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7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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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釋義及通則條例(修訂附表6)令》 | 227/2015 |
2. | 《2015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規則》 | 228/2015 |
3. | 《2015年宣布改變名稱及職稱(通訊及科技科與通訊及科技科秘書長)公告》 | 23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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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30號 | - | 職業安全健康局
2014-2015年報 |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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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31號 | - | 地產代理監管局
2014/15年報 |
(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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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32號 | - | 香港房屋委員會
2014/15年度年報 |
(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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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33號 | - |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
(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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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34號 | - | 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
入境事務處處長法團根據《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規例》第12(b)條擬備的基金管理報告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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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35號 | - |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向行政長官提交二○一四年周年報告(連同依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49(4)條作出的陳述) |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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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36號 | - | 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第二季
核准開支預算所作出的修改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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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37號 | - | 香港海洋公園
2014-2015業績報告 |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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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5/15-16號報告 | ||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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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過去5年,政府接獲多少宗住宅大廈維修工程懷疑遭競投者圍標的舉報及投訴(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有多少宗個案查明屬實、所涉屋苑名稱為何,以及當局有否就該等個案提出檢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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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有市民批評政府沒有主動打擊圍標行為,而該等工作亦成效不彰,政府會否研究採取更有效的措施,打擊圍標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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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政黨建議政府改善涉及法定命令的樓宇維修工程的流程,成立獨立的監督機構,並由該機構委派認可人士擔任前期工程顧問,聯同獨立會計師負責招標事宜,然後再由法團一併委聘工程公司和監管工程的認可人士,以打擊圍標行為,當局會否接納該等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 | 發展局局長
民政事務局局長 |
(一) | 鑒於氣候大會的議程涉及多個議題,局長將參與哪些議題的討論,以及當局關注的重點議題是甚麼;政府會否承諾訂定更嚴格的減碳目標;如會,詳情及實施日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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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發電及運輸是本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源頭,而規管電力行業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環境局有否計劃在新《管制計劃協議》中規定兩間電力公司承擔更多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在減少運輸排放的溫室氣體方面,除了《香港氣候變化報告2015》提及的減排措施外,政府有沒有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研究引進其他減排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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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C40城市氣候變化領導小組自2013年起連續3年舉辦"C40城市氣候領袖獎",以表揚城市推行有效的氣候變化政策(例如推廣低碳生活、綠色建築),並與其他城市分享經驗,而香港身為C40城市領袖指導委員會成員,但3年均沒有獲獎,環境局有否檢討香港需在哪些相關政策範疇作出改善,以加大應對氣候變化的力度? |
