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6

立法會

議程

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5年立法會條例(修訂附表5)令》225/2015
2.《2015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立法會選舉)(修訂)規例》226/2015

其他文件

1.第26號-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2014-2015年報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2.第27號-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結果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3.第28號-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五號報告書
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 - 二零一五年十月
(由立法會主席提交)

4.第29號-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5.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4/15-16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郭榮鏗議員問:


根據小型屋宇政策,18歲以上的男性新界原居民有權一生一次以優惠條件獲批建一間小型屋宇(俗稱"丁屋")。政府在2012年10月表示,在1 300公頃閒置土地中,有932公頃規劃為"鄉村式發展"用地,而該類用地的規劃用途,主要是供原居民興建丁屋之用。另一方面,普羅市民對住屋(包括公營及私營房屋)有殷切需求,但土地稀缺是制約住屋供應的主要因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估計現時合資格申請興建丁屋的新界原居民人數,以及預留作興建丁屋之用的政府土地面積;

    (二)有否制訂方案,以應付沒有足夠政府土地供興建丁屋之用的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制訂政策及措施,減少規劃作興建丁屋之用的土地的面積及比例,以騰出更多土地用作興建公營及私營房屋;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2. 鍾樹根議員問:


上月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提出,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下稱"二孩政策"),以應對內地人口老齡化的問題。有評論指出,二孩政策在實施後可能會對香港帶來影響,例如再次掀起配方粉、尿片等嬰兒食品及用品的搶購潮,而香港的醫療服務、教育、房屋等方面的需求亦會受到影響。有大學學者亦指出,二孩政策可能增加內地人來港產子的誘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二孩政策的實施會否引起新一波的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潮;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會,當局有何應對措施;

    (二)有否評估二孩政策在實施後對本港嬰幼兒配方粉及用品的供求情況,以至公私營醫療服務、教育及房屋等方面的需求的具體影響;若有評估,詳情為何;當局會否與內地當局商討如何將該項政策對香港的影響減至最少;及

    (三)會否研究二孩政策的實施會對香港帶來甚麼益處及商機,例如會否帶動教育及醫療產業的發展、促進零售業增長,以及緩和人口老化的速度;當局會否與商界合作,研究及早制訂有關政策和措施,以把握該等機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葉劉淑儀議員問:


今年,訪港內地旅客人數顯著下跌,由2月份的455萬人次,下跌至7月份的384萬人次。9月份訪港內地旅客人數按年下跌百分之4.6,而非內地旅客人數則下跌百分之1.6。當局指出,訪港旅客的消費模式已改變,他們的消費意欲較以往疲弱,因此零售業收入有下滑趨勢。有旅遊業及零售業人士向本人反映,政府應更積極推廣香港,以吸引更多旅客訪港及振興消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政府在本年9月底向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撥款一千萬元,推出一次性旅遊配對基金,以供旅遊景點夥拍旅遊、零售、酒店等業界申請資助,於未來數月至明年3月間進行海外推廣工作,而旅發局已批准10個景點涉及69個建議推廣項目的申請,政府是否知悉有關詳情為何,以及旅發局將如何評估獲配對基金資助的推廣工作的成效,以及會否建議獲批資助的申請者如何善用有關資助,以提高宣傳項目的質素及成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鑒於香港缺乏新景點,並面對鄰近亞洲國家(例如新加坡、泰國、印尼等)的激烈競爭,該等國家近年透過在外地播放引人入勝的宣傳短片以吸引旅客到訪,政府會否與旅發局商討製作多些有關香港並具吸引力的宣傳短片在外地媒體播放,以提升香港旅遊業的競爭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4. 陳克勤議員問:


據報,空氣污染已被世界衞生組織(下稱"世衞")歸類為對人體有明確致癌性的"人類致癌物"(即1類)。政府多年來推行了多項減少空氣污染的措施。雖然2014年在香港繁忙地區路邊錄得的 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低於1999年的水平,但二氧化氮水平不跌反升。據報,平均每年有3 000人因空氣污染而提早死亡,而年均經濟損失高達400億元。因此,有多個環保團體呼籲當局加大力度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當局在過去5年就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推行的各項政策的成效;若有,結果為何;有否研究路邊二氧化氮水平近年不跌反升的原因;有否研究最需要就哪一類路邊空氣污染物採取即時的改善措施,以及有否研究減低各類路邊空氣污染物水平的新措施;

