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4/15-20

立法會

議程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5年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費用)(修訂)規例》53/2015
2.《商船(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統)規例》54/2015
3.《2015年公眾娛樂場所(豁免)(修訂)令》55/2015
4.《2015年領養(修訂)規則》56/2015
5.《2015年公約領養(修訂)規則》57/2015

其他文件

1.第83號-愛滋病信託基金
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2.第84號-自資專上教育基金
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3.第85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
截至2014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4.第86號-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第三季
核准開支預算所作出的修改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5.第87號-僱員再培訓局
2013-14年度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6.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5/14-15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7.《區域供冷服務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盧偉國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馮檢基議員問:


本人曾於上月11日就香港科技園公司(下稱"科技園公司")批出轄下工業邨用地,以供發展數據中心事宜提出質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當局在答覆中表示,"科技園公司過去亦曾就一些懷疑出現出租或分租第三者的個案進行調查。個別被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及條件(下稱'違契')的承批人都在科技園公司跟進後糾正違規情況。科技園公司會繼續監察工業內數據中心的運作,按照租契協議採取適當跟進行動",政府是否知悉過去3年的違契個案的詳情,以及對違契承批人作出懲處的機制為何,包括首次及重複違契的罰則,以及在甚麼情況下會收回用地;與各承批人簽訂的租契是否已載有該等懲處條款;若是,詳情為何;若否,科技園公司會否考慮加入該等條款;若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二)鑒於科技園公司一方面需吸引投資者進駐工業邨以賺取收入,另一方面又負責監察獲批工業邨用地的公司有否違契,當局如何避免該公司在履行該兩項職能時產生角色和利益的衝突;及

    (三)當局在制訂策略以推動數據中心發展的過程中,有否以"提供公平的營商環境"作為考慮因素和原則;若有,鑒於科技園公司以低於市值的地價批出工業邨用地,因此吸引了不少跨國企業進駐工業邨設立數據中心,當局有否評估該做法有否令在工業外設立數據中心的營辦商面對不公平的營商環境;若有不公平的情況,當局會否全面檢討有關的策略,以期締造公平和透明度高的營商環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 田北俊議員問:


政府於2013年7月10日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已就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商交所")的涉嫌違規個案展開調查,並已將若干事宜轉介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警方及證監會等執法機構是否已完成有關的調查;如已完成,調查結果為何,以及為何沒有公布;如尚未完成,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報道指出,裁判官於2013年10月22日對一名因管有與商交所有關的虛假文書而罪名成立的被告判刑時表示,前商交所主席在有關案件中有嫌疑,並建議警方進行調查,警方有否跟進該建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有報道指出,美國傳統基金會在本年1月發表2015年全球"經濟自由度指數"報告時表示,香港的廉潔程度排名連續第二年下跌,並跌至過去16年以來最低的第15位,當局有否計劃就涉及商交所和其他引起公眾關注的案件,提高所進行的調查及採取的跟進行動的透明度,以挽回市民和國際社會對香港廉潔狀況的信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劉慧卿議員問:


本月初,本人隨立法會代表團訪問德國,並獲悉德國國會於本月初通過法例,規定由明年開始,上市公司監事會的成員當中,女性所佔比例須最少達三成。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統計本港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女性成員比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就立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女性成員比例諮詢公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行政長官於2015年《施政報告》要求決策局及政府部門由2015-2016年開始,把委任女性加入政府諮詢及法定組織的百分比由百分之三十提高至百分之三十五,當局有否計劃訂定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女性成員目標比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4. 梁耀忠議員問:


據報,近日本港一個比特幣(即Bitcoin)交易網站突然停止運作,其辦事處亦被發現沒有營運,估計約有三千名投資者蒙受損失,涉款總額高達30億港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警方至今收到多少名有關的投資者報案及涉款總額為何;警方如何處理該等案件及進展為何;是否已完成處理部分案件;如是,結果為何;及

    (二)鑒於政府曾多次提醒市民買賣比特幣的風險,並重申它只是一種虛擬世界創造的"商品",當局是否掌握比特幣在香港買賣及用於購物的情況;當局會否主動調查比特幣交易平台的運作情況,以及會否考慮立法規管或禁止有關活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5. 陳克勤議員問:


本年2月公布的《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 - 2013年的統計數字》顯示,都市固體廢物的人均每日棄置量(下稱"棄置量")由2011年的1.27公斤上升至2013年的1.33公斤,而回收率則由2011年的百分之四十八下跌至2013年的百分之三十七。2013年,出口的可循環再造物料佔總數超過九成,但出口貨值自2011年起按年下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研究近年推行多項減廢措施後,棄置量仍持續上升的原因;有否評估棄置量在未來數年會否上升;如評估結果為會,當局有何新措施,以達到《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下稱"《藍圖》")所訂定的目標,即棄置量於2017及2022年分別減至1及0.8公斤或以下;如沒有新措施,當局會否考慮修訂該等目標;

    (二)鑒於上述報告指出,回收率下跌的主因是廢塑料出口數據出現大幅度波動,當局有否評估出現該情況是否因為內地當局實施的"綠籬行動"所致;如評估結果為是,補救的措施為何;當局有何措施提高回收率,以達至《藍圖》所訂回收率於2022年增至百分之五十五的目標;及

    (三)鑒於政府在2013年成立推動回收業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研究支援回收業的方法,該委員會的工作的最新進展及成果為何;當局有何新措施鼓勵本地的循環再造業發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6. 林大輝議員問:


