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
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
日期:
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時間:
上午8時30分
地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A
議 程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檔號:
HAB/CR 19/1/49
(民政事務局於2017年6月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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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
LS87/16-17
號文件
(2017年6月29日隨立法會CB(2)1770/16-17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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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4)46/17-18(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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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部就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只限委員參閱)
II.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