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3/14-26

立法會

議程

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1.第100號-研究基金
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2.第101號-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六十一號(2014年2月)
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3.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8/13-14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II.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1. 陳克勤議員問:


較早前,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抽驗市面上售賣的寵物乾糧,結果顯示部分樣本含有有害物質(包括致癌物質黃曲霉毒素B1或污染物三聚氰胺及三聚氰酸)。消委會表示,長期攝取黃曲霉毒素B1有機會增加動物患上肝病和肝腫瘤的機會,而同時攝取三聚氰胺及三聚氰酸會形成結晶體阻塞腎臟小管,最終可能導致動物出現急性腎衰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除《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外,現時有否其他法例規定寵物飼料及乾糧(包括"補充及完整營養飼料"及"飼料材料")的生產商必須在產品包裝上標示(i)成分列表、(ii)最佳食用日期、(iii)來源地、(iv)建議每日餵飼分量及(v)適用餵飼寵物的年齡範圍;若有,詳情為何,以及相關法例上次修訂的日期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會否考慮修訂法例,加入該等規定;

    (二)現時有否相關法例或標準,規管寵物飼料及乾糧的食物安全(包括有害物質的含量上限);若有,詳情為何,以及該等法例或標準上次更新的日期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會否考慮修訂相關法例,以作規管;

    (三)鑒於一些在市面售賣的散裝寵物食品的包裝上並沒有標示成分組合及安全資料,當局有否機制規管散裝寵物食品的包裝說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鑒於食物及生局局長在2012年3月28日回覆本會議員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漁農自然護理署在有需要時會主動向寵物食品入口商或分銷商了解有關食品的質素,過去3年,有否政府部門負責(i)收集外地及本地關於寵物食品安全的資訊、(ii)抽驗在市面售賣的寵物食品的安全水平,以及(iii)核實該等食品的包裝說明是否真確,並採取所需的跟進行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過去兩年,當局或消委會有否收到關於寵物食品的投訴;若有,投訴宗數為何;及

    (六)有否考慮設立資訊發放渠道(例如寵物食品事故通報機制),讓市民盡快得悉哪些寵物食品可能有問題,並停止以該等食品餵飼寵物;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謝偉俊議員問:


政府計劃興建一個環保連接系統("連接系統"),以改善九龍東(包括啟德發展區、九龍灣和觀塘商貿區)與區外連繫。經委聘顧問研究,探討多類型系統(包括單軌鐵路、軌道現代化電車等)後,政府建議雙向高架單軌鐵路方案,並預計該系統約可於2023年啟用。政府已就其建議進行公眾諮詢,現正整理所得意見。另一方面,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上月15日表示,該公司負責建造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高鐵工程")出現延誤,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對此表示驚訝。有意見認為,高鐵工程的延誤除了可能涉及巨額超支、估算失誤、監管不力、瞞上欺下,更可能由於港鐵"一鐵獨大",難以調配資源及施工人手,同時兼顧多項大型工程(包括高鐵、沙田至中環線、南港島線等工程),因此政府不宜委託港鐵公司建造連接系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是否適合由港鐵公司承建連接系統,以及該公司有否足夠人力物力,確保該系統可以如期在2023年落成啟用;如評估結果為該系統不可以如期落成,預計會延期多久;

    (二)鑒於近年工程物料價格飆升,加上工程延誤風險,有否評估擬議的高架單軌鐵路造價會否大幅高於原來估算;若評估結果為會,預計增幅為何;及

    (三)鑒於香港電車有限公司就連接系統提出現代化電車為最適切的方案(據報該公司最新建議在有關方案中增建觀塘至郵輪碼頭連接橋),並表示該系統可早於2018年落成,而且每程車費只須定於港幣3元便能取得收支平衡,政府會否重新考慮及研究該公司建議的方案,以避免"一鐵獨大",過度依賴港鐵公司建造及營運集體運輸系統?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3. 郭家麒議員問:


由政府推動設立並由東華三院營運及管理的天水圍東華三院天秀墟("天秀墟")於去年2月開始營運。據報,在一年租約屆滿後,只有六成檔主願意續租,而其餘檔主則因生意淡薄而不續租。報道又指出,東華三院於本年3月透過公開申請及競投方式為天秀墟70個空置檔位招租,天秀墟辦事處在11天的招租期內只派出約350份申請表格及收到約390項查詢,相對於2011年底首次招租時收到3 800份申請的情況,招租反應遜色得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要求東華三院檢討天秀墟檔位申請人數急劇下降的原因;如有檢討,結果為何;

    (二)地政總署以5年期短期租約出租天秀墟用地予東華三院的過程為何,包括有否進行公開招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不公開招標的政策依據為何;

