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4/15-10

立法會

議程

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4年圖書館指定(修訂)(第2號)令》152/2014
2.2014年跨國領養(締約國)(修訂)令》153/2014
3.2014年〈2013年廢物處置(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154/2014
4.〈2013年廢物處置(廢物轉運站)(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155/2014

其他文件

1.第47號-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報告及帳目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第48號-社會工作訓練基金
基金受託人第五十三年度報告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3.第49號-香港旅遊發展局
2013/14年報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4.第50號-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2013-14年報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5.第51號-平等機會委員會
2013/14年報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提交)

6.第52號-獎券基金
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帳目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7.第53號-警察福利基金
2013至2014年度年報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8.第54號-警察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及警察教育及福利信託基金二零一三/二零一四年度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9.第55號-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年度內的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0.第56號-葛量洪獎學基金
截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葛量洪獎學基金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1.第57號-麥理浩爵士信託基金
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受託人報告書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2.第58號-華人廟宇基金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華人廟宇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3.第59號-華人慈善基金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內的華人廟宇委員會基金管理報告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14.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7/14-15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15.2014年司法(雜項條文)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郭榮鏗議員提交)

16.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昌議員提交)

17.2014年建造業工人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盧偉國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梁君彥議員問:


政府於2013年推出"擴展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至白表買家臨時計劃"(下稱"白居二計劃"),容許符合居者有其屋計劃(下稱"居屋")白表申請者資格的人士免補地價購買二手居屋單位,配額為5 000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在白居二計劃申請人、獲發《購買資格證明書》的人士,以及現已根據該計劃購入二手居屋單位的人士當中,各有多少人的年齡是35歲或以下;

    (二)有否研究,居屋單位的價格自白居二計劃推出至今的變動情況,以及該情況與私人房屋市場的有關情況如何比較;如兩者有差異,原因為何;及

    (三)除了於明年中推出新一輪的白居二計劃外,當局有何措施協助35歲或以下並有志和有能力購買二手居屋單位的市民置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陳克勤議員問:


非法佔領道路行動發生至今已超過兩個月。據報,佔領人士在佔領區內懸掛大量宣傳品、製造大量垃圾、四處塗鴉,以及擅自取用大量政府財物,包括鐵馬、水馬、交通圓筒等。部分人甚至破壞燈柱和安全島燈箱、掘起路面地磗和花槽石塊、拆毀馬路中央石壆,以及毀壞警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自佔領行動發生至今,清理佔領區及維修有關設施的工作所涉的公帑開支和公務員的工作時數,以及使佔領區全面恢復原貌需動用多少人手和開支;如有評估,詳情為何;

    (二)有否統計被擅自取用或毀壞的政府財物的數量、購置成本及重置費用;如有,詳情為何;會否向有關人士或團體追討損失;如會,詳情為何;如沒有統計,原因為何;及

    (三)擅自取用及毀壞政府財物的人須負甚麼刑責;會否就佔領人士擅自取用及毀壞政府財物展開刑事調查及拘捕行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3. 謝偉銓議員問: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公司")於上月宣布,把鐵路港島線延伸至堅尼地城的西港島線,會於本月底局部投入服務,而該線的西營盤站預計會於明年首季投入服務。有市民表示擔憂,鐵路列車車廂現時已非常擠迫,而西港島線投入服務可能會令情況惡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由本年9月28日佔路行動開始至本月15日,各條鐵路線(廸士尼線除外,下同)平均每日分別的全日、上午繁忙時段和下午繁忙時段的乘客量,以及每個轉乘車站平均每日的人流量為何;該等數字與本年9月1日至27日期間的數字如何比較;港鐵公司有否制訂措施,紓緩日後類似的佔路事件對鐵路載客服務造成的壓力;

    (二)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否評估,在佔路行動未結束的情況下,西港島線投入服務會對各條鐵路線的乘客量和各個轉乘車站的人流量造成的影響;若港鐵公司有評估,結果為何,以及有何應對措施;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以及該公司如何確保鐵路載客服務、鐵路車站設施及人力資源等足以應付新增的乘客量;及

    (三)鑒於在金鐘的佔路行動是金鐘站擴建工程滯後的原因之一,是否知悉港鐵公司有否評估金鐘站在西港島線於本月底投入服務後的人流量,分別與現時及原來預算該線通車初期的數目如何比較;若港鐵公司有評估,結果為何,以及有何措施紓緩金鐘站(特別是月台)在該站完成擴建前的擠迫情況;該公司有否評估向在上環站或西港島線香港大學站入閘的乘客提供乘車優惠,會對鐵路乘客量及人流量(特別是金鐘站)帶來的影響;若港鐵公司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4. 姚思榮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興建和營運的公共博物館當中,部分的入場人次偏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各個博物館每年的入場人次分別為何;

