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6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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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立法會條例(修訂附表5)令》 | 225/2015 |
2. | 《2015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立法會選舉)(修訂)規例》 | 22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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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26號 | - |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2014-2015年報 |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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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7號 | - |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結果 |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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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28號 | - | 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五號報告書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 - 二零一五年十月 |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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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29號 | - |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 |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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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4/15-16號報告 | ||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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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估計現時合資格申請興建丁屋的新界原居民人數,以及預留作興建丁屋之用的政府土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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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制訂方案,以應付沒有足夠政府土地供興建丁屋之用的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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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計劃制訂政策及措施,減少規劃作興建丁屋之用的土地的面積及比例,以騰出更多土地用作興建公營及私營房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否評估二孩政策的實施會否引起新一波的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潮;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會,當局有何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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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二孩政策在實施後對本港嬰幼兒配方粉及用品的供求情況,以至公私營醫療服務、教育及房屋等方面的需求的具體影響;若有評估,詳情為何;當局會否與內地當局商討如何將該項政策對香港的影響減至最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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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研究二孩政策的實施會對香港帶來甚麼益處及商機,例如會否帶動教育及醫療產業的發展、促進零售業增長,以及緩和人口老化的速度;當局會否與商界合作,研究及早制訂有關政策和措施,以把握該等機遇? |
(一) | 鑒於政府在本年9月底向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撥款一千萬元,推出一次性旅遊配對基金,以供旅遊景點夥拍旅遊、零售、酒店等業界申請資助,於未來數月至明年3月間進行海外推廣工作,而旅發局已批准10個景點涉及69個建議推廣項目的申請,政府是否知悉有關詳情為何,以及旅發局將如何評估獲配對基金資助的推廣工作的成效,以及會否建議獲批資助的申請者如何善用有關資助,以提高宣傳項目的質素及成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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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香港缺乏新景點,並面對鄰近亞洲國家(例如新加坡、泰國、印尼等)的激烈競爭,該等國家近年透過在外地播放引人入勝的宣傳短片以吸引旅客到訪,政府會否與旅發局商討製作多些有關香港並具吸引力的宣傳短片在外地媒體播放,以提升香港旅遊業的競爭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否評估當局在過去5年就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推行的各項政策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有否研究路邊二氧化氮水平近年不跌反升的原因;有否研究最需要就哪一類路邊空氣污染物採取即時的改善措施,以及有否研究減低各類路邊空氣污染物水平的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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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據報即將在長春建成的內地首個大氣超級自動監測站,可自動分析空氣中污染物主要是來自燃煤、汽車尾氣還是揚塵,因此可大大幫助當局作出相應對策,政府會否研究引入該類系統,實時監測各類空氣污染物的來源,特別是可對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造成傷害的微細懸浮粒子(下稱"PM2.5")的水平;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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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當局於去年引入一套較以往嚴格的新空氣質素指標(下稱"新指標"),但要到2020年才大致達標,而新指標較世衞的空氣質素指引寬鬆(例如新指標下PM2.5的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為每立方米75微克,是世衞指引的3倍,而且新指標容許每年超標9日,比世衞指引多6日),政府會否盡快修改新指標使其與世衞指引看齊,並制訂更進取的改善空氣質素措施,以期盡快達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否評估,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下稱"全保")會否比採取須經入息審查的扶貧措施,更有效地解決長者貧窮問題;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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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上述公眾諮詢將以何種形式進行;將會納入諮詢文件的各個退休保障方案的具體內容為何,以及當中會否包括全保方案;如會,有關方案的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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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周永新教授團隊早於去年8月已發表《香港退休保障的未來發展研究報告》,當中提出全保方案,但政府一直未有予以落實,政府會否承擔延誤推行全保方案所招致的財政和政治責任;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鑒於衞生署為醫委會提供的秘書處服務,每年公帑開支約為2,500萬元,但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效率屢遭各界詬病,而上述判詞亦批評醫委會轄下初步偵訊委員會花上兩年時間處理有關投訴是過長及不合理,政府如何監督和評核醫委會秘書處的工作表現;政府會否參考上述判詞,全面檢討醫委會秘書處的人手編制、處理投訴的程序和工作效率,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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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上述判詞指出,醫委會沒有制訂關於處理其成員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以及就個別投訴作利益申報的一般指引,並指出醫委會應立即正視此問題,當局會否參考該判詞,研究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包括增加醫委會內業外委員的比例,以及改善醫委會成員的利益申報機制,以消除公眾對醫委會處理投訴時"醫醫相衞"的觀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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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由2009年至2013年的5年期間,醫委會平均每年接獲470宗對註冊醫生的投訴,而當中涉及醫院管理局所聘醫生的投訴平均每年只有約60宗,換言之,涉及私家醫生的投訴佔投訴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七,當局會否加強對私家醫生的監管,以維護公衆對醫療專業的信心? |