    (二)鑒於據報即將在長春建成的內地首個大氣超級自動監測站,可自動分析空氣中污染物主要是來自燃煤、汽車尾氣還是揚塵,因此可大大幫助當局作出相應對策,政府會否研究引入該類系統,實時監測各類空氣污染物的來源,特別是可對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造成傷害的微細懸浮粒子(下稱"PM2.5")的水平;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當局於去年引入一套較以往嚴格的新空氣質素指標(下稱"新指標"),但要到2020年才大致達標,而新指標較世衞的空氣質素指引寬鬆(例如新指標下PM2.5的24小時平均濃度限值為每立方米75微克,是世衞指引的3倍,而且新指標容許每年超標9日,比世衞指引多6日),政府會否盡快修改新指標使其與世衞指引看齊,並制訂更進取的改善空氣質素措施,以期盡快達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5.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於上月10日發表的《2014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顯示,在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在2014年被界定為貧窮的長者佔長者人口三成,該比例與前一年相若。有意見認為,現時須經入息審查的扶貧措施未能解決長者貧窮及退休保障問題。另一方面,政府已公布將於本年年底就退休保障事宜進行公眾諮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評估,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下稱"全保")會否比採取須經入息審查的扶貧措施,更有效地解決長者貧窮問題;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上述公眾諮詢將以何種形式進行;將會納入諮詢文件的各個退休保障方案的具體內容為何,以及當中會否包括全保方案;如會,有關方案的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周永新教授團隊早於去年8月已發表《香港退休保障的未來發展研究報告》,當中提出全保方案,但政府一直未有予以落實,政府會否承擔延誤推行全保方案所招致的財政和政治責任;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6. 方剛議員問:


上月,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就一宗司法覆核案件頒下判詞,批評香港醫務委員會(下稱"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的情況可悲、投訴處理過程及程序冗長繁複、醫委會成員以自願和兼職形式處理投訴、缺乏足夠的行政支援及人手處理大量投訴,亦欠缺適當的指引(包括利益申報指引)及架構以處理投訴等。關於醫委會監管註冊醫生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衞生署為醫委會提供的秘書處服務,每年公帑開支約為2,500萬元,但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效率屢遭各界詬病,而上述判詞亦批評醫委會轄下初步偵訊委員會花上兩年時間處理有關投訴是過長及不合理,政府如何監督和評核醫委會秘書處的工作表現;政府會否參考上述判詞,全面檢討醫委會秘書處的人手編制、處理投訴的程序和工作效率,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二)鑒於上述判詞指出,醫委會沒有制訂關於處理其成員有利益衝突的情況,以及就個別投訴作利益申報的一般指引,並指出醫委會應立即正視此問題,當局會否參考該判詞,研究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包括增加醫委會內業外委員的比例,以及改善醫委會成員的利益申報機制,以消除公眾對醫委會處理投訴時"醫醫相衞"的觀感;及

    (三)鑒於由2009年至2013年的5年期間,醫委會平均每年接獲470宗對註冊醫生的投訴,而當中涉及醫院管理局所聘醫生的投訴平均每年只有約60宗,換言之,涉及私家醫生的投訴佔投訴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七,當局會否加強對私家醫生的監管,以維護公衆對醫療專業的信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7. 劉皇發議員問:


據報,本港現時有不少供市民租用的迷你倉標榜尊重顧客私隱,因此其工作人員不會檢查租用者存放的物品,並容許租用者自行存取物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目前有否法例規管迷你倉的設立(包括設立地點);

    (二)是否知悉現時全港有多少個迷你倉及其分布地區;

    (三)政府如何防止該等貨倉被用作存放危險、易燃或違禁物品;及

    (四)政府現時如何得知迷你倉有否存放危險/易燃物品及其種類,以便萬一該等貨倉發生火警時能採取合適的方法灌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8. 吳亮星議員問:


美國智庫經濟諮商理事會近期發表的《2015年生產力簡報》顯示,2014年全球勞動生產力的平均年增長率為2.1%,與2013年 的水平相若,但遜於1999至2006年期間的有關增長率(2.6%)。該簡報預料2015年全球勞動生產力的平均年增長率會進一步下調至2.0%,並指出全球全要素生產力的平均年增長率在過往3年一直停滯不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具體的措施提升本港的勞動生產力;如有,措施的內容(包括所涉產業及預期成效)為何;如否,會否從速制訂有關措施;及

