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12

立法會

議程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17年路線表(城巴有限公司)令》 1/2017
2.《2017年路線表(城巴有限公司)(大嶼山北部及赤鱲角機場)令》2/2017
3.《2017年路線表(九龍巴士(1933)有限公司)令》3/2017
4.《2017年路線表(龍運巴士有限公司)令》4/2017
5.《2017年路線表(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令》5/2017
6.《2017年路線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令》6/2017
7.《2017年〈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7/2017

其他文件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9/16-17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II.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

III. 議員議案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毛孟靜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廢除於2016年11月30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6年第176號法律公告)。

出席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譚文豪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修訂於2016年11月30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6年第176號法律公告),修訂方式列於附表。

附表

修訂《〈201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生效日期)公告》


1.修訂公告
公告―
廢除
"2017年3月20日"
代以
"2018年1月1日"。

出席的政府官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謝偉俊議員動議載於附錄的議案。


(該項議案並已於2017年1月11日
隨立法會CB(3) 270/16-17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