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7

立法會

議程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5年釋義及通則條例(修訂附表6)令》227/2015
2.《2015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規則》228/2015
3.《2015年宣布改變名稱及職稱(通訊及科技科與通訊及科技科秘書長)公告》230/2015

其他文件

1.第30號-職業安全健康局
2014-2015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第31號-地產代理監管局
2014/15年報
(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3.第32號-香港房屋委員會
2014/15年度年報
(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4.第3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5.第34號-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
入境事務處處長法團根據《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規例》第12(b)條擬備的基金管理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6.第35號-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向行政長官提交二○一四年周年報告(連同依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49(4)條作出的陳述)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7.第36號-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第二季
核准開支預算所作出的修改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8.第37號-香港海洋公園
2014-2015業績報告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9.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5/15-16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陳恒鑌議員問:


有私人住宅樓宇的業主向本人反映,近年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問題嚴重。他們指出,大部分業主缺乏維修工程方面的專業知識,因此難以判斷各項維修工程的投標價是否合理。此外,按法定命令進行樓宇維修工程的流程有漏洞,令圍標集團有機可乘。例如業主須聘請認可人士擔任工程顧問,負責統籌及監督維修工程,但該等人士可能與入標的工程公司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獨立性成疑。此外,業主立案法團(下稱"法團")成員亦不時受到個別業主質疑,有否公正地處理維修工程的招標工作,鄰里關係因此轉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政府接獲多少宗住宅大廈維修工程懷疑遭競投者圍標的舉報及投訴(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有多少宗個案查明屬實、所涉屋苑名稱為何,以及當局有否就該等個案提出檢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市民批評政府沒有主動打擊圍標行為,而該等工作亦成效不彰,政府會否研究採取更有效的措施,打擊圍標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有政黨建議政府改善涉及法定命令的樓宇維修工程的流程,成立獨立的監督機構,並由該機構委派認可人士擔任前期工程顧問,聯同獨立會計師負責招標事宜,然後再由法團一併委聘工程公司和監管工程的認可人士,以打擊圍標行為,當局會否接納該等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局長


2. 劉慧卿議員問:


環境局局長(下稱"局長")將出席本月底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第21次締約國會議(下稱"氣候大會"),而C40大城市氣候峰會亦將同時在巴黎舉行。局長迄今尚未宣布香港的新減排承諾,只表示會留待氣候大會後再於政府內部作統籌,以及與業界溝通。有意見指出,此取態無助於推動國際間及城市間關於應對氣候變化的討論。關於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氣候大會的議程涉及多個議題,局長將參與哪些議題的討論,以及當局關注的重點議題是甚麼;政府會否承諾訂定更嚴格的減碳目標;如會,詳情及實施日期為何;

    (二)鑒於發電及運輸是本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頭,而規管電力行業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環境局有否計劃在新《管制計劃協議》中規定兩間電力公司承擔更多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在減少運輸排放的溫室氣體方面,除了《香港氣候變化報告2015》提及的減排措施外,政府有沒有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研究引進其他減排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鑒於C40城市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自2013年起連續3年舉辦"C40城市氣候領袖獎",以表揚城市推行有效的氣候變化政策(例如推廣低碳生活、綠色建築),並與其他城市分享經驗,而香港身為C40城市領袖指導委員會成員,但3年均沒有獲獎,環境局有否檢討香港需在哪些相關政策範疇作出改善,以加大應對氣候變化的力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3. 郭家麒議員問:


根據有關法例,行政長官作為各所受公帑資助專上院校的校監或監督(下稱"校監"),可委任該等院校的最高管治機構(即"校務委員會"或"校董會")的主席及部分成員。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下稱"港大校委會")上任主席的任期已於本月6日屆滿,但當局截至本月中仍未公布接任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按現行制度,校監委任港大校委會的主席及成員時須考慮的因素為何,以及當中是否包括有關人選對維護大學自主及學術自由的立場、對該校事務的熟悉程度、採取的政治立場,以及與中央的關係;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校監沒有在港大校委會上任主席卸任前公布接任人的具體原因;這些原因是否包括公眾及該校師生反對個別人選;過去曾否出現港大校委會主席一職因校監未作出委任而懸空的情況;當局有否評估該職位懸空對該校運作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及

    (三)按現行制度,校監在委任各院校最高管治機構的主席及成員前,須否充分諮詢有關院校的教職員、學生及公眾;如否,原因為何;如須,詳情為何,以及當某項委任廣受質疑時,校監須否收回委任決定,並重新就委任事宜進行諮詢;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4. 李慧琼議員問:


香港大學於本年8月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接受訪問的12歲或以上市民當中,百分之六十二自稱能夠說英語。然而,經研究人員評估後,實質只有約百分之二十七及二十四的受訪者分別具備一定的英語會話及英文書寫能力(即有關能力被評為"較好、好或非常好"),而受訪者的英語會話及英文書寫能力被評為"非常好"的分別只有約百分之二及五。此外,有一個教育集團本月公布成人英語水平排行報告,香港在7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33位,在亞洲區內則排名第9位,遜於日本、台灣、南韓及越南,而在中國城市當中的排名亦遜於上海及北京。同時,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本月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出版的《考試報告及試題專輯》,亦指部分英國語文科考生作文出現"中式英語",而卷四的說話能力則發現考生字詞匱乏,只能重複使用簡單用字應對。關於港人的英語能力,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研究上述報告是否已客觀地反映港人的英語能力;當局有何科學方法評估港人的英語能力;

    (二)是否知悉,現時全港有多少間學校以英語作為校園內日常溝通的語言;有何措施鼓勵學校營造良好的英語學習環境,例如舉辦更多以英語進行的話劇、朗誦、唱歌等活動,以培養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及

    (三)有否檢討現時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的成效,包括該等教師在英文科課程中是否只擔當輔助角色,以及學生在校內與該等教師互動交流的機會是否足夠;若有檢討,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教育局局長

5. 何俊賢議員問:


港珠澳大橋是連接香港、內地及澳門三地的重要基建項目,但工程項目一再延誤,至今仍沒有確切的完工日期。有漁民向本人反映,該項工程及其他海事工程不但影響他們捕魚作業,亦由於有防沙網等施工物料掉到海上成為飄浮物,危及船隻夜間航行的安全。此外,政府現時不會因工程延誤而提高向漁民發放的特惠津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關的政府部門現時如何監管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承辦商的工程進度;當局會否向受該工程延誤影響的漁民作出賠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漁民指出,政府並無嚴密監察海事工程對漁業及海洋生態的影響,政府有否在進行海事工程的有關水域收集施工前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數據,以便更準確地評估該等工程所造成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收集該等數據;會否加強監管海事工程承辦商有否綁緊防沙網等施工物料,以保障船隻航行安全;及

    (三)鑒於海事工程延誤會令漁民不能在有關水域捕魚的時間延長,當局會否檢討現時的漁民特惠津貼制度,向受工程延誤影響的漁民發放額外的特惠津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王國興議員問:


政府分別在2008、2011、2012及2013年推出共4輪有時限的電費補貼計劃(下稱"補貼計劃"),向每個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電費補貼。首3輪補貼計劃已於本年6月30日結束,而最後一輪將於明年6月30日結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首3輪補貼計劃每輪的核准承擔額結餘、未用盡電費補貼的用戶數目,以及他們的平均補貼餘額為何;有否估計第四輪補貼計劃在結束時其核准承擔額會否有剩餘;如有估計,詳情為何;會否考慮把各輪補貼計劃的核准承擔額結餘以現金方式向有關用戶派發;如會考慮,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低收入家庭向本人反映,補貼計劃有助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當局會否考慮將各輪補貼計劃的實施年期延長至10年,或直至核准承擔額用完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如會考慮,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有意見認為部分市民可能因其電力戶口內尚有剩餘補貼而不注重節約用電,當局會否考慮擴大補貼計劃的適用範圍,例如容許市民把補貼用於購買具節能效益的電器,以鼓勵市民節約能源;如會考慮,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譚耀宗議員問:


本年1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佳堅證券有限公司("佳堅")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該公司進行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獲發牌照進行的所有受規管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證監會至今收到多少宗佳堅的客戶對該公司作出的投訴及所涉款項總額為何,並按投訴內容(例如,證券買賣、存款等)列出分項數字;

    (二)至今有多少名佳堅的客戶向投資者賠償基金提出申索,當中獲得賠償的申索數目及處理中的申索數目分別為何;將不會獲賠償的申索數目為何,以及申索人是否已獲知會不獲賠償的決定;及

    (三)目前已被凍結的佳堅資產總額為何;證監會何時會對佳堅展開清盤程序?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8. 石禮謙議員問:


關於處理滲水的投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負責處理樓宇滲水的投訴,聯辦處在過去3年每年接獲多少宗住宅單位滲水的投訴;在這些投訴當中,調查人員曾進入及未能進入有關單位進行測試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二)現時進入有關單位調查滲水投訴的工作是由外判顧問公司人員還是聯辦處人員負責;

