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5月5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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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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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上午9時至9時05分) | ||
立法會CB(4)918/16-17號文件
(於2017年4月27日隨立法會CB(4)919/16-17號文件發出) | - | 2017年3月21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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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上午9時05分至下午12時25分) | ||
立法會CB(4)932/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4月27日發出) | - | 有關2017年3月21日會議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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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932/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4月27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對2017年3月21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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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973/16-17(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17年5月4日發出;中文本隨文附上) | -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7年5月4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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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THB(T)L1/12/65
(運輸及房屋局於2017年2月發出) | -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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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LS35/16-17號文件
(於2017年2月23日隨立法會CB(2)881/16-17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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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675/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3月13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就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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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675/16-17(02)及(03)號文件
(於2017年3月16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兩項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237章)及《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只限委員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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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上午9時05分至10時30分)
第二節 (上午10時40分至下午12時25分) 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不出席會議的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 |||
III. | 其他事項(下午12時25分至1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