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35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1. | 《2013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臨時僱員供款)(修訂)令》 | 118/2013 |
2. | 《2013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臨時僱員供款)(修訂)(第2號)令》 | 119/2013 |
3. | 《〈2013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生效日期)公告》 | 1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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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03號 | - | 香港貿易發展局
2012/13年報 |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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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104號 | - | 犯人福利基金
懲教署署長就基金 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為止 一年內的管理情況所提交的報告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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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105號 | - |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
二零一二年年報 |
(由該委員會的委員何俊仁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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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106號 | - |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2012-13年報 |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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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107號 | - | 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
二零一二年週年報告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由律政司司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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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108號 | - | 約瑟信託基金年報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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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109號 | - | 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年報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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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110號 | - | 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
2012-2013年報 |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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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111號 | - |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
2012/13年報 |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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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112號 | - | 2013申訴專員年報 |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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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113號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2012年報 |
(由廉政公署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委員鍾樹根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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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第114號 | - | 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六十號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提交的報告書 (2013年7月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六十號報告書) |
(由該委員會的主席石禮謙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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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財務委員會審核2013至2014年度開支預算的報告 | ||
(由財務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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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就一宗針對何俊仁議員的投訴而提交的報告 | ||
(由該委員會的主席葉國謙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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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20/12-13號報告 | ||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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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13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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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3年香港藝術發展局(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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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013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昌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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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12年稅務及印花稅法例(另類債券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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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 ||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莫乃光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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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保安事務委員會2012-2013年度報告 | ||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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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民政事務委員會2012-2013年度報告 | ||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馬逢國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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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2012-2013年度報告 | ||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健鋒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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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衞生事務委員會2012-2013年度報告 | ||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梁家騮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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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政制事務委員會2012-2013年度報告 | ||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譚耀宗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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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財經事務委員會2012-2013年度報告 | ||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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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2012-2013年度報告 | ||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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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對於總長度超過其活動範圍內的避風塘的長度限制的船隻,政府提供了哪些地方供它們停泊;如該等漁船需跨區或在避風塘外停泊,政府有否考慮到該安排會否使漁民有家歸不得,對他們構成不便和帶來額外的意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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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持有許可證的超長漁船獲准進入避風塘,顯示有關的避風塘在設計上能夠讓超長漁船停泊,政府會否研究在休漁期及農曆年以外的時間,准許若干艘超長漁船停泊在其活動範圍內的避風塘,以切合漁業的運作需要;如會,詳情為何,包括實施日期;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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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會否研究修訂法例、推出行政措施及進行全面檢討,改善各避風塘的設施及規劃,讓避風塘的長度限制及各項配套設施能配合漁業發展並與地區融合,以協助與漁業相關的批發零售行業發展,和支援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會否制訂具體的政策和時間表,解決受資助的大專學額不足的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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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否成立專責委員會,檢討中學和小學的班級與教師比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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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成立專責委員會,檢討直資學校的功能和角色;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當局現時採用甚麼準則審批電訊商在公眾遊樂場地安裝發射器的申請;審批過程有否包括諮詢市民的程序;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檢討審批過程的透明度是否足夠;現時有多少個公眾遊樂場地已安裝發射器;政府有否措施監管有關發射器的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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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時有否限制電訊商在政府或私人建築物安裝發射器的數目;有關當局審批申請時,須否諮詢受影響的人士及公眾;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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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香港現時採用的非電離輻射安全標準,與歐美先進國家所採用的標準比較有何差異,以及後者是否較嚴格;如是,當局為何不採用較嚴格的標準,以及會否就此作出檢討? |
(一) | 鑒於公立醫院病人或其家屬查閱醫療紀錄或申請醫療紀錄複本須繳交費用,但醫院只會提供英文本的紀錄,而如果病人需要中文本的紀錄,便需自費安排翻譯,因而要多付費用,政府有否評估此安排有否削弱病人的知情權,以及是否歧視不諳英語的病人;是否知悉醫管局按病人要求提供醫療紀錄的中文本有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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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根據《法定語文條例》,中文和英文是香港的法定語文,並享有同等地位,但醫管局轄下的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回覆本人的查詢時表示,病人的醫療紀錄均以英文書寫,院方未能提供將該等紀錄翻譯為中文的服務,該院可提供翻譯服務機構的名單,以便病人安排將醫療紀錄翻譯為中文,但一切診治紀錄均以該院發放的英文版本為準,政府是否知悉診治紀錄以英文版本為準的理據為何;既然有關的中文翻譯本是由該院提供的名單中的翻譯服務機構擬備,何以仍不具備與英文本相同的效力;有否評估該院此舉有否歧視中文的法定地位之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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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現時醫管局有否計劃,把該局及公立醫院擬備的文件,以及記錄治療方法、病症名稱、藥物名稱等等全盤中文化;若有,進度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政府現時有何專門支援在職貧窮戶的措施,有否檢討該等措施的成效及受惠人數,以及會如何作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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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為何不仿效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做法,向低收入戶提供生活補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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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會否考慮在現有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以外,改善第二層的安全網,包括將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下的津貼改為直接向低收入戶提供的生活補貼;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現時共有多少名從事體力勞動工作的員工在機場工作,當中由機管局直接聘用及由承包商聘用的人數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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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機場現時有甚麼休息設施供從事體力勞動工作的員工使用;機管局有否評估該等設施是否足夠;承包商的員工是否獲准使用該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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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機管局有否計劃增加供員工使用的休息設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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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機管局有何措施避免上述的事件再次發生,以免損害香港的形象? |
(一) | 就承包服務的範疇和工作量,以及提供該等服務所需的人手作出具體規定;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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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評估及監察各項承包服務的表現;如有,有否專門人員進行評估及監察工作;如否,會否撥出人手專門負責該項工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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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設立對表現欠佳的承包商施加懲處的機制;如有,機制的詳情為何,以及過去3年向有關的承包商發出警告和施加懲罰的次數;如否,會否設立有關的機制? |
(一) | 現時分別在中環工作、上學及居住的人數,以及現時中環每天的車輛流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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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有否評估,佔路行動將會對在中環工作、上學或居住的市民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甚麼影響,以及有否就此制訂應變措施;若有評估及制訂應變措施,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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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在中環設有辦事處的銀行、其他的金融機構及註冊公司的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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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評估,佔路行動將會對香港的銀行及金融業帶來甚麼影響,以及有否就此制訂應變措施;若有評估及制訂應變措施,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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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評估當有一萬人參與佔路行動期間,當局需要調動的救援服務為何;以及有否評估為此調動警力及救援服務會對其他地區的警力及救援服務的影響為何;警方會否就佔路行動準備不同的應對方案(例如如何驅散非法堵塞道路的人士)? |
(一) | 政府現時以甚麼方式向長者推廣健康中心的服務;有否檢討該等推廣工作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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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時各間健康中心的會員人數及其佔有關地區內符合會員資格的長者人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以及長者輪候成為各間健康中心的會員的平均時間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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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最近有否檢討健康中心的服務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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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隨著長者人口增加,政府有否考慮增加健康中心的數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當局在巡查後發出指令安裝自動灑水系統的指示的數目(及其佔指示總數的百分比),當中限期已過而未獲遵從、已獲遵從和獲准延期的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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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當局曾表示樂意與業主或法團認可人士、合資格承辦商就上述舊樓安裝灑水系統涉及儲水缸的樓宇負荷問題進行商討,以找出替代方案,現時較普遍採用的替代方案的詳情為何,以及業主或佔用人可否在商討期間申請延長遵從指示的限期;過去3年,以替代方案取代指示中原來的指令的個案數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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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就上述居民對樓宇耐火結構的關注,當局會否檢討相關的指引或制訂較可行的替代方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按區議會分區劃分,過去5年,每年有關無牌旅館的投訴、檢控及定罪宗數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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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區議會分區劃分,過去5年,每年當局於各區進行針對無牌旅館的巡查次數,以及當中有多少次是以喬裝顧客(俗稱"放蛇")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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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2012年的1 