    (三)有否監察東華三院管理天秀墟的表現;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會否因應東華三院的管理表現,考慮提早收回天秀墟用地並重新招標出租予其他非政府機構經營墟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鑒於天秀墟現時有30個由機構及4個由東華三院自行營運的檔位,有否評估該安排有否違反設立天秀墟的原意;

    (五)會否與東華三院商討全面改善天秀墟的設施,包括增設更多指示牌、進一步改善電力供應及地面排水設施、重新考慮興建天幕,以及引入中央空調系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會否要求東華三院修改遴選天秀墟檔主的準則,例如加入引入更多元化的商品,以及優先揀選年輕的申請者以提供創業途徑等準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會否要求東華三院延長天秀墟的營業時間或通宵營業,並增設熟食檔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八)有否要求東華三院檢討天秀墟推廣工作的成效;如有檢討,結果為何;如沒有要求,原因為何;會否要求東華三院加強有關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九)有否統計,天秀墟首批檔主當中,有多少人原本是在天水圍天光墟擺賣的小販;該等檔主在一年租約屆滿後有否續租;自天秀墟開始營運至今,在天光墟擺賣的小販數目有何變化;

    (十)會否參考天秀墟的營運經驗,考慮在其他地區開設類似的墟市;及

    (十一)長遠而言,有否考慮在天水圍設立公營街市,以一併解決現時天秀墟環境欠佳、人流不足和商品未能迎合區內居民需要的問題;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4. 胡志偉議員問:


據本人了解,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近月決定,6幅分別位於海下、白腊、鎖羅盤、北潭凹、田夫仔及土瓜坪的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不包括土地"),不會納入郊野公園的範圍,但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公園委員會")有多名委員指出,海下、 白腊及鎖羅盤具高生態價值,而他們亦不滿漁護署作出上述決定前未有向公園委員會提交有關資料及諮詢該委員會。然而,漁護署表示,只會把有關指定土地為郊野公園的建議提交公園委員會考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漁護署在作出上述6幅不包括土地不納入郊野公園範圍的決定前,有否充分諮詢公園委員會;如有,諮詢的過程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漁護署的一貫做法,是否只會就其認為適合納入郊野公園的不包括土地諮詢公園委員會;漁護署有否單方面修改有關諮詢公園委員會的程序;如有,何時更改及其原因為何;如否,會否考慮就所有不包括土地應否納入郊野公園諮詢公園委員會;

    (三)鑒於公園委員會在2011年5月通過一套指定郊野公園的修訂原則和準則,漁護署會否擬定時間表,盡快根據該等原則和準則評估所有不包括土地應否納入郊野公園;如會,具體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漁護署評估上述6幅不包括土地的(i)保育價值、(ii)景觀及美學價值和(iii)康樂發展潛力的結果,以及(iv)不把該等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的原因為何(按下表列出);及

    不包括
    土地
    (i)(ii)(iii)(iv)
    海下    
    白腊    
    鎖羅盤    
    北潭凹    
    田夫仔    
    土瓜坪    

    (五)漁護署會否公開過去3年內所有向公園委員會提交並與不包括土地有關的討論文件,讓公眾及本會了解漁護署評核不包括土地應否納入郊野公園範圍的準則;如否,原因何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5. 梁繼昌議員問:


有會計師指出,香港是一個不會限制資金進出的自由港,而且奉行簡單和低稅率的稅務制度,加上開立公司手續簡便,因而容易成為不法分子從事清洗黑錢活動的基地。據報,當局去年接獲的可疑交易舉報超過33 000宗,較2012年增加逾4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去年的可疑交易舉報數目較前年大幅上升的原因,是清洗黑錢活動更趨猖獗,還是公眾對有關法例的認知有所提高;若評估的結果為前者,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加強執法;

    (二)鑒於允許內地及香港的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買賣規定範圍內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滬港通"機制將會於6個月內實施,當局有否評估有關的交易結算方法會否助長跨境清洗黑錢活動;若評估的結果為會,當局有何措施堵塞任何漏洞及減低有關的風險;若評估的結果為否,理據為何;

    (三)鑒於本人獲悉有不少過去負責打擊清洗黑錢的執法人員轉職至私人金融機構,當局有否計劃加強培訓和招聘有關人才,以確保有效打擊手法日新月異及愈見猖獗的清洗黑錢活動;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現時是由香港警務處及香港海關人員組成的聯合財富情報組("情報組")負責管理有關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的可疑交易報告,當局有否計劃將情報組改組為獨立監管機構,以提升其功能及獨立性,從而加強打擊相關非法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6. 馮檢基議員問:


