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會議議程) 2016年11月30日 |
文件編號 | 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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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16-17)19 | 建議在環境保護署開設1個首席環境保護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至2019年3月31日止,以領導廚餘管理組,推行《廚餘計劃》所訂策略 |
(出席人員: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自然保育及基建規劃))
(環境事務委員會曾於2016年10月24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1)182/16-1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