(一) | 按現行制度,校監委任港大校委會的主席及成員時須考慮的因素為何,以及當中是否包括有關人選對維護大學自主及學術自由的立場、對該校事務的熟悉程度、採取的政治立場,以及與中央的關係;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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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校監沒有在港大校委會上任主席卸任前公布接任人的具體原因;這些原因是否包括公眾及該校師生反對個別人選;過去曾否出現港大校委會主席一職因校監未作出委任而懸空的情況;當局有否評估該職位懸空對該校運作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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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按現行制度,校監在委任各院校最高管治機構的主席及成員前,須否充分諮詢有關院校的教職員、學生及公眾;如否,原因為何;如須,詳情為何,以及當某項委任廣受質疑時,校監須否收回委任決定,並重新就委任事宜進行諮詢;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否研究上述報告是否已客觀地反映港人的英語能力;當局有何科學方法評估港人的英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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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現時全港有多少間學校以英語作為校園內日常溝通的語言;有何措施鼓勵學校營造良好的英語學習環境,例如舉辦更多以英語進行的話劇、朗誦、唱歌等活動,以培養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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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檢討現時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的成效,包括該等教師在英文科課程中是否只擔當輔助角色,以及學生在校內與該等教師互動交流的機會是否足夠;若有檢討,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有關的政府部門現時如何監管港珠澳大橋工程項目承辦商的工程進度;當局會否向受該工程延誤影響的漁民作出賠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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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有漁民指出,政府並無嚴密監察海事工程對漁業及海洋生態的影響,政府有否在進行海事工程的有關水域收集施工前後的海洋生態及漁業資源數據,以便更準確地評估該等工程所造成的影響;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收集該等數據;會否加強監管海事工程承辦商有否綁緊防沙網等施工物料,以保障船隻航行安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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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海事工程延誤會令漁民不能在有關水域捕魚的時間延長,當局會否檢討現時的漁民特惠津貼制度,向受工程延誤影響的漁民發放額外的特惠津貼? |
(一) | 首3輪補貼計劃每輪的核准承擔額結餘、未用盡電費補貼的用戶數目,以及他們的平均補貼餘額為何;有否估計第四輪補貼計劃在結束時其核准承擔額會否有剩餘;如有估計,詳情為何;會否考慮把各輪補貼計劃的核准承擔額結餘以現金方式向有關用戶派發;如會考慮,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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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有低收入家庭向本人反映,補貼計劃有助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當局會否考慮將各輪補貼計劃的實施年期延長至10年,或直至核准承擔額用完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如會考慮,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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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意見認為部分市民可能因其電力戶口內尚有剩餘補貼而不注重節約用電,當局會否考慮擴大補貼計劃的適用範圍,例如容許市民把補貼用於購買具節能效益的電器,以鼓勵市民節約能源;如會考慮,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證監會至今收到多少宗佳堅的客戶對該公司作出的投訴及所涉款項總額為何,並按投訴內容(例如,證券買賣、存款等)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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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至今有多少名佳堅的客戶向投資者賠償基金提出申索,當中獲得賠償的申索數目及處理中的申索數目分別為何;將不會獲賠償的申索數目為何,以及申索人是否已獲知會不獲賠償的決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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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目前已被凍結的佳堅資產總額為何;證監會何時會對佳堅展開清盤程序? |
(一) | 鑒於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負責處理樓宇滲水的投訴,聯辦處在過去3年每年接獲多少宗住宅單位滲水的投訴;在這些投訴當中,調查人員曾進入及未能進入有關單位進行測試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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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時進入有關單位調查滲水投訴的工作是由外判顧問公司人員還是聯辦處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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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聯辦處(i)以何準則委聘顧問公司、(ii)現時平均就每宗個案向顧問公司支付的費用,以及(iii)去年向顧問公司支付費用的總額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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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對於進入有關單位進行測試後仍未能找出滲水源頭的個案,聯辦處會否繼續跟進,例如安排人員進入有關單位進行其他測試,直至找出滲水源頭為止;若會,詳情為何,以及現時顧問公司就該類個案安排人員第二次進入有關單位進行其他測試平均每次的收費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政府為推動各產業可持續發展而推行的具體措施為何;有否研究該等措施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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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政府計劃發展多個新興產業(例如創新及科技產業),政府有何具體措施促進各新興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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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時裝業人士提出建議,在香港建立首個以可持續發展為主題的時裝中心,一方面幫助香港成為國際時裝業可持續發展的知識樞紐,另一方面帶動香港的經濟發展,政府會否支持這項建議;如會,落實該建議的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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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政府成立的落實時裝業發展措施諮詢小組,將在未來3年以先導形式推行一系列措施,促進時裝業的發展,該小組會否研究時裝業可持續發展的事宜,以及各有關政府部門將會如何配合該小組的工作? |