(一) | 目前有否法例規管迷你倉的設立(包括設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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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現時全港有多少個迷你倉及其分布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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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如何防止該等貨倉被用作存放危險、易燃或違禁物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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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現時如何得知迷你倉有否存放危險/易燃物品及其種類,以便萬一該等貨倉發生火警時能採取合適的方法灌救? |
(一) | 有否具體的措施提升本港的勞動生產力;如有,措施的內容(包括所涉產業及預期成效)為何;如否,會否從速制訂有關措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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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就本港的全要素生產力進行統計;如有,過去10年的統計數字為何;如否,會否考慮進行統計? |
(一) | 過去3年,有否就小學生家課的數量和難度是否合適進行全面研究,以及評估須完成所有家課的壓力對他們的心理及生理健康有何影響;有否評估家課數量繁多而艱深的情況,是否與當局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標相違;如有研究及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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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教育局於今年10月向學校發出經修訂的《家課與測驗指引》中有一項指引,訂明學校應盡量在課時內安排時段,讓同學能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部分家課,該局有否廣泛調查全港小學執行該項指引的情況;如有,詳情(包括執行該項指引的學校數目)為何;如否,會否進行調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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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因應上述的調查結果,在有關的指引中重新訂明每日家課的數量上限,例如初小學生每日完成所有家課(包括書寫、網上和口頭練習等形式的家課)的時間應不多於30分鐘,而高小學生則應不多於60分鐘;如會,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紓緩家課對小學生及其家長造成的壓力? |
(一) | 現行法例有否監管熱水罉的安全性及使用;由哪個/哪些政府部門負責有關的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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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有數個幼稚園熱水罉的食水樣本被驗出含鉛量超標,當局會否規定幼稚園須把未獲國際認證為符合安全規格的熱水罉更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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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晚上沒有人使用熱水罉時,熱水罉的含鉛部件所釋出的鉛可能會在儲水中積累,而當局因此建議使用者每天早上使用熱水罉前,先排走熱水罉內的儲水,再注入新食水加熱後才飲用,當局有否評估有多少使用者會遵從此建議;若有評估而結果是少數人會這樣做,當局會否提出其他更切實可行的安全建議;若會,詳情為何? |
(一) | 過去5年,每年在創業板(i)以配售證券方式上市的公司數目,以及當中(ii)在上市後首兩星期內股價較招股價高出一倍或以上的公司數目(以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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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間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的大股東在公司上市首半年內減持股份,以及他們平均減持股份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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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證監會現時如何跟進創業板上市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情況,以及過去3年有否發現違規行為(例如操縱證券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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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是否正在檢討關於公司透過配售證券方式在創業板上市的安排;如是,檢討的方向為何,以及聯交所有否制訂落實將會在檢討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建議的時間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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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聯交所有否計劃對現時創業板的運作方式進行全面改革,使真正有意發展業務的新興企業能藉在創業板上市籌集資金;如有,詳情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現時每間專營巴士公司的車隊的(i)平均車齡,以及(ii)車齡為10年或以下及高於10年的巴士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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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現時部分巴士在上坡時只以不足20公里/小時的車速行駛的原因為何;有否評估該等巴士的馬力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是,當局允許該等巴士以慢速上坡的原因為何;若評估結果為否,當局允許該等巴士在道路行駛的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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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採取措施,促使專營巴士公司引入馬力較大的巴士行走有較多上下坡路段的路線,以縮短巴士的行車時間,以及加強保障巴士乘客的安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每年(i)機艙盜竊案的報告宗數和所涉款項總額、(ii)因涉嫌在機艙盜竊而被捕的人士數目及按原居國家/地方分類的數字,以及(iii)因在機艙盜竊而被定罪的人士一般被判處的刑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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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研究機艙盜竊案近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有關的犯案手法;如有,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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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評估機艙盜竊案會否隨着航空業的發展而不斷上升;如有評估而結果如此,當局有何應對措施;會否檢討現時(i)防止該類罪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的成效,以及(ii)有否足夠的人力資源打擊該類罪案;會否考慮修訂法例以加重有關罰則? |
(一) | 過去3年,有否檢討系統評估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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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有否檢討系統評估在推行過程中出現了甚麼問題;若有,詳情為何,以及進行過多少次有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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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3年,當局舉行過多少次公聽會及座談會,以收集持份者對系統評估的意見,以及出席的家長、老師、校長及學生,以及辦學團體代表的人數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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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過去3年,有否與個別學校或其辦學團體商討有關學校的系統評估數據;若有,商討的目的為何,以及有否向有關學校提出改善其系統評估表現的要求或建議;若有,詳情(包括所涉學校數目)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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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將各學校的系統評估數據交予外評人員作參考;若有,詳情為何,有否評估此做法會否影響外評人員進行評估的獨立、公平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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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了解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在過去10年設定的系統評估試題是否日趨艱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