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1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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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逃犯(芬蘭)令〉(生效日期)公告》 | 140/2013 |
2. | 《2013年領港(修訂)規例》 | 142/2013 |
3. | 《〈2013年領港(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 143/2013 |
4. | 《2013年郵政署(修訂)規例》 | 147/2013 |
5. |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根西島)令》 | 148/2013 |
6. |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意大利共和國)令》 | 149/2013 |
7. | 《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卡塔爾國)令》 | 150/2013 |
1. | 第1號 | - |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
2012-13週年報告 |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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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號 | - | 市區重建局
2012-2013年報 |
(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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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3號 | - | 魚類統營處
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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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4號 | - | 蔬菜統營處
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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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5號 | - | 海魚獎學基金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報告 |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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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6號 | - |
農產品獎學基金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報告 |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
(一) | 軍事用地的分布情況及它們的面積分別為何;是否知悉該等軍事用地的使用率,以及其中位於市區和據報長期空置的軍事用地(例如九龍東軍營和槍會山軍營)的使用情況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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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會否考慮與香港駐軍商討,優化石崗機場周邊空域的航道,使附近土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得以放寬,以便更有效地運用該等土地;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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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把部分長期空置、使用率低及適宜作公共用途的軍事用地,無償交還特區政府或另覓土地重置;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會否考慮將所有"不包括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的範圍;如會,將各幅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的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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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政府因應有人在2010年在西灣的"不包括的土地"上進行違例挖掘工程而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已決定向立法會提交有關的附屬法例,於本年年底將西灣及數幅"不包括的土地"納入相關的郊野公園範圍,政府日後將其他"不包括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時,會否按同一原則,對私人擁有的"不包括的土地"的發展施加管制? |
(一) | 如何確保港交所在爭取更多海內外公司來港上巿的同時,不會忽視它有責任確保上巿公司具有良好的質素及投資者的利益受到保障,以及如何確保港交所在兩者之間作出適當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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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現行監管機制是否足以確保港交所分別作為商業機構和公共機構的利益之間取得平衡,以及會否採納報告書曾提出但未被採納的建議,包括卸除港交所審批新股上市申請的職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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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就新股上巿時可採用的各種股權結構諮詢公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為何政府沒有按慣例,就委任公園委員會成員和實施《指引》發出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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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發展局拒絕交代上述講座的詳情的做法有否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申訴專員有否就此事展開調查;如沒有評估,會否立即進行評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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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評估政府上述做法,有否削弱政府施政和政治委任制度運作的透明度,以及有否損害公眾對政府運作的知情權? |
(一) | 會否公開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處理程序,以及何時宣布啟動現有兩間免費電視台的續牌申請的審批工作,讓公眾了解當局處理申請時的決策過程和考慮因素(包括能否有效引入競爭),以釋除疑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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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曾在回應傳媒關於某間免費電視台被裁定有反競爭行為的提問時表示,通訊局會根據法例處理有關的續牌申請,再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遞交建議,是否知悉,通訊局有否計劃就現有兩間免費電視台較早前違反《廣播條例》的行為,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足以影響有關續牌申請的建議;若有,提出建議的法律依據及建議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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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當局曾經表明,在現有的第三代流動服務牌照或第三代流動服務頻譜指配期屆滿時,有關人士不應對該等牌照或頻譜指配獲得續期的優先權有合理期望,當局並建議將頻譜收回再以市場主導方式分配,以引入競爭,政府會否遵循同一原則,在現有免費電視牌照到期時以招標競投或其他方式發出牌照,以促進市場競爭;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當局接獲多少宗有關非法懸掛橫額的投訴;當局的執法行動詳情為何(包括巡查次數、移除非法橫額的數量、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的數字,以及有關人士被判處罰款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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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有否考慮制訂非法懸掛橫額黑點的名單,以便進行針對性的巡查和執法行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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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市民指出近年經常有人在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巡邏人員已下班後,在公眾地方懸掛匿名或冒名而含有誹謗性內容的橫額,當局在過去3年接獲多少宗有關的投訴,以及有何跟進行動? |