本月5日,國務院總理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席上發表政府工作報告,當中提到"政府工作還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少數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一些腐敗問題觸目驚心,有的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他還表示,要"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談到簡政放權時,他強調"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另一方面,有不少評論和民意調查指出,現屆特區政府的施政舉步維艱、行政立法關係惡劣、行政長官和部分主要官員民望長期偏低,市民對政府的不滿持續上升,反映主要官員問責制形同虛設,管治已出現危機。關於採用總理的論述評估特區政府及主要官員的表現,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政府有否檢討現時哪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是否有主要官員能力不足和該辦的事不辦,以致他們的民望長期低企和市民對政府的不滿持續上升;若有檢討,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評論指出,政府受人民監督,而官員的民望低反映其能力和表現不被人民認同,政府有否對工作不力及民望低的主要官員,約談誡勉,並堅決追究責任,以免問責制形同虛設;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當局在上月中因本會財務委員會有委員拉布而撤回有關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財務建議後,行政長官委任前理工大學副校長為創新及科技顧問和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而有不少政黨批評該做法破壞規矩,政府有否評估該做法是否屬任性用權;行政長官作出該等委任決定前,有否徵詢行政會議成員的意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7. 范國威議員問:


有參與社會運動的人士向本人反映,自去年9月28日發生佔領運動以來,警方打壓社會運動不遺餘力,包括胡亂逮捕及起訴有關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由去年9月28日至今,因參與各類社會運動(包括佔領運動、"鳩嗚"行動及"反走私水貨客"行動)而被警務人員要求出示身份證並被記錄有關資料的人數(按下表分項列出)、警方記錄該等資料的目的,以及該等資料的用途為何;

    社會運動人數
    佔領運動 
    "鳩嗚"行動  
    "反走私水貨客"行動 
    其他(分開列明) 

    (二)去年9月28日至今,因參與各類社會運動而被逮捕的人數為何(按下表分項列出);及

    社會運動人數
    佔領運動 
    "鳩嗚"行動 
    "反走私水貨客"行動 
    其他(分開列明) 

    (三)由2013年1月至去年8月及由去年9月28日至今兩段期間,分別因在參與社會運動中涉嫌犯罪而被逮捕的人數,以及當中屬下表第(ii)至(v)項情況的人數為何(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有關數字)?

    人數所涉罪行
    襲擊警務人員非法集結因違反禁制令而藐視法庭其他罪行
    (分開列明)
    (i)被逮捕
        
    (ii)獲撤銷指控
        
    (iii)獲准保釋等候調查
        
    (iv)被還押等候調查
        
    (v)被檢控
        
    第(v)項當中:
    - 未有判決
        
    - 被判罪名成立    
    - 被判無罪釋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8. 李慧琼議員問:


有旅遊業人士指出,台灣、日本和英國的經驗顯示,民宿提供另類的旅遊體驗,對當地和境外的旅遊人士均有極大吸引力。民宿既可以在保存人文風貎和不破壞自然環境的前提下,為偏遠地區作出經濟貢獻,也可使旅遊資源更豐富。反觀在香港,用作民宿的處所須遵守與持牌賓館及酒店同樣嚴格的建築物安全及消防安全規定,以致民宿的發展受到窒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參考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並研究在香港發展民宿旅遊的可行性,以豐富香港的旅遊資源;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制定專門法例,為民宿訂立較簡單及寬鬆的發牌規定,以便村屋只須經過簡單的改裝便可用作經營民宿;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把民宿旅遊列為新興行業,並制訂政策鼓勵年輕人投身該行業;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9. 蔣麗芸議員問:


據報,台灣高雄市近日發生一宗囚犯挾持監獄人員作人質的事件,而該等囚犯最終吞槍自盡。該等囚犯提出多項訴求,並指責有關當局審批囚犯保外就醫申請尺度不一。就本港囚犯保外就醫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10年,每年香港患有嚴重疾病的囚犯人數,以及當中因而死亡的人數;

    (二)過去10年,每年香港因患嚴重疾病而申請減刑或假釋的囚犯人數,並按申請結果表列分項數字;及

    (三)是否知悉哪些國家或地區的法例訂有囚犯申請保外就醫的條文;香港法例是否容許囚犯基於嚴重疾病申請保外就醫;若否,當局會否參考該等國家或地區的做法,修訂有關的法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0. 何俊仁議員問:


《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68條訂明,"區議會可訂立常規,以規管其程序及其轄下委員會的程序"。據悉,各區議會已根據民政事務總署擬備的《區議會常規範本》("《範本》")訂立其會議常規,當中均有採納《範本》的以下申報利益條文:區議會主席必須決定,曾就某事項披露利益關係的區議員(區議會主席除外)可否就該事項發言或參與表決、可否留在席上旁聽,或應否避席(如區議會主席曾就某事項披露利益關係,則須由區議會副主席作出有關決定)。就區議會的利益申報制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是否知悉,現時有否區議會主席依上述條文作出決定時採取以下做法:要求作為公共或私營公司/機構(包括非牟利福利機構)非受薪(即沒有酬金、津貼或其他實惠)董事的區議員,(i)在區議會及其委員會討論與該公司或機構相關的撥款建議時,須披露此關連及/或須避席,以及(ii)不得在有關撥款建議的表決中投票;若有,詳情為何;及