418宗投訴中,提出檢控的只有128宗(即9%),檢控比率如此低的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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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過去5年,每年因經營無牌旅館而被判監禁的人數為何,並按刑期列出分項數字;當局會否考慮加重有關罰則,以增加阻嚇作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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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當局會否檢討現行法例及制訂相關措施,加強打擊經營無牌旅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醫管局在覓地興建醫療中心的進展,並列出各項考慮因素、曾經考慮的選址,以及各個選址是否合適的評估結果;如至今未能覓得合適的選址,當局會否考慮在原址重建該兩間診所;興建醫療中心的計劃的最新進展及落實時間表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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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衞生署有否計劃,在上述兩間診所遷往醫療中心後,重整在原址建築物的醫療服務;如有,詳情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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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上述兩間診所的平均每日服務人次分別為何;未來5年,政府預計有關人次的變化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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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當局會否就興建醫療中心的計劃及該兩間診所原址建築物的醫療服務安排,再次諮詢大埔地區人士及區議會;如會,有關的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否評估基金會退出豐樂圍項目對豐樂圍日後的保育帶來甚麼影響;若有,結果為何;當局會如何跟進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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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為何不接納基金會提出以濕地基金形式操作豐樂圍項目的建議,反而提出由發展商繼續持有濕地業權,而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則接收濕地管理資金及負責委任機構管理該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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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自然保育政策下的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的詳情,包括審批準則、審批及執行過程、就批出項目進行的監察、參與的單位(包括政府及非政府機構)的角色及職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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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現時分別有多少個已獲批准及審批中的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的項目,該等項目的內容及進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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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有環保人士指出,豐樂圍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環評")報告已獲通過,當局不會基於倡議者或參與項目的環保團體於現階段退出項目而要求重新進行環評,而這情況或會影響該項目的發展,當局會否改善現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的不足之處;如會,具體建議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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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當局會如何避免日後的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下的項目,再次發生類似上述商業發展與自然保育出現衝突的情況? |
(一) | 自2002年至今,每間直資學校每學年(i)收取的學費、(ii)學生總數、(iii)分別向多少名學生發放獎學金和助學金,及(iv)發放獎學金和助學金的總額分別為何(以表格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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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具體計劃提升目前直資學校的財政透明度;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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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制訂指引或守則,規定直資學校擴大其校董會的代表性,包括引入家長及教師代表,以增加學校持份者向學校反映意見及民主參與決策的渠道;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透過體育資助計劃資助的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龍獅總會")現時的屬會數目及該等屬會的會員總數為何;過去5年,每年康文署向龍獅總會提供的資助額及詳情為何,以及是否知悉龍獅總會批准及否決屬會的撥款申請宗數分別為何;政府有否透過其他形式的資助,推動龍獅運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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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龍獅團體對練習場地的需求;若有,詳情為何;康文署轄下可供龍獅團體練習的場地的數目為何(按區議會分區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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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5年,每年龍獅團體申請租用康文署場地作練習用途的宗數為何,當中獲批的宗數為何,以及部分個案不獲批的原因為何;當局有否計劃增設舞獅及舞龍的練習場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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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據報龍獅團體在練習時經常被場地附近的居民投訴他們阻街及造成噪音滋擾,當局在過去5年接獲有關的投訴宗數分別為何;當局有否措施幫助龍獅團體尋找合適的練習場地? |
(一) | 有否調查(i)上述團體有否違反《社團條例》,以及(ii)該等團體如何處理籌得的款項;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作出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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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根據《社團條例》註冊或獲豁免註冊的新社團的數目(並按它們的成立宗旨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新公司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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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3年,就未有根據法例註冊的民間組織非法收取捐款而提出的檢控宗數及法庭對被定罪人士施加的判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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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現時規管未有根據法例註冊的團體進行籌款活動的政策及措施的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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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政策及措施規管未有根據法例註冊的團體舉辦集會及其他公開活動;如有,詳情為何,包括一旦有參與者在活動期間受傷、蒙受財物損失甚至死亡,法律責任誰屬;如否,會否考慮推出有關的措施? |
(一) | 過去6年,每年有多少名兒童生活在收入為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或以下的家庭;政府會否鼓勵更多兒童參加基金計劃(至今只有約4 000名兒童受惠),例如透過擴大目標參加者的年齡範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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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勞工及福利局在一份提交予本會的文件指出,"在首批和第二批參加[基金下][為期兩年的目標儲蓄]計劃的728名和1 464名兒童中,分別有721名(99.0%)及1 441名(98.4%)成功完成計劃",政府會否擴大該計劃的範圍,並將它定為經常性的政策措施,由政府提供配對捐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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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有否評估基金的進展是否達到其所述目標;若評估結果如此,有關結果是否足以解釋為何基金的督導委員會在2011年及2012年舉行會議的次數(每年1次)較過往數年(每年3次)為少;鑒於教院的研究結果,政府會否採取進一步行動,幫助基金達致減少跨代貧窮的目標,尤以增加貧窮兒童接受大學教育的機會為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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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會否考慮成立由相關的政策局(包括教育局和勞工及福利局)代表組成的委員會,研究跨代貧窮的問題及提出紓緩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2011-2012年度至今,每年有多少名病人受惠於此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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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1-2012年度至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每年有多少名初步診斷患上慢阻肺病的病人被轉介至家庭醫學或內科專科門診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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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二)項所述的轉介個案的平均輪候時間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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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醫管局有否統計其轄下醫院及診所的肺功能測試儀器在過去3年的使用率;若有,詳情為何,以及平均而言,每一百名經由胸肺科醫生診斷的病人中,有多少人曾接受肺功能測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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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醫管局現時有多少名醫護人員曾接受使用肺功能測試儀器的相關訓練? |