國家總理於上月10日出席博鳌亞洲論壇時表示,將會"積極創造條件建立上海與香港股票交易的互聯互通機制"("滬港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隨即在同日聯合公布於6個月後正式啓動滬港通試點計劃,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有評論認為滬港通是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同時也會帶來跨境監管方面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有否就6個月後實施的滬港通,進行全面和深入的評估,包括有關合作模式可能帶來的正面和負面影響;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及

    (二)當局會如何確保滬港通不會為本港現行的監管制度及保障投資者措施帶來不利影響,包括當局會如何解決滬港通帶來的跨境監管問題;當局與滬、港兩地的證券交易所就"互聯互通"事宜進行商討時,會如何確保滬港通能對兩地的金融和經濟發展發揮最大效用,而非只有利於相關交易所本身的發展;當局或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現時有否定下計劃和時間表,以進一步擴大有關的計劃,例如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以類似的"互聯互通"模式合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黃國健議員問:


有市民指出,隨著啟德郵輪碼頭("郵輪碼頭")的首個泊位於去年中啟用,在九龍東活動的旅客人數將會不斷上升。政府銳意把九龍東打造為旅遊及核心商業區,而區內不少用地亦已改為酒店用途。然而,該區現時的交通配套及購物設施以服務普羅市民為主,故此該區的發展可能受到制約並影響區內居民原有的生活模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估計郵輪碼頭第二個泊位在今年落成啟用後,經碼頭出入境的旅客人次及其增幅;如有估計,結果為何;

    (二)當局會否在郵輪碼頭大樓或其天台花園舉行以香港市民為主要對象的大型活動,以增加碼頭的人流;如會,活動的詳情為何;

    (三)現時在黃大仙及觀塘,分別有多少間酒店在(i)營業中、(ii)在興建中及(iii)籌建中而有關的規劃申請已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以及它們提供/將會提供的酒店房間總數分別為何;

    (四)有否評估郵輪碼頭帶來的旅客對黃大仙及觀塘的交通承載能力、旅遊巴士泊位、商鋪租金及民生消費等方面所造成的影響;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鑒於有報道指出,黃大仙及觀塘是貧窮人口及長者較為集中的地區,當局有何措施確保發展九龍東為旅遊及核心商業區,不會影響區內居民的消費、日常生活及所獲的社區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8. 葉劉淑儀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某專營巴士公司沒有在其網站提供電郵地址。乘客欲向該公司作出查詢或投訴,均只能致電該公司的電話熱線,但往往需等候超過30分鐘才能接通有關熱線。該市民表示,曾多次就上述情況向有關巴士公司及運輸署反映,但至今沒有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向公共交通營辦商(包括專營巴士公司)批出的營運牌照,有否規定營辦商須提供某些渠道,以供市民與其聯絡;如有,詳情為何;

    (二)運輸署會否督促各專營巴士公司改善供市民與其聯絡的渠道,包括在其網站公布電郵地址;及

    (三)當市民不滿意公共交通營辦商就服務問題(例如車、船脫班)的投訴所作的答覆時,他們可向哪個政府部門作出申訴;有關部門的跟進程序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9. 謝偉銓議員問: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自2011年7月開始推行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需求主導計劃"),至今已接受三輪共110項申請,但獲市建局接納及已展開的項目只有8個。此外,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市建局]收到的申請,規模愈來愈大,而須考慮的因素亦愈來愈複雜,市建局有必要全面檢討該計劃,並且以審慎及'維持財政自給為長遠目標'的原則,持續營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不獲市建局接納而分別屬下列情況的需求主導計劃申請的數目,並按涉及的土地所在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i)地盤面積少於400平方米;

    (ii)地盤面積少於300平方米;及

    (iii)涉及的樓宇在市建局進行的狀況調查中被評定為"尚可、不屬於失修或不屬於明顯失修";

    (二)是否知悉,除了規劃上的考慮外,市建局有何理據將"申請項目地盤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定為需求主導計劃的考慮原則及申請標準之一;

    (三)有否評估現時全港大致符合需求主導計劃的其他申請標準,但地盤面積少於400平方米的舊樓的數目及其分布;若有,結果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和樓齡列出分項數字;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相關的評估;針對該等地盤面積少於400平方米的樓宇,當局有何其他的具體措施和安排,協助相關業主進行樓宇重建或維修;

    (四)是否知悉,市建局就需求主導計劃申請進行樓宇狀況調查的機制為何;當局根據哪些準則和指標進行調查;樓宇狀況被評定為(i)尚可、(ii)失修或(iii)明顯失修的具體和客觀標準為何;過去市建局在審核每一輪申請前,有否調整該等調查機制及準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是否知悉,市建局有否評估該局是否有足夠的人力和財政資源,持續處理需求主導計劃的申請;若有評估,結果為何,以及有何應對措施和安排;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評估;