    (二)當局會否檢討《範本》內申報利益條文的內容,並將第(一)項提及的做法納入《範本》,以及建議各區議會考慮予以採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1. 郭偉强議員問:


據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近日表示,現時本港每年欠缺1萬至1.5萬名建造業技術工人。就本港建造業機電工程技術人員的短缺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根據甚麼準則計算出上述數目;

    (二)過去5年,建造業機電工程的各個工種每年分別欠缺多少名(i)專業人士/技師、(ii)技術員、(iii)技工,以及(iv)半技術工人/普通工人(按下表列出);若當局未能提供數字,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盡快調查有關的短缺情況;

    技術人員
    工種
    (i)(ii)(iii)(iv)
    水喉    
    冷凍    
    汽車    
    消防    
    燃氣    
    電子    
    電梯    
    電氣    
    機械    
    供水    
    供氣    
    供電    
    運輸    
    鐵路    
    其他    

    (三)是否知悉在過去5年,每年有哪些機構就第(二)項所列工種的人員舉辦培訓課程,以及有關課程的名稱、修讀年期及畢業人數;及

    (四)會否制訂新措施以提高本地建造業機電工程技術人員的供應和技術水平;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2. 郭家麒議員問:


就受聘於中介公司及外判服務承辦商(統稱"外判商")而為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提供服務的員工("外判員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每年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包括醫院管理局及職業訓練局)的外判員工總數,並按部門/機構列出分項數字;有否研究外判員工現時的薪酬福利水平,是否低於職責相若的公務員及其他私營企業僱員的水平,以及他們的僱傭合約年期是否較其他私營企業僱員的年期為短;若有研究,詳情為何;

    (二)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選擇外判商的具體準則;過去3年,它們把服務外判的詳情,包括服務性質和合約年期,以及每年因外判服務而節省的款項總額;

    (三)過去3年,每年各政府部門收到外判員工指稱外判商拖欠或剋扣工資或工作環境欠佳的投訴宗數;當局跟進該等投訴的詳情為何,以及當中因投訴成立而對有關外判商作出懲處的個案宗數及詳情為何;

    (四)政府最近一次檢討其監管外判商給予外判員工的薪酬待遇的機制的日期及詳情為何;及

    (五)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在過去3年及預計在未來3年,每年因把(會把)服務外判而分別刪減多少個職位;它們有否計劃直接聘用員工提供服務,以取代外判服務;如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3. 謝偉俊議員問:


據報,本港財務公司由2009年約300間激增至今年約1 200間,而該等財務公司大量承造樓宇按揭業務。有評論指出,在現行制度下,承造物業第一按揭的銀行,未必知道有關業主以相同物業向財務公司借取第二、三、四按揭貸款。鑒於財務公司收取的按揭利息高(據報高達30至40多厘),借債人沒有能力償還按揭貸款的風險甚高。另外,有報道指出,許多銀行及財務公司夥拍按揭中介公司("按揭中介")爭奪按揭業務。然而,按揭中介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誘使市民借款手法經常出現問題。該報道指出,某地產代理公司旗下按揭中介聲稱獲18間銀行支援,並可配合借貸人需要安排以私人公司名義向銀行申請中小企貸款,按揭總成數可高達物業價格十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統計現時財務公司承造的樓宇按揭貸款的宗數和所涉貸款總額,以及當中分別涉及第二、三和四按揭的宗數和所涉貸款總額;

    (二)當局有何措施規管(i)上述銀行和財務公司就同一物業承造的多重按揭,以及(ii)財務公司收取的按揭貸款利息水平;

    (三)鑒於據報有財務公司以非物業按揭的名義向銀行取得貸款,然後將資金以高息承造樓宇按揭業務,當局有何措施規管此做法;

    (四)當局有何措施確保財務公司的樓宇按揭業務不會影響本港銀行體系的穩健性;

    (五)有否研究按揭中介以上述手法協助借貸人取得高達十成按揭,會否削弱金管局就防止金融體系承受過高按揭業務風險所採取的措施的效用;如有研究,結果為何;如否,會否盡快進行研究;

    (六)有否研究按揭中介的上述宣傳及經營手法有否干犯法例;如有研究,結果為何;

    (七)有否評估按揭中介促銷手法加上財務公司高息承造多重按揭,會否令熾熱物業市場火上加油;如評估結果如此,當局有何對策;及

    (八)當局有何新措施,保障市民免受財務公司及按揭中介誤導,借取超過其還款能力的按揭貸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4. 梁繼昌議員問:


關於各專業的人力規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金融發展局在本年1月發表的"發展香港金融服務業人力資源"報告提出若干建議,以應付金融業在未來3至5年的人力需求,政府有否接納及跟進該等建議;如有,是哪些建議;如否,原因為何;

    (二)除了第(一)項提及會跟進的建議,政府有何具體計劃解決現時金融業人力資源供求失衡的問題,以及提高從業員的整體專業水平;及

    (三)有否計劃就其他專業(包括會計專業)進行全面的人力資源研究,以便在掌握相關專業界別人力市場的客觀及具體情況後,制訂適時及針對性的中長期人力資源政策(包括審視需否輸入外地專才),以配合及促進各專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5. 涂謹申議員問:


近日有不少大型基建工程項目(例如港珠澳大橋相關的本地工程及蓮塘/香園圍口岸與相關工程)出現工程延誤及超支的情況。當局指出,超支的部分主因是建造業工人工資和建築材料及機械等價格上漲。有建造業人士指出,工人工資上漲的原因,與多項基建工程同時展開因而爭奪建造業工人有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多項大型基建工程目前共分別欠缺多少名技術及非技術工人;