    (二)過去3年,第(一)項所述的博物館每年的收入和一般開支分別為何;及

    (三)哪些博物館的入場人次明顯偏低或呈較大下降趨勢;當局有否分析出現該情況的原因,以及研究提高入場率的方法;如有研究,詳情為何,包括會否考慮與商業機構合作營運博物館;如沒有研究,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5. 李卓人議員問:


據報,英國國會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於本年7月,就中英兩國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下稱"《聯合聲明》")簽署30年後,英國與香港的關係展開研訊,並計劃派出代表團於本月訪港。然而,中國駐英大使館於上月向該委員會主席表示,若其成員嘗試訪港會被拒入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訂明,"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管制",當局是否知悉中國駐英大使館以何法律依據,表示上述委員會的成員會被拒入境香港,以及中國外交部自1997年7月1日至今,拒絕外國國會議員入境香港的次數和人數;

    (二)有否向中央人民政府了解,英國作為《聯合聲明》簽署方之一,對《聯合聲明》所載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在1997年7月1日及之後的落實情況有沒有角色;若有了解,詳情為何;及

    (三)有否向中央人民政府了解,中英兩國政府於1985年6月把《聯合聲明》送交聯合國登記的作用是甚麼,以及聯合國或其轄下機構可否監察《聯合聲明》的落實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6. 盧偉國議員問:


根據香港建造商會去年底進行的一項調查的結果,建造業工人短缺超過百分之十五,即逾1萬人。另一方面,勞工顧問委員會在今年3月26日通過加快處理公營工程(包括鐵路工程)輸入勞工程序的建議。當局已成立專責小組協助審視26個指定工種的輸入勞工申請,然後再交由勞工顧問委員會審批(下稱"優化措施")。關於輸入建造業工人,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優化措施的成效,包括輸入勞工申請的審批時間縮短了多少,以及申請獲批的百分率上升多少;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優化措施只不過旨在加快輸入勞工的程序,以及只適用於公營工程和26個工種,但建造業人手緊絀問題仍然嚴重,當局會否盡快檢討補充勞工計劃,放寬各項輸入勞工的限制,以應付基建高峰期的建造業工人需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盡快整理一份依緩急程度排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清單,以及與建造業界合作進行詳盡的人力資源調查,以便全面檢討輸入建造業工人的政策;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7. 何俊仁議員問:


有關各決策局/政府部門對其僱員實施家庭友善政策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各決策局/政府部門對其僱員超時工作所訂安排和補償方式為何,以及有關僱員超時工作的情況(按政策局/部門逐一列出);

    (二)現時哪些決策局/政府部門已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安排,以及該安排是否對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顧員同樣適用;

    (三)政府如何在各決策局/政府部門推動實施家庭友善政策(包括彈性工作時間安排、對超時工作的僱員提供合理補償);及

    (四)政府會否在決策局/政府部門全面實施家庭友善政策,以起帶頭作用;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8. 張超雄議員問:


根據教育局的現行政策,當香港天文台發出的三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三號信號")生效時,肢體傷殘兒童學校及智障兒童學校均會停課("停課政策"),但主流中小學在有關期間仍照常上課。因此,就讀於前者的殘障學童須停課,但在融合教育下就讀於後者的則可照常上課。有特殊學校的學童家長認為,停課政策對他們造成不便,亦剝奪學童上學的權利,因此當局應考慮可行方法協助該等學童上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停課政策的目的為何;有否評估現時在多大程度上達到此目的,以及停課對學童學業的影響與他們得以規避的風險是否相稱;

    (二)停課政策於何時制訂、至今有何改變,以及上次檢討的日期;在制訂及修訂該政策時有否諮詢持份者(包括學童家長)和平等機會委員會;若有,詳情為何,包括上次進行諮詢的日期;當局會否盡快檢討該政策並諮詢各持份者;若會,何時展開檢討及所需時間;

    (三)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主流中小學的殘障學童在三號信號生效期間往返學校途中傷亡,以及他們有否因而獲得保險賠償;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檢討學校購買的保險的保障範圍;有否評估主流學校和特殊學校的殘障學童在三號信號生效期間往返學校的風險有否不同;

    (四)過去5年,每年特殊學校因三號信號生效而停課的日數為何;當局現時有否措施(例如臨時日間託兒服務)協助需如常上班的特殊學校學童家長照顧該等停課學童;

    (五)鑒於特殊學校的教師在三號信號生效時需如常上班,有關學童的家長是否有權選擇讓其子女回校;若是,當局有否就此通知學校及家長;若沒有通知,會否盡快發出通告;

