持有上述的公司股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根據行政長官辦公室提供的資料,成立信託的工作目前是否仍然進行中,還是已經完成;若已完成,根據行政會議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行政長官須否就此更新其登記利益;若未完成,原因為何、預計將於何時完成,以及政府有否評估這情況會否削弱該利益申報制度的公信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18. 謝偉俊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有多少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分別在港工作的首半年、首年及首份合約期內,提早提出與僱主終止僱傭合約;

    (二)過去3年,外傭透過勞資審裁處("審裁處")向本港僱主追討欠薪及僱主不合理解僱賠償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當中有多少宗個案涉及外傭在審裁處審理個案及作出裁判前,撤銷申索以及其後同一原訴人再以相同或其他理由入稟審裁處的個案數字分別為何;有否發現有外傭利用重覆入稟審裁處的方法以便獲准留港的情況;如有,該等個案的數字及詳情為何;

    (三)鑒於有僱主指出,自菲律賓政府禁止當地中介機構向菲律賓籍家庭傭工("菲傭")收取職業介紹費後,該等費用轉嫁到本港僱主,有否研究本港僱主需因此支付多少費用,以及菲傭有否因不須支付職業介紹費而對在港工作珍惜程度下降,因而影響工作穩定性;如有研究,結果為何;及

    (四)鑒於據報章報道,本年5月部分首批來港工作的孟加拉籍家庭傭工與僱主溝通有困難,甚至因而被解僱,此外,印尼及菲律賓政府正考慮2017年起停止輸出家庭傭工,政府有否檢討及硏究放寬來港工作的外傭現行國籍限制,容許引入越南、其他國籍或重新引入尼泊爾籍家庭傭工;如有硏究,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9. 林大輝議員問:


政府以"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業需要"及冷卻過熱樓市等理由,連環推出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印花稅的稅務措施。然而,有市民指出,該等措施令物業市場成交萎縮,亦影響到相關行業的營業額和就業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數據證明上述措施有效協助香港永久性居民置業;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研究,自上述措施推出以來,香港永久性居民首次置業的個案佔總成交宗數的比例有否上升;如研究結果顯示該比例不升反跌,是否反映上述措施未能協助香港永久性居民優先置業;

    (三)預計未來3年,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印花稅會分別帶來多少政府稅收;

    (四)鑒於美國聯邦儲備局正部署量化寬鬆貨幣政策的退市方案,包括考慮在未來數月逐步減少購入國庫券,當局會否因應最近的環球經濟情況,重新作出評估並考慮定下撤回上述措施的時間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自上述措施推出以來,住宅和非住宅物業的成交量均萎縮,政府有否評估這情況對相關的行業(例如物業代理、裝修、傢具、清潔等)的打擊和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該等相關行業的最新失業率及就業不足率為何;

    (六)鑒於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在上月表示,如樓價未能回落兩成,政府應果斷再推出措施,政府有否制備進一步冷卻樓市的新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包括目標的樓價下降幅度;有否定下推出該等進一步措施的指標;如否,原因為何;

    (七)政府推出上述措施時,有否設定成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八)政府推出上述措施時,有否制備撤回措施的方案,以應付樓市突然逆轉帶來的衝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九)鑒於本會仍在審議當局就推行上述措施而提交的法案,政府有否部署有關法案一旦不獲立法會通過時的應變方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十)在甚麼情況下,政府才會考慮豁免購入住宅物業的由香港永久性居民全資擁有的公司繳付買家印花稅;及

    (十一)鑒於有一些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近日接連錄得呎價破頂的成交個案,而居屋第二市場亦氣氛熾熱和價格屢創新高,政府有否評估,容許符合居屋白表申請者資格的人士在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繳付補價的居屋單位的措施,與上述冷卻過熱樓市的措施是否背道而馳?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0. 張國柱議員問:


近日,有社工反映,智障人士隨着年齡增長,他們的身體機能衰退、認知障礙、吞嚥困難及四肢不協調等問題會越益嚴重,而且早發性的腦退化症及身體機能退化一般會出現得很突然。該等社工又指出,智障人士與人溝通有困難,亦無法表達身體不適,因此難以評估他們的腦退化症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有否為智障人士制訂一套腦退化症評估工具;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現時評估智障人士是否患有腦退化症的方法為何;