(一) | 檢討的方式為何;誰人負責監察檢討的過程;公眾可如何參與檢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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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檢討工作的時間表為何,包括預計的完成日期及公布報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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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人批評督導委員會欠缺前線醫護人員及病人權益組織的代表,當局會否採取措施提高督導委員會的代表性,例如委任更多的不同持分者為成員;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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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檢討的範圍為何,會否包括醫院聯網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有否訂立優先檢討的範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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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有醫護界人士向本人反映,當局一直欠缺有效的機制,定期檢討醫管局的運作,以致醫管局問題叢生,當局會否考慮設立此機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否與進行上述研究的學者聯絡,以了解該項研究的結果及有關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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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就本港的酗酒人數在撤銷酒稅後是否有明顯的上升趨勢進行研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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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考慮增撥資源,以提升對酗酒人士的協助和治療服務,並加強向青年人宣傳酗酒對身體健康的損害? |
(一) | 過去3個課稅年度,每年並非按標準稅率繳納薪俸稅的人士所繳納的薪俸稅稅款,平均佔他們的收入的百分比,以及他們繳納的最高及最低薪俸稅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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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個課稅年度,每年按標準稅率繳納薪俸稅的人數佔總數的百分比,以及按標準稅率繳納的薪俸稅款佔總額的百分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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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關於2011-2012課稅年度薪俸稅收入的下列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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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過去5年,零售業、建造業及飲食業每年的(i)就業人數、(ii)求職人數、(iii)遭解僱或遣散的人數、(iv)辭職人數,以及(ii)、(iii)和(iv)項的數字分別佔有關行業就業人數的百分比(按年及下表所述的年齡組別分項列出);
(行業) /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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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零售業、建造業及飲食業每年的平均職位空缺率、平均失業率、平均每月工資,以及平均每周工作時數,並按下表列出分項資料;
(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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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是否根據上文(一)及(二)項的資料評估香港的零售業、建造業及飲食業有否出現人手短缺或流失情況;若否,政府如何評估有關情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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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何新措施吸引港人加入零售業、建造業及飲食業,並且減少該等行業人手流失的情況? |
(一) | 機電工程署在2008至2012年每年聘用的技工、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及工程師的數目分別為何,並按表一的年齡組別列出分項人數,以及他們的平均年齡;
表一 機電工程署聘用技術人員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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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職業訓練局("職訓局")在2008至2012年,每年舉辦多少個基本技術課程及該等課程提供多少個學額;當中有多少名畢業生參加學徒訓練計劃;以及該等學員在完成學徒訓練課程後在相關行業的就業率為何(按表二列出);
表二 2008至2012年每年舉辦的基本技術課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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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職訓局在2008至2012年,每年舉辦多少個兼讀制技工課程及該等課程提供多少個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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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是否知悉,2008至2012年,職訓局、僱員再培訓局及教育局宣傳推廣學徒訓練計劃、再培訓課程及新高中學制的工作及開支為何(按表三分別列出);
表三 2008至2012年每年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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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過去3年,職訓局或其他培訓機構有沒有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中華電力有限公司、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及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等公用事業機構合辦學徒或其他職業訓練課程;如有,按年列出課程的名稱和受訓人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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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何新措施吸引年輕人參加學徒訓練課程,以積極培育香港的技術人員? |
(一) | 2003至2013年8月,每年持《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來港定居的人數(按表一列出),以及每年分別透過(i)優秀人才入境計劃、(ii)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iii)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iv)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入境/留港和獲批的人數(按表二列出);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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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03至2013年8月,透過(i)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ii)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及(iii)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獲批入境的人士的原居國家/地區的分布情況(按表三列出);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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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03至2013年8月,每年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內地人士中,不屬於家庭團聚而獲批來港的人數,以及該等人士獲批來港的5個最常見原因(例如領取遺產、無依兒童來港投靠親戚等)及分別的人數(按表四列出);
