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
提出的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第二次會議

日期: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2A

議 程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檔號:HAB/CR 19/1/49
(民政事務局於2017年6月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87/16-17號文件
(2017年6月29日隨立法會CB(2)1770/16-17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4)46/17-18(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第7(a)條提出的擬議決議案擬備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只限委員參閱)

II.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4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