    (三)聯辦處(i)以何準則委聘顧問公司、(ii)現時平均就每宗個案向顧問公司支付的費用,以及(iii)去年向顧問公司支付費用的總額為何;及

    (四)對於進入有關單位進行測試後仍未能找出滲水源頭的個案,聯辦處會否繼續跟進,例如安排人員進入有關單位進行其他測試,直至找出滲水源頭為止;若會,詳情為何,以及現時顧問公司就該類個案安排人員第二次進入有關單位進行其他測試平均每次的收費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9. 鍾國斌議員問:


有企業東主指出,政府應該提倡企業在爭取盈利的同時,以可持續發展的方式經營業務,包括避免破壞環境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據悉,國際時裝業正朝着這個大趨勢邁進,而本地時裝業的翹楚亦率先推動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成就領先其他亞洲城市。關於傳統產業(特別是時裝業)及新興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政府為推動各產業可持續發展而推行的具體措施為何;有否研究該等措施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二)鑒於政府計劃發展多個新興產業(例如創新及科技產業),政府有何具體措施促進各新興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鑒於有時裝業人士提出建議,在香港建立首個以可持續發展為主題的時裝中心,一方面幫助香港成為國際時裝業可持續發展的知識樞紐,另一方面帶動香港的經濟發展,政府會否支持這項建議;如會,落實該建議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鑒於政府成立的落實時裝業發展措施諮詢小組,將在未來3年以先導形式推行一系列措施,促進時裝業的發展,該小組會否研究時裝業可持續發展的事宜,以及各有關政府部門將會如何配合該小組的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0. 黃國健議員問:


據悉,現時有不少香港的長者定居內地("內地香港長者")。政府在上月推出試點計劃,合資格香港長者可在香港大學與深圳市政府合作營辦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港深醫院")使用長者醫療券("醫療券"),支付該院指定門診服務的費用。然而,有內地香港長者表示,他們大部分居於深圳以外的廣東省各地,除非他們舟車勞頓前往港深醫院求醫,否則難以使用醫療券。因此,試點計劃對他們的幫助有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預計每年前往港深醫院求醫並使用醫療券的長者人次;當局透過甚麼方式和途徑,讓內地香港長者得悉試點計劃的詳情;

    (二)何時會就試點計劃進行檢討,以及將以何準則進行檢討;

    (三)會否考慮將試點計劃擴展至廣東省的其他地區;如會,目標地區及推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當局預計將試點計劃擴展至內地其他地區或其他醫療機構時,會否遇到匯率問題以外的困難(例如醫療機構的服務質素及規管等);如會,詳情為何,以及當局會如何解決該等困難;

    (五)是否知悉,現時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分別有多少間香港的醫療機構在內地合資及獨資經營醫療業務;當局有否與該等醫療機構商討合作為內地香港長者提供醫療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進行商討;如會,當局將以何準則決定是否與該等機構合作;及

    (六)長遠而言,除了擴大長者醫療券計劃外,當局還會推行甚麼計劃,滿足內地香港長者的醫療需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林健鋒議員問:


據悉,儘管建造業連續8年大幅加薪以吸引及挽留人手,而當局亦已加強建造業的職業培訓,但建造業仍面對人手不足的問題。此外,由於培訓場地和設備不足,所以部分訓練課程(例如重型機械操作)未能增加學額以應付需求。有意見認為,鑒於本港有多個大型基建工程項目即將展開,當局應認真探討進一步輸入外地勞工("外勞")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建造業議會及職業訓練局就每個工種(包括重型機械操作、木模板、紮鐵、竹棚、金屬棚架、平水和混凝土工)開辦的課程的(i)入讀人數、(ii)入讀人數佔學額的百分比,以及(iii)輪候入讀人數為何;

    (二)當局有否研究過去3年建造業培訓課程學額的供求情況;若有研究而結果是供不應求,當局有何解決方法及有關詳情為何;若沒有研究,原因為何;

    (三)補充勞工計劃下的進一步優化措施自今年5月實施至今,當局收到多少份有關輸入勞工的申請;當中獲批的宗數及所涉工人數目,並按工種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鑒於培訓建造業人手需時,而多個大型基建工程項目(包括擴建香港國際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工程項目)即將動工,勢令人手短缺問題加劇,當局會否檢討輸入外勞政策,包括設定輸入一定數額的外勞及進一步優化有關措施,以解決建造業人手短缺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2. 蔣麗芸議員問:


近年,無需使用讀卡器或刷卡傳輸數據,而只需以近場通訊技術透過短距離無線(即"非接觸式")傳送數據便可完成交易(俗稱"拍卡付款")的信用卡越來越普及。近日,有人發現只需使用載有某些應用程式的智能手機靠近一些非接觸式信用卡,便可讀取信用卡的電子資料,令人關注該等信用卡的安全性。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亦已公布7間涉事發卡銀行的名稱,並要求他們盡快回收及更換有問題的信用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個罪案報告涉及非接觸式信用卡;