    (二)有否新的計劃吸引年輕人及其他行業的僱員投身建造業;如有,詳情為何;

    (三)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建造業議會轄下培訓課程("培訓課程")的結業學員人數,並按課程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四)有否統計過去3年,培訓課程的學員在結業後的就業率,以及沒有投身建造業的結業學員佔結業學員總數的百分比;

    (五)有否調查,過去3年內結業並投身建造業的培訓課程學員當中,在結業後的兩年內轉投其他行業的學員的百分比;及

    (六)當局日後在規劃大型基建工程時,會否在不輸入外地勞工的前提下,規劃分階段展開該等工程,以免各項工程爭奪建造業工人引致勞工不足和工程延誤?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6. 鄧家彪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現時油公司釐定家用石油氣(包括中央石油氣及樽裝石油氣)零售價格的準則欠缺透明度,而政府亦沒有清楚交代為資助房屋屋邨/屋苑甄選中央石油氣供應商的程序,令公眾難以監管家用石油氣的價格及供氣服務的質素。就資助房屋屋邨/屋苑使用煤氣及中央石油氣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完全掌握及定期監察各油公司的家用石油氣價格數據,包括成本價、進口價及零售價的變動;若有,詳情為何;

    (二)以表列出現時分別有哪些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私人參建居屋計劃屋苑、公共屋邨,以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轄下屋邨使用煤氣及中央石油氣;

    (三)當局在興建資助房屋時以何準則決定該等屋邨/屋苑日後採用煤氣或還是中央石油氣;鑒於1990年入伙的將軍澳富寧花園使用中央石油氣,但1991年入伙的將軍澳安寧花園卻使用煤氣,為何該等入伙年份相近而且位置接近的資助房屋屋苑會採用不同的家用燃料;及

    (四)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協以甚麼方式(例如公開招標)為轄下屋邨/屋苑甄選中央石油氣供應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陳家洛議員問:


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會")每年推行公民教育活動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資助不同的團體舉辦公民教育活動。受資助的活動涵蓋國民教育、推廣《基本法》及人權教育等課題。委員會轄下的研發、社區參與及管理小組("審批小組")負責審批資助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獲資助計劃資助的活動的名稱、舉辦日期、性質、內容、對象、參與人數及獲資助款額等詳情是甚麼(以表列出);

    (二)資助計劃的申請程序,以及審批的程序和準則是甚麼;及

    (三)審批小組在過去3年的成員名單,以及其利益申報機制的詳情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8. 葛珮帆議員問:


有不少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服務("電話預約服務")的使用者向本人反映,希望醫管局改善電話預約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鑒於有使用電話預約服務的長者表示,電話預約的程序過於繁複,醫管局會否簡化預約程序;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不少長者表示,不懂得如何使用電話預約服務,醫管局會否增撥資源,教導長者如何使用電話預約服務;如會,請詳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有使用者反映,電話預約服務欠缺真人接聽的選項,以致他們難以查詢門診服務的詳情,醫管局會否再次考慮在該服務中增設該選項;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有使用者反映,現時電話預約服務沒有提供各診所的剩餘籌額的資訊,醫管局會否考慮在該服務中提供有關資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9. 梁繼昌議員問:


關於現時各出入境管制站("管制站")的運作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各管制站每年的總運作開支及各主要的開支類別(按管制站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3年,各政府部門每年在各管制站的人手編制(按管制站及部門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3年,各管制站每年的訪港旅客、香港居民,以及客運和貨運車輛的出入境次數分別為何(按管制站列出分項數字);

    (四)各管制站有否任何收入(例如旅客過境徵稅及商戶租金等);如有,過去3年,各管制站每年的收入(按管制站及收入來源列出有關資料)及其用途;

    (五)各管制站有否進行中或將會進行的擴建/設施改善工程;如有,工程的詳情及所涉預算開支為何;及

    (六)有否計劃調整管制站的收費或開徵旅客入境稅,以增加各管制站的收入,補貼運作開支;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20. 何俊仁議員問:


政府自2008年起推行強化區議會角色和職能的措施,包括安排為公眾提供直接服務的部門的首長列席區議會會議,以加強政府與區議會之間的溝通。政府曾就此發出內部通告,指示22個部門的首長須在本屆區議會的任期(即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內,列席每個區議會的會議至少一次。另外,核心部門的代表須經常列席區議會會議,並在每個曆年/財政年度開始時,向地區管理委員會("區管會")和區議會提交該年度的地區工作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截至本年2月,已按上述通告列席和尚未列席現屆區議會會議的部門首長分別為何(按區議會分區逐一列出);部門首長未按指示列席區議會會議的原因為何,以及他們是否已作出安排,於本屆區議會任期結束前列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本人得悉,政府部門沒有派出官員列席區議會或其委員會會議的情況越來越普遍,當局有否評估有關的原因,以及"有關部門不夠重視與區議會的溝通"是否原因之一;若這是原因之一,當局有何改善措施;及

    (三)本屆區議會任期開始至今,沒有按照上述通告的要求向區管會和區議會提交年度地區工作計劃的核心部門及其原因為何,以及該等部門會否盡快向有關的區管會及區議會提交該等文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21. 陳克勤議員問:


據悉,車輛欠缺妥善維修會增加廢氣排放。關於減少本港車輛的廢氣排放及車輛維修人員的培訓和短缺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政府在2014年3月推行特惠資助計劃,逐步淘汰全港超過8萬部歐盟IV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輛(包括小型巴士和非專利巴士),目標是在2020年完全淘汰高污染的柴油商業車輛,當局有否評估該計劃推行至今的成效,包括能否達至目標;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二)鑒於有評論指出,現時柴油商業車輛每年的檢驗所採用的"怠速測試"方法,未能有效檢測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政府有何措施改善;

    (三)鑒於當局推出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以鼓勵車主購買廢氣排放量少的環保商用車輛,有否評估該計劃的成效為何;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四)鑒於政府推行的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對車輛維修技工的技能及資格作出分類及規範,現時該計劃下各類註冊技工的數目分別為何;是否知悉,該等數目佔車輛維修從業員總人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五)是否知悉現時本地有關汽車維修培訓課程的數目為何;政府會否向職業訓練局提供更多資源,以加強車輛維修技工的技術培訓;及

    (六)鑒於本人得悉近年車輛維修技工出現人手短缺情況,政府有何措施緩解該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22. 葛珮帆議員問:


有將軍澳居民向本人反映,他們現時主要乘搭港鐵、專營巴士及小巴往返將軍澳。由於港鐵將軍澳線的載客量和將軍澳隧道的車流量在上下班繁忙時段均已飽和,該等居民每天需輪候多班港鐵列車才能上車,而路面擠塞亦令乘車時間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制訂計劃,紓緩將軍澳隧道在將軍澳 - 藍田隧道開通前的塞車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按現時的進度,將軍澳 - 藍田隧道及將軍澳跨灣連接路可否如期於2020年落成;如不能如期落成,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日出康城的人口近年不斷增加,政府會否要求香港鐡路有限公司研究興建直接連接康城站和觀塘線的鐵路支線,以取消"2+1"列車服務安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15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2015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區域供冷服務條例草案》環境局局長

環境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5年3月18日
隨立法會CB(3) 532/14-15號文件發出)

(《區域供冷服務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辯論及表決安排(於2015年3月24日隨立法會CB(3) 556/14-15(01)號文件發出))

IV. 議員議案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2月25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競爭(條文適用範圍)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36號法律公告);

(b)《競爭(條文不適用範圍)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37號法律公告);

(c)《競爭(營業額)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38號法律公告);及

(d)《2015年〈競爭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39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4月15日的會議。

2.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3月1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5年差餉(豁免)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42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5月6日的會議。

3.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葉國謙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3月1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

(a)《2015年區議會條例(修訂附表7)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49號法律公告);及

(b)《2015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區議會選舉)(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50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5月6日的會議。

4.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修訂於2015年2月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5年應課稅品(酒類)(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0號法律公告),修訂方式列於附表。

附表

對《2015年應課稅品(酒類)(修訂)規例》的修訂


1.修訂第3條(修訂第20條(牌照的發出及有效期))
(1)第3條——
廢除第(2)款
代以
"(2)第20(3)條——
廢除
"1年或少於1年,由酒牌局決定"
代以
"2年,或少於2年,由酒牌局決定(關於批准酒牌申請)或如酒牌局不信納第(4)(a)或(b)款的事項,不多於1年(關於批准將酒牌續期)"。"。

(2)第3條——
廢除第(3)款
代以
"(3)第20條——
廢除第(4)款
代以
"(4)在將酒牌續期前,酒牌局除非信納以下事項,否則酒牌局不得批出有效期多於1年的酒牌——

(a)在緊接有關領有牌照處所續牌前最少連續2‍年,政府當局或酒牌局沒有任何關於該處所或持牌人證明屬實的投訴,或對該處所或持牌人採取執法行動的記錄,及沒有收到公眾人士就其牌照續期申請公告提出反對或負面評語;或
(b)領有牌照處所並無對附近的居民造成不合理的滋擾。"。"。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5.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的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於2015年3月25日提交省覽有關下列附屬法例及文書的內務委員會第15/14-15號報告:

項目編號 附屬法例或文書的名稱

(6)《2015年港口管制(公眾貨物裝卸區)令》(2015年第28號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平衡旅遊業對香港經濟和市民的影響

方剛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過去一年,香港屢次發生針對内地遊客的事件,而近期更有人以暴力騷擾'看似'來自内地的遊客及本地市民;事件已損害香港建立了半世紀的購物天堂美譽,並打擊旅遊服務的相關行業;若情況持續,相關行業會出現萎縮,從業員的生計亦會受到影響;就此,本會促請特區政府立即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規管攜帶免稅商品進入内地售賣的活動(俗稱'水貨活動'),以及主要來港採購的内地不過夜遊客;同時,特區政府應增加旅遊、交通和零售設施,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依法處理擾亂公衆地方及騷擾遊客和本地市民的人士。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過去"之前加上"鑒於特區政府在";在"一年"之後刪除",",並以"沒有妥善解決自由行計劃帶來的問題,"代替;在"而近期更"之後刪除"有人以暴力騷擾'看似'來自内地的遊客及本地市民",並以"發生多次警民衝突"代替;在"相關行業"之後加上"及社區經濟";在"安全"之後刪除",並",並以";"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責成相關政府部門採取打擊水貨活動的執法行動,包括香港海關嚴厲執法、食物環境衞生署加強檢控水貨客於公眾地方擺放貨物阻街,以及地政總署加強巡查涉嫌違反土地契約的單位等;立即停止擴大自由行計劃;以及取消一簽多行政策和實施陸路離境稅"。