(一) | 預計每年前往港深醫院求醫並使用醫療券的長者人次;當局透過甚麼方式和途徑,讓內地香港長者得悉試點計劃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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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何時會就試點計劃進行檢討,以及將以何準則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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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將試點計劃擴展至廣東省的其他地區;如會,目標地區及推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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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當局預計將試點計劃擴展至內地其他地區或其他醫療機構時,會否遇到匯率問題以外的困難(例如醫療機構的服務質素及規管等);如會,詳情為何,以及當局會如何解決該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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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現時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分別有多少間香港的醫療機構在內地合資及獨資經營醫療業務;當局有否與該等醫療機構商討合作為內地香港長者提供醫療服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考慮進行商討;如會,當局將以何準則決定是否與該等機構合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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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長遠而言,除了擴大長者醫療券計劃外,當局還會推行甚麼計劃,滿足內地香港長者的醫療需要? |
(一) |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建造業議會及職業訓練局就每個工種(包括重型機械操作、木模板、紮鐵、竹棚、金屬棚架、平水和混凝土工)開辦的課程的(i)入讀人數、(ii)入讀人數佔學額的百分比,以及(iii)輪候入讀人數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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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有否研究過去3年建造業培訓課程學額的供求情況;若有研究而結果是供不應求,當局有何解決方法及有關詳情為何;若沒有研究,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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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補充勞工計劃下的進一步優化措施自今年5月實施至今,當局收到多少份有關輸入勞工的申請;當中獲批的宗數及所涉工人數目,並按工種列出分項數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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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培訓建造業人手需時,而多個大型基建工程項目(包括擴建香港國際機場成為三跑道系統的工程項目)即將動工,勢令人手短缺問題加劇,當局會否檢討輸入外勞政策,包括設定輸入一定數額的外勞及進一步優化有關措施,以解決建造業人手短缺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個罪案報告涉及非接觸式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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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金管局有否就非接觸式信用卡的保安事宜向發卡銀行提供清晰指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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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金管局有否調查有關信用卡資料可輕易被讀取的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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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金管局如何監管及改善非接觸式信用卡的保安事宜,以保障信用卡用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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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金管局有否考慮如何加強安全使用非接觸式信用卡的宣傳和教育,讓用戶認識使用該等信用卡的潛在風險,以及如何防止信用卡的個人資料被盜取等;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上述兩篇文章中的2041年勞動人口推算在短短兩年間出現大幅變動的原因;統計處會否公布有關的推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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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統計處現時進行的勞動人口推算受制於哪些局限及假設;統計處如何確保現時的勞動人口推算方法符合有關的國際標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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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統計處在編製上述的勞動人口推算的過程中,該部門以外的政府官員有否向統計處提出意見或數據;如有,詳情為何,以及統計處有否基於所接獲涉及政治因素的意見及數據而改變其推算方法? |
(一) | 每個非政府機構的下列詳情(以表列出):(i)名稱、(ii) 本財政年度至今所獲資助額及用途、資助的來源(例如政府、基金或計劃),以及(iii)該機構首次獲資助的年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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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前有多少個可供非政府機構申請資助的基金/計劃;每個基金/計劃的名稱、本財政年度至今接獲申請資助的宗數及批出資助額,以及現時的結餘(以表列出)? |
(一) | 鑒於現時每間社區中心服務的人口約為33萬,而需要精神健康服務的人數不斷上升,政府會否詳細研究各區對社區中心的服務需求,並按研究結果相應地增加社區中心的資源和人手;如會,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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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未來3年,政府會否增設社區中心,以應付服務需求;如會,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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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當局現時只訂明社區中心服務的對象為15歲或以上人士,政府會否設定使用該項服務人士的年齡上限,以便社區中心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更適切的服務,並且與其他類別的社會服務有更明確的分工和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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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會否定期為社區中心的新入職社工就精神健康服務舉辦有系統的在職培訓,以提升服務質素及挽留人才;如會,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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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有調查結果顯示,現時社區中心的福利工作員和活動助理因職業前景欠佳而出現人才流失的問題,政府會否改善對這些職系人員的資歷認可和他們的晉升機會,例如增設職業治療助理、復康訓練助理等職級,並提供認可培訓,以協助他們獲取專業資格;如會,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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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就全港24間社區中心,由2011-2012至2014-2015年度每年每間中心的下述資料:(i)團隊規模(即全隊是1、半隊是0.5等)、(ii)曾處理的嚴重個案宗數、(iii)曾處理的普通個案宗數、(iv)會員人數、(v)曾服務的家屬人數,以及(vi)社工職位數目(以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每年的資料)?