    (二)金管局有否就非接觸式信用卡的保安事宜向發卡銀行提供清晰指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金管局有否調查有關信用卡資料可輕易被讀取的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金管局如何監管及改善非接觸式信用卡的保安事宜,以保障信用卡用戶;及

    (五)金管局有否考慮如何加強安全使用非接觸式信用卡的宣傳和教育,讓用戶認識使用該等信用卡的潛在風險,以及如何防止信用卡的個人資料被盜取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3. 梁耀忠議員問:


政府統計處("統計處")於2013年9月及今年10月,分別發表兩篇關於2013年至2041年及2015年至2064年香港勞動人口推算的專題文章。有市民質疑為何該兩篇文章中的推算數字有頗大差異,例如前者推算2041年的勞動人口為約352萬,而後者則推算該年的勞動人口為約341萬,兩者相差約11萬。關於勞動人口的推算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上述兩篇文章中的2041年勞動人口推算在短短兩年間出現大幅變動的原因;統計處會否公布有關的推算方法;

    (二)統計處現時進行的勞動人口推算受制於哪些局限及假設;統計處如何確保現時的勞動人口推算方法符合有關的國際標準;及

    (三)統計處在編製上述的勞動人口推算的過程中,該部門以外的政府官員有否向統計處提出意見或數據;如有,詳情為何,以及統計處有否基於所接獲涉及政治因素的意見及數據而改變其推算方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4. 鍾樹根議員問:


現時本港有不少非政府機構透過申請政府及其管理的各個基金或計劃的資助("資助"),提供各類社會福利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每個非政府機構的下列詳情(以表列出):(i)名稱、(ii) 本財政年度至今所獲資助額及用途、資助的來源(例如政府、基金或計劃),以及(iii)該機構首次獲資助的年份;及

    (二)目前有多少個可供非政府機構申請資助的基金/計劃;每個基金/計劃的名稱、本財政年度至今接獲申請資助的宗數及批出資助額,以及現時的結餘(以表列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5. 張國柱議員問:


政府在2015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會增加所有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社區中心")的社工人手,以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有很多社工向本人反映,現時社區中心的服務定位不清晰,而人手亦不足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現時每間社區中心服務的人口約為33萬,而需要精神健康服務的人數不斷上升,政府會否詳細研究各區對社區中心的服務需求,並按研究結果相應地增加社區中心的資源和人手;如會,詳情為何;

    (二)未來3年,政府會否增設社區中心,以應付服務需求;如會,詳情為何;

    (三)鑒於當局現時只訂明社區中心服務的對象為15歲或以上人士,政府會否設定使用該項服務人士的年齡上限,以便社區中心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並且與其他類別的社會服務有更明確的分工和協作;

    (四)政府會否定期為社區中心的新入職社工就精神健康服務舉辦有系統的在職培訓,以提升服務質素及挽留人才;如會,詳情為何;

    (五)鑒於有調查結果顯示,現時社區中心的福利工作員和活動助理因職業前景欠佳而出現人才流失的問題,政府會否改善對這些職系人員的資歷認可和他們的晉升機會,例如增設職業治療助理、復康訓練助理等職級,並提供認可培訓,以協助他們獲取專業資格;如會,詳情為何;及

    (六)就全港24間社區中心,由2011-2012至2014-2015年度每年每間中心的下述資料:(i)團隊規模(即全隊是1、半隊是0.5等)、(ii)曾處理的嚴重個案宗數、(iii)曾處理的普通個案宗數、(iv)會員人數、(v)曾服務的家屬人數,以及(vi)社工職位數目(以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每年的資料)?

    年度:                    

    中心(i)(ii)(iii)(iv)(v)(vi)
    中心1      
    中心2      
    中心3      
    中心4      
    .
    .
    .
          