    (二)鑒於有社工指出,現時的前線護理人手不足以應付因智障人士老齡化而產生的服務需求,當局會否檢討及調整現有服務的模式和人手編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社會福利署("社署")設立供殘疾人士院舍申請的殘疾老人癡呆症(即腦退化症)患者補助金("補助金")的目的,以及申請條件為何;過去兩年,社署接獲、批准及拒絕的申請數目分別為何,以及批出的金額為何,並按社會福利署分區及院舍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四)鑒於有社工反映,有超過40%的智障院友在40歲左右便出現腦退化症的病徵,但補助金的申請條件之一是患者須年滿60歲,以致院舍未能申請補助金以增聘人手提升對該類院友的照顧,當局會否考慮放寬該項申請條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按智障人士所屬的年齡組別(即20歲或以下、21至30歲、31至40歲、41至50歲、51至60歲及61歲或以上)列出過去3年:

    (i)受政府資助的展能中心每年的智障學員人數及其佔總數的百分比;

    (ii)受政府資助的庇護工場每年的智障學員人數及其佔總數的百分比;

    (iii)殘疾人士院舍的智障院友每年的人數,以及按院舍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

    (iv)在綜合復康服務中心接受服務的智障人士每年的人數及其佔總數的百分比;

    (六)當局有否掌握現時各類殘疾人士院舍的院友當中,患有腦退化症的人數及百分比;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當局會否收集該等資料;

    (七)鑒於有部分展能中心及庇護工場的學員患有腦退化症,當局會否考慮在展能中心及庇護工場增設專業團隊(例如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護士及保健員),為該等學員提供適切的治療運動及護理服務;及

    (八)殘疾人士院舍、展能中心及庇護工場在1990年、1995年及2000年的標準人手編制分別為何,並按職級列出分項數字?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1. 鍾樹根議員問:


就西九文化區計劃的工程進度和開支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近期有報章引述消息指出,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總站的工程因為出現地質、設計及技術等問題而需要延遲500多天才能完工,現時西九文化區計劃有哪些工程項目是與該總站有關連的;有否評估當該總站的工程出現任何延誤時,這些關連項目的落成時間會否受到影響;若有評估,按項目詳細列出有關的影響;

    (二)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自2008年7月獲撥款216億元以來,所有顧問服務項目的內容、聘用顧問服務的原因、顧問公司名稱、顧問公司的背景及資歷,以及顧問費用為何(按下表列出);及

    日期顧問服務項目的內容聘用顧問服務的原因顧問公司名稱顧問公司的背景及資歷顧問費用
          

    (三)西九文化區計劃過往及即將舉辦的建築設計比賽的指引是由甚麼人/機構/組織草擬?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22. 梁國雄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及長者向本人投訴,政府近年推行的多項社區長者照顧服務的名額不足,導致不少長者需長時間輪候該等服務,而且對正在輪候服務的長者的支援也十分缺乏。據悉,這種情況以官塘及深水最為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位於官塘的香港基督教服務處轄下的展華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在過去5年每年的服務使用者人次、服務名額及服務使用率(按表1列出);過去5年,該中心服務的長者人數曾多少次超額;鑒於該中心的長者 (尤其使用輪椅的長者)與樂華邨的公屋居民共用升降機時曾發生衝突,政府可否為該中心加設一至兩部供中心的長者專用的升降機;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甚麼方法可在1至2個月內解決該問題;

    (表1)
     服務使用者人次服務名額服務使用率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二)鑒於當局正在物色觀塘的合適地點重置第(一)項提及的日間護理中心,過去5年,政府有否嘗試在官塘的公共屋邨內物色重置該中心的地點並就其可行性作出評估;若有,在表2列出每年每個曾考慮的地點的評估結果;若否,政府如何解決該中心長者的需要;

    (表2)
     公共屋邨名稱曾考慮的地點的評估結果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三)過去5年,政府有否就重置第(一)項提及的日間護理中心,嘗試在官塘的私人屋苑中物色重置該中心的地點並就其可行性作出評估;若有,在表3列出每年每個曾考慮地點的評估結果;若否,政府如何解決該中心長者的需要;