    (六)是否知悉,現時分別有多少間特殊學校曾向學童家長表明不鼓勵他們在三號信號生效時帶學童回校、曾勸喻家長切勿帶學童回校,以及拒絕家長把已回校的學童留下;及

    (七)有否評估停課政策令特殊學校的學童不能像主流學校的學童般在三號信號生效期間上課,有否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6條有關人人平等的條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第13條有關人人有受教育的權利的條文、《兒童權利公約》第23條有關照顧殘障兒童及幫助其父母照顧該等兒童的條文,以及《殘疾人權利公約》第7和24條有關殘障人士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的條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9. 黃碧雲議員問: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早前把本學年13本較多學校選用的改版高中教科書交由教育學者評審,當中9本是通識教育科("通識科")教科書。根據上月公布的評審結果,該9本通識科教科書當中,有5本只略有需要改版,而其餘4本根本無需改版。消委會指出,出版商隨意將教科書改版,加重家長的負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個學年,每年有多少間中學採用通識科教科書;若沒有該等數據,原因為何;

    (二)有否直接或透過有關商會聯絡通識科教科書的出版商,勸喻他們把教科書的補充或修訂內容盡量以附頁形式刊印,以減少該科教科書改版的需要;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出版商可把其教科書送交教育局評審以供納入《適用書目表》,而該局規定《適用書目表》所列教科書5年不得改版,該局有否考慮接納出版商就通識科教科書所提交的送審申請,以便當該科的教科書被納入《適用書目表》後,出版商便不得隨意把其改版;若有,將於何時實行;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0. 梁國雄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投訴,指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現時提供的殮葬服務供不應求,他們在排期火化和輪候骨灰龕位等均遇到不少問題。他們亦指出,隨着香港人口老化,現有的殮葬服務未能滿足日益增加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全港有多少個火化爐;

    (二)會否增加火葬場和火化爐的數目;若會,未來5年新增火葬場和火化爐的下列資料:(i)數目、(ii)落成日期,以及(iii)位置(以表逐一列出);

    (三)未來5年,食環署每年將會提供的新骨灰龕位數目和落成日期為何;

    (四)鑒於現時市民在網上預訂食環署提供的火葬服務時,只可選擇未來15天的火化時段,當局會否考慮把可供選擇的日期延長至30天,使市民有更多時段選擇;若會,實施的日期為何;若否,原因如何;

    (五)會否考慮增加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提供的殮葬費津貼的金額,使其足以支付包含宗教(尤其是道教及佛教)儀式的殯儀服務的費用;若會,增加的金額和實施的日期為何;若否,原因如何;

    (六)會否把更多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內的土地規劃作興建殯儀館、火葬場和靈灰安置所之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如何;

    (七)會否把現有的公眾靈灰安置所擴建為不少於20層的大廈,以滿足骨灰龕位的需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如何;

    (八)由2013年至今,每年市民使用紀念花園及海上撒灰服務的宗數為何;及

    (九)過去5年,有否與非牟利或慈善團體合作推廣綠色殯儀服務;若否,原因如何;若有,詳情為何,會否增加有關的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田北辰議員問:


有公共小巴("小巴")營辦商向本人反映,現時以鐵路為香港公共交通系統骨幹的政策令鐵路的服務範圍不斷擴展。此外,其他公共交通服務亦不繼發展,唯獨小巴服務停滯不前,以致小巴的乘客量不斷下降。另一方面,政府由2004年8月1日起規定,新登記的小巴必須設置乘客座位安全帶,而現時有不少舊小巴尚未安裝安全帶,未能加強保障乘客安全。就改善小巴的經營環境及設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現時很多新型的小型巴士於出廠時已設有20個座位,有小巴團體建議把小巴的乘客座位數目法定上限由16個增加至20個,以便在無需增加小巴車輛數目(因而不會加重路面交通負荷)的前提下增加小巴的載客量,以及提升路面效益,政府會否再次考慮採納此建議;如會,詳情及實施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現行法例規定,小巴不得行走新開放的快速公路(例如青馬大橋)或按照規劃已有足夠公共交通服務的新市鎮(例如東涌)和新建屋苑,以及鑒於近年新市鎮的發展已非常成熟,政府會否檢討有關的限制是否過時,以及會否考慮予以放寬;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近年新鐵路線陸續落成及投入服務,包括西港島線將於本月底局部投入服務,而屆時來往港島西和其他地區的小巴的生意將受影響,政府有否在西港島線通車前諮詢專線小巴營辦商有關路線重組的安排;有否計劃盡快撤銷港島的小巴停車禁區,以增加小巴的經營空間,保障小巴司機的生計;及

    (四)鑒於小巴乘客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實施至今已達10年,有否評估該規定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政府會否考慮推出措施,吸引小巴營辦商更換新車,以確保所有小巴的乘客座位均設有安全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2. 陳偉業議員問: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有一些曾在"藝綻公園2014"大型公共創意藝術計劃("藝綻展覽")中展出的藝術品於展覽完結後被人拆毁及當作垃圾丟棄。該等市民認為,此舉是極不尊重有關藝術品的創作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在藝綻展覽結束後被丟棄的藝術品的數目及其原因;當中最終被丟棄到堆填區的數目;及