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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否評估目前的系統評估試題是否過份艱深及題形過份複雜及刁鑽,以致學生難以應付;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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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有否邀請獨立專業人士對歷屆系統評估的試題進行分析和比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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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教育局除了向學校提供其系統評估數據以改善其教與學,還會將有關數據用作甚麼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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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有否將系統評估數據用作判斷學校的辦學能力和質素的指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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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會否將系統評估數據和學生入學時的學術水平進行合併分析,以便更準確地評估學校的辦學能力和質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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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教育局有否確保個別學校的系統評估數據是全面保密;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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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教育局有否發出內部指引,訂明系統評估數據的保密時限,以及不可以把該等數據用作其他用途,例如作為學校質素評估、"殺校"依據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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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會否確保將系統評估數據的使用權交回學校,並只供學校為改善其學與教作參考之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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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會否確保教育局內各單位不會利用系統評估數據(i)評估學校的表現,以及(ii)作為指令學校或其辦學團體進行改革的理據;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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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教育局會否把系統評估改為學校進行的內部評估,並由教育局抽取評估樣本作全港性比較,以向學校提供參照水平;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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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教育局目前不會考慮取消小三系統評估的理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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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會否考慮將小六系統評估與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合併,或取消其中一項公開考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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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會否考慮把小三系統評估改為隔年舉行的建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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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會否邀請更多持份者加入上述統籌委員會,以增加其認受性;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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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有否參考和比較外國的評估系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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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鑒於教育局局長因私人理由未能出席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定於本月29日舉行有關系統評估的公聽會,局長會否更改其行程以便出席公聽會,直接聽取持份者的意見;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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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 教育局局長會否出席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定於下月5日及6日舉行的另一場公聽會;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按區議會分區排列,每幅不包括土地的具體位置、面積及現時的土地用途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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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當局有否接獲修改不包括土地規劃用途的申請;如有,(i)當局批准了多少宗申請、(ii)獲批准的申請所涉土地的位置及原先和修改後的規劃用途,以及(iii)獲准改劃作住宅用途的申請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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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定期評估各幅不包括土地的生態價值;如有,詳情(包括所採用的評估準則)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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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過去5年,當局就打擊在不包括土地及綠化地帶進行違反土地許可用途的工程或發展而進行多少次巡查及提出多少宗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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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當局現時會否在賣地章程中把擬出售土地附近的不包括土地、綠化地帶和郊野公園範圍內的土地指明為"指定範圍",並訂明承租人可在該指定範圍內進行工程;如會,具體的做法及決定"指定範圍"面積的標準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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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鑒於當局表示採用某些準則(包括保育價值、景觀及美觀價值、康樂發展潛力、面積、是否接近現有郊野公園、土地類別及土地用途)評定應否將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該等準則的量化指標為何;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確保該等不包括土地周邊的自然生態不會受到在附近進行的發展項目所破壞? |
(一) | 有否計劃在香港設立抗日戰爭紀念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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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計劃把今年舉辦的各項紀念活動恆常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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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曾經在香港參加抗日戰爭的游擊隊成員和烈士的家屬已將有關事蹟輯錄成書,當局有否計劃主動與他們聯絡,收集和保存更多關於該段歷史的資料,讓該段歷史的紀錄得以流傳下去;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否檢討上述兩項資助計劃的成效,並研究提高長者接種肺炎球菌疫苗的比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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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至今按上述一次性措施獲接種疫苗的長者人數及其佔長者人口的百分比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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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長期推行長者肺炎球菌疫苗接種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10年,每年(i)分別有多少間非牟利機構提供託兒和課餘託管服務,以及(ii)每項服務的名額、申請人數、輪候時間和收費分別為何(按區議會分區列出(i)及(ii)的