    (二)有否就本港的全要素生產力進行統計;如有,過去10年的統計數字為何;如否,會否考慮進行統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9. 田北辰議員問:


有不少小學生家長向本人反映,他們的子女每天需完成數量繁多而艱深的家課,以致欠缺遊樂時間,甚至有家長為免子女休息時間不足而替子女完成部分家課。有調查顯示,現時小學生每天平均須完成7至10項功課,更有初小學生在周末假期前獲發23項功課,該等學生因此到星期日午夜12時才完成該等功課,而有九成家長認為現時的功課量對其子女帶來壓力。有意見認為,教育局在2014年更新《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小一至小六)》時,刪除了小學生家課上限,是小學生家課數量越來越多的原因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有否就小學生家課的數量和難度是否合適進行全面研究,以及評估須完成所有家課的壓力對他們的心理及生理健康有何影響;有否評估家課數量繁多而艱深的情況,是否與當局推行教育改革的目標相違;如有研究及評估,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教育局於今年10月向學校發出經修訂的《家課與測驗指引》中有一項指引,訂明學校應盡量在課時內安排時段,讓同學能在老師的指導下完成部分家課,該局有否廣泛調查全港小學執行該項指引的情況;如有,詳情(包括執行該項指引的學校數目)為何;如否,會否進行調查;及

    (三)會否因應上述的調查結果,在有關的指引中重新訂明每日家課的數量上限,例如初小學生每日完成所有家課(包括書寫、網上和口頭練習等形式的家課)的時間應不多於30分鐘,而高小學生則應不多於60分鐘;如會,落實時間表為何;如否,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紓緩家課對小學生及其家長造成的壓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10. 黃碧雲議員問:


過去兩個月,當局從數間幼稚園內掛牆式恆溫電熱水罉("熱水罉")抽取的食水樣本被驗出含鉛量超出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所訂暫定準則值("超標")。香港海關回覆本人的書面查詢時表示,熱水罉屬電氣產品,不受《消費品安全條例》(第456章)規管,因此熱水罉的安全事宜並非由香港海關負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行法例有否監管熱水罉的安全性及使用;由哪個/哪些政府部門負責有關的監管工作;

    (二)鑒於有數個幼稚園熱水罉的食水樣本被驗出含鉛量超標,當局會否規定幼稚園須把未獲國際認證為符合安全規格的熱水罉更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晚上沒有人使用熱水罉時,熱水罉的含鉛部件所釋出的鉛可能會在儲水中積累,而當局因此建議使用者每天早上使用熱水罉前,先排走熱水罉內的儲水,再注入新食水加熱後才飲用,當局有否評估有多少使用者會遵從此建議;若有評估而結果是少數人會這樣做,當局會否提出其他更切實可行的安全建議;若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1. 張華峰議員問:


據報,近月有多間在創業板新上市的公司的股價在上市初期出現異常波動,特別是發行人以配售證券方式上市的公司的股價。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有關情況表示關注,並表示會透過現有審查機制作出跟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過去5年,每年在創業板(i)以配售證券方式上市的公司數目,以及當中(ii)在上市後首兩星期內股價較招股價高出一倍或以上的公司數目(以下表列出);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截至10月)
    (i)     
    (ii)     

    (二)過去5年,每年有多少間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的大股東在公司上市首半年內減持股份,以及他們平均減持股份的百分比;

    (三)證監會現時如何跟進創業板上市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情況,以及過去3年有否發現違規行為(例如操縱證券價格);

    (四)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是否正在檢討關於公司透過配售證券方式在創業板上市的安排;如是,檢討的方向為何,以及聯交所有否制訂落實將會在檢討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建議的時間表;及

    (五)聯交所有否計劃對現時創業板的運作方式進行全面改革,使真正有意發展業務的新興企業能藉在創業板上市籌集資金;如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2. 陳偉業議員問:


本人近年接獲不少市民的投訴,指有不少專營巴士外觀十分殘舊而且性能欠佳,例如有巴士在上坡時只以不足20公里/小時的車速行駛,遠低於道路的一般車速限制(即50公里/小時)。他們憂慮乘搭該等巴士是否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現時每間專營巴士公司的車隊的(i)平均車齡,以及(ii)車齡為10年或以下及高於10年的巴士數目分別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部分巴士在上坡時只以不足20公里/小時的車速行駛的原因為何;有否評估該等巴士的馬力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是,當局允許該等巴士以慢速上坡的原因為何;若評估結果為否,當局允許該等巴士在道路行駛的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採取措施,促使專營巴士公司引入馬力較大的巴士行走有較多上下坡路段的路線,以縮短巴士的行車時間,以及加強保障巴士乘客的安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3. 黃定光議員問:


據報,警方今年首7個月收到45宗機艙盜竊案報告,該數字比去年同期上升五成,而所涉款項總額高達300萬元,比去年全年的有關金額還要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每年(i)機艙盜竊案的報告宗數和所涉款項總額、(ii)因涉嫌在機艙盜竊而被捕的人士數目及按原居國家/地方分類的數字,以及(iii)因在機艙盜竊而被定罪的人士一般被判處的刑罰為何;

    (二)有否研究機艙盜竊案近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有關的犯案手法;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有否評估機艙盜竊案會否隨着航空業的發展而不斷上升;如有評估而結果如此,當局有何應對措施;會否檢討現時(i)防止該類罪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的成效,以及(ii)有否足夠的人力資源打擊該類罪案;會否考慮修訂法例以加重有關罰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保安局局長

*14. 林大輝議員問:


全港性系統評估("系統評估")旨在評估學生分別在3個主要學習階段(即小三、小六及中三)完成時,中、英、數3科的基本能力。政府表示,全港的系統評估數據有助政府檢討政策及為學校提供適切支援,而學校則可利用學校層面報告制訂計劃,以改善學與教。近年有教育團體、家長等持份者高度關注學校為應付系統評估而過度操練學生,並要求教育局取消小三的系統評估,亦有個別私立學校決定不再參加系統評估。有辦學團體向本人反映,由於有學校所獲分派的部分學生的學術水平未如理想,加上系統評估試題日趨艱深,所以各學校的系統評估表現有較大差異實屬平常。然而,教育局往往在未有考慮學校的實際情況,便將學校系統評估表現視作其辦學能力及質素的指標,因此對學校帶來極大壓力。另一方面,教育局局長近日表示已成立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在未來3個月內檢討系統評估的試題內容、題型及操作問題。教育局亦已向全港學校發出經修訂的指引,要求學校無須為系統評估而操練學生。教育局局長重申系統評估是現時唯一客觀反映學生中、英、數基本能力的評估,不能輕言取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有否檢討系統評估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3年,有否檢討系統評估在推行過程中出現了甚麼問題;若有,詳情為何,以及進行過多少次有關檢討;

    (三)過去3年,當局舉行過多少次公聽會及座談會,以收集持份者對系統評估的意見,以及出席的家長、老師、校長及學生,以及辦學團體代表的人數分別為何;

    (四)過去3年,有否與個別學校或其辦學團體商討有關學校的系統評估數據;若有,商討的目的為何,以及有否向有關學校提出改善其系統評估表現的要求或建議;若有,詳情(包括所涉學校數目)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有否將各學校的系統評估數據交予外評人員作參考;若有,詳情為何,有否評估此做法會否影響外評人員進行評估的獨立、公平和公正性;

    (六)有否了解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在過去10年設定的系統評估試題是否日趨艱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有否評估目前的系統評估試題是否過份艱深及題形過份複雜及刁鑽,以致學生難以應付;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八)有否邀請獨立專業人士對歷屆系統評估的試題進行分析和比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九)教育局除了向學校提供其系統評估數據以改善其教與學,還會將有關數據用作甚麼用途;

    (十)有否將系統評估數據用作判斷學校的辦學能力和質素的指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一)會否將系統評估數據和學生入學時的學術水平進行合併分析,以便更準確地評估學校的辦學能力和質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二)教育局有否確保個別學校的系統評估數據是全面保密;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三)教育局有否發出內部指引,訂明系統評估數據的保密時限,以及不可以把該等數據用作其他用途,例如作為學校質素評估、"殺校"依據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四)會否確保將系統評估數據的使用權交回學校,並只供學校為改善其學與教作參考之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五)會否確保教育局內各單位不會利用系統評估數據(i)評估學校的表現,以及(ii)作為指令學校或其辦學團體進行改革的理據;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六)教育局會否把系統評估改為學校進行的內部評估,並由教育局抽取評估樣本作全港性比較,以向學校提供參照水平;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七)教育局目前不會考慮取消小三系統評估的理據為何;