    (二)會否考慮在日後舉行的藝綻展覽中,與參展藝術品的創作者商討,在展覽結束後以更佳方式處理藝術品,例如贈予社福機構、作慈善拍賣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3. 張華峰議員問:


據報,近期有不法分子出售抄襲著名金飾店所售金飾的設計並以真金電鍍外層的龍鳳鐲,有不少訪港內地人士和打算結婚的港人購買該等仿製品。有金飾業人士指出,由於該等仿製品的外觀幾可亂真,可能被當作正貨出售,而且該等仿製品有侵犯知識產權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香港海關搗破多少宗仿製金飾的案件,以及所涉貨品總值為何;有否人士因販賣仿製金飾而被捕或被定罪;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報道指出,透過社交網站、拍賣網站、網上商店及婚嫁網站等渠道出售仿製金飾的活動甚為猖獗,當局有否加強網上巡查,以遏止該等活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加強向巿民及旅客宣傳,以免他們誤購仿製金飾,因而蒙受損失?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4. 劉皇發議員問:


近年,港鐵乘客人數不斷上升,有市民關注鐵路車站的消防設施是否足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大堂及月台均設於地面下的鐵路車站設置了甚麼消防設備;

    (二)是否知悉,現時有多少個鐵路車站沒有設置自動灑水系統(詳細列出車站名稱),以及沒有設置該系統的原因為何;

    (三)有否就每個車站月台可容納的人數設定上限,並規定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在人數達到上限時暫停讓乘客進入月台,以免一旦發生火災時,因逃生通道過度擁擠而發生人踩人意外;及

    (四)會否考慮限制在鐵路車站大堂設置的商鋪數目,以免有過多人在站內聚集和逗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5. 黃毓民議員問:


根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今年4月發表的統計結果,截至去年年底,全港有457間社會企業("社企"),較上一年增加13%。另外,據報一項2011年的調查發現,消費者為了支持社企平均願多付16%的價錢購買產品,但只有18%的受訪者曾光顧社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有市民指出,社企經營的行業集中於餐飲及零售業,難以與同一行業的商業機構競爭,民政事務總署有何措施協助社企朝多元化及創新的方向發展;及

    (二)鑒於有向社企提供顧問服務的人士估計,只有一半的社企錄得經營溢利,民政事務總署除了加強宣傳和參與社企民間高峰會外,有何新的具體措施協助改善社企的經營狀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6. 馮檢基議員問: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由2012年11月至本年7月,與3個環保團體合作在14個公共屋邨推行廚餘回收試驗計劃("試驗計劃")。據報,房委會在試驗計劃結束後不再在該等屋邨進行廚餘回收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每個上述的屋邨(i)有多少個住戶參與試驗計劃、(ii)採用的回收廚餘方法、(iii)在有關期間平均每月收到的廚餘數量,以及(iv)處置廚餘的方式;

    (二)試驗計劃的檢討結果,包括回收模式和流程遇到甚麼問題、宣傳及教育工作是否足夠、試驗計劃是否具成本效益,以及市民有否養成廢物分類回收的習慣等;及

    (三)有否制訂在公共屋邨推行廚餘回收的計劃;會否在所有公共屋邨正式實施廚餘回收計劃,以及按各屋邨的限制採用不同的廚餘回收模式;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陳恒鑌議員問:


據報,有市民不滿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近期在調高門票價格之餘,削減多項優惠計劃的優惠。例如,由2015年元旦起,"奇妙處處通"會員白金卡和金卡的餐飲和購物優惠將會削減至與銀卡的優惠相若。另一方面,海洋公園卻推出多項港人專屬的優惠以答謝港人的支持,包括由上月24日至本月12日期間,香港市民憑香港身份證購買門票可獲八折優惠,以及年票會員更可享有總值高達4,700元的優惠。就樂園訂定門票價格和優惠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建議樂園推出專為港人而設的門票優惠,以回饋港人的支持;若有,詳情為何;

    (二)有否評估樂園削減優惠的做法,會否導致港人入場人次下降;若評估結果為會,有關的數字為何,以及是否知悉樂園是否打算接待更多外地旅客以作彌補;

    (三)政府身為樂園的大股東,有否設立機制監察樂園訂定門票價格和優惠事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樂園削減優惠的做法引起部分市民不滿,當局有否評估樂園未來的發展會因而受到甚麼影響;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本年6月,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董事會宣布委任新行政總裁,3年任期由2014年10月1日開始。據報新行政總裁的薪酬待遇甚為優厚,每年的薪酬及花紅合共接近一千萬元。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機管局以何準則釐定新行政總裁的薪酬待遇;

    (二)新行政總裁的年薪與(i)其前任及(ii)其他法定機構(例如市區重建局及香港貿易發展局)的最高級行政人員的年薪如何比較;若前者較高,原因為何;及

    (三)機管局就其行政總裁所訂的招聘條件是否包括須為中國籍;若是,理據為何,以及過往就該職位進行招聘時有否該項條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9. 葉劉淑儀議員問:


在港鐵沙田至中環線土瓜灣站的工程展開前,考古專家在有關工地進行考古調查工作,並發掘出不少宋、元、晚清以至民國時期的文物和遺蹟。發展局局長其後於上月20日會見傳媒時指出,是次考古發現包括部分可以追溯到宋元兩代的古井、房基及相關結構等遺蹟。該等考古發現是香港近年重大的發現,蘊含很高的歷史、考古和文物價值,反映香港的歷史和社會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現行初中中國歷史科("中史科")課程內容所涵蓋關於香港的歷史知識,是否足以讓中學生賞識上述及其他考古發現,對了解香港的歷史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有關評估;

    (二)有否評估現時修讀高中中史科的中學生人數偏低的情況,會否導致青年人普遍欠缺足夠的知識基礎,賞識上述及其他考古發現,對了解香港的歷史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進行有關評估;及

    (三)是否知悉,現時各專上院校修讀歷史(包括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的本科生人數在過去10年的趨勢;有否評估專上院校有否為有關學系提供足夠資源,以培養本科生對香港考古工作及保育文物的認識?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20. 涂謹申議員問:


據悉,港鐵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先後發現古物及古蹟,引致鐵路建造工程延誤和招致額外開支。政府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需在短時間內就出土古物和古蹟的保育方式、須否更改車站設計等作出決定。有評論指出,土木工程拓展處早在2008年已在該處進行挖掘及考古調查,其後水務署在2009年建造污水泵房時亦在該處發現古物,因此政府早知該處可能蘊藏重要的古物及古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港鐵公司現時只在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內進行考古挖掘,但相關的古物及古蹟的分布範圍可能超出工地範圍,政府有否考慮處理工地範圍外的考古工作;如有,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市民指出,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的考古發掘工作在非常倉促的情況下進行,使他們缺乏充足資料和渠道參與如何保育古物及古蹟的討論,而當局亦被質疑有否盡力保育古物及古蹟,政府日後會否就有關的考古工作加強公眾參與;如會,形式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有市民指出,現時發掘出文物的地點覆蓋的範圍超出沙中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作估計的一倍,政府有否評估該報告是否嚴重低估了有關工地蘊藏古物及古蹟的情況;如評估結果為是,估計因此令沙中線工程成本上升多少;及

    (四)鑒於未來數年將有多個基建工程及鐵路工程項目陸續施工,政府有否考慮在把有關工地交予承建商進行工程前,先行由政府聘請考古人員在有關工程範圍內可能蘊藏古物及古蹟地點進行考古發掘,而非留待承建商接管工地後才安排進行該等工作,以免影響該等工程的進度;如有,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21. 林大輝議員問:


為應對過熱的樓市,政府先後推出多項需求管理措施("措施"),包括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以及雙倍從價印花稅。有市民批評,該等措施只能紓緩樓價升勢,並未能使樓價下降,而且令成交宗數大幅萎縮。在房屋和土地供應嚴重供不應求下,該等措施無助市民(特別是年輕人)置業,徒添社會怨氣,甚至損害營商環境,窒礙海外投資者來港投資的意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上述措施實施至今,分別為庫房帶來的稅收及所涉買賣宗數為何(在下表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分類列出);

     庫房稅收買賣宗數
     住宅物業非住宅物業住宅物業 非住宅物業
    額外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 (不適用) (不適用)
    雙倍從價印花稅    

    (二)有否計劃把第(一)項提及的稅收回饋市民;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自上述措施實施至今,每月新落成和二手樓宇單位的成交宗數分別為何;有否評估該等措施是否達到促進樓市健康發展和滿足市民置業需要的目標;

    (四)鑒於政府表示會繼續增加短、中、長期的土地供應,並已在全港各區額外物色到約80幅土地具潛力改作住宅用途的土地,並可在未來5年推出供興建89 000個單位,該等單位的興建進度為何,以及有否評估能否如期推出發售;

    (五)除了將會在2016-2017年度提供2 160個居者有其屋("居屋")的單位外,當局會否因應市場需求在未來數年加推居屋單位;

    (六)有否檢討上述措施有否打擊海外投資者在港置業的意欲;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有否檢討上述措施有否削弱香港競爭力,令投資者改到其他地方投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八)鑒於當局曾表示會監察樓市的情況並適時檢討措施,當局會待樓價下調至甚麼水平,才考慮撤回或調整上述措施;及

    (九)政府推行的青年宿舍計劃的進展為何;該計劃下每個項目所在地區及提供的單位數目為何;除了推行該計劃外,有否具體措施協助年輕人自置居所;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 謝偉俊議員問:


過去數年,本人每年接獲多名市民求助,表示有財務中介公司職員假冒銀行或金融機構職員,誘騙他們向財務公司申請高息貸款,並收取高昂中介費用。若事主其後拒簽或欲取消借貸合約,中介公司職員往往使用脅迫,甚至非法禁錮等方法令他們就範。有報章報道,有受害人原本欠下三筆債務,分別為他擁有的住宅物業的一手按揭187萬元和二手按揭20萬元,以及信用卡欠款20萬元。其後有中介公司以"慳息兼減債"游說他向其他銀行轉按,借款250萬元以償還該三筆共227萬元的債務。當轉按手續仍在處理之時,中介公司卻收取高達10萬元顧問費,受害人最終得不償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現時有多少家財務中介公司,其營運模式及客戶資料來源為何;

    (二)當局現時監管財務中介公司運作的政策,以及可供市民尋求協助及投訴該等公司收費和服務的渠道為何;及

    (三)是否知悉,過去3年,警方、香港金融管理局、消費者委員會及相關監管機構,每年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財務中介公司收取費用的投訴;有關投訴的跟進情況為何;定罪的個案類別及宗數為何;該等投訴當中,有否涉及財務中介公司與會計事務所或律師行合作招攬借款人及事後瓜分利益的情況;如有涉及,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2014年司法(雜項條文)條例草案》政務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4年12月9日
隨立法會CB(3) 267/14-15號文件發出)

(《2014年司法(雜項條文)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辯論及表決安排(於2014年12月16日隨立法會CB(3) 292/14-15(01)號文件發出))

2.《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i)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4年12月10日
隨立法會CB(3) 270/14-15號文件發出)

(ii)梁繼昌議員及李卓人議員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分別於2014年12月12日及15日
隨立法會CB(3) 280/14-15CB(3) 286/14-15號文件發出)

(《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辯論及表決安排(於2014年12月16日隨立法會CB(3) 295/14-15CB(3) 296/14-15(01)號文件發出))

3.《2014年建造業工人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發展局局長

發展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4年12月10日
隨立法會CB(3) 271/14-15號文件發出)

(《2014年建造業工人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辯論及表決安排(於2014年12月16日隨立法會CB(3) 293/14-15(01)號文件發出))

IV. 議員議案



1.增加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關注青年人的訴求,制訂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並加強相關的培訓和支援,以增加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郭偉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之前加上"隨着本港產業結構越趨單一化,造成青年人工作選擇少及出路狹窄;以及房屋政策向商界大幅傾斜,導致樓價飆升,令青年人陷入就業和住屋兩難的局面,難以在社會階梯爭取向上流動;就此,";在"訴求"之後加上"和需要";及在"培訓和支援,"之後刪除"以",並以"包括完善本港公營房屋政策,為青年人提供居住空間及置業階梯,並調整私營房屋市場的售價至合理及健康的水平,以免青年人為置業而需背負沉重的經濟壓力;此外,政府應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創造更多適合青年人擔任的職位、訂定整全人力培訓政策、全面檢討《學徒制度條例》及各項青少年培訓計劃,以及制訂學術與職業技能培訓並重的雙軌學制,為青年人提供穩定而有前景的技術專才培育、發展和晉陞階梯,"代替。

(ii)黃碧雲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政府長期忽略青年人的聲音和他們對民主和公義的追求,";及在"促請政府"之後刪除"關注青年人的訴求",並以"落實真普選,建立公平、公正、公開和真正向市民問責的政府以改善施政"代替。

(iii)陳家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香港政治制度向既得利益者傾斜,貧富懸殊嚴重,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現象屢見不鮮,窒礙青年人向上流動;雖然《基本法》保障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但近年‘兩制’被‘一國’不斷挑戰,三權分立面臨‘三權合作論’衝擊,導致香港的核心價值被‘內地化’蠶食,加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8月31日的決定徹底拒絕了香港人對真普選的要求,青年人此際有感不公義的政制成為社會改革及讓他們向上流動的最大障礙,遂呼籲‘自己香港自己救’,以公民抗命方式推動社會改革,導致雨傘運動爆發;就此,";在"促請政府"之後刪除"關注青年人的訴求,制訂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並加強相關的培訓和支援,以增加青年人",並以"肯定青年人‘追求公義,還政於民’的強烈訴求,並實行普及而平等的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落實公民提名,廢除功能界別,讓青年人在公平、公義、開放的環境中能發揮所長,增加"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從而實踐個人及社會抱負"。

(iv)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近年社會有強烈聲音指出,青年人難以向上流動,";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在教育及就業方面,具體建議如下:(一) 增加高等教育的入學機會,並加強監管自資專上院校課程的質素和認受性;(二) 減輕學生畢業後的經濟負擔,不致令他們在畢業後負債累累;(三) 加強職業教育,在高中課程增加職能訓練的元素,或發展職業高中,讓學生有更多元及可銜接的職業導向課程;(四) 檢討常額教師編制,改善班師比例,以增加年青教師入職機會,避免教育斷層,並確保合約教師和教學助理獲得合理待遇;及(五) 各政府部門重新檢討人手需要,以確保符合出任長期需要職位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得以轉為公務員受聘"。