(ii)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就此"之前刪除"過去一年,香港屢次發生針對内地遊客的事件,而近期更有人以暴力騷擾'看似'來自内地的遊客及本地市民;事件已損害香港建立了半世紀的購物天堂美譽,並打擊旅遊服務的相關行業;若情況持續,相關行業會出現萎縮,從業員的生計亦會受到影響",並以"近年,過量內地自由行及一簽多行遊客湧港,部分更從事走私水貨活動,嚴重影響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代替;在"措施"之後刪除",",並以"處理有關問題,包括"代替;在"規管"之後刪除"攜帶免稅商品進入内地售賣的活動(俗稱' ",並以"走私"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 '),以及主要來港採購的内地不過夜遊客;同時,特區政府應增加旅遊、交通和零售設施,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依法處理擾亂公衆地方及騷擾遊客和本地市民的人士",並以"、取消一簽多行政策、停止增加自由行城市數目及為自由行遊客人數設上限,以協助香港經濟長遠均衡發展"代替。

(iii)范國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損害"之前刪除"過去一年,香港屢次發生針對内地遊客的事件,而近期更有人以暴力騷擾'看似'來自内地的遊客及本地市民;事件已",並以"特區政府一直拒絕接納取消深圳戶籍居民可獲發一簽多行簽注的意見,意圖促使區域融合,並任由內地來港的不過夜遊客數目大幅增長,結果觸發民憤及多宗針對內地走私水貨客的示威,加劇中港矛盾;一簽多行政策擴大了深圳居民的生活圈,大量深圳居民到鄰近香港邊境的地區如上水及屯門等搜購日用品,這些有別於一般遊客的行為令當區居民飽受滋擾,亦"代替;在"美譽"之後刪除",並打擊旅遊服務的相關行業;若情況持續,相關行業會出現萎縮,從業員的生計亦會受到影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應增加旅遊、交通和零售設施,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依法處理擾亂公衆地方及騷擾遊客和本地市民的人士",並以"不應再以對待一般遊客的思維解決問題,而必須重新檢視在從未有諮詢民意下推行的'港深同城化'策略,包括取消一簽多行政策,以直接有效地紓解中港矛盾"代替。

(iv)鄧家彪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過去"之前加上"作為亞洲國際都會,香港素有良好的待客之道,但";在"及本地市民"之後加上",以及衝擊商鋪";在"生計"之後加上"及職業安全";在"影響"之後加上",增加他們工作的心理壓力";在"本會"之後加上"嚴厲譴責一切不文明的暴力言行,並";在"(俗稱'水貨活動'),"之後刪除"以及主要來港採購的内地不過夜遊客",並以"包括積極與內地相關單位商討為一簽多行設限"代替;在"設施,"之後刪除"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並以"重建香港作為好客之都的社會文化,"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及落實相關區議會在街道管理上的建議,從而保障遊客及零售和服務業從業員的安全"。

(v)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過去"之前加上"自由行實施超過10年,而一簽多行於2009年4月推行,這兩項計劃為香港帶來大量內地不過夜遊客,亦為香港各區特別是鄰近邊境的地區如上水及屯門造成沉重壓力;大量拖着行李的內地遊客在路邊分發貨物,有關行為不但阻塞街道,亦騷擾居民的正常生活;";在"一年,"之後加上"特區政府曾表示會檢討自由行政策,惟至今未有任何進展,令港人不滿情緒升溫,以致";在"事件,"之後加上"激化中港矛盾,";在"市民分流,以"之後加上"減低遊客過多對香港市民造成的影響,以及";在"保障"之後刪除"他們",並以"內地遊客"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有關措施包括:(一) 立即檢討自由行政策,包括限制內地遊客每日入境香港一次及凍結自由行城市數目;(二) 取消一簽多行政策,考慮只容許深圳戶籍居民每年最多來港8次;(三) 對遊客開徵陸路入境稅;(四) 增設邊境購物城;(五) 嚴格執行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行李限制,以及研究向乘搭港鐵到內地的香港市民和遊客徵收過境行李附加費;及(六) 研究規定攜帶行李乘搭港鐵東鐵線的遊客使用指定車廂"。

(vi)陳志全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屢次"之前刪除"過去一年,";在"發生"之後刪除"針對内地遊客的事件,而近期更有人以暴力騷擾'看似'來自内地的遊客及本地市民;事件已損害香港建立了半世紀的購物天堂美譽,並打擊旅遊服務的相關行業;若情況持續,相關行業會出現萎縮,從業員的生計亦會受到影響;",並以"不滿內地水貨客及自由行遊客泛濫的光復行動;歸根究底,問題在於特區政府對內地水貨客持續滋擾地區居民視若無睹,以及對取消一簽多行政策有心無力,香港市民惟有採取自力救濟的方法向特區政府施壓;"代替;在"本會"之後加上"嚴正譴責特區政府盲目舔共,向內地機關利益傾斜、無視社會怨憤及分化香港,並追究警方以粗暴濫權的手段,驅趕、逮捕及扣留抗爭者;為回應香港市民的不滿,本會";在"措施"之後刪除",",並以"處理有關問題,包括立即收緊自由行政策、取消一簽多行政策、向內地訪港遊客徵收陸路入境稅、加強巡查內地水貨客聚集地點、打擊在工廠大廈及住宅單位開設水貨分發及售賣點、拘捕攜帶在《進出口(一般)規例》訂明屬限制出境物品的人士,以及"代替;在"規管"之後刪除"攜帶免稅商品進入内地售賣的活動(俗稱' ";在"水貨活動"之後刪除" '),以";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同時,特區政府應增加旅遊、交通和零售設施,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依法處理擾亂公衆地方及騷擾遊客和本地市民的人士"。