    (十八)會否考慮將小六系統評估與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合併,或取消其中一項公開考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十九)會否考慮把小三系統評估改為隔年舉行的建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十)會否邀請更多持份者加入上述統籌委員會,以增加其認受性;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十一)有否參考和比較外國的評估系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十二)鑒於教育局局長因私人理由未能出席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定於本月29日舉行有關系統評估的公聽會,局長會否更改其行程以便出席公聽會,直接聽取持份者的意見;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十三)教育局局長會否出席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定於下月5日及6日舉行的另一場公聽會;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15. 陳婉嫻議員問:


政府過去在指定某些地區為郊野公園時,曾把鄉村和農地及連同其周邊作緩衝之用的政府土地,剔出郊野公園範圍。現時全港有77幅該等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不包括土地")。近月,有市民發現有人在一幅不包括土地(即位於馬鞍山郊野公園附近的黃竹洋)上進行平整土地工程。工程涉及剷去一大片濕地上的植物及泥土,以及砍伐數以千計的樹木。他們擔心,此類無秩序的發展會令該等土地的自然生態受到破壞,令發展和保育失去平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按區議會分區排列,每幅不包括土地的具體位置、面積及現時的土地用途為何;

    (二)過去5年,當局有否接獲修改不包括土地規劃用途的申請;如有,(i)當局批准了多少宗申請、(ii)獲批准的申請所涉土地的位置及原先和修改後的規劃用途,以及(iii)獲准改劃作住宅用途的申請宗數;

    (三)有否定期評估各幅不包括土地的生態價值;如有,詳情(包括所採用的評估準則)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過去5年,當局就打擊在不包括土地及綠化地帶進行違反土地許可用途的工程或發展而進行多少次巡查及提出多少宗檢控;

    (五)當局現時會否在賣地章程中把擬出售土地附近的不包括土地、綠化地帶和郊野公園範圍內的土地指明為"指定範圍",並訂明承租人可在該指定範圍內進行工程;如會,具體的做法及決定"指定範圍"面積的標準為何;及

    (六)鑒於當局表示採用某些準則(包括保育價值、景觀及美觀價值、康樂發展潛力、面積、是否接近現有郊野公園、土地類別及土地用途)評定應否將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該等準則的量化指標為何;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確保該等不包括土地周邊的自然生態不會受到在附近進行的發展項目所破壞?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16. 梁志祥議員問:


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政府除了將今年9月3日訂為額外的法定假日及公眾假期外,亦舉辦了多項紀念活動,包括官方紀念儀式、文物及圖片展覽、研討會、電影欣賞、發行紀念郵票,以及抗戰遺跡導賞等,讓市民銘記這段歷史。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香港被日軍佔領三年零八個月的歷史非常重要,因此政府有責任設立抗日戰爭紀念館,讓後人深入了解抗日事蹟及日本軍國主義的惡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計劃在香港設立抗日戰爭紀念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計劃把今年舉辦的各項紀念活動恆常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有曾經在香港參加抗日戰爭的游擊隊成員和烈士的家屬已將有關事蹟輯錄成書,當局有否計劃主動與他們聯絡,收集和保存更多關於該段歷史的資料,讓該段歷史的紀錄得以流傳下去;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7. 郭家麒議員問:


根據衞生署轄下衞生防護中心的資料,今年1月至8月,在侵入性肺炎球菌病症的呈報個案當中,超過一半個案的患者為長者(即65歲或以上人士)。此外,死於肺炎的人數由2001年的3 026人上升至2014年的7 502人,而在2014年因該病去世的人士當中,長者佔7 072人。另一方面,長者現時可透過"政府防疫注射計劃"或"長者疫苗資助計劃"(統稱為"資助計劃")接種肺炎球菌疫苗。此外,衞生防護中心在今年2月公布,作為一次性措施,參與"兒童十三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補種計劃"下相關資助計劃的醫生如尚有由政府提供的十三價疫苗,可由今年3月2日起為從未接受資助接種疫苗的長者接種有關疫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檢討上述兩項資助計劃的成效,並研究提高長者接種肺炎球菌疫苗的比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至今按上述一次性措施獲接種疫苗的長者人數及其佔長者人口的百分比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長期推行長者肺炎球菌疫苗接種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葛珮帆議員問:


據悉,有不少雙職父母對託兒和課餘託管服務的需求殷切。儘管當局近年已增撥資源提供有關的服務,但服務名額仍供不應求,而且服務對象限於基層家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10年,每年(i)分別有多少間非牟利機構提供託兒和課餘託管服務,以及(ii)每項服務的名額、申請人數、輪候時間和收費分別為何(按區議會分區列出(i)及(ii)的分項數字);

    (二)過去10年,每年(i)有多少所學校提供課餘託管服務,以及(ii)服務的名額、申請人數、輪候時間和收費為何(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學校名稱,以及(i)及(ii)的分項數字);

    (三)鑒於受資助的託兒和課餘託管服務限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家庭,以及領取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全額津貼或半額津貼的家庭申請,當局會否考慮放寬有關的申請資格,以涵蓋新移民家庭、單親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鑒於有不少雙職父母因外出工作而未能每天在下課時接子女放學,當局會否考慮改善目前學校的課餘託管服務,包括延長服務時間,以切合雙職父母的需要;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鑒於過去10年,社會福利署沒有在馬鞍山、將軍澳、天水圍、東涌等新市鎮開辦幼兒中心,以致居於該等新市鎮的年輕夫婦長期缺乏有關服務,當局日後規劃新市鎮時,會否考慮將幼兒中心列為必要的基礎設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六)鑒於私營機構提供的託兒和課餘託管服務的收費水平和服務質素非常參差,當局會否加強監管該等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七)鑒於有評論指現時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制訂與幼兒服務有關的政策,但日常監管工作則分別由社會福利署和教育局負責,加上該等政策局及政府部門欠缺協調,以致影響服務成效,當局有何改善措施,以理順有關情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9. 麥美娟議員問:


近月,有不少居於樓齡已有數十年的公共屋邨高層單位的住戶向本人投訴,指其單位內的食水水壓偏低。由於水壓低引致供水流量偏低,所以他們洗濯衣物時需耗費更多時間,而且他們沐浴時,因煤氣熱水爐的發熱裝置未能啟動而沒有熱水供應。該等情況對他們的生活造成極大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就公屋單位內食水所訂的水壓最低標準為何;過去3年,全港有多少個公屋單位內食水的水壓未達該標準(按屋邨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3年,當局接獲公屋住戶投訴單位內食水水壓偏低的個案數目;當局處理該等投訴的方式;經處理後單位內食水水壓達到最低標準的個案數目及百分比為何;

    (三)過去3年,當局有否採取措施,改善公共屋邨整體的食水水壓偏低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及

    (四)有否制訂計劃,檢查全港公共屋邨食水的水壓是否達到最低標準,並為食水水壓未達標準的屋邨進行改善工程;若有,詳情(包括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0. 鄧家彪議員問:


政府在2015年《施政報告》中建議,在進行大型排水改善工程及新發展區的排水規劃時,為明渠及河道加入活化水體意念,務求在有效排水的同時亦促進綠化、生物多樣性、美化及近水活動("活化工程")。政府表示將會就有關建議聘請顧問作出研究,探討具體的活化水體方案。關於活化工程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當局展開了多少項大型排水改善工程,並以表列出各工程項目的名稱、開支、內容,以及預計完工日期;

    (二)有否為全港各條明渠按其排水能力訂立安全級別;如有,詳情為何;

    (三)過去5年,全港各條明渠每月平均排水量,以及每年最高及最低排水量的月份為何;

    (四)當局基於甚麼因素及條件,決定是否進行活化工程;

    (五)會否參考海外活化明渠及河道的經驗,包括施工方法及活化後的管理安排;在各項已完成及進行中的大型排水改善工程中,當局曾引入海外經驗的例子為何,並按工程項目名稱以表列出有關資料;

    (六)現時有多少項已完成及進行中的大型排水改善工程已加入或計劃加入近水活動,並按工程項目名稱列出有關資料;各類近水活動的管理模式為何;

    (七)上述顧問研究的工作進度為何;

    (八)有否為各項活化工程訂定優次名單;如有,詳情為何;當局在未來5年內將會展開多少項活化工程,並以表列出各工程項目的名稱、內容,以及預計動工日期;及

    (九)鑒於大圍明渠位於城門河上游,而其兩旁有不少民居,當局會否考慮優先進行該條明渠的活化工程,以讓附近居民體驗近水活動的樂趣;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21. 胡志偉議員問:


現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載有住宅發展、社區設施、商業設施、工業發展和商貿發展提供泊車位的標準。據悉,已發展區(例如九龍城區)內有不少重建項目的地盤面積較小,但仍須設置停車場以符合有關的私人泊車位供應標準。因此,停車場出入口佔去重建項目不少的臨街地面位置,令可建地面商鋪數目減少,而該等地區密集地設置停車場出入口亦對行人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政府會否考慮在小型重建項目較多的地區,由政府或公營機構(例如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興建綜合泊車設施,提供私人泊車位供區內重建項目的發展商購買,以便該等項目無須提供泊車設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過去3年,有否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提供泊車位的標準;有否計劃降低適用於重建項目的有關標準;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 謝偉俊議員問:


渣打銀行近日宣布本年第3季出現嚴重虧損,以致其大股東之一新加坡主權財富基金淡馬錫控股("淡馬錫")承受巨額損失。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外匯基金本年第3季錄得638億元虧損。國際投資環境不景氣,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投資回報應聲下跌;僱員除承受強積金投資虧損外,還須繳付高昂管理費。有評論指外匯基金本年第3季錄得歷來最高虧損,同期強積金投資虧損更嚴重;前者虧損約相當於基金總額1.9%,後者卻高達12%。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自本年1月至今,強積金計劃的供款總額、基金投資表現、平均投資回報率,基金收費總額以及基金收費平均佔供款總額的百分比為何;

    (二)鑒於本港發鈔銀行之一的渣打銀行,其近日股價較2010年水平下跌近三分之二,令國家級主權財富基金如淡馬錫長期投資亦蒙受損失,而聘用多名投資專才的外匯基金亦未能抵禦投資市場波動,政府有否檢討下述做法是否仍然適當:強制僱員向強積金計劃供款,並把供款交由基金經理投資,期望回報可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盡快作出檢討;

    (三)鑒於一直有市民批評基金經理收費過高,蠶食強積金計劃投資回報,政府會否研究容許僱員就其供款自行投資,例如僱員將供款直接購入收取較低行政費的被動式基金(例如盈富基金),因而無須繳付強積金計劃基金收費;

    (四)鑒於有市民質疑政府推行強積金計劃的目的是保障基金經理收入,而非保障僱員退休生活,政府如何消除市民這個觀感,令他們樂意長期供款;及

    (五)鑒於扶貧委員會將於今年12月就退休保障進行為期6個月的公眾諮詢,屆時亦會諮詢有關僱主可使用其為僱員向強積金計劃支付的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須向有關僱員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安排(俗稱"對沖安排"),政府會否考慮把全面取消強積金計劃建議納入諮詢範圍,讓市民自行為退休作出儲蓄和投資安排?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員議案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10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普查及統計(2016年人口普查)令》(即刊登於憲報的2015年第208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5年12月16日的會議。

2.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7B(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梁繼昌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5年10月2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五份技術備忘錄》(即於2015年10月23日刊登於憲報的第5號特別副刊),將《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第37B(2)條所提述的備忘錄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7B(4)條延展至2015年12月16日的會議。

3.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的報告

何俊賢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的報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4.保障香港不受'大陸化'

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尊重本土歷史文化及保障香港不受'大陸化',以履行《基本法》的承諾,保持香港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50年不變。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范國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自香港主權移交以來,特區政府制訂政策時往往只顧及大陸利益;就此,";在"促請"之後加上"特區";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特區政府應:(一) 根據《基本法》 第二十二條,於單程證出入境的雙重審批制度下,行使特區政府的入境審批權,以制訂適合香港長遠發展的人口政策;(二) 檢討'深港同城化'策略,徹底取消深圳居民持一年多次赴港個人遊簽注('一簽多行簽注')的措施,並為自由行旅客人數設限,以避免大量大陸訪港旅客而影響港人的日常生活;(三) 停止規劃盲目以中港融合為目標的'大白象工程',並制訂更嚴謹的制度監管各類型工程,以確保於大陸生產的供港建築材料,不會降低香港的工程質素;及(四) 尊重香港的文化傳承,為廣東話制訂獨立的語言政策,並擱置將'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訂為長遠教學目標,以確保學生所學不會脫離本土文化"。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