    中心24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6. 張超雄議員問: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現時輪候公營租住房屋("公屋")的時間越來越長,而他們亦無從得悉房屋署計算公屋申請者輪候時間的方法。此外,根據審計署署長於2013年10月公布的第六十一號報告書,房屋署計算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的方法欠缺透明度,房屋署所指的平均輪候時間與申請者理解的實際輪候時間有所不同。審計署署長亦建議房屋署公布平均輪候時間的定義及其計算基礎。另一方面,政府表示有部分公屋項目遭地區人士或關注團體反對,以及青年人申請公屋的數目增加,以致公屋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延長。關於公屋輪候時間及其編配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房屋署未有定期公布公屋實際輪候時間及其計算基礎的理據;

    (二)過去5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每年一般公屋申請者的實際輪候時間為何,並按下表列出有關資料;

    階段平均實際輪候時間
    (年度)
    平均實際輪候時間
    (申請至入伙)(年度)
    申請至登記  
    登記至首次配屋  
    首次至第二次配屋  
    第二次至第三次配屋  

    (三)過去10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每年公屋輪候冊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數目為何,並按教育程度(小學或以下、中學、大專或以上)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四)過去10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每年經(i)一般申請、(ii)體恤安置及(iii)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而獲編配公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年齡組別(18-30、31-40、41-50,以及51或以上)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五)過去5個財政年度內提出、動工或落成的公屋項目,以及計劃在未來5個財政年度內動工興建的公屋項目中,共有多少個項目遭地區人士或關注團體反對,並以表列出有關項目的下述資料:(i)項目名稱、(ii)已落成/預計落成年份、(iii)已興建/計劃興建的單位數目、(iv)反對的原因,以及(v)因應反對意見而作出的更改(例如減少單位數目、取消或延後興建有關項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謝偉銓議員問:


今年4月,慈雲山一間車輛維修工場("工場")在維修一部石油氣的士時發生爆炸,造成死傷及財物損失。有市民對工場的規管是否足夠表示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當局於本年7月推出"車輛維修工場自願註冊計劃",而在該計劃下註冊的工場("註冊工場")須遵守或承諾盡力遵守訂明有關工場各方面的規定的《車輛維修工場實務指引》,現時的工場及註冊工場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的數目分別為何;當局會否推行車輛維修工場強制註冊計劃;

    (二)當局會否規定工場須符合有關土地契約("地契")的條款、《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或《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的規定,方可獲准註冊;有何渠道供市民查詢個別工場是否在違反地契條款下經營("違契工場");

    (三)鑒於有報道指出,上述發生爆炸的工場設於住宅區,而涉事單位的地契批准用途為"非住用用途商鋪",當局有否調查該工場及現時各區工場所在物業作該用途有否違反有關的地契條款;如有調查,結果為何;

    (四)過去3年,對於違契工場的物業,地政總署就多少宗個案(i)向有關物業的業主發出警告信、(ii)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以及(iii)收回有關物業;當局有否政策或計劃取締所有違契工場;如有,詳情為何;

    (五)鑒於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只獲賦權就發展審批地區內的違例發展採取執法行動,而市區的工場並非位於發展審批地區,故此規劃署不能就違反有關法定圖則所載許可用途的市區工場採取執法行動,當局會否考慮修訂有關條例,使其可取締該等工場;及

    (六)有否評估市民對工場提供的車輛維修服務的需求,以便有關的評估結果可作制訂加強規管工場方案時的參考;如有評估,以何準則進行有關評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8. 郭偉强議員問:


建造業議會於2014年2月制訂了一份涉及26個工種的勞動力供應名單。就該等工種工人的培訓及供應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2014年至2015年10月,職業訓練局及建造業議會(包括它們轄下的培訓機構)就上述每個工種提供的培訓課程數目,以及每項課程的下述資料(每個工種使用一個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i)課程名稱、(ii)培訓機構、(iii)去年及今年分別的培訓名額總數、(iv)入讀資格、(v)培訓期,以及(vi)結業學員的就業率;及

    工種:                    

    (i)(ii)(iii)(iv)(v)(vi)
    20142015
           
           

    (二)2014年至2015年10月,上述每個工種輸入外地勞工的人數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發展局局長

*19. 馮檢基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15年《施政報告》中提到,政府有必要積極探討透過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屋公司")等公共或非牟利機構,多管齊下增加資助出售單位供應,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選擇和置業機會。然而,平屋公司唯一擁有和管理的私營廉租屋邨大坑西邨的重建事宜至今仍未見有何進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當局探討透過平屋公司增加資助出售單位供應的工作的最新進展為何;由上述的《施政報告》發表至今,當局與平屋公司就此進行商討的詳情為何;平屋公司有否就重建大坑西邨提出具體方案;若有,詳情為何;當局有否就有關方案及大坑西邨居民的安置問題提出任何建議和提供協助;若否,原因為何;

