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及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首次會議

日期: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
時間:下午2時30分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A

修訂議程
(截至2017年3月16日)
I.

選舉主席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I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5分至4時25分)

檔號:THB(T)L1/12/65
(運輸及房屋局於2017年2月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35/16-17號文件
(於2017年2月23日隨立法會CB(2)881/16-17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4)675/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3月13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4)675/16-17(02)及(03)號文件
(隨文附上)

-法律事務部就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只限委員參閱)

III.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