(一) | 鑒於有政府及證監會的高層人員於上述內會會議舉行前,曾與部分政團的本會議員舉行閉門會議,而有關的議員於閉門會議後表示,當局解答了他們最關注的事宜,故決定反對成立專責委員會,當局可否解釋為何只肯在該閉門會議上向本會部分議員解說有關詳情,以及可否向市民和本會公開說明其在閉門會議上提出的理據;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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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政府在回應關於證監會監管商交所和證券經紀鬆緊不一和有偏袒前者之嫌的批評時解釋,兩者在職能、業務營運及受到的監管水平均有顯著分別,因此不能相提並論,當局是否知悉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對類似商交所的機構的監管是否較為寬鬆;如知悉,詳情為何;如不知悉,為何不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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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評估商交所事件對證監會的公信力和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造成甚麼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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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政府曾一再表示,假如本會引用特權法調查商交所事件,會影響執法機構進行中的調查工作及將來可能會進行的法律程序,有何實質例子支持此說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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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評估,證監會就商交所事件展開調查,會否給予公眾"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覺,因而削弱有關調查結果的公信力;如評估的結果為會,為何繼續此做法? |
(一) | 鑒於歐洲聯盟現時將罕見疾病界定為患病人數少於人口的二千分之一的疾病,政府會否考慮參考該做法,為本港的罕見疾病作出界定;如會,落實時間表及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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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現時有多少種治療罕見疾病的藥物被列為《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名冊》")中收取標準費用的藥物("標準收費藥物");過去有多少種該等藥物曾被考慮列為標準收費藥物,以及當中最終未列入的數目及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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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參考台灣的《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設立獨立於《名冊》的機制,審批對病人使用治療罕見疾病藥物的資助申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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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會否考慮參考海外地方(例如美國和台灣)的做法,(i)成立罕見疾病研究辦公室,以協調有關罕見疾病的研究、(ii)資助罕見疾病病人的診斷、治療及藥物等開支,並(iii)制訂專門政策及措施,全面照顧罕見疾病病人的治療及護理等需要? |
(一) | 教育局有否新措施推動印刷及出版業、鐘錶業及美髮業的僱員積極申請過往資歷認可,特別是會如何加強與勞資雙方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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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前有多少與資歷架構相關的培訓課程是在相關行業未有成立諮委會、未制訂《能力標準說明》及未推行"過往資歷認可"機制下而推出的;這些課程涉及的行業及職位分別為何;教育局如何確保這些課程能符合業界的需要;僱員除了修讀有關課程外,還有何途徑取得同等的認可資歷級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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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教育局會否藉延長過渡期兩年的安排,就資歷架構進行一次大型的中期檢討,並全面諮詢公眾對推行資歷架構的意見,特別是相關行業勞資雙方的意見;若否,原因為何? |
首讀
《2013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 | ||||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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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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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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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3年仲裁(修訂)條例草案》 | : | 律政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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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3年7月2日 隨立法會CB(3) 756/12-13號文件發出) | ||||
2. | 《2013年香港藝術發展局(修訂)條例草案》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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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議員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3年7月8日 隨立法會CB(3) 797/12-13號文件發出) | ||||
3. | 《2013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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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2年稅務及印花稅法例(另類債券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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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3年7月4日 隨立法會CB(3) 770/12-13號文件發出) | ||||
5. | 《追加撥款(2012-2013年度)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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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 | : | 環境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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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議員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3年7月4日 隨立法會CB(3) 761/12-13號文件發出) |
(a) | 《2013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4號)規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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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3年毒藥表(修訂)(第4號)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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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兩項規例載於附錄I及II,並已於2013年6月20日
隨立法會CB(3) 702/12-13號文件發出) |
3. | 美國結束量化寬鬆措施的影響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美國聯邦儲備局將會逐步結束量化寬鬆措施,本會促請特區政府密切留意事件對全球經濟及金融環境的衝擊,確保本港金融體系的穩健,維持經濟持續增長,並在有需要時推出適當措施,協助市民及中小型企業面對新的市場秩序。 | |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 ||
(i) | 張華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美國聯邦儲備局"之前刪除"鑒於",並以"隨着"代替;在"美國聯邦儲備局"之後加上"主席伯南克宣布";在"寬鬆措施,"之後加上"隨即引發全球一陣金融波動,";及在"適當措施,"之後加上"包括考慮適時撤銷'雙辣招',即針對樓巿的買家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以防止負資產的情況重現,以及"。 | |
(ii) | 吳亮星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美國聯邦儲備局"之前刪除"鑒於",並以"自2008年以來,超低利率環境持續及各發達國家政府強力介入金融市場,以致資金泛濫,而近期"代替;在"美國聯邦儲備局"之後加上"則表示";在"將會"之後加上"按經濟復蘇情況";在"寬鬆措施,"之後加上"引起金融市場出現波動;就此,";在"全球經濟"之後加上"、資本流動";在"穩健"之後加上"及正常運作";在"市民及"之後加上"企業(尤其是";及在"中小型企業"之後加上")"。 | |
(iii) | 盧偉國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美國聯邦儲備局"之後加上"宣稱";在"穩健,"之後加上"以及未雨綢繆,充分評估一旦市況逆轉對本港整體經濟和勞動市場的影響,適時推動基建工程,";及在"增長"之後加上"和勞動市場的動力"。 | |
出席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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