    (二)由於重建大坑西邨的工作仍未見有何進展,當局有否評估《施政報告》所提透過平屋公司增加資助出售單位供應的說法是否只屬空談;若有評估而結果為否,落實該項工作的具體時間表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基於善用珍貴市區土地的考慮,積極介入重建大坑西邨的工作,包括(i)擬定不同的重建模式和計劃、(ii)引用有關的地契條款收回大坑西邨用地、(iii)把用地交由房委會、房協或市建局全面重建,以及(iv)採用房委會安置受公屋重建影響居民的做法,安置大坑西邨的居民;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0. 莫乃光議員問: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15年4月1日決定(i)不將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同時為符合《廣播條例》(第562章)附表4第8條第(1)(a)款的規定(即不予續期的通知須在牌照有效期屆滿前最少12個月前送達),(ii)根據該條第(2)款把亞視現有牌照的有效期延至2016年4月1日。有鑒於此,通訊事務管理局已向亞視發出通知,將會由2016年4月2日起撤銷其獲指配的兩組模擬電視頻道及1.5條數碼頻道。另一方面,政府已要求香港電台("港台")於2016年4月1日後使用該兩組模擬電視頻道播放合適的節目,直至模擬廣播在2020年底終止為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估計港台為提供模擬電視廣播服務而需增加的人手和每年會引致的額外營運開支為何;

    (二)有否就亞視和港台的頻譜交接安排擬訂具體時間表,以及有否向港台增撥資源以應付所引致的額外開支,以便盡早就交接安排作出準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亞視現時營運的主要發射站和輔助發射站的數目為何;當局成立的跨部門專責小組有否與亞視商討該等發射站在亞視停播前後的營運及交接安排,以期港台在亞視停播後可盡快接手提供模擬電視廣播服務,確保做到"無縫交接";及

    (四)港台擬在將軍澳興建的新廣播大樓的重新規劃工作進度、最新預算費用,以及預計何時完成規劃和重新向本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當局有否評估需否加快該項目的規劃工作,以配合港台提供模擬電視廣播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1. 陳家洛議員問: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在1990年開始禁止象牙的國際貿易("禁貿"),而政府已制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以履行《公約》的規定。在禁貿生效前合法進口的象牙不可再出口作商業用途,但可在經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登記及領有漁護署簽發的有效管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本港進行買賣。關於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由本年1月至今,當局破獲涉及走私象牙的個案宗數、象牙的詳情(包括數量和市值)、目的地、分別有多少人被拘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最高和最低刑罰分別為何;在被充公的象牙當中,目前仍由當局庫存和已被銷毀的象牙數量分別為何;

    (二)在第(一)項所述的個案當中,規模最大的個案所涉象牙的數量和市值、分別有多少人被拘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刑罰分別為何;

    (三)鑒於漁護署於去年5月表示,會分階段以焚化方法銷毀庫存約28噸的充公象牙,並預計於本年中完成銷毀工作,有關工作目前的進度為何;是否仍有部分象牙未被銷毀;若然,有關的數量為何,以及當局預計何時完成銷毀剩餘的象牙;銷毀工作至今所涉的開支和人手為何;

    (四)鑒於在2011至2013年期間,象牙管有許可證持有人的數目、附有該許可證的象牙數量及已登記作商業用途的象牙數量均呈上升趨勢,當局有否主動了解該等數目及數量上升的原因;

    (五)鑒於在禁貿生效前管有象牙作個人財物或非商業用途的人士無須申請管有許可證,而在禁貿生效後若該等人士欲把持有的象牙改作商業用途便須向漁護署提出申請,漁護署有何機制審批該等申請;有關的審批準則,以及漁護署審批有關申請的權力受到甚麼限制;自2011年至今,漁護署每年分別批准及拒絕多少宗有關的申請,以及作出有關決定的理由為何;當局如何防止有人利用審批機制使走私象牙變成可合法出售的象牙;

    (六)本年1月至今,當局破獲走私第586章所列物種的個案宗數、走私物品詳情(包括所涉物種種類、數量及市值)、目的地、分別有多少人被拘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最高和最低刑罰分別為何;及

    (七)過去3年,每年就執行《公約》的規定所涉的開支和人手為何;當局有否計劃投放更多資源打擊有關的走私活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環境局局長

*22. 梁家騮議員問:


按數據顯示,公立醫院病人輪候接受乳房X光造影檢查("檢查")的時間越來越長,而且不同醫院聯網("聯網")的病人輪候時間參差。當局曾表示,屬於患乳癌風險較高群組的病人,將會被納入優先處理類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整體及各聯網分別而言,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接受檢查的病人中,非確診的人數(及其佔接受檢查人數的百分比)、按乳癌腫瘤期數劃分的確診人數(及其分別佔接受檢查人數的百分比),以及病人在接受檢查前分別已輪候(i)60日或以下、(ii)61至180日、(iii)181至360日、(iv)361至540日及(v)541日或以上的人數(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年份:                    
    整體/聯網:                    