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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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房屋署未有定期公布公屋實際輪候時間及其計算基礎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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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每年一般公屋申請者的實際輪候時間為何,並按下表列出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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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10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每年公屋輪候冊上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數目為何,並按教育程度(小學或以下、中學、大專或以上)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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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過去10個財政年度及本財政年度至今,每年經(i)一般申請、(ii)體恤安置及(iii)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而獲編配公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年齡組別(18-30、31-40、41-50,以及51或以上)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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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過去5個財政年度內提出、動工或落成的公屋項目,以及計劃在未來5個財政年度內動工興建的公屋項目中,共有多少個項目遭地區人士或關注團體反對,並以表列出有關項目的下述資料:(i)項目名稱、(ii)已落成/預計落成年份、(iii)已興建/計劃興建的單位數目、(iv)反對的原因,以及(v)因應反對意見而作出的更改(例如減少單位數目、取消或延後興建有關項目)? |
(一) | 鑒於當局於本年7月推出"車輛維修工場自願註冊計劃",而在該計劃下註冊的工場("註冊工場")須遵守或承諾盡力遵守訂明有關工場各方面的規定的《車輛維修工場實務指引》,現時的工場及註冊工場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的數目分別為何;當局會否推行車輛維修工場強制註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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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會否規定工場須符合有關土地契約("地契")的條款、《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或《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的規定,方可獲准註冊;有何渠道供市民查詢個別工場是否在違反地契條款下經營("違契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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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報道指出,上述發生爆炸的工場設於住宅區,而涉事單位的地契批准用途為"非住用用途商鋪",當局有否調查該工場及現時各區工場所在物業作該用途有否違反有關的地契條款;如有調查,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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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過去3年,對於違契工場的物業,地政總署就多少宗個案(i)向有關物業的業主發出警告信、(ii)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以及(iii)收回有關物業;當局有否政策或計劃取締所有違契工場;如有,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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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只獲賦權就發展審批地區內的違例發展採取執法行動,而市區的工場並非位於發展審批地區,故此規劃署不能就違反有關法定圖則所載許可用途的市區工場採取執法行動,當局會否考慮修訂有關條例,使其可取締該等工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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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評估市民對工場提供的車輛維修服務的需求,以便有關的評估結果可作制訂加強規管工場方案時的參考;如有評估,以何準則進行有關評估? |
(一) | 是否知悉,2014年至2015年10月,職業訓練局及建造業議會(包括它們轄下的培訓機構)就上述每個工種提供的培訓課程數目,以及每項課程的下述資料(每個工種使用一個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i)課程名稱、(ii)培訓機構、(iii)去年及今年分別的培訓名額總數、(iv)入讀資格、(v)培訓期,以及(vi)結業學員的就業率;及
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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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4年至2015年10月,上述每個工種輸入外地勞工的人數為何? |
(一) | 當局探討透過平屋公司增加資助出售單位供應的工作的最新進展為何;由上述的《施政報告》發表至今,當局與平屋公司就此進行商討的詳情為何;平屋公司有否就重建大坑西邨提出具體方案;若有,詳情為何;當局有否就有關方案及大坑西邨居民的安置問題提出任何建議和提供協助;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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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由於重建大坑西邨的工作仍未見有何進展,當局有否評估《施政報告》所提透過平屋公司增加資助出售單位供應的說法是否只屬空談;若有評估而結果為否,落實該項工作的具體時間表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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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基於善用珍貴市區土地的考慮,積極介入重建大坑西邨的工作,包括(i)擬定不同的重建模式和計劃、(ii)引用有關的地契條款收回大坑西邨用地、(iii)把用地交由房委會、房協或市建局全面重建,以及(iv)採用房委會安置受公屋重建影響居民的做法,安置大坑西邨的居民;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估計港台為提供模擬電視廣播服務而需增加的人手和每年會引致的額外營運開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