    (六)是否知悉,需求主導計劃的全面檢討工作最快何時展開,以及檢討的方向、範疇、內容和進行時間表為何;及

    (七)是否知悉,市建局會否就需求主導計劃的基本執行框架作出適切的調整;若市建局不會作出調整,原因為何,以及市建局如何回應市民日益增加的舊樓重建訴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0. 葉建源議員問:


有教育界人士指出,教育心理學家在融合教育中肩負重任,但多年來一直供不應求。由於教育心理學家對學生的比例甚低,就讀主流學校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往往未能獲得適切的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有否就實施融合教育的主流學校應有多少名教育心理學家制訂任何標準或目標;若有,該等標準或目標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現時獲教育局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務津貼"("服務津貼")的小學和中學的數目分別為何;

    (三)現時分別受聘於教育局和辦學團體而為小學和中學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務的教育心理學家的總數,以及他們對學校和對學生的比例為何;該等教育心理學家平均每年到訪學校的日數;

    (四)駐校教育心理學家和教育局轄下教育心理服務組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進行評估平均所需的時間(由收到轉介至完成評估報告);

    (五)過去5年,每年本地的教育心理學課程學額及畢業生人數;

    (六)現時教育心理學家專業督導主任("督導主任")的數目,以及平均每人督導的教育心理學家人數;督導主任的具體職責和資歷要求,以及當局有何措施監察其工作;

    (七)平均每所學校每年用於僱用督導主任的服務的費用及其佔每所學校獲發服務津貼的百分比;及

    (八)對於教育心理學家(i)數目不足,(ii)駐校時間過短,以及(iii)提供的服務的輪候時間和進行有關評估所需的時間過長的問題,當局有何改善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11. 何秀蘭議員問:


關於旅遊業對本港經濟的貢獻,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2012、2013和預計在2014及2017年,每年入境旅遊及外訪旅遊的(i)增加價值、(ii)增加價值佔本地生產總值的百分比、(iii)就業人數,以及(iv)就業人數佔總就業人數的百分比(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並按旅遊相關行業分別列出)?

201220132014
(預計)
2017
(預計)
(甲)入境旅遊
零售業    
住宿服務    
餐飲服務    
過境客運服務    
其他    
(乙)外訪旅遊
旅行代理、代訂服務及相關活動    
過境客運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2. 郭榮鏗議員問: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署")署長作為總目63管制人員所作報告,民政署人員為推行地方行政計劃,分別在2012-2013年度及2013-2014年度探訪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互助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居民組織(統稱"地區團體")的大廈共41 483及41 286次,以及探訪了沒有任何管理形式的大廈7 551及7 830次。然而,民政署署長在回覆本人就審核2014-2015年度開支預算所提問題時表示,當局並無備存已探訪大廈的名單,亦沒有回答每次進行探訪的職員人數及所需平均時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民政署人員每次為推行地方行政計劃而探訪地區團體後,須否記錄及向上司匯報探訪的內容、成效或跟進行動;若否,民政署如何監察其人員執行該等職務,以及如何得知地區團體所面對的問題(例如大廈管理問題)並協助他們解決該等問題;

    (二)鑒於有法團的代表向本人反映,民政署人員大多缺乏樓宇管理的專業知識,往往未能有效協助法團處理大厦管理事宜,民政署如何評估其人員向法團提供的支援服務的成效;及

    (三)過去5年,平均每年有多少名民政署人員專責處理涉及大廈管理的求助個案;有否評估在這方面投放的資源是否足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3. 黃碧雲議員問:


有教育界人士指出,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專上院校("資助院校")開設的一些研究院研究課程,近年錄取的學生當中七至八成為非本地學生,凸顯本地和非本地學生獲錄取的情況出現失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由2011-2012至2013-2014學年:
  • (一)每所資助院校所開設的資助哲學碩士學位課程及哲學博士學位課程,每年的(i)申請人數及(ii)錄取人數,並按申請人的原居地(即香港、中國內地及海外國家)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每年分別有多少名以一級榮譽、二級(甲等)榮譽或二級(乙等)榮譽畢業或持其他學歷的本地學生,(i)申請、(ii)獲錄取,以及(iii)被拒入讀第(一)項所述的課程,並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按院校及學科分項列出?