(v)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香港青年人積極參與近期的雨傘運動,他們在運動中展示出對香港的承擔和對理想的堅持,不但感動不少香港市民,亦獲國際輿論稱許;就此,";在"促請政府"之後刪除"關注",並以"切實回應"代替;在"訴求,"之後刪除"制訂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並加強相關的培訓和支援,以",並以"盡快落實真普選、致力維護社會公義、積極推動永續發展,並"代替;在"增加青年人"之後加上"和社會各階層";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令所有港人都可以在自由和平等的環境下達致自我實現"。

(vi)田北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尤其是協助未能適應傳統考試制度的學生,發揮個人才能;具體建議如下:(一) 由教育局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進行研究,設立大學多元收生渠道,每年就特定範疇,例如音樂、藝術及體育等方面,要求各院校預留指定的資助學士學位學額;學生循此渠道申請入學,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成績,只須符合現時升讀政府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最低要求;有關機制由相關專責委員會把關,將符合上述成績要求的學生轉介予各院校,而不提供其公開考試成績,讓院校集中檢視學生的才能,以決定取錄名單,從而幫助青年人憑藉個人才能向上流動;(二) 推動產業多元化,尤其是支援創意、文化及體藝等產業的發展,為那些在上述各範疇具才能和熱誠,卻未能透過傳統考試制度發揮所長的青年人,締造向上流動的空間和機會;及(三) 針對每年約40 000個未能符合升讀政府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最低要求,但有興趣及潛能在不同專業領域發展的青年人,政府應為他們制訂各自的發展階梯,為這些青年人提供向上流動的機會;具體做法是,研究大幅擴展現時政府提供的各類在職培訓基金,協助企業提供針對員工需要的在職培訓機會,充分培訓及發展員工的專業技能;並將基金的涵蓋範圍,盡量擴展至更多不同類別的行業,例如安老、陪月、維修汽車、裝修、紙樣師傅及海員等行業,讓青年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理想,從事自己喜歡的行業,以大幅提升他們向上流動的機會"。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教育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2.盡快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

易志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政府進行的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距今已超過16年,在此期間,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香港人口及訪港旅客的不斷增加、新市鎮的發展及擴張,以及越趨頻繁的跨境活動等,均令市民對交通運輸服務的需求有所改變並不斷增加,但在以鐵路為客運系統骨幹的大前提下,其他公共交通服務卻被指倒退及被邊緣化,使其不單出現供求失衡,更引致加價壓力,令市民的交通支出不斷增加;政府在過往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均只以香港為本位,卻未有考慮在中港進一步融合下所帶來不論是人流或車流的跨境運輸需求,而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發展(例如泊車設施)亦未能配合車輛數目的大幅增長;至於推動環保運輸政策(包括行人接駁系統及單車使用政策等)及智能交通運輸系統的工作,則進度緩慢;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全面檢討現時整體交通運輸政策及情況,除制訂措施讓各種公共交通工具在鐵路不斷擴展下得以持續健康地發展外,還需因應未來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及土地用途等,制訂前瞻性的長遠運輸發展藍圖,藉以不斷完善整個運輸系統,推動香港的經濟發展,以及為市民提供更完善兼具效率的交通運輸服務。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鄧家彪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進行"之前加上"自";在"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之前刪除"的";在",社會"之前刪除"距今已超過16年,在此期間",並以"後"代替;在"增加;"之後加上"同時,在政府鼓勵市民充分運用鐵路服務的情況下,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的從業員的收入嚴重受到影響;";在"未能"之後刪除"配合",並以"解決"代替;在"數目"之後刪除"的";在"增長"之後加上"的問題";在"藍圖,"之後加上"包括檢討所有隧道及橋樑的收費,";及在"經濟發展,"之後加上"確保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的從業員有較穩定的收入,"。

(ii)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之前刪除"政府進行的",並以"自政府於1999年完成"代替;在",社會"之前刪除"距今已超過16年,在此期間",並以"後"代替;在"壓力,令"之後刪除"市民的交通支出不斷增加",並以"基層市民及居於偏遠地區市民的交通支出佔他們日常生活開支的比例越來越高"代替;在"增長"之後加上",以及公共交通服務無法應付額外的乘客量";在"盡快"之後加上"全面檢討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的建議的執行成效,並以此為基礎,";在"情況,除"之後加上"立即檢討現時的公共交通服務經營模式(包括應否優先發展鐵路運輸系統)及";及在"藍圖,藉以"之後刪除"不斷完善整個運輸系統,推動香港的經濟發展",並以"推動環保運輸系統及廉價的公共交通服務"代替。