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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就亞視和港台的頻譜交接安排擬訂具體時間表,以及有否向港台增撥資源以應付所引致的額外開支,以便盡早就交接安排作出準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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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亞視現時營運的主要發射站和輔助發射站的數目為何;當局成立的跨部門專責小組有否與亞視商討該等發射站在亞視停播前後的營運及交接安排,以期港台在亞視停播後可盡快接手提供模擬電視廣播服務,確保做到"無縫交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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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港台擬在將軍澳興建的新廣播大樓的重新規劃工作進度、最新預算費用,以及預計何時完成規劃和重新向本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當局有否評估需否加快該項目的規劃工作,以配合港台提供模擬電視廣播服務? |
(一) | 由本年1月至今,當局破獲涉及走私象牙的個案宗數、象牙的詳情(包括數量和市值)、目的地、分別有多少人被拘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最高和最低刑罰分別為何;在被充公的象牙當中,目前仍由當局庫存和已被銷毀的象牙數量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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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第(一)項所述的個案當中,規模最大的個案所涉象牙的數量和市值、分別有多少人被拘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刑罰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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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漁護署於去年5月表示,會分階段以焚化方法銷毀庫存約28噸的充公象牙,並預計於本年中完成銷毀工作,有關工作目前的進度為何;是否仍有部分象牙未被銷毀;若然,有關的數量為何,以及當局預計何時完成銷毀剩餘的象牙;銷毀工作至今所涉的開支和人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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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在2011至2013年期間,象牙管有許可證持有人的數目、附有該許可證的象牙數量及已登記作商業用途的象牙數量均呈上升趨勢,當局有否主動了解該等數目及數量上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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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在禁貿生效前管有象牙作個人財物或非商業用途的人士無須申請管有許可證,而在禁貿生效後若該等人士欲把持有的象牙改作商業用途便須向漁護署提出申請,漁護署有何機制審批該等申請;有關的審批準則,以及漁護署審批有關申請的權力受到甚麼限制;自2011年至今,漁護署每年分別批准及拒絕多少宗有關的申請,以及作出有關決定的理由為何;當局如何防止有人利用審批機制使走私象牙變成可合法出售的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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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本年1月至今,當局破獲走私第586章所列物種的個案宗數、走私物品詳情(包括所涉物種種類、數量及市值)、目的地、分別有多少人被拘捕、檢控及定罪,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最高和最低刑罰分別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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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過去3年,每年就執行《公約》的規定所涉的開支和人手為何;當局有否計劃投放更多資源打擊有關的走私活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整體及各聯網分別而言,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接受檢查的病人中,非確診的人數(及其佔接受檢查人數的百分比)、按乳癌腫瘤期數劃分的確診人數(及其分別佔接受檢查人數的百分比),以及病人在接受檢查前分別已輪候(i)60日或以下、(ii)61至180日、(iii)181至360日、(iv)361至540日及(v)541日或以上的人數(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年份: 整體/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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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就醫管局整體及各聯網分別而言,過去5個財政年度每年接受檢查的病人,按年齡組別((i) 0-44、(ii) 45-54、(iii) 55-64、(iv) 65-74及(v) 75或以上)劃分的人數(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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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醫管局醫生以何準則界定病人是否屬優先處理組別;各聯網採用的準則是否劃一;去年被界定為優先處理組別的病人當中,獲安排於兩個月內接受檢查的人數及百分比(並按醫管局整體及各聯網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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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醫管局有否訂定轉介安排,讓屬同一風險程度群組的病人,可選擇獲轉介到其他聯網輪候時間較短的醫院接受檢查;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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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醫管局會否考慮把乳房X光造影檢查納入公私營協作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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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2013年及2014年乳癌的女性年齡標準化發病率? |
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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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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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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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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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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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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