    (表3)
     私人屋苑名稱曾考慮的地點的評估結果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四)過去5年,政府有否嘗試在官塘內物色合適的空置校舍改裝為長者日間護理中心並進行可行性評估;若有,在表4列出每年每間曾考慮的空置校舍的評估結果;若否,政府如何解決長者的需要;

    (表4)
     曾考慮的校舍從前所屬的學校名稱評估結果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五)過去5年,每年在輪候(i)日間護理中心、(ii)綜合家居照顧服務、(iii)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iv)護理安老院,以及(v)護養院等服務期間死亡的長者人數分別為何(按表5列出);

    (表5)
     長者輪候服務期間死亡的人數
    (i)(ii)(iii)(iv)(v)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六)現時在官塘及深水,每區分別有多少名長者正輪候及正接受(i)綜合家居照顧服務,以及(ii)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按表6列出);

    (表6)
     人數
    (i)(ii)
    輪候人數正接受服務人數輪候人數正接受服務人數
    官塘    
    深水    

    (七)社會福利署就綜合家居照顧服務下的送飯服務的午餐及晚餐的肉類、蔬菜及白飯的份量標準分別為何(按表7列出);

    (表7)
     份量(克/每份)
    肉類菜類白飯
    午餐   
    晚餐   

    (八)鑒於有提供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營辦機構曾公開籌款以補貼有關膳食服務的費用,政府有否檢討該等機構所獲撥款是否足夠;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九)政府有否採取措施縮減官塘及深水的長者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下的送飯服務的時間;若有,該等措施可否即時解決長者輪候時間過長的問題;政府會否向本會申請緊急撥款,以解決該項服務的輪候時間過長的問題;若否,政府如何解決正在輪候該服務的長者的需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正視七一遊行市民的訴求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當局正視於今年7月1日參與遊行的市民對梁振英政府的不滿及相關訴求。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之前加上"鑒於行政長官梁振英未有聽取民意,";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同時採取適當措施,平息民憤,當中包括立即展開政改諮詢工作及捍衞新聞自由"。

(ii)張華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當局"之後加上"除了";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的不滿及相關訴求",並以"過去一年施政表現的評價及訴求外,應重視沉默大多數巿民對維持香港繁榮、穩定和發展的期望,包括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本港的經濟持續發展、提高其競爭力及改善民生,以紓緩基層及中產巿民的生活壓力;以及促進社會各界在稍後展開的政改諮詢中,透過理性和平的渠道,為達致普選的終極目標凝聚共識"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制訂人口政策

葉國謙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人力資源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礎,但隨着人口平均年齡不斷上升,而生育率卻反覆下降,本港已逐步成為一個'少子老齡化'的社會,這樣的人口變化趨勢將對本港的可持續發展構成嚴峻挑戰;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公布全面的人口政策,並就人口政策目標及相關建議進行公眾諮詢;同時,政府應設立專責人口政策的執行架構,以便統籌及持續推動短、中、長期的人口政策,並定期檢討各項政策的成效及適時調整政策,以應對人口變化對社會的挑戰。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陳家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人力資源"之前加上"特區政府多年來不斷就人口政策進行研究,但整體人口政策的規劃並無顯著進展;";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具體的政策建議應包括:(一) 研究鼓勵生育的優惠政策,並就各方面的嬰幼兒服務進行人手和資源規劃;(二) 按照各區的人口結構,就不同公共服務的需求進行全面的服務規劃;(三) 檢討現時各項輸入境外人才的計劃,並完善有關政策;及(四) 與中央政府商討,讓特區政府參與單程證申請的審批工作"。

(ii)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人力資源"之前加上"一直以來,政府並未制訂一套有效的人口發展策略,以致香港在各方面難以有長遠的規劃;";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具體措施應包括:(一) 制訂未來10年的中期公共財政策略,推算人口高齡化對稅收及公共財政支出模式的影響,並從財政盈餘撥款成立'高齡人口基金',再由外匯基金的累計盈餘逐年注資,以應付日後因人口高齡化而急劇增加的公共開支;(二) 檢討入境政策,爭取審批單程證的權利,並與內地當局商討,調整單程證的名額分配制度;(三) 對於有生育困難或不育並有財政困難的夫婦,政府應增撥資源,讓他們得到政府資助或津貼而獲得適當治療,以協助消除生育子女的障礙;及(四) 優先提供照顧香港人子女及母親產子前後等配套服務,以免港人應有的資源被剝削"。