    輪候時間非確診人數
    [%]
    確診人數總檢查人數
    第一期
    [%]
    第二期
    [%]
    第三期
    [%]
    第四期
    [%]
    未能分期
    [%]
    (i)       
    (ii)       
    (iii)       
    (iv)       
    (v)       

    (二)就醫管局整體及各聯網分別而言,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接受檢查的病人,按年齡組別((i) 0-44、(ii) 45-54、(iii) 55-64、(iv) 65-74及(v) 75或以上)劃分的人數(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年份:                    

    聯網年齡組別
    (i)(ii)(iii)(iv)(v)
    港島東     
    港島西     
    九龍中     
    九龍東     
    九龍西     
    新界東     
    新界西     
    整體     

    (三)醫管局醫生以何準則界定病人是否屬優先處理組別;各聯網採用的準則是否劃一;去年被界定為優先處理組別的病人當中,獲安排於兩個月內接受檢查的人數及百分比(並按醫管局整體及各聯網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四)醫管局有否訂定轉介安排,讓屬同一風險程度群組的病人,可選擇獲轉介到其他聯網輪候時間較短的醫院接受檢查;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醫管局會否考慮把乳房X光造影檢查納入公私營協作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2013年及2014年乳癌的女性年齡標準化發病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2.《2015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2015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的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察悉於2015年11月25日提交省覽有關下列附屬法例及文書的內務委員會第5/15-16號報告:

項目編號附屬法例或文書的名稱

(1)《2015年地方選區(立法會)宣布令》(2015年第200號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盡快取消小學三年級的全港性系統評估

陳偉業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要求政府盡快取消小學三年級的全港性系統評估,並就小學六年級及中學三年級的全港性系統評估進行全面諮詢及檢討。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全港性系統評估已嚴重異化,以致學生、家長和教師均承受不必要的壓力;據悉,有學校強迫學生操練試題及參與補課,有關做法嚴重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進度和生活作息,亦偏離了全港性系統評估旨在評估學生基本能力的原意;就此,";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取消小學三年級的全港性系統評估,並就小學六年級及中學三年級的全港性系統評估進行全面諮詢及檢討",並以"全面取消全港性系統評估,還學生快樂童年"代替。

(ii)陳家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鑒於全港性系統評估對教師、學生和家長均構成巨大壓力,";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及邀請反對全港性系統評估的組織加入有關的檢討委員會;本會對於教育局局長在2015年11月4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表示不能出席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就全港性系統評估舉行的特別會議作出強烈譴責"。

(iii)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全港性系統評估自2004年推行以來,為教師、學生和家長造成沉重壓力;全港性系統評估不但嚴重影響教師的日常教學,亦侵佔了學生的休息時間,尤其是為學生預備小學三年級全港性系統評估而進行的試題操練,往往提前由小學一年級開始,嚴重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學生的福祉,";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此外,政府必須︰(一) 立即停辦本學年的小學三年級全港性系統評估,以即時紓緩小學三年級教師及學生的壓力;(二) 邀請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加入檢討委員會,包括家長羣組代表、教師團體代表、校長團體代表及學者,以提高檢討委員會的認受性;及(三) 如檢討後仍無法杜絕流弊,果斷地全面取消全港性系統評估"。

(iv)林大輝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全港性系統評估的風波近日越演越烈,引起全城關注;有數萬名家長早前在網上羣組表達訴求,要求教育局取消全港性系統評估,亦有個別私立學校已決定不再參與全港性系統評估;鑒於社會上反對全港性系統評估的聲音不絕於耳,而有關政策對過千間中小學及數十萬名莘莘學子構成影響,";及在"全港性系統評估進行"之前刪除"要求政府盡快取消小學三年級的全港性系統評估,並就小學六年級及中學三年級的",並以"敦請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珍惜出席本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就全港性系統評估舉行的公聽會的機會,以期透過公開平台親自與教育界和家長面對面真誠溝通、聽取不同持份者和各黨派議員的意見,並了解及回應他們的關注和訴求,以釋除公眾疑慮;本會亦要求政府就"代替。