    學年:______________
    修課程度 :資助哲學碩士/資助哲學博士

    院校學科(i)(ii)(iii)
    以一級榮譽畢業的申請人:
         
         
    以二級(甲等)榮譽畢業的申請人:
         
         
    以二級(乙等)榮譽畢業的申請人:
         
         
    持其他學歷的申請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14. 陳家洛議員問:


《長期監禁刑罰覆核條例》(第524章)規定,懲教署署長須按指定時間表,將被判長期或無限期監禁刑罰("無期徒刑")的囚犯的個案定期轉介予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委員會")覆核,而有關囚犯無須自行提出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2004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間,每年委員會(i)覆核的個案總數、(ii)覆核的無期徒刑個案數目、(iii)建議寬減有期徒刑而建議獲行政長官批准的個案數目、(iv)向行政長官建議以有期徒刑代替無期徒刑的個案數目、(v)建議以有期徒刑代替無期徒刑而建議獲行政長官批准的個案數目、(vi)告知被判處無期徒刑囚犯,委員會將會在若干年後向行政長官建議以有期徒刑代替無期徒刑的個案數目,以及(vii)舉行由囚犯親自或其代表出席的覆核刑期聆訊的個案數目(以表列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5. 林大輝議員問:


據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的鐵路服務近月發生多宗事故,加上連年提高票價,已引起市民不滿。本年4月27日,東鐵線全線服務癱瘓逾半小時,而同日較後時間兩度再出現短暫故障,原因是信號系統及其後備系統同時失靈,以致青衣車務控制中心無法知悉列車的位置,因而須把服務暫停。根據政府在2013年年初檢討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後實施的"服務表現安排",若港鐵服務受阻達8分鐘,或預計事故將長達8分鐘或以上,港鐵公司必須通知運輸署,並就31分鐘或以上的服務延誤,按延誤時間繳交罰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瞭解上述事故的具體成因;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否檢討如何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如有檢討,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報道指出,負責監控10條港鐵線運作的青衣車務控制中心的電腦系統已過時,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否評估該電腦系統會否因此發生更多故障及其後果;如有評估,結果為何,港鐵公司會何時全面更換該系統,以及有關的詳情為何;如沒有進行評估,原因為何;

    (三)自服務表現安排開始實施至今,港鐵公司繳付的累積罰款總額為何;當局監督港鐵公司將罰款全數回饋乘客的機制的詳情為何;

    (四)是否知悉,按港鐵公司所訂的程序,該公司在後備信號系統失靈時應採取甚麼措施;過去5年,後備信號系統失靈的次數為何;

    (五)有否評估,港鐵公司最近加密列車班次有否加速信號系統中的數據傳輸組件的老化,並因而導致上述的信號系統失靈;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會否檢討現時採購新型號列車和零件、維修及品質監管的程序;如會,何時檢討及其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是否知悉,過去5年,各鐵路線每年的維修開支為何;港鐵公司會否增聘維修人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八)會否檢討現時的票價調整機制,將票價調整幅度與鐵路服務水平掛,以促使港鐵公司盡力改善服務;如會,何時進行及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九)會否督促港鐵公司盡快落實按鐵路事故頻率扣減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的制度,促使其管理人員盡力改善管理和服務質素;如會,港鐵公司何時落實該制度,以及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十)是否知悉,現時港鐵公司董事局成員的分工為何;

    (十一)會否要求港鐵公司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最近發生的一連串事故的成因,並向公眾交代調查結果;及

    (十二)有否評估鐵路服務經常發生事故,對香港社會及經濟造成多少損失,以及市民會否對鐵路服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質素產生懷疑;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6. 鄧家彪議員問:


據悉,本港現時有一些荒廢礦場/礦洞吸引到不少遊人前往探秘,例如梅窩的銀礦洞及馬鞍山鐵礦場。有不少人士提出,當局應參考外國的做法,活化荒廢礦場/礦洞作具特色的旅遊景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本港每個現存的荒廢礦場/礦洞的下列資料:名稱及位置、土地面積、曾開採的礦物類別、昔日進行開採的機構,以及何時開始及結束運作;若沒有該等資料,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本港哪些機構/人士曾就活化荒廢礦場/礦洞進行可行性研究,並逐一列出所涉礦場/礦洞的名稱及位置、有關研究展開的年份及完成的日期、進行研究的機構/人士,以及當局有否就研究結果作出跟進及其詳情;

    (三)古物諮詢委員會有否主動或應要求對荒廢礦場/礦洞進行歷史建築物評估;若有,涉及的礦場/礦洞名稱、進行評估的年份及結果為何;若該委員會沒有主動就荒廢礦場/礦洞進行評估,原因為何;該委員會有否計劃為所有荒廢礦場/礦洞進行歷史建築物評估;若有,工作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當局有否接獲活化荒廢礦場/礦洞作旅遊景點的建議;若有,提出建議的機構/人士、建議提出的年份,以及當局接受/拒絕有關建議的理由;及