(vii)姚思榮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屢次"之前刪除"過去一年,";在"措施,"之後刪除"規管",並以"包括與內地海關合作,打擊"代替;在"攜帶"之後加上"大量";在"(俗稱'水貨活動')"之後刪除",以及主要來港採購的内地不過夜遊客";在"設施,"之後刪除"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以"以提升接待遊客的能力及避免遊客影響本地市民的正常生活"代替;及在"依法"之後加上"嚴厲"。

(viii)黃定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過去"之前加上"個人遊及一簽多行政策為香港帶來顯著的經濟收益,並創造了許多就業機會,但是香港接待遊客能力不足的問題逐漸浮現,部分水貨活動更影響民生;";在"措施,"之後加上"研究";在"規管"之後刪除"攜帶免稅商品進入内地售賣的活動(俗稱' ";在"水貨活動"之後刪除" '),以";在"同時,"之後加上"為處理香港接待遊客能力不足及水貨活動的問題,";在"將"之後刪除"内地";在"分流,"之後刪除"以",並以"尤其是在鄰近香港邊境的地區尋找合適地點興建邊境購物中心,以疏導其他地區的人流;要求公共交通工具營辦商加強車站管理及增加服務班次,避免車站及公共交通工具過於擠迫;加強與內地相關單位的情報交流,打擊水貨活動;加強打擊從事水貨活動衍生的阻街、違規使用工廈、違反貨品出境限制、遊客違反逗留條件等問題;以及與內地相關單位協商將一簽多行調整為'一簽若干行';另一方面,特區政府應向內地及海外宣傳香港好客的形象,向本地市民推廣好客的意識,"代替;在"保障"之後刪除"他們",並以"遊客"代替;在"安全,"之後刪除"並",並以"以及"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同時,本會對於擾亂公衆地方及騷擾遊客和本地市民的人士予以譴責"。

(ix)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就此"之前刪除"過去一年,香港屢次發生針對内地遊客的事件,而近期更有人以暴力騷擾'看似'來自内地的遊客及本地市民;事件已損害香港建立了半世紀的購物天堂美譽,並打擊旅遊服務的相關行業;若情況持續,相關行業會出現萎縮,從業員的生計亦會受到影響",並以"2014年,香港接待遊客的人次已超過6 000萬,當中超過七成為內地遊客,而一簽多行的內地遊客亦超過1 000萬人次;香港接待的遊客數目已超過英國、南韓、日本及澳洲等國家,並遠超香港的承受能力;龐大的內地遊客數目亦影響了香港市民的生活,包括港鐵車廂過度擠擁、商鋪租金大幅上升、化妝品及個人護理用品零售店取代了街坊小店等"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同時,特區政府應增加旅遊、交通和零售設施,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依法處理擾亂公衆地方及騷擾遊客和本地市民的人士",並以",並減少自由行遊客數目及只批准家庭團聚及上學等原因的一簽多行的申請"代替。

(x)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針對"之前刪除"過去一年,香港屢次發生",並以"香港發生的多宗"代替;在"的事件"之後刪除",而近期更有人以暴力騷擾'看似'來自内地的遊客及本地市民;事件";在"已"之後加上"嚴重";在"影響"之後加上",甚至對本港經濟造成打擊";在"促請特區政府"之後刪除"立即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規管攜帶免稅商品進入内地售賣的活動(俗稱'水貨活動'),以及主要來港採購的内地不過夜遊客;同時,",並以"正視有關問題,對在公眾地方滋擾遊客及本地市民的人士加強執法,以保障遊客及本地市民的人身及財物安全,並加強與內地執法部門溝通,打擊水貨活動;"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購物時的安全,並依法處理擾亂公衆地方及騷擾遊客和本地市民的人士",並以"提升接待遊客的能力及維護香港作為好客之都的形象"代替。

(xi)葉劉淑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内地的遊客"之後刪除"及本地市民;事件已損害香港建立了半世紀的購物天堂美譽,並打擊旅遊服務的相關行業;",並以",導致有本地市民無辜受到牽連;"代替;在"持續,"之後刪除"相關行業會出現萎縮,從業員的生計亦會受到影響",並以"類似的暴力事件極有可能波及來自亞洲和其他地區的遊客,損害香港建立了半世紀的購物天堂美譽,打擊旅遊服務的相關行業及嚴重影響從業員的生計;而由於自由行牽涉內地和香港的融合、理順兩地人民的感情和香港長遠經濟發展等多個層次的問題,故此不可純以商業角度視之"代替;在"措施,"之後加上"加強城市管理及";在"(俗稱'水貨活動')"之後刪除",以及主要來港採購的内地不過夜遊客",並以"所帶來的滋擾"代替;在"設施,"之後刪除"將内地遊客和本地市民分流,以保障他們在香港",並以"以加強香港接待遊客的能力;除加強公眾教育和推廣友善好客的社會風氣外,特區政府應不時更新為遊客擬備的旅遊資訊,使他們可更了解本地的風俗習慣,減少與本地市民出現誤會和磨擦的機會,從而保障遊客在香港旅遊及"代替;在"安全"之後刪除",並",並以"及尊嚴,確保他們有一個舒適愉快的旅程;以及"代替;在"公衆地方"之後加上"秩序";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維護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購物天堂及好客之都的聲譽"。

