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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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2時30分 |
地 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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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下午2時30分至2時31分) | ||
立法會CB(4)1079/16-17號文件
(於2017年5月24日隨立法會CB(4)1080/16-17號文件發出) | - | 2017年4月10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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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下午2時31分至2時32分) | ||
立法會CB(4)1139/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秘書處於2017年5月29日接獲一名市民提交的意見書,內容有關其對港台電視33台播放中國中央電視台節目的意見 (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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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39/16-17(05)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許智峯議員於2017年5月26日就要求舉行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以討論Uber營運合法化的來函(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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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39/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對毛孟靜議員及莫乃光議員分別於2017年5月12日及2017年5月15日發出的函件(內容有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股權架構及檢討《廣播條例》的事宜)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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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39/16-17(03)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毛孟靜議員於2017年5月12日就有關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股權架構的事宜的來函(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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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39/16-17(04)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莫乃光議員於2017年5月15日就有關檢討《廣播條例》的事宜的來函(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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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010/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5月17日發出) | - | 有關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諮詢文件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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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下午2時32分至2時35分) | ||
立法會CB(4)1133/16-17(01)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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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33/16-17(02)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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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檢討《廣播條例》(第562章)及《電訊條例》(第106章)(下午2時35分至3時30分) | ||
立法會CB(4)1133/16-17(03)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廣播條例》(第562章)及《電訊條例》(第106章)的檢討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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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33/16-17(04)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就檢討《廣播條例》(第562章)及《電訊條例》(第106章)擬備的文件(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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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謹邀請工商事務委員會委員參與議程第V項的討論。V. | 創科生活基金和數碼共融的進度報告(下午3時30分至4時30分) | ||
立法會CB(4)1133/16-17(05)號文件
(於2017年6月7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創科生活基金及數碼共融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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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1133/16-17(06)號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就創科生活基金和數碼共融擬備的文件(最新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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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項(下午4時30分) |