    (五)當局會否就活化荒廢礦場/礦洞作旅遊景點進行可行性研究,務使本港的旅遊景點更多元化,從而吸引不同類別的遊客訪港;若會,負責的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III. 法案



首讀

《2014年競爭(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14年競爭(修訂)條例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財政司司長

全體委員會處理
《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預算總目的修正案

陳偉業議員、梁國雄議員、陳志全議員、毛孟靜議員、黃毓民議員、單仲偕議員、涂謹申議員、黃碧雲議員、范國威議員、胡志偉議員、李卓人議員、張超雄議員、張國柱議員及何秀蘭議員動議載於附錄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該等修正案並已分別於2014年4月17日、24日及30日
隨立法會CB(3) 566/13-14CB(3) 573/13-14
CB(3) 602/13-14號文件發出)

(《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辯論及表決安排
(更新版於2014年5月5日隨立法會CB(3) 615/13-14(01)號文件發出))

出席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的其他政府官員 政務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局長
教育局局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環境局局長
發展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環境局副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發展局副局長

IV. 議員議案



1.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的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於2014年4月16日提交省覽有關下列附屬法例及文書的內務委員會第16/13-14號報告:

項目編號附屬法例或文書的名稱
(3)《2014年差餉(豁免)令》(2014年第26號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議案

范國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有否隱瞞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香港段建造工程的進度和延誤原因,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港鐵公司在高鐵香港段建造工程的監管及協調上是否出現問題;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9(2)條行使該條例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調查"之後加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及在"延誤原因,"之後加上"港鐵公司有否妥善完成西九龍總站土質勘探工作,以避免日後招致不必要工序及追加撥款,"。

出席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應對人口老化,制訂全面護老政策

鄧家彪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隨着香港人口急速老化,社會對護老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然而,早前人口政策督導委員會建議的應對人口挑戰的政策方針,卻對未來護老服務隻字不提;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立即制訂全面護老政策,為未來的護老服務作出詳盡規劃,並促進醫社合作;內容應包括:

服務規劃方面-

(一)按未來老年人口比例及增長推算,制訂未來10年及20‍年護老服務的中、長期規劃,並據此預留土地發展護老服務及培訓人手,以確保社區照顧服務及安老院舍服務每年能應付社會的需求;

(二)加大力度推行安老院舍重建及增建計劃,在更多公、私營發展項目預留土地興建安老院舍,以縮短長者輪候院舍的時間,以及減少長者在離世時仍未獲編配院舍宿位的人數;

(三)按各區長者人口比例加強社區照顧服務,包括增撥資源以擴展現時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和長者日間暫託服務,並在各區提供緊急支援服務的一定名額,以應付性質嚴重而需即時獲得協助的個案;

政策改革方面-

(四)設立跨部門的長期護理服務辦公室,協調各個負責長者福利、長者護理及安老服務的部門的工作;

(五)立即把'老人癡呆症'正名為'認知障礙症',並採納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制訂全面的認知障礙症應對優先策略,以及投放資源成立專門服務單位;

(六)檢討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並按長者的實際護理需要作出分流,使他們盡早獲得適切服務,藉此有效地紓緩輪候服務時間過長的問題;

(七)檢討新增建的安老院舍和長者日間服務中心的人均樓面面積的要求,以逐步提升安老服務的護理水平;

(八)針對現時護老服務醫社分家的問題,加強社區的醫療及家居照顧服務,以支援未能入住安老院舍的長者的護理需要,並從培訓、支援及認可三大方向制訂專門的護老者政策,從而完善現時以'居家安老'為本的長期護理政策;

人力資源方面-

(九)按中、長期護老服務規劃預計服務的人手需求,全面重估現時安老及護理服務的人力資源發展政策,包括檢討安老服務前線照顧員的培訓、薪酬待遇,以至就業前景,除了考慮如何整體地提升有關服務的水平外,亦要提高行業的社會地位,以吸引更多新人入行;及

(十)檢討安老服務的合約投標制度,以減少周期性人手流失的情況。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刪除"隨着",並以"鑒於"代替;在"個案;"之後加上"(四) 就安老服務廣泛諮詢社會各界,為服務制訂指標及準則,以提升服務的成效;";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代替;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七)"代替;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八)"代替;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九)"代替;在"醫療及家居照顧服務,"之後加上"以及進一步發展基層醫療服務,包括增加長者健康中心的數目,以縮短長者輪候入會的時間;提供更多長者健康中心的檢查服務,並根據18區長者的人口比例,制訂各區的服務名額及輪候服務時限,";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代替;及刪除原有的"(十)",並以"(十一)"代替。

