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4日及11日的立法會會議

黃碧雲議員"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的適用範圍擴大至
行政長官"議案
(原訂於2015年10月28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處理)

原議案措辭

-立法會CB(3) 42/15-16號文件(於2015年10月14日發出)

修正案的標明文本及辯論程序

-3項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立法會CB(3) 60/15-16號文件,於2015年10月23日發出)

議案措辭若經修正後的所有情況-只備中文本

-立法會CB(3) 73/15-16號文件(於2015年10月26日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