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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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4時30分至7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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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下午4時30分至4時32分) | ||
立法會CB(4)1263/16-17(01)號文件
(已於2017年6月19日發出) | - | 民政事務局題為"檢討法律援助申請人的財務資格限額"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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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275/16-17(01)號文件
(已於2017年6月21日發出) (附件的英文本容後奉上) | - | 律政司提供題為"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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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下午4時32分至4時35分) | ||
立法會CB(4)1255/16-17(01)號文件
(已於2017年6月20日發出)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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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255/16-17(02)號文件
(已於2017年6月20日發出)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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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下午4時35分至6時05分) | ||
立法會CB(4)1255/16-17(03)號文件
(已於2017年6月20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題為"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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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255/16-17(04)號文件
(隨文附上中文本,英文本於2017年6月20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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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會晤
出席會議的團體代表提交的意見書 不出席會議的團體代表提交的意見書 | |||
*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參與討論議程第IV及V項。IV. | 實施法律改革委員會所作建議的情況(下午6時05分至7時15分) | ||
立法會CB(4)1255/16-17(05)號文件
(已於2017年6月20日發出) | - | 法律改革委員會題為"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的落實情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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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255/16-17(06)號文件
(隨文附上中文本,英文本於2017年6月20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有關"實施法律改革委員會所作建議的情況"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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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參與討論議程第IV及V項。V. | 有關撇除一筆無法追討的判定債項的建議(下午7時15分至7時28分) | ||
立法會CB(4)1255/16-17(07)號文件
(已於2017年6月20日發出) | - | 民政事務局題為"有關撇除一筆無法追討的判定債項的建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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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項(下午7時28分至7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