(ii)易志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刪除"隨着",並以"鑒於"代替;在"長期護理政策;"之後加上"(九) 盡快落實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計劃,並向正在輪候資助安老宿位的長者每月發放不少於5,000元的服務券,讓他們因應個人需要在香港或內地選用合適的私營安老院舍;";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代替;在"入行;"之後加上"鑒於落實吸引新人入行的措施及人手培訓需時,政府應加快輸入更多外地勞工,以紓緩目前業界人手嚴重不足的問題及改善服務質素;";及刪除原有的"(十)",並以"(十一)"代替。

(iii)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社會對"之前刪除"隨着香港人口急速老化",並以"鑒於殘疾長者、患有認知障礙症和長期病患的長者人數持續增加,加上智障人士老齡化"代替;及在"政府"之後加上"不應只以年齡作準則,亦應以長者的需要及長期護理為本,"。

(iv)張國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隨着"之前加上"香港政府於2002年派員出席聯合國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行的第二屆世界老齡大會,並贊同大會通過《政治宣言》及《2002年馬德里老齡問題國際行動計劃》,以及承諾在港推行長者政策;";在"制訂未來"之後刪除"10年",並以"5年、10年、15年"代替;在"20‍年護老服務的"之後加上"短、";在"(二)"之後加上"重推長者宿舍,建立多元院舍,讓長者可安心在社區生活;";在"興建安老院舍,"之後加上"在新興建的公營房屋預留最低數層作小型安老家舍或安老院舍,";在"(三)"之後加上"以'在社區照顧'的概念推行長者社區照顧;";在"加強社區照顧服務,"之後加上"並詳細統計各區服務使用者的服務需求,以作5年及10年的社區照顧服務規劃,";在"綜合家居照顧服務"之後加上",特別是送飯、陪診及家居清潔服務,增加長者日間服務中心";在"名額"之後加上"及設立中央查詢服務系統";在"個案;"之後加上"(四) 為解決現時長者社區支援服務場地嚴重不足的問題,研究提供多元的長者社區支援服務及活動,如長者歷奇;";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代替;在"工作;"之後加上"並以'在社區照顧'的概念,從長者醫療、住屋、社區支援、經濟保障、長期護理、社會參與、城市建設及文化發展等方面,規劃退休人口發展策略及全面制訂跨部門安老政策,以提供適合長者的教育和生活環境;";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代替;在"服務單位;"之後加上"(七) 簡化現時申請'照顧癡呆症患者補助金'的程序,包括每兩年重新評估受助人申領補助金資格;將'照顧癡呆症患者補助金'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其他社區照顧服務,讓服務營運者有更多資源向只能留在家中的老人癡呆症患者提供服務;";刪除原有的"(六)",並以"(八)"代替;在"時間過長的問題;"之後加上"整理及分析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的個案資料,以及評估和調整現有服務的質素,藉此作為日後規劃和推行新服務的參考,讓政府能更有效地分配資源;";刪除原有的"(七)",並以"(九)"代替;刪除原有的"(八)",並以"(十)"代替;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一)"代替;在"入行;"之後刪除"及";刪除原有的"(十)",並以"(十二)"代替;在"安老服務的合約"之前刪除"檢討",並以"取消"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十三) 就各類長者服務進行人手編制及資源上的規劃"。

(v)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急速老化,"之後刪除"社會",並以"撫養比率將由2012年每1 000名適齡工作人士支持355名受供養人士上升至2041年每1 000人供養712人,而長者,特別是退休長者,"代替;在"護老服務的需求"之後加上"亦會";在"醫療及家居照顧服務,"之後加上"包括於公立醫院增設長者牙科服務、安排人手接聽預約門診服務的電話、改善非緊急救護車載送服務、增設長者醫療券紙張版本及加強宣傳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服務提供者名冊,";在"入行;"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其他方面-(十一) 立即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確保市民在退休後有能力應付護老及醫療服務的開支"。

出席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4.改善教育施政和增撥教育經費

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由於教育是重要的施政範疇,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極為重視教育,並盡力投放資源改善教育,以提升人民整體質素,加強社會未來的競爭力;然而,特區政府近年投放在教育的經費不斷萎縮,教育局亦沒有認真聽取業界意見及推行多項已在社會上取得共識的措施,面對新的問題和挑戰時又顯得進退失據,後知後覺,未能回應市民需要及為市民解憂,例如幼稚園和小學學額規劃失當、拖延推行15年免費教育、漠視業界意見而不願意採取有效的措施以穩定中學的教學環境、對青年教師難以入職的現象視若無睹,以及對改善公營學校教師編制和增加資助大學學額的訴求置若罔聞;教育界認為,自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履任以來,家長擔憂子女升學的學位不足、教師對工作的滿足感下降、學生飽受教育政策折騰,以致市民對本地教育制度信心動搖,並對在吳克儉領導下的教育政策十分失望,認為他工作能力不足,魄力不夠,未能有效帶領教育局官員做好教育施政卻又頻密外訪,令社會普遍對教育政策怨聲載道;就此,本會對吳克儉的工作表現表示不滿,要求他深切反省,並期望特區政府改善教育施政和增撥教育經費,廣納民意,重建市民對教育制度的信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陳家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由於"之前加上"根據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的民意調查結果,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的民望長期處於低位,顯示市民對其表現極度不滿;";在"認為,自"之後刪除"教育局局長";在"履任"之前刪除"先生";及在"要求他"之後刪除"深切反省",並以"立即辭職"代替。