出席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7.全面檢討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

梁美芬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自推行以來備受關注,該科無論在課程設計、教學範圍、考核方式及師資培訓等方面均富爭議性;就此,本會促請政府全面檢討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葉劉淑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備受"之前刪除"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自推行以來",並以"自2009年起實施的新高中課程原意是為學生提供一個寬廣而均衡的課程,使學生可進行跨學科學習,促進全人發展;然而,新課程自實施以來,各界意見紛紜,惟均認為尚有改善空間;當中的通識教育科更"代替;在"關注,"之後刪除"該科無論",並以"不但"代替;在"方式"之後刪除"及",並以"、"代替;在"培訓"之後加上"及教材質素";在"方面均"之後刪除"富爭議性",並以"有待改善,該科更未能促進打破學生在舊中學學制下文理商分流的局面,反而因其必修科的地位及其為師生所帶來的龐大工作量而削減學生修讀其他選修科目的時間和精力,致使各選修科目的應考人數普遍下降,尤以進階數學及人文科目為甚,導致中學生的知識面縮窄,有違通識教育科講求'跨學科學習'的概念,進而影響香港長遠的競爭力"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有關檢討應包括:(一) 為通識教育科引入清晰指引及建議閱讀篇章,例如就課程內各議題列出學生應當掌握的基本概念及不同學派的理論和典籍,使學生能於探究某特定議題時具備必要的基礎知識,用以辨別資訊的真偽,從而獲知事實,進而立論,鍛煉其明辨是非的能力,成為有識見、理性和負責任的公民,根治束書不觀,遊談無根的歪風;(二) 鑒於教科書仍然是通識教育科教師備課時其一重要的教材及資訊來源,政府應要求通識教育科教科書必須送交教育局評審,確保其內容符合基本的學術水平,以保證通識教育科課程的質素,並防止通識教育科教科書改版過密,以免加重學生的財政負擔;(三) 確保通識教育科試卷考核內容切合課程範圍,公平對待課程內的6個單元,以挽回公眾對通識教育科考試的信心;(四) 研究於通識教育科考試加強考核學生運用數據分析的能力;及(五) 精簡通識教育科的校本評核安排,減省師生的負擔"。

(ii)黃碧雲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自推行"之前加上"鑒於";在"以來"之後刪除"備受關注,該科無論在課程設計、教學範圍、考核方式及師資培訓等方面均富爭議性;就此",並以"一直強調幫助學生從文化、社會、經濟、政治及科技不同情境中經常出現的當代議題作多角度及批判性思考"代替;在"政府"之後刪除"全面",並以"在"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時,應吸納教師及學生的觀點再作專業判斷,運用教育專業審視課程發展,並提供所需支援,進一步提升該科的學與教質素,從而更有效地培育學生的基本知識與技能,讓他們認識自我與社會、國家以至全球的關係"。

(iii)陳家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就此"之前刪除"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自推行以來備受關注,該科無論在課程設計、教學範圍、考核方式及師資培訓等方面均富爭議性",並以"培養年輕人的獨立思考和批判分析的能力對發展香港的公民社會及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極為重要,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在這方面擔當重要角色"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提升學生在探究學校、社區、社會及政治相關議題的興趣、知識和學習效能"。

(iv)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論在課程設計"之前刪除"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自推行以來備受關注,該科無",並以"鑒於當局現正進行新高中課程檢討,與其他學科一樣,通識教育科不"代替;在"培訓等方面均"之後刪除"富爭議性",並以"備受關注;當局應就該科加強師資培訓、增加教學資源及提升教學水平,盡快回應學界的訴求;在改善教學範圍方面,應從教學專業出發,考慮通識教育科的課程是否過量,減輕教師及學生的負擔,但不迴避涉及時事及政治的議題"代替;在"政府"之後加上"在";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時,必須按既定程序、持守教育專業原則,以及以改善該科教與學為依歸,有關檢討亦不應受到政治因素影響"。

(v)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自推行"之前刪除"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並以"有意見認為,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內容過於廣泛,部分學習內容更與中國歷史科重疊,因而令師生在教與學上難以掌握;而該科"代替;在"關注,"之後刪除"該科";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精簡課程內容,把通識教育科與中國歷史科重疊的學習內容整合,使通識教育科的課程內容更清晰和更易掌握,並使經整合後的中國歷史科得以列作核心科目"。

(vi)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新高中課程下的通識教育科自推行以來"之前加上"鑒於";在"備受關注"之後刪除",該科無論在課程設計、教學範圍、考核方式及師資培訓等方面均富爭議性;就此";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達致培育學生具有批判思考的獨立人格、擁有尊重人權和維護自由的意識,並會積極主動而不受限制地參與公共事務的目的,從而推動社會進步"。

(vii)李慧琼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分階段檢視該科各個環節,包括在擬定考試題目和評分準則方面,應在6個單元之間作出平衡;而政府亦應向學校提供更多專業支援,為該科的教與學訂立指引和教材,並加強師資培訓,讓老師從多角度掌握課程內容,以及檢視該科的校本評核和學習課時,以便更有效地推行通識教育科"。

出席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