(v)李慧琼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加上"全港性系統評估推行十多年以來,出現了異化情況,部分學校為應付全港性系統評估,安排學生過度操練試題,令教師、家長和學生承受大量不必要的壓力;全港性系統評估是一項非考核學生個人成績的低風險評估,其設立目的旨在評估整體學生的基本能力;學校可善用學校層面報告制訂計劃,以持續改善教與學的方法和效能,從而提升學生整體的學術水平;由於全港性系統評估是一項客觀的評估工具,其設立有其必要性,故此在沒有替代措施前,不宜一刀切取消;然而,由於現時過度操練的現象與設立全港性系統評估的目的背道而馳,";在"政府"之後刪除"盡快取消",並以"廣泛聆聽各界聲音,對"代替;在"小學三年級"之後刪除"的全港性系統評估,並就",並以"、"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採取以下措施:(一) 立刻了解各區學校為學生準備應付全港性系統評估的情況,如發現學校為學生安排過度操練試題,立刻要求該等學校停止有關做法;(二) 不公布來年小學三年級全港性系統評估的成績及全港達標率,以減少學校因為比較成績而操練學生的誘因,並緩和學校、家長和學生的壓力;(三) 推動辦學團體、學校和家長教師會共同簽訂約章,承諾不會為學生安排過度操練試題;(四) 廣泛邀請不同持份者加入'基本能力評估及評估素養統籌委員會',以共同檢討全港性系統評估的運作,包括考核方式和試題的設計;及(五) 在各區舉行家長簡介會,以建立有效的溝通平台,向家長說明設立全港性系統評估的目的,並聆聽他們的意見,從而釋除家長對全港性系統評估的疑慮和誤解"。

(vi)梁美芬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諮詢對象必須包括家長),以消除'填鴨式'教育和考試導向的教育制度對學生造成的負面影響,從而讓學生愉快地學習和成長"。

出席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3.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陳克勤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香港的經濟發展正面對重大挑戰,而不少長期積壓的民生問題仍未能妥善解決;就此,本會呼籲各界放下政治爭拗,並促請特區政府推動社會集中討論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的深層次問題,從而制訂全面和長遠的經濟發展策略,以應對全球經濟形勢的變化及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鄧家彪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儘管本港失業率仍然維持於低水平,但";在"長期積壓的民生"之後加上"和勞工";在"妥善解決"之後加上",甚至削弱社會各階層的流動性";在"深層次問題,"之後加上"包括落實保障勞工權益及市民退休生活的政策,";在"長遠的經濟"之後加上"和社會";及在"變化"之後刪除"及",並以"和本港人口高齡化的趨勢,以及"代替。

(ii)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之前加上"鑒於環球經濟形勢不明朗,內地經濟增長亦有放緩趨勢,";在"挑戰,"之後刪除"而",並以"因此香港極需突破固有思維,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令"代替;在"民生問題"之後刪除"仍未能",並以"得以"代替;在"深層次問題,"之後加上"包括透過與不同持份者保持溝通和在社會上進行廣泛諮詢,";在"從而"之後加上"改善行政與立法的關係,並";及在"制訂"之後加上"穩定、"。

(iii)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面對"之前刪除"香港的經濟發展正",並以"民主與經濟和民生息息相關,但現時香港的民主發展趑趄不前,經濟發展亦"代替;在"特區政府"之後加上"不但要";及在"改善民生"之後加上",還要推進民主、促進和諧,以解決香港"。

(iv)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不少"之前刪除"香港的經濟發展正面對重大挑戰,而",並以"近年,香港的社會矛盾日趨尖銳,"代替;在"民生問題"之後刪除"仍";在"妥善解決"之後加上",其根本原因在於少數財團控制本地大部分經濟資源,而小圈子選舉制度亦傾向商賈權貴,導致政府服膺於資本家的利益,任由財團瓜分香港的經濟成果,遺留下來的社會民生惡果則由普羅市民承受";在"本會"之後刪除"呼籲各界放下政治爭拗,並";及在"特區政府"之後刪除"推動社會集中討論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的深層次問題,從而制訂全面和長遠的經濟發展策略,以應對全球經濟形勢的變化及",並以"立即落實民主普選,終止財團的政治特權,並制訂可持續和公平分配的經濟發展策略,輔以積極的勞工、房屋、醫療、福利和稅收等政策,從而"代替。

(v)梁家傑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妥善解決;"之後加上"特首梁振英上任3年多以來,對改善民生並無宏觀的政策藍圖,往往給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感覺,看似面面俱到,卻事事杯水車薪,未能就平衡社會資源和財富以收窄貧富差距交出成績,令社會中下階層患寡亦患不均;";在"呼籲"之後刪除"各界",並以"特首梁振英"代替;在"政治"之後刪除"爭拗",並以"鬥爭"代替;在"特區政府"之後刪除"推動社會集中討論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的深層次問題,從而",並以"改變過時的政策思維,"代替;及在"策略"之後加上"及改善民生的政策藍圖,包括將投放於扶貧和社會福利的公帑視作'投資'而非'開支',並透過考慮各項政策間的協作互補來達致最佳成效"。

出席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