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報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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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 ||||
頁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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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摘要
| I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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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 前言
| 1 - 14 | ||
背景
| 1 - 2 | |||
調查委員會
| 3 - 14 | |||
成立及成員
| 3 - 4 | |||
行事方式及程序
| 5 - 7 | |||
調查過程
| 7 - 13 | |||
調查結果擬稿
| 13 | |||
調查委員會的報告
| 1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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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 與譴責議案有關的憲制及法定要求,以及關於議員與證人溝通及蓄意誤導議院或委員會的行為的海外議會規則及行事方式
| 15 - 27 | ||
"行為不檢"的涵義
| 15 - 18 | |||
"違反誓言"的涵義
| 18 - 20 | |||
關於議員與證人的溝通的海外議會規則及行事方式
| 20 - 21 | |||
關於蓄意誤導議院或委員會的行為的海外議會規則及行事方式
| 21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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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 與譴責議案附表所載周浩鼎議員被指稱行為不檢及違反誓言的詳情相關的證據及資料
| 28 - 46 | ||
周議員就專責委員會擬議主要研究範疇提交的修訂建議
| 28 - 29 | |||
專責委員會2017年4月25日會議的逐字紀錄本及紀要
| 29 - 30 | |||
周議員於2017年5月16日及19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謄本
| 31 - 33 | |||
梁振英先生於2017年5月15日、16日及17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 33 - 36 | |||
證人的書面陳述書和第一次及第二次閉門研訊的逐字紀錄本
| 36 - 46 | |||
廉政公署和律政司就梁先生及周議員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指控所進行的調查分別發出的聲明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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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 確立事實及就所確立的事實是否構成譴責周浩鼎議員的理據提出調查委員會的意見
| 47 - 62 | ||
4項有待確立的事實
| 47 - 48 | |||
第一項有待確立的事實
| 48 - 52 | |||
第二項有待確立的事實
| 52 - 54 | |||
第三項有待確立的事實
| 54 - 56 | |||
第四項有待確立的事實
| 57 - 59 | |||
調查委員會就所確立的事實是否構成譴責周議員的理據提出的意見
| 59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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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寫及簡稱
| 63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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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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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 | 選舉議員以供立法會主席任命為調查委員會的委員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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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 | 選舉一位議員以供立法會主席任命填補調查委員會的委員席位空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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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3 | 調查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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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4 | 邀請可能成為證人的人士出席閉門研訊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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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5 | 毛孟靜議員的書面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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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6 | 梁繼昌議員的書面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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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7 | 楊岳橋議員的書面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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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8 | 尹兆堅議員的書面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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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9 | 林卓廷議員的書面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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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0 | 梁振英先生於2017年5月15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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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1 | 梁振英先生於2017年5月16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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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2 | 梁振英先生於2017年5月17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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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3 | 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秘書蘇淑筠小姐的書面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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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4 | 獲邀出任調查委員會證人的議員/人士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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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5 | 毛孟靜議員就調查委員會邀請她出席2019年4月29日第二次閉門研訊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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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6 | 朱凱廸議員就調查委員會邀請他出席2019年4月29日第二次閉門研訊所作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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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7 | 調查委員會《行事方式及程序》所載若干與研訊有關的事項(供證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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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8 | 調查委員會秘書於2017年12月8日致周浩鼎議員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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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19 | 周浩鼎議員於2017年5月16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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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0 | 周浩鼎議員於2017年5月19日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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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1 | 調查委員會秘書於2018年3月20日致周浩鼎議員的第一封催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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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2 | 調查委員會秘書於2018年5月17日致周浩鼎議員的第二封催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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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3 | 周浩鼎議員2018年5月28日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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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4 | 周浩鼎議員就是否選擇調查委員會的研訊公開舉行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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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5 | 周浩鼎議員就會否建議其他證人及會否就有關證人提交的書面陳述書作回應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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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6 | 周浩鼎議員就會否對毛孟靜議員提交的書面陳述書作回應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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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7 | 周浩鼎議員就調查委員會提供首次及第二次閉門研訊的逐字紀錄本(當中載有6名證人提供的證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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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8 | 調查委員會閉門研訊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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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29 | 周浩鼎議員及有關證人確認他們就調查委員會報告擬稿內用以確立譴責議案所述的事實的證據的有關部分沒有意見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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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30 | 記錄調查委員會在2020年6月23日的會議上研究報告的過程的紀要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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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1 | 就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的擬議主要研究範疇的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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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2 | 《就關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以其議員身份所作行為的操守標準事宜訂定的勸喻性質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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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3 | 英國下議院就一名議員蓄意誤導議院所作調查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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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4 | 澳洲國會眾議院就一名議員蓄意誤導議院所作調查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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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5 | 西澳洲立法議會就一名議員的行為作出調查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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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0 | 周浩鼎議員以中文及Word格式提交的文件顯示表面上是由電腦使用者"CEO-CE"就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的擬議主要研究範疇所作的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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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01 | 處理周浩鼎議員就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擬議主要研究範疇提出的修訂建議的相關時序表(由接獲修訂建議至向專責委員會委員發出修訂建議的電子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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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1 | 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2017年4月25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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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2 | 調查梁振英先生與澳洲企業UGL Limited所訂協議的事宜專責委員會2017年4月25日會議的逐字紀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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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3 | 毛孟靜議員出席調查委員會2019年2月26日第一次閉門研訊的取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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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4 | 朱凱廸議員出席調查委員會2019年2月26日第一次閉門研訊的取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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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5 | 梁繼昌議員出席調查委員會2019年2月26日第一次閉門研訊的取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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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6 | 楊岳橋議員出席調查委員會2019年2月26日第一次閉門研訊的取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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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7 | 尹兆堅議員出席調查委員會2019年2月26日第一次閉門研訊的取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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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8 | 林卓廷議員出席調查委員會2019年2月26日第一次閉門研訊的取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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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9 | 林卓廷議員出席調查委員會2019年4月29日第二次閉門研訊的取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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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10 | 廉政公署2018年12月12日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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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11 | 律政司2018年12月12日就廉政公署調查的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