(iii)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人口平均"之前刪除"人力資源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礎,但隨着",並以"鑒於香港"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此外,鑒於根據《基本法》的精神,除國防及外交事務外,特區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及行政管理權,社會普遍認為當中應包括移民入境審批權,因此當局應改變現行做法,全面行使本港移民入境審批權"。

(iv)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人力資源"之前加上"香港人口結構持續改變,出生率和死亡率以至人口流動的變化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為教育和人才培訓、醫療、福利等服務的規劃帶來挑戰,必須及早應對;";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在制訂、執行和檢討人口政策的時候,當局應該考慮以下因素:(一) 隨着人口老化,勞動人口增長緩慢,撫養比率上升,當局應採取措施改善勞動人口質素,包括盡快推行15年免費教育、小班教學、增加學士學位和副學位的資助學額,以及增加本地年青人修讀研究院課程的機會;(二) 中港人口流動頻繁,對公共服務的需求造成不穩定因素,當局應密切跟進內地居民在港所生子女來港接受教育的情況;同時,因應跨境學童和持單程證來港學童對幼兒和基礎教育服務的需求,當局應及早諮詢教育界,妥善規劃學位,避免因學位規劃不當引致學校和家長的不滿,並應對人口變化帶來的挑戰;(三) 因應人口老化而增加的安老服務需求、藍領勞工青黃不接,以及發展優勢產業需要新的人力資源等因素,當局應規劃和加強職業教育和人才培訓,以免出現人才錯配的情況,並確保有足夠人力資源以滿足需求;(四) 當局應檢討國際學校學額的供求情況,確保有足夠學額給打算來港工作的外國人子女就讀,避免他們因沒法安排子女來港就讀而轉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工作,從而得以吸引人才來港,令人口更多元化;及(五) 當局應正視急速增加的少數族裔人口融入社會的困難,並加強支援少數族裔年青人學習中文和接受教育的權利,以確保他們有平等機會升學就業並融入社會"。

(v)范國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這樣的人口變化"之前刪除"人力資源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礎,但隨着人口平均年齡不斷上升,而生育率卻反覆下降,本港已逐步成為一個'少子老齡化'的社會",並以"過去10年,本港的出生率偏低,人口的淨移入(尤其是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成為香港人口增長的主要來源;現時,單程證計劃由內地當局管理,每天的配額為150個;過去10年持單程證來港的人士超過45萬人,當中55%年齡介乎25歲至44歲;'雙非嬰兒'亦是人口增長的另一個主要來源,由2001年的620名增加至2011年的35 736名;然而"代替;及在"政府應"之後加上"取回單程證申請的審批權及覆核否決權,亦應與中央政府商討,啟動修改《基本法》的程序,取消'雙非孕婦'在港所生嬰兒的香港居留權,徹底解決'雙非'問題;同時,政府亦應"。

(vi)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人力資源"之前加上"雖然";在"基礎"之後加上"之一";在"下降,"之後加上"老年撫養比率持續上升,";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此外,政府亦應:(一) 撥款500億元成立全民退休保障種子基金;及(二) 規定投資移民須以當局要求的投資金額落實營運不少於3年的企業計劃,並在該3年內每年提供不少於5個全職職位"。

(vii)易志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少子老齡化'的社會,"之後刪除"這樣的人口變化",並以"令各行各業面對人力及專才嚴重不足的問題,加上特區政府多年來的人才培訓政策未臻完善,致使各階層職位與人力資源錯配,有關"代替;在"全面"之後加上"及可行";在"長期的人口政策,"之後加上"以配合經濟及產業架構的發展,";在"並定期"之後加上"作出";及在"檢討"之後刪除"各項政策的成效及適時調整政策"。

就易志明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經濟"之後刪除"及",並以"需要,以及讓各個行業按實際情況輸入相關的海外人才,推動"代替。

(viii)梁繼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全面的人口政策"之後加上"藍圖";在"目標及"之後刪除"相關建議",並以"具體建議措施"代替;及在"公眾諮詢;"之後加上"當局應為人口政策的制訂及落實設立時間表,以盡快處理人口老化的影響及建立配合人口結構轉變所需的教育、人力、福利及經濟等政策;"。

出席的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