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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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10年,每年(i)有多少所學校提供課餘託管服務,以及(ii)服務的名額、申請人數、輪候時間和收費為何(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學校名稱,以及(i)及(ii)的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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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受資助的託兒和課餘託管服務限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家庭,以及領取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全額津貼或半額津貼的家庭申請,當局會否考慮放寬有關的申請資格,以涵蓋新移民家庭、單親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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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有不少雙職父母因外出工作而未能每天在下課時接子女放學,當局會否考慮改善目前學校的課餘託管服務,包括延長服務時間,以切合雙職父母的需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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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過去10年,社會福利署沒有在馬鞍山、將軍澳、天水圍、東涌等新市鎮開辦幼兒中心,以致居於該等新市鎮的年輕夫婦長期缺乏有關服務,當局日後規劃新市鎮時,會否考慮將幼兒中心列為必要的基礎設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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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鑒於私營機構提供的託兒和課餘託管服務的收費水平和服務質素非常參差,當局會否加強監管該等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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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鑒於有評論指現時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制訂與幼兒服務有關的政策,但日常監管工作則分別由社會福利署和教育局負責,加上該等政策局及政府部門欠缺協調,以致影響服務成效,當局有何改善措施,以理順有關情況? |
(一) | 當局就公屋單位內食水所訂的水壓最低標準為何;過去3年,全港有多少個公屋單位內食水的水壓未達該標準(按屋邨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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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當局接獲公屋住戶投訴單位內食水水壓偏低的個案數目;當局處理該等投訴的方式;經處理後單位內食水水壓達到最低標準的個案數目及百分比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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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3年,當局有否採取措施,改善公共屋邨整體的食水水壓偏低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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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制訂計劃,檢查全港公共屋邨食水的水壓是否達到最低標準,並為食水水壓未達標準的屋邨進行改善工程;若有,詳情(包括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5年,當局展開了多少項大型排水改善工程,並以表列出各工程項目的名稱、開支、內容,以及預計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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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為全港各條明渠按其排水能力訂立安全級別;如有,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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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5年,全港各條明渠每月平均排水量,以及每年最高及最低排水量的月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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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當局基於甚麼因素及條件,決定是否進行活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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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會否參考海外活化明渠及河道的經驗,包括施工方法及活化後的管理安排;在各項已完成及進行中的大型排水改善工程中,當局曾引入海外經驗的例子為何,並按工程項目名稱以表列出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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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現時有多少項已完成及進行中的大型排水改善工程已加入或計劃加入近水活動,並按工程項目名稱列出有關資料;各類近水活動的管理模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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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上述顧問研究的工作進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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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有否為各項活化工程訂定優次名單;如有,詳情為何;當局在未來5年內將會展開多少項活化工程,並以表列出各工程項目的名稱、內容,以及預計動工日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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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鑒於大圍明渠位於城門河上游,而其兩旁有不少民居,當局會否考慮優先進行該條明渠的活化工程,以讓附近居民體驗近水活動的樂趣;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政府會否考慮在小型重建項目較多的地區,由政府或公營機構(例如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興建綜合泊車設施,提供私人泊車位供區內重建項目的發展商購買,以便該等項目無須提供泊車設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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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3年,有否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提供泊車位的標準;有否計劃降低適用於重建項目的有關標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自本年1月至今,強積金計劃的供款總額、基金投資表現、平均投資回報率,基金收費總額以及基金收費平均佔供款總額的百分比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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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本港發鈔銀行之一的渣打銀行,其近日股價較2010年水平下跌近三分之二,令國家級主權財富基金如淡馬錫長期投資亦蒙受損失,而聘用多名投資專才的外匯基金亦未能抵禦投資市場波動,政府有否檢討下述做法是否仍然適當:強制僱員向強積金計劃供款,並把供款交由基金經理投資,期望回報可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盡快作出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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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一直有市民批評基金經理收費過高,蠶食強積金計劃投資回報,政府會否研究容許僱員就其供款自行投資,例如僱員將供款直接購入收取較低行政費的被動式基金(例如盈富基金),因而無須繳付強積金計劃基金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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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有市民質疑政府推行強積金計劃的目的是保障基金經理收入,而非保障僱員退休生活,政府如何消除市民這個觀感,令他們樂意長期供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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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扶貧委員會將於今年12月就退休保障進行為期6個月的公眾諮詢,屆時亦會諮詢有關僱主可使用其為僱員向強積金計劃支付的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須向有關僱員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安排(俗稱"對沖安排"),政府會否考慮把全面取消強積金計劃建議納入諮詢範圍,讓市民自行為退休作出儲蓄和投資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