(ii)黃碧雲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視若無睹"之後刪除",以及",並以"、"代替;在"資助大學"之後加上"本科生";及在"置若罔聞"之後加上",以及未有正視修讀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本地生與非本地生的比例嚴重失衡,令珍貴的教育資源未能優先用於本地生身上"。

(iii)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視若無睹"之後刪除",以及",並以"、"代替;及在"置若罔聞"之後加上",以及從未就推行十多年及千瘡百孔的融合教育模式進行全面檢討"。

出席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5.扶貧小組委員會訪問團考察台灣及日本的扶貧經驗的報告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扶貧小組委員會訪問團考察台灣及日本的扶貧經驗的報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6.確保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如期落成

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本港建造業出現人手短缺,本會促請政府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參照興建赤鱲角機場時的安排,設立一項為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而設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以確保本港各項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如期甚至提早完成,早日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以及保持本港經濟和社會持續發展。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刪除"鑒於本港建造業出現人手短缺,";及在"政府"之後刪除"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參照興建赤鱲角機場時的安排,設立一項為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而設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以",並以"加強建造業議會提供的人力培訓和就業配對服務,並改善建造業的工作環境和職業安全水平,以吸引更多本地工人從事建造業工作,藉此"代替。

(ii)郭偉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刪除"鑒於本港建造業出現人手短缺",並以"隨着各項基建工程陸續展開和建造業工資上升,建造業理應能夠吸引新人入行,但由於工人經常被拖欠薪金,加上行內工業意外率高企等問題,令有意入行的人士卻步;就此"代替;在"措施"之後刪除",包括參照興建赤鱲角機場時的安排,設立一項為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而設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並以"改善上述情況,為行業吸納人手及減少人才流失"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具體建議如下:(一) 為基建工程作好長遠規劃,按序推出大型項目,以避免出現工程高峰期時人手不足的假象,而在工程高峰期完結後,工人又面對開工不足的情況;(二) 加強監管建造業支薪機制和嚴厲打擊拖欠工人薪金的行為;(三) 投放更多資源及增加培訓名額,為行業提供新血;及(四) 推動建造業改善工作環境,包括加強監管和巡查工地,以確保工作環境及設備符合法例的安全標準,建立安全工作環境,並減少工業意外"。

(iii)胡志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港建造業"之前刪除"鑒於",並以"近期多項工程出現超支情況,原因包括"代替;在"人手短缺"之後加上";就此";及在"包括"之後刪除"參照興建赤鱲角機場時的安排,設立一項為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而設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以",並以"調整各項工程的進度,審視工程計劃,並為工程定出優先次序,以維持工程數目處於建造業可持續承受的水平,"代替。

(iv)潘兆平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本港"之後刪除"建造業出現人手短缺",並以"大型基建工程陸續展開"代替;在"採取"之後刪除"相應",並以"有效"代替;及在"包括"之後刪除"參照興建赤鱲角機場時的安排,設立一項為公營房屋及基建工程而設的特別輸入勞工計劃",並以"鼓勵新來港人士投入勞動市場,特別是建造業;改善建造業工作環境,吸引青年人加入建造業;提升建造業安全水平,確保工業安全;協調不同工程的施工程序,避免不同工程的相同工種同時進行,爭奪人手,製造勞工短缺的假象;並以既定的輸入外地勞工機制,處理任何輸入外地勞工的建議"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7.六四事件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呼籲: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運。

8.成立'未來基金'以建立綜合退休保障制度

黃國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建議政府成立'未來基金',本會促請政府本着以人為本的理念,把基金用以建立綜合退休保障制度,以達致老有所養,從而紓緩因人口老齡化而衍生的各種社會問題。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長遠"之前刪除"鑒於",並以"本會反對"代替;在"建議政府"之後加上"利用土地基金為基礎,加入每年盈餘的一部分以";在"'未來基金',"之後刪除"本會",並以"並"代替;在"理念,"之後刪除"把基金",並以"盡快把有關款項"代替;及在"建立"之後刪除"綜合",並以"全民"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