(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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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訂明:"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有否與中央人民政府商討,以調整內地人士以單程證來港定居的配額及其相關的政策;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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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2003至2013年8月,每年由配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內地孕婦在本港的公立醫院及私家醫院所生的活產嬰兒("雙非嬰兒")分別的數字,以及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間每月的相關數字(按表五及表六列出);
(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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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透過第(一)項提及第(iv)類來港途徑獲批留港工作的非本地畢業生當中,來港修讀公帑資助及自資的學士學位課程的人數分別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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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鑒於據報有內地人士雖然有在本港犯刑事罪行的紀錄,但仍獲批單程證來港定居,現時第(一)項提及的5個申請來港的途徑有否機制拒絕有本港或境外刑事犯罪紀錄的人士來港;如否,原因為何,以及特區政府和內地當局有否計劃設立有關機制? |
(一) | 有否計劃把單車徑網絡擴展至不再屬邊境禁區範圍的土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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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計劃在發展海濱用地時,把發展單車徑納入有關的規劃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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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制訂新的單車徑管理措施,以配合單車徑的不斷拓展;會否參照外國經驗,設立公共單車租用系統及推廣單車旅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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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為推動單車旅遊制訂宣傳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在各個全港性的大型活動(例如渣打香港馬拉松、樂施毅行者等)中執勤的醫療輔助隊隊員人數,以及當中曾簽署無償同意書的隊員人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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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醫療輔助隊的管理人員以甚麼準則,決定要求隊員簽署無償同意書,以及有否評估該做法有否抵觸《條例》的上述規定? |
(一) | 由去年11月至今,政府在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方面的工作進展為何;為何需要漫長時間審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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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有報章報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曾於上月討論有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程序,行政會議秘書處曾否提供任何資料或支援,協助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有關討論;如有,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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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通訊事務管理局較早前裁定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電視")違反《廣播條例》(第562章)的競爭條文,並施加罰款90萬元,惟有市民質疑有關裁判未能有效阻止無綫電視濫用其支配優勢,政府會否短期內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以扭轉一台獨大的局面;如會,具體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現時全港各區議會分區分別有多少名露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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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有市民指出,政府推出一連串的冷卻過熱樓市措施後,私人住宅單位的售價及租金未見下降,有否評估現時私人住宅單位的售價及租金是否已達市民無法承受的水平,以及該情況是否有關的局長或官員錯估形勢,以致房屋政策連番失誤所致;若評估結果為是,會否要求行政長官及有關的局長就此問責下台;若評估結果為否,原因為何;政府有否評估現時樓價及租金再上升多少才算不合理;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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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現時深水、官塘及九龍城區內設有升降機的大廈的劏房的平均每月呎租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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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現時領取租金津貼的綜援受助人的數目及百分比為何;有否評估,現時單身或長者綜援受助人領取的租金津貼是否足以支付私人住宅單位的租金;若評估結果為是,現時的租金津貼可供該等受助人在第(三)項所述的地區租用面積多大的單位;若評估結果為否,會否增加租金津貼的金額? |
(一) | 在上述的大綱圖範圍內並規劃作農業用途或露天貯物用途的各幅政府土地的下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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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由2005年至2013年7月31日,政府有否發現上述大綱圖範圍內的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若有,每年的有關投訴數目、證實的個案數目及曾採取的跟進行動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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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由2007年至2013年7月31日,城市規劃委員會分別接獲、批准及否決了多少宗提出把上述大綱圖範圍內的政府土地由農業或露天貯物用途改作其他用途的規劃申請,並按年及大綱圖列出分項數字? |
(一) | 過去5年,每年提供接載學生服務的非專營公共巴士及保母車的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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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每年同時領有學生服務批註及其他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數目及該等其他服務批註為何,並按其他服務批註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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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輛非專營公共巴士提供定期接載學生服務;若未能提供數字,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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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統計現時需要接載服務的學生人數,以評估校巴服務是否供求平衡;如否,原因為何;當局有何其他方法評估校巴服務是否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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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教育局有否與運輸署設立溝通機制,以了解各區的校巴服務供求情況,並且協助未能安排校巴服務的學校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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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何方案防止校巴服務不足的問題惡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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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會否考慮提供誘因或採取其他措施,使領有學生服務批註的非專營公共巴士的營辦商優先提供接載學生服務? |
