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 |
---|---|
時 間: | 上午8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
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A) 條例草案第8條開始 | ||
立法會CB(3)294/16-17號文件
(於2017年1月27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 |
立法會CB(4)1210/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6月12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2017年6月8日的函件,當中夾附《道歉條例草案》的建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 |
立法會CB(4)1248/16-17(01)號文件
(隨附於後) | - | 政府當局2017年6月15日的函件,當中夾附《道歉條例草案》第8(2)條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修訂擬稿
| |
(B) 上次會議席上提出的事項
| |||
立法會CB(4)1248/16-17(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 - | 因應2017年6月9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 |
立法會CB(4)1248/16-17(03)號文件
(隨附於後) | - | 政府當局就2017年6月9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的回應
| |
(C)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
| |||
檔號:CD/MED 012/1
(於2017年1月25日發出) | - | 律政司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
立法會LS29/16-17號文件
(於2017年2月8日隨立法會CB(2)778/16-17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的報告
| |
立法會CB(4)609/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2月23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2017年2月6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 |
立法會CB(4)609/16-17(03)號文件
(於2017年2月23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 |
立法會CB(4)669/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3月9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17年2月6日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 |
立法會CB(4)669/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3月9日發出) | - | 因應2017年2月24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 |
立法會CB(4)669/16-17(03)號文件
(於2017年3月9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17年2月24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的回應
| |
立法會CB(4)966/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4日發出) | - | 因應2017年3月15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 |
立法會CB(4)966/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5月4日發出) | - | 助理法律顧問2017年3月20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 |
立法會CB(4)1038/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1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17年3月15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的回應
| |
立法會CB(4)1085/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24日發出) | - | 因應2017年5月9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 |
立法會CB(4)1085/16-17(02)號文件
(英文本於2017年5月24日發出,中文本於2017年5月25日隨立法會CB(4)1091/16-17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17年5月9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的回應
| |
立法會CB(4)1086/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24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17年3月20日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 |
II. | 其他事項(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