(iii)謝偉銓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之前刪除"政府進行的",並以"自政府於1999年完成"代替;在"距今已"之後刪除"超過16",並以"有15"代替;在"緩慢;"之後加上"另外,政府過去制訂的運輸策略被指在宏觀發展或地區規劃和配套上有滯後現象,例如運輸系統的設計和規劃均未能顧及行人及駕駛者的需要,令市民質疑政府未能有效監察運輸策略的成效;";在"情況,除"之後加上"為各種公共交通工具的角色重新定位,以及";在"用途等,"之後加上"以未來30年為目標,";在"前瞻性"之後加上"、具競爭力及以人為本";及在"整個運輸系統"之後刪除",",並以";加強香港國際機場和港口的競爭力,以提升香港作為區域運輸及物流樞紐的地位;配合珠三角區域的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積極打通與珠三角的運輸脈絡,發揮區域互補的協同效應;"代替。

(iv)盧偉國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進行"之前加上"自";在"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之前刪除"的";在",社會"之前刪除"距今已超過16年,在此期間",並以"後"代替;在"措施"之後加上"完善集體運輸網絡,檢討道路使用的分配與安排,及";在"工具"之後刪除"在鐵路不斷擴展下得以",並以"有清晰定位、相輔相成、維持合理競爭及"代替;在"因應"之後加上"長遠的人口和經濟發展趨勢、";在"產業發展"之後刪除"及土地用途等,",並以"、土地和房屋供應、環保優質生活及跨境交通基建接駁配套等,並諮詢不同持份者,以"代替;在"系統,"之後加上"確保相關交通基建規劃和工程項目可按輕重緩急穩妥有序地落實,";在"更完善"之後刪除"兼",並以"、"代替;及在"效率"之後加上"兼票價合理"。

(v)胡志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之前刪除"政府進行的",並以"自政府完成"代替;在",社會"之前刪除"距今已超過16年,在此期間",並以"後"代替;在"增加;"之後刪除"政府在過往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均只以香港為本位,卻未有考慮在中港進一步融合下所帶來不論是人流或車流的跨境運輸需求,";在"交通運輸基礎"之前加上"在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中提及的";在"設施的發展"之後刪除"(例如泊車設施)亦";在"情況,"之後加上"包括如何應付私家車數量大幅增長帶來的問題、審視並重新釐訂各種公共交通服務在運輸系統中的角色、檢討各種公共交通服務的經營模式,以及審視目前的政策和措施是否配合‘單車友善’及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政策目標;";在"發展,"之後刪除"以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及確立推動使用單車及行人系統作為政策目標"。

(vi)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進行"之前加上"安全、可靠和高效率的交通運輸系統有助香港持續發展;";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有關研究應包括完善舊區和新發展地區的交通網絡、制訂區域性環保交通措施,例如發展單軌列車及鼓勵新界區居民以單車代步等、進一步提高維港兩岸的運輸接駁能力、制訂全面的新界東北及北大嶼山交通配套規劃、興建可伸延至沙田的屯荃鐵路及小西灣鐵路支線、優化輕鐵系統、完善離島對外交通及渡輪政策、將部分收費道路例如青嶼幹線改為不設收費,以及制訂減輕市民交通費負擔的措施等"。

(vii)范國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不斷增加"之後刪除",但在以鐵路為客運系統骨幹的大前提下,",並以";雖然運輸及房屋局即將展開《公共交通策略研究》,但該研究只進一步確立以‘鐵路優先’的傾斜政策,繼續助長港鐵霸權,"代替;在"服務卻"之後刪除"被指倒退及";在"三次整體運輸研究均"之後刪除"只以香港為本位,卻";在"中港"之後刪除"進一步",並以"盲目"代替;在"情況,"之後加上"包括‘鐵路優先’政策,";及在"因應"之後刪除"未來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及土地用途等",並以"港人的真正需要"代替。

(viii)田北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加上";具體建議如下︰(一) 每5年制訂及檢討具體目標,以增加公共車輛(例如專營巴士和公共小巴等)市區線的平均車速,從而縮短乘客乘車及候車的時間,以及提升整體路面的公共交通效率;(二) 研究興建第五條過海鐵路,連接港島西、交椅洲人工島、欣澳、小欖及屯門碼頭,從而在2024年之前解決西鐵線飽和的問題;(三) 研究興建設有全自動列車控制系統的架空鐵路,取代已無擴充空間的輕鐵,以應付未來新界西北人口劇增為交通帶來的挑戰;(四) 研究增加公共小巴的乘客座位數目至20至24個,並調整公共小巴的總數,以發揮公共小巴在路面上的最大效用;及(五) 基於香港地少人多,研究強化路面公共集體運輸系統的定位和功能,包括檢討巴士專用線的生效時間及數目;加強交通執法,增派警員巡邏及利用先進科技,例如設置鏡頭,打擊違例泊車及違例車輛上落貨;改善道路上的交通標誌,例如在巴士站範圍統一劃上雙黃線,以提升道路交通的暢達度"。

出席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