(一) | 過去5年,當局收到多少宗有關外傭在跟僱主提前解除僱傭合約後,未有按規定返回原居地的投訴;當局有何措施確保外傭遵守該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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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僱傭條例》(第57章)訂明,如果傭工蓄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和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慣常疏忽職責,僱主可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即時解僱該僱員,當局有否研究加強宣傳《僱傭條例》,讓僱主明白其合理權益及有何申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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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5年,當局共收到多少宗與中介公司有關的投訴,以及投訴主要的內容為何;當局有何跟進行動,有否研究加強監管中介公司的收費和合約條款(例如要求中介公司詳細交代收費詳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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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已於2013年7月19日開始實施,而中介公司向僱主提供的服務屬《修訂條例》的規管範圍,當局至今有否收到中介公司違反《修訂條例》的投訴,以及有何跟進行動? |
(一) | 在今年9月1日,已提交申請入住已婚人員宿舍的在職紀律部隊人員數目,以及已退休/行將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根據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申請編配公屋單位的人數;該兩類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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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今年9月1日,有多少名已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居住在已婚人員宿舍;他們尚未遷出有關宿舍的原因為何;預計在未來3年,有多少名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因未獲編配公屋單位而需要繼續居住在已婚人員宿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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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對公屋單位的需求殷切,當局有否研究如何解決該問題;若有,詳情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 |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在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缺席期間) |
(一) | 由2007至2012年,政府物流服務署印務科每年為各政府部門印製的刊物、政府表格、紙類文具及其他印刷品的總重量分別為何,並按紙張產品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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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物流服務署目前的印刷品是否全數採用環保紙張(包括含回收纖維成分及取材自可再生林木的紙張);如是,何時開始有關做法;由2008至2012年,政府物流服務署每年使用的印刷用紙當中,上述兩類環保紙張所佔的重量百分比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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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現時以何標準採購印刷用環保紙張;在2008至2012年期間,曾否更新該等標準;期內每年採購供印刷用的再造紙當中,含回收纖維及消費後纖維紙張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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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由2008至2012年,各司長辦公室、決策局及其轄下部門每年的用紙量、使用再造紙的百分比,以及廢紙回收量分別為何,並按紙張產品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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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由2008至2012年,各司長辦公室、決策局及其轄下部門有否採購以本地回收廢紙為原材料的紙張產品;如有,有關紙張產品的種類、用途及採購量;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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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考慮指令各司長辦公室、決策局及其轄下部門在可行的情況下全面使用含回收纖維成分的再造紙作辦公室打印、影印及印製刊物用途;如有,推行的時間表;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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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各司長辦公室、決策局及其轄下部門有否制訂程序及指引,減少使用紙張的數量及加強分類回收廢紙;有何程序確保含機密資料的廢紙得到妥善處置,以及收集到的廢紙確實被循環再造而不是送往堆填區丟棄;由2008至2012年,各決策局及其轄下部門每年產生並送往堆填區丟棄的廢紙的數量為何? |
(一) | 過去5年,跨性別人士到上述診所求診的人次,以及現時新症的平均輪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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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上述診所現有多少名具有跨性別診斷經驗或資格的醫護人員(包括整形外科醫生、精神科醫生及臨床心理學家),以及該等醫護人員會在未來5年內退休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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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計劃投入更多資源培訓具跨性別診斷資格的醫護人員;若有,未來5年各類醫護人員(包括整形外科醫生、精神科醫生及臨床心理學家)的培訓名額為多少;若否,會否承諾在未來一年內就人手不足的情況制訂應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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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會否在公立醫院開設不少於兩間提供完整跨性別診斷服務的診所,並由具相關資格的醫護人員提供服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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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終審法院較早前就一名變性人對婚姻登記的民事上訴所作的判決書,建議由立法機關制定與英國《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相若的法例,確立機制由專家小組審核性別認的申請,並由小組批出性別承認證明書以確認成功申請人的新性別,政府現時有否制訂相關機制的路線圖及時間表? |
首讀
《2013年山頂纜車(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 ||
《2013年山頂纜車(修訂)條例草案》 | :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